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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新聞]企管碩士 靠刷卡賺上百萬 [打印本頁]

發表人: TCC007    時間: 2006-1-10 10:03 AM     主題: [新聞]企管碩士 靠刷卡賺上百萬

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108093.shtml

企管碩士 靠刷卡賺上百萬
   
楊蕙如不但靠刷卡賺錢,近幾年參加各項網路創意競賽,還以所贏獎金買了圖中的轎車。
記者羅紹平/攝影   
   
   
【記者羅紹平/台東縣報導】

台東市民楊蕙如每月刷卡近千萬元,但她不是敗金女,而是巧妙運用信用卡紅利點數及電視購物優惠,從中套利,近三個月來已賺進上百萬元。

廿七歲的楊蕙如,去年八、九月從澳洲昆士蘭大學攻讀企管碩士學位返國,未就業前賦閒在家,上網時意外發現在家刷卡也能賺錢的機會。

楊蕙如說,東森購物台開放白金會員利用信用卡購買「東森禮券」,預付一萬九千元可購買兩萬元東森禮券,禮券一年到期未使用,可選擇兌換兩萬元等值支票,或換兩萬元等值提貨券,再加四千元購物折價券。她算一算,光是一年後換回支票的獲利率,即高達百分之五點六,比銀行定存還高。

另外,中國信託客戶只要每月預付八百元會費,即可享有刷卡消費紅利點數八倍送優惠,外加千分之二的電信回饋金。楊蕙如說,中信銀可能設定一般消費者再怎麼刷卡都是小額,甚至繳了月費卻忘了刷卡,但卻給了她賺取利率差的空間。

楊蕙如去年十月即預付一年九千六百元的月費,並與中信簽了一年合約,隨後開戶,向親友集資六百萬元存入戶頭,做為提高個人信用額度及擔保,之後就透過網路刷卡,一口氣購買東森禮券六百萬元。

她表示,刷卡六百萬元,她的紅利點數就有一百六十萬點,她透過來回操作方式,在國內拍賣網站上把東森禮券轉賣給親友,親友再公開拍賣,她再設法買回,但因為是公開拍賣,部分禮券被其他買家買走了;如此紅利點數迅速累計,一度高達八百餘萬點。

她以每卅二萬點紅利兌換一張免費的長榮美國航線頭等艙機票,再把換來的廿張免費機票,在網站上以每張四萬五千元轉賣。此外,中國信託也開放客戶彼此轉讓紅利點數,她也在網路上以一千點折讓三百元現金。

楊蕙如說,東森禮券一年後兌換現金支票的獲利、加上廿張免費機票網拍獲利九十萬元,及紅利點數轉讓,以及千分之二電信回饋金,她估算過,光刷卡獲利就高達百分之廿一以上,已獲利也高達一百多萬元。

她表示,中國信託人員曾三度打電話要求她不要再刷卡,否則要告她「套利」,但她自認沒有違法。

=====================我是可愛的分隔線=======================
這位姐姐可真的是好利害呀!!!
難怪可以取得碩士的高學位,不像我笨笨的......
害我也好想要學她一樣開始猛刷卡,享受那種血拼的快感!!!!呵呵!!
不過我想被新聞這樣一報導,相關單位就會想辦法防堵她吧。
發表人: jowa    時間: 2006-1-10 11:38 AM

呵呵...這個報導今早也有看過。
其實,看到報導上這種標題,還會想可能又會誤導到一些人,幻想...哇,刷卡是可以賺錢的。

這件事的重點在於-->東森禮券的保證買回
要是東森沒有這個保證,呵呵...我想她就沒有那種把握來花600萬買禮卷了。
既然沒把握買,那也就不會有刷卡紅利積點。
沒紅利積點,也就沒有免費機票,可以上網拍賣。
那...整件事就沒搞頭勒。

發表人: csky    時間: 2006-1-10 11:42 AM

結論就是要找到一個可以保值的投資標的,
但東森的禮卷她是在網路拍賣的,
我想也是有賣不出去的風險,還是不要隨便嘗試。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6-1-10 01:22 PM

腦筋轉的真快阿


我都不知道東森還可以這樣被利用

發表人: 趙雲    時間: 2006-1-10 01:44 PM

真爽!
之前都大家都是被陰森購物騙!
現在他終於幫我出一口氣了!
爽!
反正在怎麼完善的防堵造樣有漏洞!
除非改成送的東西都是爛貨沒有人要的東西!

還想告他套利!
銀行放高利就無罪呀?
笑死我了!

[趙雲 在 2006-1-10 01:4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go2k    時間: 2006-1-10 01:53 PM

難怪卡奴一下子變的好多!!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6-1-10 03:23 PM


引用:
go2k寫到:
難怪卡奴一下子變的好多!!

你是說萬一賠錢, 就變成卡奴啊

不過, 他跟親友之間把禮券互相賣來賣去, 應該已經構成詐欺紅利點數的條件了
就好像, 我開一家店, 你開一家店,
然後兩個人用同一件物品, 不斷互相買來買去, 然後一直刷卡
這樣子, 很難算成沒有對信用卡紅利點數構成詐欺才對

而且啊, 我記得.... 今年開始, 網拍超過某個金額, 是需要繳稅的 (不確定幾月開始)
這篇報導的例子, 好像並沒有把需要繳稅的金額算進去哩
同樣的東西不斷互相買來買去, 每次繳個3% or 5%稅金
結果只會使錢越來越少

Acute.
發表人: 趙雲    時間: 2006-1-10 04:02 PM


引用:
Acute寫到:

引用:
go2k寫到:
難怪卡奴一下子變的好多!!

你是說萬一賠錢, 就變成卡奴啊

不過, 他跟親友之間把禮券互相賣來賣去, 應該已經構成詐欺紅利點數的條件了
就好像, 我開一家店, 你開一家店,
然後兩個人用同一件物品, 不斷互相買來買去, 然後一直刷卡
這樣子, 很難算成沒有對信用卡紅利點數構成詐欺才對

而且啊, 我記得.... 今年開始, 網拍超過某個金額, 是需要繳稅的 (不確定幾月開始)
這篇報導的例子, 好像並沒有把需要繳稅的金額算進去哩
同樣的東西不斷互相買來買去, 每次繳個3% or 5%稅金
結果只會使錢越來越少

Acute.


那商店以後都不能賣給熟客了!
便利商店雜貨舖也要快點關店了!
認識的人都不得進入購物!
賺紅利算詐欺?
那賺利息錢是算啥呢?
只要超過六萬就要繳稅!
但是可以分很多家店!
所以永遠不會到六萬!
就永遠吸不到血!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發表人: woooooolin    時間: 2006-1-10 05:31 PM

我覺得這種方法不能長久,
聰明過了頭就會被聰明誤的。
發表人: NetKidz    時間: 2006-1-10 05:51 PM

要玩就靜靜的玩不是很好嗎?大聲宣傳的後果?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108098.shtml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6-1-10 05:59 PM


引用:
趙雲寫到:

引用:
Acute寫到:

引用:
go2k寫到:
難怪卡奴一下子變的好多!!

你是說萬一賠錢, 就變成卡奴啊

不過, 他跟親友之間把禮券互相賣來賣去, 應該已經構成詐欺紅利點數的條件了
就好像, 我開一家店, 你開一家店,
然後兩個人用同一件物品, 不斷互相買來買去, 然後一直刷卡
這樣子, 很難算成沒有對信用卡紅利點數構成詐欺才對

而且啊, 我記得.... 今年開始, 網拍超過某個金額, 是需要繳稅的 (不確定幾月開始)
這篇報導的例子, 好像並沒有把需要繳稅的金額算進去哩
同樣的東西不斷互相買來買去, 每次繳個3% or 5%稅金
結果只會使錢越來越少

Acute.


那商店以後都不能賣給熟客了!
便利商店雜貨舖也要快點關店了!
認識的人都不得進入購物!
賺紅利算詐欺?
那賺利息錢是算啥呢?
只要超過六萬就要繳稅!
但是可以分很多家店!
所以永遠不會到六萬!
就永遠吸不到血!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那不一樣吧
他是把同一樣東西買來買去, 你自己看清楚他自己說的
他把價值600萬的禮券, 互相不斷買來買去
哪一家商店會跟你把同一個東西買來買去?
如果這樣合法, 那所有上市公司要創造營業額太簡單了
隨便用一片主機板, 互相不斷買來買去, 營業額就創造出來了
一天可以互相買賣幾萬次
不出幾天就有數百億營業額
所以, 他的行為本來就可以被認定為詐欺

至於網路課稅, 我談的不是該不該課稅
而是, 他的方法, 在網路課稅的條件下, 他就會賠不完

他自己很高興的四處講, 大概為了後面想出本書撈錢
我認為這是他四處宣揚他的方法的目的
不然, 根據他自己說的, 跟親友利用那600萬禮券買來買去
這部份銀行要是陪他上法院, 他敗訴的機率是比較高的

最後, 依照我個人對理財的認知
他的方法動用的資本是1200萬 (600萬買禮券, 再有600萬開戶當信用卡額度擔保)
說真的, 1200萬好好投資, 一年要有百萬以上收入, 並不困難, 不到10% 哩
一般人想搞到1200萬來投資, 也挺困難的
可能得先有個有錢的老爹

Acute.
發表人: csky    時間: 2006-1-10 10:29 PM

同一件東西買來買去
那不就跟博達賣東西給自己的子公司來創造盈餘一樣嗎?
我看楊小姐已經學到不少上市公司做帳的絕活才是。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6-1-10 11:20 PM

困難處及風險解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109154.shtml
發表人: 木箱    時間: 2006-1-11 12:45 AM


引用:
Acute寫到:

他把價值600萬的禮券, 互相不斷買來買去
哪一家商店會跟你把同一個東西買來買去?
如果這樣合法, 那所有上市公司要創造營業額太簡單了
隨便用一片主機板, 互相不斷買來買去, 營業額就創造出來了
Acute.



沒錯
以前股市交易不透明的時候
就是這樣創造營業額的
因為她們也不是公司
沒有投資人的問題

所以
小弟還是覺得
他應該是沒有違法的


發表人: 趙雲    時間: 2006-1-11 08:25 AM


引用:
木箱寫到:

引用:
Acute寫到:

他把價值600萬的禮券, 互相不斷買來買去
哪一家商店會跟你把同一個東西買來買去?
如果這樣合法, 那所有上市公司要創造營業額太簡單了
隨便用一片主機板, 互相不斷買來買去, 營業額就創造出來了
Acute.



沒錯
以前股市交易不透明的時候
就是這樣創造營業額的
因為她們也不是公司
沒有投資人的問題

所以
小弟還是覺得
他應該是沒有違法的



呵呵!
這是最常聽到最棒的解釋!
純屬個人行為不違法!
他是小孩子銀行就別打壓想賺錢的人好嗎?
銀行都賺夠多了!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6-1-11 09:35 A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110306.shtml
「卡神」楊蕙如:敢停我卡 告你違約


被網友稱為卡神的楊蕙如刷卡賺錢曝光後,中信銀揚言將停卡,楊蕙如昨天也不甘示弱表示,「中信銀別忘了與我簽約一年三個月,敢停我卡,我就告中信商銀違約,並求償可預期的利益損失。」

因中信銀表示楊蕙如的刷卡行為,已違反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第六條第四項約定條款,即消費者不能用第三人或特約商店去虛構不實的交易行為,來共謀詐欺,或以信用卡簽帳方式或其他方式折換金錢或取得利益。據定型化契約第廿一條,中信商銀可以降低客戶額度或停止卡片使用,並對楊保留法律追訴權。

楊蕙如得知中信銀可能對她停卡,甚至興訟,出示本月帳單,顯示她的刷卡金額高達六百廿六萬兩千六百九十一元,應繳金額七萬一千七百七十二元。楊蕙如說:「帳單還沒來,我就先清償刷卡金額,且溢繳好幾萬元,該讓中信銀收的手續費都給了,從來都不欠中信銀一毛錢,這麼好客戶那裡找,我自認未違法,中信銀要告,隨便啦。」

面對中信銀停卡,楊蕙如信心十足地說:「我已跟中信銀簽了一年三個月的約,約期到明年三月底,契約到期前,中信銀敢停我的卡,我就告中信銀違約。目前我一個月可以獲利少則五、六十萬元,到時再一併向中信銀求償。」

台東地院一位法官指出,法律未規定不能與親友有商業交易行為,也未規定賣出去的商品不能再買回來,基於「私法自制、契約自由」精神,楊蕙如刷卡消費,轉售商品給親友再買回,每筆消費均足額清償,未對第三者中信銀造成直接利益損害,且中信銀也從中收取手續費,看不出有意圖獲取不正利益或虛構不實交易。至於楊蕙如依雙方契約獲取紅利點數,也是根據中信銀自訂的遊戲規則,沒有違法問題。
發表人: 木箱    時間: 2006-1-11 02:05 PM

其親友至少要付出每筆成交金額3.2%+10元的線上付款手續費,那麼 2400萬元的手續費就已經超過76萬元,這還不包括網拍上架費每筆3元、紅利積點8倍送一年9600元...等交易成本,如扣掉上述成本,楊女所言紅利積點所賺取的百萬元,其實大概只有不到30萬元的獲利空間。


這裡沒有講清楚
假如親友買他的禮劵不是刷卡
刷卡的計費就只有單向的了
2400萬元 -> 3.2%+10元 -> 超過76萬元
損失不多吧!

禮券一年到期未使用,可兌換兩萬元等值支票,光是一年後換回支票的報酬率約等於5%
2400萬元 -> 5% -> 120萬元

怎麼算都划得來

不過
還是可以看出其中一些爭議的端倪

[木箱 在 2006-1-11 02:08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hrainy    時間: 2006-1-11 03:14 PM


引用:
木箱寫到:
其親友至少要付出每筆成交金額3.2%+10元的線上付款手續費,那麼 2400萬元的手續費就已經超過76萬元,這還不包括網拍上架費每筆3元、紅利積點8倍送一年9600元...等交易成本,如扣掉上述成本,楊女所言紅利積點所賺取的百萬元,其實大概只有不到30萬元的獲利空間。


這裡沒有講清楚
假如親友買他的禮劵不是刷卡
刷卡的計費就只有單向的了
2400萬元 -> 3.2%+10元 -> 超過76萬元
損失不多吧!

禮券一年到期未使用,可兌換兩萬元等值支票,光是一年後換回支票的報酬率約等於5%
2400萬元 -> 5% -> 120萬元

怎麼算都划得來

不過
還是可以看出其中一些爭議的端倪

[木箱 在 2006-1-11 02:08 PM 作了最後編輯]

我沒詳細去算他用多少點數才能換機票,及要刷多少錢才能拿到相應點數

不過,就該篇新聞所講,
可能你沒想清楚吧!!

1.不管親友要不要刷卡,2400萬是她要賺到該點數應刷的卡費
所以只考量她刷的,她親友刷不刷不是這要談

2.2400萬是要刷的卡費 不是買的禮券總金額
所以,她並沒有買2400萬的禮券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6-1-11 05:38 PM


引用:
TCC007寫到:
楊蕙如說,東森購物台開放白金會員利用信用卡購買「東森禮券」,預付一萬九千元可購買兩萬元東森禮券,禮券一年到期未使用,可選擇兌換兩萬元等值支票,或換兩萬元等值提貨券,再加四千元購物折價券。她算一算,光是一年後換回支票的獲利率,即高達百分之五點六,比銀行定存還高。

光是這一點,就算很大的漏洞了吧..
因爲我不清楚東森購物台得程序..但是透過這裡說的,利用信用卡購買禮劵,預付19000就可以購買2萬得禮券,禮券一年到期未使用,可選擇兌換兩萬元等值支票..
會簡單數學的人都知道,穩賺不賠..除非東森倒了跑路..
不過這需要本錢去投資..至於刷卡賺點數...我想很多人有錢人不都如此嗎??利用刷卡繳稅..賺取大筆的點數,換取免費機票...之前繳稅的時候就有新聞説到,聰明的有錢人,利用刷卡繳稅,賺取點數,換取機票的..非常划算.且一刷就是幾千萬.今天就算他不上拍賣去轉賣,賣點數..她只需要在提高刷卡的消費額..刷卡購買更多的點數..在借錢一次還清..等1年也是穩賺..
在這新聞的背後,我們要了解到的就是法規問題..還有關於銀行規定問題..另外加上購物台的規定問題..

一個最重要的問題...那就是財力...要有這種手段,這種聰明..背後需要的就是錢..又不是每個人都那麽有勇氣拿出600萬來買東西..畢竟賺錢就是需要勇氣..且你羡慕他..那好,請問你拿得出600萬嗎??再來,你有勇氣拿6百萬來買東西嗎??還有,你需要壓多少錢在這上轉來轉去??
文中說到這個女的是留澳回來的..這句話我想也説明了他家多少是小康之上..且跟親友借錢達6百萬..請問你們有那麽多的親友可以借6百萬嗎??另外,她敢說出來,就代表他有把握不怕銀行告..就算是被告..我想他家也有本錢打官司..賺錢不是那麽容易的..這就跟新聞常常在報有人包牌中樂透是一樣的..中了,就一堆人在討論機率的問題..聼起來很容易對吧...可是這背後也是需要有財力..試問,你又有哪個財力去包牌嗎??就算有,也是要有膽量去買...
發表人: G_FON    時間: 2006-1-11 10:35 PM

大家都照做,銀行要哭了!
發表人: rakish    時間: 2006-1-11 11:01 PM


引用:
木箱寫到:
其親友至少要付出每筆成交金額3.2%+10元的線上付款手續費,那麼 2400萬元的手續費就已經超過76萬元,這還不包括網拍上架費每筆3元、紅利積點8倍送一年9600元...等交易成本,如扣掉上述成本,楊女所言紅利積點所賺取的百萬元,其實大概只有不到30萬元的獲利空間。

這裡沒有講清楚
假如親友買他的禮劵不是刷卡
刷卡的計費就只有單向的了
2400萬元 -> 3.2%+10元 -> 超過76萬元
損失不多吧

禮券一年到期未使用,可兌換兩萬元等值支票,光是一年後換回支票的報酬率約等於5%
2400萬元 -> 5% -> 120萬元

怎麼算都划得來

不過
還是可以看出其中一些爭議的端倪

[木箱 在 2006-1-11 02:08 PM 作了最後編輯]


應該是這樣..

A:刷卡買進   600萬禮券,再賣給B 600萬(現金)
A:刷卡跟B買600萬禮券(B要付手續費),A再賣給B 600萬(現金)
A:刷卡跟B買600萬禮券(B要付手續費),A再賣給B 600萬(現金)
A:刷卡跟B買600萬禮券(B要付手續費),A再賣給B 600萬(現金)
這樣才能創造刷卡 2400萬的消費

600*3.2%+10 的手續費
如果B也刷卡的話,A也要付出600*3.2%+10 的手續費

禮券是 600萬...
從頭到尾都是只有600萬禮券在"買空賣空"<--不知道這個字眼對不對
600*5%=30萬<--- 放一年賺30萬
風險就是通貨膨脹和東森倒閉之類的..

賺得是...刷卡帶來的贈品價值...實際上有消費嗎??沒有...

對法律不懂...但
那如果說親友間的交易就不算違法??
那我自己辦兩張卡就算違法嗎??

A卡刷給 B卡 1000萬
B卡刷給 A卡 1000萬
A卡刷給 B卡 1000萬
B卡刷給 A卡 1000萬
----------------------
A卡消費了 2000萬
B卡消費了 2000萬
實際完全沒有花錢....除了手續費....

銀行只要取消那些贈品...就玩不起來了?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阿...

[rakish 在 2006-1-11 11:27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rakish    時間: 2006-1-11 11:22 PM


引用:
jowa寫到:
呵呵...這個報導今早也有看過。
其實,看到報導上這種標題,還會想可能又會誤導到一些人,幻想...哇,刷卡是可以賺錢的。

這件事的重點在於-->東森禮券的保證買回
要是東森沒有這個保證,呵呵...我想她就沒有那種把握來花600萬買禮卷了。
既然沒把握買,那也就不會有刷卡紅利積點。
沒紅利積點,也就沒有免費機票,可以上網拍賣。
那...整件事就沒搞頭勒。


重點在於600萬禮券來回交易...
所產生的消費金額帶來的贈品利益...
發表人: 紅包s7533967s    時間: 2006-1-12 01:36 AM


引用:
NetKidz寫到:
要玩就靜靜的玩不是很好嗎?大聲宣傳的後果?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108098.shtml


他敢告卡神!我們有用中信銀的卡友就停卡!所欠的費用也不要繳!告中信銀集體用高利率勒索我們!用高利壓榨我們!造成有刷卡的卡友不管有沒有欠費的人精神上的損傷!中信銀卡友集體挺卡神吧!加油!中信銀說他違法就違法中信銀是法官嗎?那我們也要判中信銀是放高利貸的銀庫!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6-1-12 07:57 AM


引用:
shiuh寫到: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110306.shtml
「卡神」楊蕙如:敢停我卡 告你違約


台東地院一位法官指出,法律未規定不能與親友有商業交易行為,也未規定賣出去的商品不能再買回來,基於「私法自制、契約自由」精神,楊蕙如刷卡消費,轉售商品給親友再買回,每筆消費均足額清償,未對第三者中信銀造成直接利益損害,且中信銀也從中收取手續費,看不出有意圖獲取不正利益或虛構不實交易。至於楊蕙如依雙方契約獲取紅利點數,也是根據中信銀自訂的遊戲規則,沒有違法問題。


這裡面牽扯的已經不是單純東西買賣問題
而是哪些行為應該列入真刷卡假消費
他把同一樣物品跟親友不斷買賣, 藉此方法套取信用卡的紅利積點
對信用卡公司而言, 這已經可以視為騙取紅利積點, 呵
當然, 整件事情最終會看雙方在法庭上的陳述, 以及法官的認定
不過, 對信用卡公司而言, 提出告訴, 應該也是很正常的
否則, 以後只要跟店家套好, 刷卡買百萬服飾, 然後拿走現金 (這就是真刷卡假消費)
如果信用卡公司要控告, 就說成買了後悔, 所以賣回給店家
從此... 沒有所謂的真刷卡假消費問題了

這裡面更有趣的應該是買賣行為的發生與否怎樣界定
他把600萬禮券賣給親友, 親友再上網網拍, 他再買回
如果他拿給親友, 而親友沒有給他600萬
那更進一步變成, 他買了, 然後請親友賣, 他買回
也就是, 他其實買的是自己的東西,
這樣子, 恐怕更無法擺脫詐欺紅利點數之實

Acute.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6-1-12 08:02 AM


引用:
G_FON寫到:
大家都照做,銀行要哭了!

銀行不會哭, 前面說過了, 這麼幹, 需要1200萬當資本

Acute.
發表人: 趙雲    時間: 2006-1-12 08:15 AM


引用:
紅包s7533967s寫到:

引用:
NetKidz寫到:
要玩就靜靜的玩不是很好嗎?大聲宣傳的後果?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108098.shtml


他敢告卡神!我們有用中信銀的卡友就停卡!所欠的費用也不要繳!告中信銀集體用高利率勒索我們!用高利壓榨我們!造成有刷卡的卡友不管有沒有欠費的人精神上的損傷!中信銀卡友集體挺卡神吧!加油!中信銀說他違法就違法中信銀是法官嗎?那我們也要判中信銀是放高利貸的銀庫!


我已經先衝了!
昨天我拿他那一張趴趴熊卡去加油!加了30元!還特地的開卡了!
馬上說要終止服務!克服人員問我為啥麼要終止呢?我說聲援卡神還有紅利點數縮水不爽用!他說30元還沒付清....!不行終止!會有信用違約金的法律責任!

我就跟他說我才不管那麼多!我很空閒的!你只要敢給我罰違約金!我就用之前的判例跟你玩到底!

我還嗆他說很多人會跟進的!

最後還嗆他一句假正經的合法高利貸吸血鬼!
發表人: 紅包s7533967s    時間: 2006-1-12 11:30 PM

他被銀行剪卡了....!說他是不當使用....!那有欠卡費遲繳很多的也是不當使用!套利!那趕快把那些人也停卡吧!大家都不要環錢銀行準備倒光光!高利率也是不當得利!

呵呵!大家都不要辦那家銀行的卡了!擺明的就是要坑你的錢!
發表人: libero    時間: 2006-1-13 01:59 AM

用錢滾錢就是有錢人更有錢的原因啊
發表人: csky    時間: 2006-1-14 11:23 AM

這次事件讓我覺得中信銀的刷卡福利還不錯,
火速辦了一張中信信用卡。
邁向卡神的一小步。
發表人: 木箱    時間: 2006-1-15 11:29 PM


引用:
紅包s7533967s寫到:

引用:
NetKidz寫到:
要玩就靜靜的玩不是很好嗎?大聲宣傳的後果?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108098.shtml


他敢告卡神!我們有用中信銀的卡友就停卡!所欠的費用也不要繳!告中信銀集體用高利率勒索我們!用高利壓榨我們!造成有刷卡的卡友不管有沒有欠費的人精神上的損傷!中信銀卡友集體挺卡神吧!加油!中信銀說他違法就違法中信銀是法官嗎?那我們也要判中信銀是放高利貸的銀庫!



卡神快要和銀行打官司了
我自己也有這家銀行的卡
老實說
我很想打一下080免付費電話
然後轉接客服人員

"先生:請問有什麼需要服務的"
"喔~,我想要支持一下卡神,抗議中信吃人夠夠,自己定的遊戲規則自己不遵守,看起來很無賴"

如果每個中信卡友都打一通電話
嗯~
它的客服專線可能會馬上癱瘓!


發表人: jackylinboy    時間: 2006-1-18 07:50 PM

難怪會被稱為卡神呀
腦筋真好反過來利用信用卡
光集資應該就費了不少唇舌吧
那些親友也真是挺她
實在是佩服佩服
發表人: 趙雲    時間: 2006-1-19 08:31 AM


引用:
木箱寫到:

引用:
紅包s7533967s寫到:

引用:
NetKidz寫到:
要玩就靜靜的玩不是很好嗎?大聲宣傳的後果?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108098.shtml


他敢告卡神!我們有用中信銀的卡友就停卡!所欠的費用也不要繳!告中信銀集體用高利率勒索我們!用高利壓榨我們!造成有刷卡的卡友不管有沒有欠費的人精神上的損傷!中信銀卡友集體挺卡神吧!加油!中信銀說他違法就違法中信銀是法官嗎?那我們也要判中信銀是放高利貸的銀庫!



卡神快要和銀行打官司了
我自己也有這家銀行的卡
老實說
我很想打一下080免付費電話
然後轉接客服人員

"先生:請問有什麼需要服務的"
"喔~,我想要支持一下卡神,抗議中信吃人夠夠,自己定的遊戲規則自己不遵守,看起來很無賴"

如果每個中信卡友都打一通電話
嗯~
它的客服專線可能會馬上癱瘓!



呵呵!
昨天她們客服部打來問我說為啥麼要停卡?
說紅利積點與福利都不錯!
我跟他說放屁啦!
再怎樣不錯都沒有用啦!
一個卡神出來說改就改了!
有問過消費者權益嗎?
最後跟我學它們老闆回嗆了!
我是不給你賺!
不然你是怎樣呢?
又不是只有你一家銀行勒!
白爛又遜的中信銀行!
發表人: 雙刀火雞    時間: 2006-1-19 09:40 AM

這還有天理嗎
小老百姓照著銀行的遊戲規則玩遊戲輸到沒飯吃全家跳樓跳海燒炭上吊死光光都活該
但是也在遊戲規則下賺到銀行的錢就是詐欺犯法要抓去關
這是什麼道理有錢人開的財團就是對的窮人就應該死光光是嗎
這些財團跟放高利貸有啥不一樣卡亂發也不仔細考慮發卡的對象有沒有能力還錢
只想反正這個人還不出錢就把他逼去上吊跳海燒炭死死算了再找親人來背債
然後再把他逼去上吊跳海燒炭最後全家死光光
台灣就剩她們這些有錢人窮人全部死光光
這些人都不怕會有報應嗎
說什麼法律法規的誰不知道這些法律都是你們這些有出錢人出錢支持的那些政治人物訂的
這就叫做球員兼裁判反正你有前說啥都對死老百姓就是該死就對了
中信銀我保證我不會在讓我的親朋好友在用你的卡
老天沒眼不給你報應我就結合大家的力量教訓你
TWED2K的朋友們站起來吧大家一起叫身邊的人不要存錢在中信銀的銀行部要用中信銀的信用卡
讓他知道有錢並不代表他永遠是對的
發表人: wooerder    時間: 2006-1-19 03:23 PM

@@~最近才辦了costco聯名卡說~~
昨天聽說這張卡片也是我們公司做的~
難怪會馬上核發給我金卡~信用額度有十萬~
四個月前申請還不給我過~換了家公司後就馬上給金卡~
發表人: rakish    時間: 2006-1-23 05:46 AM


引用:
趙雲寫到:

引用:
木箱寫到:

引用:
紅包s7533967s寫到:

引用:
NetKidz寫到:
要玩就靜靜的玩不是很好嗎?大聲宣傳的後果?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108098.shtml


他敢告卡神!我們有用中信銀的卡友就停卡!所欠的費用也不要繳!告中信銀集體用高利率勒索我們!用高利壓榨我們!造成有刷卡的卡友不管有沒有欠費的人精神上的損傷!中信銀卡友集體挺卡神吧!加油!中信銀說他違法就違法中信銀是法官嗎?那我們也要判中信銀是放高利貸的銀庫!



卡神快要和銀行打官司了
我自己也有這家銀行的卡
老實說
我很想打一下080免付費電話
然後轉接客服人員

"先生:請問有什麼需要服務的"
"喔~,我想要支持一下卡神,抗議中信吃人夠夠,自己定的遊戲規則自己不遵守,看起來很無賴"

如果每個中信卡友都打一通電話
嗯~
它的客服專線可能會馬上癱瘓!



呵呵!
昨天她們客服部打來問我說為啥麼要停卡?
說紅利積點與福利都不錯!
我跟他說放屁啦!
再怎樣不錯都沒有用啦!
一個卡神出來說改就改了!
有問過消費者權益嗎?
最後跟我學它們老闆回嗆了!
我是不給你賺!
不然你是怎樣呢?
又不是只有你一家銀行勒!
白爛又遜的中信銀行!


你怪錯對象了..
你應該怪卡神...的操作..
讓你原本覺得該有的福利.. 減少了..

中信銀..付出的是..修改規則所造成的客戶流失
福利的降低..導致部分客戶流失.... 這應該滿正常的吧....
發表人: rakish    時間: 2006-1-23 05:57 AM


引用:
雙刀火雞寫到: [url=http://twed2k.no-ip.org/discuz/viewthread.php
這還有天理嗎
小老百姓照著銀行的遊戲規則玩遊戲輸到沒飯吃全家跳樓跳海燒炭上吊死光光都活該

這不是銀行的遊戲規則 ...
銀行的遊戲規則是 ...
你因一時所需向銀行借了點錢 ...
然後銀行收了一點利息..(雖然不太清楚這一點是很大點,還是很小點)..
因此讓你度過了危難..
銀行也因此賺了點微薄利息...
至於上吊死光...難道要怪銀行借你錢..

引用:

但是也在遊戲規則下賺到銀行的錢就是詐欺犯法要抓去關
這是什麼道理有錢人開的財團就是對的窮人就應該死光光是嗎

他用這方法本來就是蠻有爭議..
有錢人借窮人錢....要不回來..難道有錢人就應該死光光是嗎

引用:

這些財團跟放高利貸有啥不一樣卡亂發也不仔細考慮發卡的對象有沒有能力還錢
只想反正這個人還不出錢就把他逼去上吊跳海燒炭死死算了再找親人來背債
然後再把他逼去上吊跳海燒炭最後全家死光光
台灣就剩她們這些有錢人窮人全部死光光
這些人都不怕會有報應嗎

銀行跟高利貸做的事情本來就是一樣..只是高利貸的利息又更高一點點...
討債也不是一件好差事,不用這方法..還有別的方法嗎?
借錢不還,還在怪為什麼當初為什麼要借我錢...
這種人還沒報應死光之前...討債公司是不會死光的...

引用:

說什麼法律法規的誰不知道這些法律都是你們這些有出錢人出錢支持的那些政治人物訂的
這就叫做球員兼裁判反正你有前說啥都對死老百姓就是該死就對了
中信銀我保證我不會在讓我的親朋好友在用你的卡
老天沒眼不給你報應我就結合大家的力量教訓你
TWED2K的朋友們站起來吧大家一起叫身邊的人不要存錢在中信銀的銀行部要用中信銀的信用卡
讓他知道有錢並不代表他永遠是對的

不然你去制訂法律看看...
過高的門檻..人民會怨你..踐踏窮人人權,就是沒錢才要跟你借..
幹嘛要我難堪..還要一堆保人,一堆抵押..有錢還要來跟你借嗎?

過低的門檻..人民也怨你..我就還不出來..當初你幹嘛要借我..
但..那個合理呢??
同樣條件下的不同兩個人,未必都還不出來...
完全是看個人的理財與心態..

有錢人不一定是對的...
但借錢不還..你跳樓了...也不代表跳樓的是對的..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被倒會過..你真的拿他沒辦法,一點辦法都沒有...
銀行也拿你沒辦法...銀行把債權用賤價賣給債權公司..損失也不少..

中信銀 <---幾乎每一家銀行都做這件事情..你搞錯對象了..
叫你的親朋好友..都不要用銀行...
把錢存放在床底下 ...
發表人: 木箱    時間: 2006-1-23 09:23 AM


引用:
rakish寫到:

引用:
雙刀火雞寫到: [url=http://twed2k.no-ip.org/discuz/viewthread.php
這還有天理嗎
小老百姓照著銀行的遊戲規則玩遊戲輸到沒飯吃全家跳樓跳海燒炭上吊死光光都活該

這不是銀行的遊戲規則 ...
銀行的遊戲規則是 ...
你因一時所需向銀行借了點錢 ...
然後銀行收了一點利息..(雖然不太清楚這一點是很大點,還是很小點)..
因此讓你度過了危難..
銀行也因此賺了點微薄利息...
至於上吊死光...難道要怪銀行借你錢..

引用:

但是也在遊戲規則下賺到銀行的錢就是詐欺犯法要抓去關
這是什麼道理有錢人開的財團就是對的窮人就應該死光光是嗎

他用這方法本來就是蠻有爭議..
有錢人借窮人錢....要不回來..難道有錢人就應該死光光是嗎



這個事件
好像跟借錢沒關係
會讓民眾不滿的是
銀行定出的遊戲規則(在這裡是指信用卡)
是為了吸引民眾搶辦它的信用卡
可是中間出現了一些破綻
這才讓人有利可圖
然而如果銀行遊走法律邊緣時
民眾拿它沒有辦法
反過來給民眾找到竅門
銀行卻對會損失自己利益的行為
大聲控訴民眾違法
這是兩面守法
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這才是讓民眾群起而攻之的緣故

有沒有違法
是要法官開庭審理
經過調查審判後才可說人家有罪
不是一有利益損失
就先開始咄咄逼人
未審先判的態度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6-1-23 10:16 AM

其實這個事件過了好幾個星期..
現在對這個事件更有一點了解
在看過了多方面的見解..
我覺得就站在一個旁觀者..或許有人正在用中信的信用卡...
我覺得我對這個卡神的立場改變了...
我也覺得他這樣的做法是錯誤...因爲他自己親口承認買了東西,賣給了親友
在請親友賣回給他..這樣的做法..在生意來講,是不道德的...正常的賺錢,本來就應該尊從遊戲規則..
如果大家都在網路學他..其實就算本錢不需要大...只要時間夠多..1個月光是賺紅利..就可以賺4,5萬得機票..
可是這算漏洞..既然有漏洞,就應該填補,規則本來就是人定的..至於已經虧損的,就不應該追回.
這也是生意道德..做生意本來就有賺或陪..銀行要修改遊戲規則,也是必須規定在遊戲到期..
這也是為何學校很多教授會說當事件發生的時候,通常立刻表現看法的人,他們大部分都是bull shit..
一切的事實認證最少需要3,4年的時間來驗證..甚至更長..
這也是為何諾貝爾獎都是需要10幾年的時間才拿得到..因爲需要認證...
發表人: 雙刀火雞    時間: 2006-1-23 10:46 AM

感謝rakish大的指教:
我知道我的言論很偏激
我也知道世界上的事都是一體兩面的端看你從那一面去解讀
借錢不還的人當然有錯
但是銀行也不用把現金卡信用卡當成搖錢樹吧
每天大打廣告引誘你去辦卡
不知大大有沒有看過軍火之王
賣槍的人多多少少也要為買槍的人拿槍做了些什麼事負責吧
或許有人說那有那麼嚴重
可是試想開槍殺人有多少原因會是錢呢
我想絕對超過50%以上吧
銀行讓每個月只賺3萬的人買的起十幾二十萬的名牌
沒有自制力的消費者當然有錯
銀行難道都沒有責任嗎
至少有一點我非常反感
就是讓沒有經濟能力的人(例如學生)輕易甚至引誘辦卡
更不用說一些未成年的人了
這跟你送一把烏茲給小學生有啥不一樣(好像又偏激了...)
回到主題
個人覺得中信銀賺了那麼多黑心錢(又是偏激的言論)
度量如此狹小這是讓我最不齒的
真是白癡一個
他如果逆向操作頒個獎或表示一點善意不是可以大大提升形象嗎
後續在來台面下偷偷改一下會虧錢的遊戲規則
那不是兩全其美嗎
越大的企業越注重形象....這種不智的舉動讓他的形象大打折扣
正蠢蛋
發表人: 趙雲    時間: 2006-1-24 08:14 AM

銀行員工的薪水原來是用放高利貸賺來的!
那他們幹麻還辦保險、股票、基金的業務呢?
這幾招都沒用了!
打手、裝正義、抹黑!三種角色都自己人!
然後再叫員工出來裝可憐!
就把卡奴與卡神污名化!
過年再領個好幾月年終爽歪歪!
反正那些卡奴被逼的走投無路的時候!
反正也是死!
你就多殺幾個來抵債!
反正多一個是賺一個!
發表人: wooerder    時間: 2006-1-24 09:12 AM

趙雲 ~那你怎麼不去殺幾個來讓大家爽一爽~
逞口舌之快並沒有任何的用處~~

楊蕙如的行為本來就不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利用漏洞~同樣商品一直買賣~
就像是母公司把東西賣給子公司~子公司再賣給母公司~這樣~公司跟本就沒賺錢~
可以帳面上確有營收~多少老百姓的血汗就這樣被吸走了~

再說銀行的錢是靠利息嗎~銀行是要進行轉投資的~

卡奴有很多種~有些是真的不知道自制而亂花錢~
有些真的是生活有問題才會去借錢~
不是什麼污不污名化~
在這場銀行與卡奴間的戰爭中~雙方一定都有問題才會有今天的場面~
銀行浮濫的發卡與輕易的借出是一個問題點~
而人民不知道節制過度花費也是一個問題點~

沒有銀行這個社會機器只會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
請大家理性的發言而不是無意義的謾罵
發表人: 趙雲    時間: 2006-1-24 11:34 AM


引用:
wooerder寫到:
趙雲 ~那你怎麼不去殺幾個來讓大家爽一爽~
逞口舌之快並沒有任何的用處~~

楊蕙如的行為本來就不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利用漏洞~同樣商品一直買賣~
就像是母公司把東西賣給子公司~子公司再賣給母公司~這樣~公司跟本就沒賺錢~
可以帳面上確有營收~多少老百姓的血汗就這樣被吸走了~

再說銀行的錢是靠利息嗎~銀行是要進行轉投資的~

卡奴有很多種~有些是真的不知道自制而亂花錢~
有些真的是生活有問題才會去借錢~
不是什麼污不污名化~
在這場銀行與卡奴間的戰爭中~雙方一定都有問題才會有今天的場面~
銀行浮濫的發卡與輕易的借出是一個問題點~
而人民不知道節制過度花費也是一個問題點~

沒有銀行這個社會機器只會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
請大家理性的發言而不是無意義的謾罵


呵呵!
沒有人在謾罵!
我沒被逼到絕路不需要殺人!
而且我也不是卡奴!
我不會逼著人家要錢的!
卡奴有些是真的不知道自制而亂花錢!
並不代表全部都是!
啥麼叫做不理性?
發表人: wooerder    時間: 2006-1-24 01:01 PM

好吧~趙雲~ 您很有理性的在教唆殺人~

教唆犯之意義
  教唆犯者,謂對於有責任能力的特定人,於其無犯意之際,使之發生犯罪之決心,實施犯罪行為之謂。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教唆他人犯罪者,為教唆犯。」即是此意。

這是違法的~以後請不要犯喔~不然那位網友真的被逼到去殺人只要說是因為看了您的文章~

引用:
趙雲寫到:
反正那些卡奴被逼的走投無路的時候!
反正也是死!
你就多殺幾個來抵債!
反正多一個是賺一個!

所以才有想要殺人的想法~
所以~請謹言慎行喔~~大家共勉之~~~
發表人: 趙雲    時間: 2006-1-24 01:41 PM


引用:
wooerder寫到:
好吧~趙雲~ 您很有理性的在教唆殺人~

教唆犯之意義
  教唆犯者,謂對於有責任能力的特定人,於其無犯意之際,使之發生犯罪之決心,實施犯罪行為之謂。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教唆他人犯罪者,為教唆犯。」即是此意。

這是違法的~以後請不要犯喔~不然那位網友真的被逼到去殺人只要說是因為看了您的文章~

引用:
趙雲寫到:
反正那些卡奴被逼的走投無路的時候!
反正也是死!
你就多殺幾個來抵債!
反正多一個是賺一個!

所以才有想要殺人的想法~
所以~請謹言慎行喔~~大家共勉之~~~


喔!呵呵!
謝謝指教喲!
要講法先跟銀行說吧!
那這樣說卡奴被逼死自殺的都是那些幫銀行說話的了?
那幫銀行護航的人就是幫兇了?
想用法來套我帽子還早勒!
我說殺一個賺一個!
有說殺到啥麼了?
發表人: wooerder    時間: 2006-1-24 02:55 PM


引用:
趙雲寫到: 呵呵!
沒有人在謾罵!
我沒被逼到絕路不需要殺人!
而且我也不是卡奴!
我不會逼著人家要錢的!
卡奴有些是真的不知道自制而亂花錢!
並不代表全部都是!
啥麼叫做不理性?

在這篇當中已經提到了殺什麼了~
要扣您帽子別以為很難~
所以才呼籲大家謹言慎行喔~
發表人: 趙雲    時間: 2006-1-24 04:14 PM


引用:
雙刀火雞寫到:
感謝rakish大的指教:
我知道我的言論很偏激
我也知道世界上的事都是一體兩面的端看你從那一面去解讀
借錢不還的人當然有錯
但是銀行也不用把現金卡信用卡當成搖錢樹吧
每天大打廣告引誘你去辦卡
不知大大有沒有看過軍火之王
賣槍的人多多少少也要為買槍的人拿槍做了些什麼事負責吧
或許有人說那有那麼嚴重
可是試想開槍殺人有多少原因會是錢呢
我想絕對超過50%以上吧
銀行讓每個月只賺3萬的人買的起十幾二十萬的名牌
沒有自制力的消費者當然有錯
銀行難道都沒有責任嗎
至少有一點我非常反感
就是讓沒有經濟能力的人(例如學生)輕易甚至引誘辦卡
更不用說一些未成年的人了
這跟你送一把烏茲給小學生有啥不一樣(好像又偏激了...)
回到主題
個人覺得中信銀賺了那麼多黑心錢(又是偏激的言論)
度量如此狹小這是讓我最不齒的
真是白癡一個
他如果逆向操作頒個獎或表示一點善意不是可以大大提升形象嗎
後續在來台面下偷偷改一下會虧錢的遊戲規則
那不是兩全其美嗎
越大的企業越注重形象....這種不智的舉動讓他的形象大打折扣
正蠢蛋


呵呵!
火雞別中計!
別中牠們拿到好處要扣你帽子奸計!
何謂叫做偏激?
我看是說到他們不想聽到的話就是偏激與不理性!
所以他不甩你的意見!
您也可以不用甩他了!

[趙雲 在 2006-1-24 04:2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OTTFFENT    時間: 2006-1-24 04:39 PM

話說趙雲啊 從你之前的留言看來好像是銀行業務人員

那你可以透露幾招嗎? 總比只在打字上熱血好
發表人: 趙雲    時間: 2006-1-24 05:21 PM


引用:
OTTFFENT寫到:
話說趙雲啊 從你之前的留言看來好像是銀行業務人員

那你可以透露幾招嗎? 總比只在打字上熱血好


您想知道哪幾招呢?
我不是銀行業務員耶!
要跟這些銀行吸血蟲玩當然要做很多萬全準備呀!
他們的招式早就玩光光了!
只是在硬撐而已!
發表人: TCC007    時間: 2006-1-27 09:22 AM

哇!!!
看樣子趙雲哥知道的很多耶!!
我什麼都想知道!!可不可以請你告訴我銀行都用那些招術!!
因為我什麼都不懂耶!!
每次辦卡都是看到喜歡的贈品就去辦了.....
雖然說現在還沒有需要去借錢或是什麼的!!可是!!人家想多知道一點嘛!!!
就請你多教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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