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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心情日記] 牠X,X變態還真多 [打印本頁]

發表人: Justin    時間: 2007-3-26 09:57 PM     主題: 牠X,X變態還真多

X 消音

牠X,X變態還真多
平時看電視常會看到一些X變態襲胸等等之類
本想不會遇到看到,沒想到剛去參加慶生會居然給我遇到

下班回到家,一進門就看到姪女已經在等我
說她今天生日,專程跑來跟我討禮物
沉思一會(衣服以快被拉破...平時我時在太疼她)
忽然手機來電,朋友打電話來邀我過去參加他兒子生日
我:啥! 我說你兒子也今生日!?
友:對啊! 怎!? 有問題嘛!?
我:...你知道嘛! 我一位姪女也今生日! 我才正想帶她出去吃晚餐
友:這巧!? 啊...乾脆直接帶來我這一起就好了啊!
我:這好嘛!?
友:沒關係啦!

就這樣整理一下! 我就先跟姪女父母說一聲就跟女友車開就過去朋友那!

一到現場佈置還真熱鬧(只有一念頭...又一個孝順兒子的父母)
忽發現現場也蠻多小孩,就可姪女說一聲走吧我帶妳過去找伴
就這樣帶過去稍為介紹一下,很快那群就玩在一起

後來朋友邀請友人都來
(現是你兒子生日還是你生日...搞你兒子好像是附屬 現場烤肉 唱歌 拼酒 搞真熱鬧)

後可能喝有點多去一趟廁所,上上怎奇怪有哭泣聲
上完廁所好奇心趨使下,找了一下
忽看到疑! 角落下怎蹲一位小女孩(女聲)
靠近一看! 我姪女! 妳怎在這哭!? 怎!? 被欺負啊! (我當下以為是被那群小孩欺負還是怎樣
慢慢安慰她(因哭很厲害,感覺很不對竟,就找女友過來叫她問看看到底怎樣)
我則離開去問剛一群玩小朋友! 一問說他們玩很開心後她說要去廁所
所以指方向就沒在理她,後一小朋友補句說後好像一位叔叔說要帶她去廁所!
我問那位叔叔您們記是誰嘛!? 沒半人回應! 想說回去看看好了
後一位小朋友說:我有看到那位叔叔! 你能帶我過去找他嘛!?
(忽然手機響了,女友來電說:她是因為被一位叔叔上下其手且還摸她下體,後因她大哭那傢伙才跑走)

一聽到火氣馬上上升,馬上抱那小孩說,我帶你去認人如你認識馬上指給我看
後認人認到房屋外廣場烤肉區那小孩認出那位"叔叔" 我說你真乖! 你先回去玩吧!!

當場我走過去! 拍那傢伙肩膀! 頭轉過來 二話不說一拳先過去
頭 臉 身 狂扁! 後被人拉開 他則喊我幹嘛打他
我:你剛做什你心理有數!!!!
硬扯開手又衝過去一腳,後女友也帶姪女過來
朋友群這時硬拉開我倆! 朋友問到底是怎說清楚!
我:你自己問牠
牠:我怎知道!
我:你...真不知你剛在廁所做什麼!??
牠:結巴+支支烏烏
朋友:到底怎!?
我因顧慮我姪子名聲 叫我朋友過去問我女友就知
(沒想到這傢伙聽到後脫口說出.....現場所有人都聽到)
我說這下你們知道了吧! 眼尾看到一根球棒
衝過拿起! 馬上過來馬上當場往那禽獸下體扁過去
沒想到那傢伙居然有人幫他,將牠拉後!
這傢伙起身馬上就想跑! 一旁有人拉住!
過來跟小妹妹道歉(朋友想要當和釋老)
要我看他面子,這場合放過他
看一下現場臉色眼神....算了
喊一字"滾"  下次再給我看到! 看一次扁一次!

當場氣頭上! 跟朋友說一聲! 我要離開!  下次再聯絡!
跟女友招一下手! 車開就離開!

回程途中 姪女還是很怕! 不過已經沒在哭!
叫女友先帶她去洗澡!! 洗完澡!
叫女友陪她直到剛已經睡著!  想說等她睡醒在看怎麼!

後接到朋友來電! (來問候有沒有比較好、跟抱歉)
說他有問那傢伙朋友"他們在中科同住一宿舍" (工作關係認識他才邀他們來)
一問才知! 這傢伙原本就非常迷很多人說"小蘿莉"
牠宿舍他自己電腦內藏很多跟小蘿莉有關CG HCOMIC Anime HAnime 模型這類
原以為他只是興趣! 沒想到會發生這件事! 他也很抱歉! 托朋友跟我道歉!

後我只說一句:我可以不計較! 明等我姪女穩定! 我會跟他父母說清楚
如果人家想要怎樣! 我希望你不要在當公親! 否則你知我個性! 就這樣! 我累了!  晚安!



現寫這篇還是很氣!!  現社會心理變態怎這麼多!
連一個12歲小女孩也這樣!!!

不想多打....我也累!! 洗澡去!!

[Justin 在  2007-3-26 10:00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6 10:05 PM

看完之後才知道你標題為什麼要用獸字旁的"牠"了....

不過就是有這種人....
笨到現實跟虛幻都分不清
害得不管在哪個國家ACG世界的人都會被看輕.....

發表人: Kicks    時間: 2007-3-26 10:07 PM

給我遇到我會扁一頓再扭送警局

不過若是真的鬧大了....上新聞了.....
又會是一大篇的ACG負面評價吧
發表人: playjang    時間: 2007-3-26 10:12 PM

打的好,打死這種死變態
熟女不愛愛蘿莉,還伸鹹豬手
這種人被閹了都不過份
發表人: ags    時間: 2007-3-26 10:17 PM

應該不要拿球棒,直接用腳連踩比較快,送他個生日大禮。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6 10:18 PM

愛蘿莉不是錯啦
錯的是那位現實跟虛幻分不清的仁兄

發表人: mocaca0918    時間: 2007-3-26 10:19 PM


引用:
ur2581寫到:
看完之後才知道你標題為什麼要用獸字旁的"牠"了....

不過就是有這種人....
笨到現實跟虛幻都分不清
害得不管在哪個國家ACG世界的人都會被看輕.....


你應該加一個H....
正常向的ACG應該不會被看輕.....

遇到這種事,說實在的,當場扁人可能不太好.....把牠抓去警察局可能會比較好

不過如果是我遇到,我也會開扁.....
發表人: mocaca0918    時間: 2007-3-26 10:20 PM


引用:
ags寫到:
應該不要拿球棒,直接用腳連踩比較快,送他個生日大禮。


拿大鎖可能比較快.....牠也會比較"爽",只不過鬧大可能會很慘.....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6 10:24 PM

不會阿....
基本上現行犯的話~
不管任何人都可以逮捕~
如果犯人受傷的話...
就推說是正當防衛就好了...

倒是現在麻煩在J兄小姪女的內心創傷~
沒有治好的話會影響她一輩子的




引用:
mocaca0918寫到:
你應該加一個H....
正常向的ACG應該不會被看輕.....

遇到這種事,說實在的,當場扁人可能不太好.....把牠抓去警察局可能會比較好

不過如果是我遇到,我也會開扁.....

問題是....
社會不會分的那麼清楚的...
不管是純ACG或H-ACG都會被他們認為相同...


[ur2581 在  2007-3-26 10:2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hawn0129    時間: 2007-3-26 10:25 PM

走火入魔了
發表人: johnsex    時間: 2007-3-26 10:30 PM

我很害怕了,這人生如何走下去,
這社會又向下沉淪了,
請上帝
請神明
解救很多人吧,我很害怕..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6 10:33 PM

請對這社會抱懷希望吧....
如果連中堅份子都不重視這個社會的話~
那後進怎麼辦...

發表人: ico    時間: 2007-3-26 10:34 PM

送警局或去警局備案...讓警察留個紀錄...以後有類似案例...警察第一個就是先找他們...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6 10:39 PM


引用:
ico寫到:
送警局或去警局備案...讓警察留個紀錄...以後有類似案例...警察第一個就是先找他們...

不要把警察說得這麼神....
有案底是比較方便沒錯~
但那是有區域性的,
一旦對方離開區域去犯罪~
除非警察有好好的收尋證據...
要不然也不會馬上懷疑到那邊去....


不過像這種事....
要上法庭的話會跟先前的強暴案判決差不多吧

發表人: mocaca0918    時間: 2007-3-26 10:41 PM

應該去連絡寒鴉來給賈斯汀一些建議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3-26 10:44 PM

告死他,
不然的話....

有多少人會再受害沒人知道!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6 10:46 PM


引用:
bear242寫到:
告死他,
不然的話....

有多少人會再受害沒人知道!

或者該說....
這是不是單一案件都還不一定...
所以還是要去報警作一下處理
看看是不是還有其他的受害者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6 10:48 PM


引用:
mocaca0918寫到:
應該去連絡寒鴉來給賈斯汀一些建議

他是第一位送花的....
所以應該已經有看完了吧
所以賈斯汀可以PM給鴉鴉看看有沒有好一點的方式

發表人: Joanne    時間: 2007-3-26 10:48 PM

被騷擾過……
當時很小……我只能說  

影響很大……很大……

我想起那時,挺痛恨自己的無力與求助後老師冷漠的對待……
老師打算息事寧人…我則是一輩子都記得那爛人的名字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6 10:54 PM

所以這種事真的要好好處理...
至少真的要上法庭的話~
在小女生方面可以給予不出庭的權利~
然後最好去作一下心理輔導吧

發表人: Justin    時間: 2007-3-26 10:58 PM

剛已經跟她父母聯絡過
本想帶她回去,卻說要在這睡
坳不過她!! (看心情應該已比較平緩

只好跟我他們說我明一早在帶她回去 (已跟公司請半天假
要他們先幫她跟學校請幾天假
明我們在商討要怎處理!



其實我是蠻自責如沒答應朋友...我想這事就不會發生!!

[Justin 在  2007-3-26 10:5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ico    時間: 2007-3-26 10:59 PM

我也知道台灣的警察只會開紅單...但我覺得備案還是很重要...那種人你以為打幾下就會怕了嗎...別惾了...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6 11:01 PM


引用:
Justin寫到:
其實我是蠻自責如沒答應朋友...我想這事就不會發生!!

其實在看到後面就覺得你好像也有心理上的障礙了....
沒有人會希望發生這種事,也沒有人知道未來的事是怎樣~
以局外人的角度來看~
把心思放在怎麼處理接下來的事比較重要喔

發表人: mocaca0918    時間: 2007-3-26 11:05 PM

賈斯汀不用太過自責了,這種事誰也沒辦法預先知道
現在你該做的是該如何後續處理這件事
發表人: OTTFFENT    時間: 2007-3-26 11:05 PM


引用:
Joanne寫到:
我想起那時,挺痛恨自己的無力與求助後老師冷漠的對待……
老師打算息事寧人…我則是一輩子都記得那爛人的名字

記得一句話:你會老,我會大!!
準備好報仇了嗎


引用:
Justin寫到:
其實我是蠻自責如沒答應朋友...我想這事就不會發生!!

事情既然發生那也沒辦法
看要不要帶你姪女去收個驚,再去找社工輔導,希望能多少掩蓋這創傷

眾毒男小心點,別迷失自我嘿!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6 11:11 PM


引用:
OTTFFENT寫到:
眾毒男小心點,別迷失自我嘿!

這點應該可以放心啦~
畢竟這邊的環境很好....
在心理上有問題的話大家都會發帖上來說說感想~
所以在心理方面海洋區(包括水區跟毒男區)的大家都不會迷失的....

發表人: jhd9657    時間: 2007-3-26 11:12 PM

我愛羅莉我愛羅莉 喊喊就好 不要當真
下次看到情形 我一定讓他沒小鳥
這先擺一邊 好好給小女孩心理建設喔
這種事都會給小孩子心靈上的陰影喔 大大加油
發表人: OTTFFENT    時間: 2007-3-26 11:13 PM


引用:
ur2581寫到:
這點應該可以放心啦~
畢竟這邊的環境很好....
在心理上有問題的話大家都會發帖上來說說感想~
所以在心理方面海洋區(包括水區跟毒男區)的大家都不會迷失的....

這話是說給潛水眾們聽的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07-3-26 11:14 PM

亡羊補牢明天去提告吧
有許多人證應該沒問題

你姪女受害可能就是前人放縱的

[sakillll 在  2007-3-26 11:1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Justin    時間: 2007-3-26 11:20 PM

最主要我並非當她是我姪女看待
因我是獨子在我心理我是把她當我小妹妹看待
加上她非常貼心、黏人、常惹我哭笑不得
所以遇到這事我才這麼氣


各位建議我有看到!
我心也有個底了

在此說聲謝謝!!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6 11:23 PM


引用:
OTTFFENT寫到:
這話是說給潛水眾們聽的

都已經是潛水眾了....
那些人除了分享區外就不會去其他地方了吧




引用:
我愛羅莉我愛羅莉 喊喊就好 不要當真
下次看到情形 我一定讓他沒小鳥

嗚~
下面好痛

發表人: ~冥想捷~    時間: 2007-3-26 11:23 PM

推倒那個男的,跳起來用摔角+手肘
重力+速度壓下去 ... 好痛
--↑不要理我
現在提告,勝訴機率一半一半吧
不過假若您姪女的父母有心要追究
勝訴的機率就會高一點
重要的是證據啊 ...
還有,記得要帶貴姪女去心理輔導一下
很重要喔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6 11:28 PM


引用:
Justin寫到:
各位建議我有看到!
我心也有個底了

相關法令的話~
在論壇也是有人可以幫助你的~
就是第一位送你花的鴉鴉~

發表人: rainwen    時間: 2007-3-26 11:45 PM

Justin兄姪女的遭遇令人心疼
這裡有相關網站可以參考或提供服務:
勵馨社福基金會:http://www.goh.org.tw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http://dspc.moi.gov.tw
各縣市性侵害防治中心:http://taiwan.yam.org.tw/womenweb/sex.htm

補充資料:http://w3.tp.edu.tw/gender/study/report/05.htm

對施暴者依法究辦是必要卻非最重要的
孩子的情緒創傷處理與心理重建才是當務之急
發表人: newwill    時間: 2007-3-27 12:02 AM

這個世界病很久了!!
對這種人~
不把牠扁成"腫的"!!
我就不是男人~!!
樓上的大大们都已經提供了很好的建議了!!
只希望賈斯丁你的姪女能沒事!!
衷心期望~
發表人: shawn0129    時間: 2007-3-27 12:07 AM


引用:
ur2581寫到:

嗚~
下面好痛

年紀輕輕的...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7 12:18 AM


引用:
shawn0129寫到:
年紀輕輕的...

這叫做無事哀吟

發表人: Joanne    時間: 2007-3-27 12:51 AM


引用:
OTTFFENT寫到:

引用:
Joanne寫到:
我想起那時,挺痛恨自己的無力與求助後老師冷漠的對待……
老師打算息事寧人…我則是一輩子都記得那爛人的名字

記得一句話:你會老,我會大!!
準備好報仇了嗎

怎說呢……
他摧殘了很多女孩
這麼多年了……同學見面都避談那幾年的自然老師……我想上天會給他報應的,不在他身上,就會在他孩子甚至是孫子身上。
我現在對這很感冒-上次我學生說他被某個老師摸到…不舒服
我馬上通知家長與學校
不是因為我有警覺而是我受過傷害
已經治療很久-很久-也許我得用一生去學會遺忘吧!笑
不管怎樣…我希望各位都要注意自己的孩子或後輩…請告訴孩子
『你的身體是你的聖殿,只要有人讓你不舒服,馬上告訴家人,我們挺你到底!』
發表人: eddiehan    時間: 2007-3-27 12:59 AM

二次元禁斷

ACG不是罪…
重點在於無法自我管理才是問題。
這傢伙要抓來切下來,在他面前剁碎後再叫他吃下去。
發表人: tjy    時間: 2007-3-27 01:08 AM

當我看到你二話不說就扁下去,我心驚了一下,只憑著小孩子的指認就開扁,老實說風險挺大的,就連我們人民的保姆都會指認錯人了說....幸好扁的是兇手!!
發表人: tomahawk    時間: 2007-3-27 01:35 AM



老頭子也覺得去警局備個案好
畢竟有個紀錄在
另外事後再託朋友帶話給那個死變態(剛有看到說牠在中科,那就算公務員了)
告訴牠說我們已經報警處理了
非嚇給牠半死不可
這種人非給牠一點教訓 叫牠幾天睡不好 吃不好
一星期之後 Justin大大再決定要如何處決牠
看是告牠 還是等他來和解再狠狠教訓
這樣牠才能記取一些教訓
否則事後真的不知牠還會伸出多少魔掌 多少小女孩要受害

衷心期盼樓主的姪女能早日離開陰霾
發表人: adolclistin    時間: 2007-3-27 02:12 AM

恩~~我開始擔心論壇上的一些蘿莉控們~
看到J兄這一篇~大家要自己反省一下~
是不是看到小蘿例會馬上有衝動
有的話可能需要去治療一下

不知道那混蛋是不是論壇上的人\ _ /...
是的話大刑伺候~


在此呼籲一下~身為一個蘿莉控~
是必須要愛護蘿莉的~讓小蘿莉身心受到傷害
並不是一個蘿莉控該有的行為~
除了於法不容~也是全世界所有蘿莉控所不恥所鄙視的
身為一個蘿莉控~所要守護的就是小蘿莉那無邪純真如天使般的笑容
全世界的蘿莉控應該都站起來~掃除其中的敗類~
不要因為這些敗類~讓你們蒙上不白之冤阿

P.S 我不是蘿莉控喔~"~

不知怎麼回事~越打我火氣也越大~該死的.........

對了J兄~你也要多注意~
不管是帶親友的孩子還是自己的孩子~
不管你在做什麼~基本上都不要讓她離開你的視線之外~
不僅是現在社會很亂~而是隨時都有可能有無法預期的危險
讓她在妳視線內活動~發生什麼事你也可以在第一時間內反應
我常看到很多婆婆媽媽~一遇上就聊的天南地北~
小孩子到哪去了都不知道
常常因此出了很多問題~
而且應該要教育她不能跟陌生人走吧~要教她如何保護自己~
這是身為長輩應該要做也應該有的責任

[adolclistin 在  2007-3-27 02:41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flybee    時間: 2007-3-27 02:37 AM

除了法律制裁外,不知道這種心理變態最怕的是什麼
如果能讓他們在行動前就感到恐怖的後果
不知道會不會降低發生比例

比如說抓到此類心理變態,先關進喜歡後庭花的男監一年
這樣他們應該也會嚐到相同無法抹滅的心理傷害
不過怕關出來,變成小男生受害了

當然..我想這類法令也不可能出現
發表人: adolclistin    時間: 2007-3-27 02:48 AM

要是我~絕對用重刑~
死刑太便宜他們了~
用哪隻手摸~抓來先慢慢剝了他指甲
在折斷一根根手指~切割手臂~然後把手扯掉

同理~用哪裡犯案~就整他哪裡~
不會讓他那麼好死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7 08:47 AM


引用:
tomahawk寫到:


看到那張圖有莫名的熟悉感....
果然是特殊救難對裡面櫻井的肌肉阿XDXD



引用:
恩~~我開始擔心論壇上的一些蘿莉控們~
看到J兄這一篇~大家要自己反省一下~
是不是看到小蘿例會馬上有衝動
有的話可能需要去治療一下

雖然我有7成是蘿莉控~
不過這點你就不用擔心了~
現實跟虛幻我是分的很清楚的.....
現實的小蘿莉怎麼可以跟虛幻的可愛蘿莉相比阿

發表人: lokily    時間: 2007-3-27 09:15 AM

這幾拳灌的好~~
應該要再打慘一點!!
讓牠知道教訓!!!
這麼畜牲的人!!
應該要再先痛扁幾頓~~~
然後再抓去警局~~
不能放過牠~~
免得危害社會!!這種人活著是多餘的!!
發表人: poyu    時間: 2007-3-27 09:29 AM

樓上幾位大大的意見J兄都可以認真考慮
不管怎麼處理都是以"避免有更多的受害者"出現為重
最基本也要強制"他"心理治療
不然以現有法律,就算強暴犯,不都關沒多久就假釋出來
託朋友跟你道歉,難不成牠上下其手的對象是你?
發表人: dayi    時間: 2007-3-27 10:23 AM

J兄打的好
這種人就該給他教訓
而且最好是報警處理
給他留個案底
真是個人渣
發表人: mocaca0918    時間: 2007-3-27 10:30 AM


引用:
ur2581寫到:
雖然我有7成是蘿莉控~
不過這點你就不用擔心了~
現實跟虛幻我是分的很清楚的.....
現實的小蘿莉怎麼可以跟虛幻的可愛蘿莉相比阿


迷之音:蘿莉魔人怎麼辦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7-3-27 12:57 PM

這種當然算性侵
刑法對於「性交」的定義非常簡單
「將手指、生殖器或其他異物插入對方的口腔及生殖道」
性侵則是對未成年或妨礙其自由意志下強制性交者稱之

( 所以各位去看牙醫都算跟牙醫性交喔~~ )


每次急診看到這種性侵的受害者
我就恨得牙癢癢的

要是加暴者落在我手裡,哼哼...哼哼....
我能想出的花樣可多的呢...哼...

幹,越想越生氣。
發表人: relnuh    時間: 2007-3-27 01:12 PM

應該烙人(包括我)來練拳頭.
打一隻畜生,不是打人,沒關係吧?:p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7 01:36 PM


引用:
mocaca0918寫到:
迷之音:蘿莉魔人怎麼辦

迷:他是魔人,所以在思想上已經完全理想化
因此現實的蘿莉就像一堆草一樣,吸引不了他XD

發表人: Justin    時間: 2007-3-27 03:18 PM

今一早帶她回家時發現一臉安靜
感覺跟本沒發生什事感覺
問也都說沒事....就是很靜

後我表嫂他們原來早就已經先一步備案
一到家就看到警察跟婦幼會社工人員已在等
我們在客廳做一些筆錄
嫂子就帶孩子跟社工到房間內去(心理補導!? 好像是吧...
不到一會就聽到哭聲....哭了也好! 總比憋住好!
過一會筆錄寫好 (我則跟公司聯絡下午會照常開..."原本想請假到下午")
表哥就跟警方善後續事件!!!

後看到嫂子跟小孩她們都出來 (這小傢伙會笑了..."心裡平坦多了..."
後說一些有無 (這不多說)
後說我要先離開回去公司 有後續在電話跟我說!

姪女拉住說等等...我寫一下東西給你  就跑去她房間!
疑!? 啥東西!
後從房間塞一張紙在我手上....還吩咐我到車上在看 (.......不好預感
到車上後打開一看....(原來是討禮物...."大吉寶"  "大吉寶是啥東西...!?)
寫說媽媽以送過她小吉寶,想湊成一對樣子(應該!?  因有些字看不懂.........)
(忽然才想到原來是熊玩偶...想說啥大小吉寶)

到公司後託這方面也有收集同事幫忙查一下價錢,在將價錢放於我桌上,等會在看
開完會回來一看紙條...3750$ (瞬間三條線....
.....我以為可能最多1-2千塊 沒想到要到三千多...

我認了.....誰叫我欠她 (下班在去逛看看商店
發表人: rainwen    時間: 2007-3-27 03:40 PM

這就是大吉寶,還真的不便宜.......

祝福您的姪女能儘快撫平傷痛,恢復往日笑靨
發表人: chu9066082    時間: 2007-3-27 03:45 PM

真得看完會巴不得再多揍那個變態幾拳
前幾天我姐跟她朋友去彰化永樂街逛街
因為我姐朋友有一個前面比較雄偉
結果在永樂街上有一個穿著怪異的男子拿著v8一直在她們前面拍啊拍
後來發現那個男的在永樂街到處拍女生胸部
實在很變態~
後來她們躲進拍大頭貼的店
出來時那個變態男就不見
現在的社會真是~一堆變態活在自己想像的虛擬世界跟現實都搞不清楚
等被抓時又在那說我有精神疾病~
我想到有一個新聞是某獅子會的會長~長期強暴至少有二十六名女性
結果被抓到時一臉不認錯~還跟老婆說~我有病~我有病~
真的很不要臉~一句精神疾病就要把自己犯錯合理化嗎?
P.S不過現在你姪女~沒事就好~你就補償她一下吧!買一個大娃娃送給她
發表人: tjy    時間: 2007-3-27 03:54 PM

大吉寶我第一次聽到,沒想到這麼貴....
發表人: ico    時間: 2007-3-27 04:12 PM

$3750.....有點貴...但能看到小女孩天真無邪的笑臉...我覺得值得啦...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7-3-27 04:25 PM


引用:
Observer寫到:
這種當然算性侵
刑法對於「性交」的定義非常簡單
「將手指、生殖器或其他異物插入對方的口腔及生殖道」
性侵則是對未成年或妨礙其自由意志下強制性交者稱之

( 所以各位去看牙醫都算跟牙醫性交喔~~ )


每次急診看到這種性侵的受害者
我就恨得牙癢癢的

要是加暴者落在我手裡,哼哼...哼哼....
我能想出的花樣可多的呢...哼...

幹,越想越生氣。

那個好像有修正了
就是除了正當目的外,用手指、生殖器或其他異物插入對方的口腔及生殖道→算性侵
因此排除了如醫師等正常的醫療行為
不過卻一直沒有納入的是對嫌犯"犯意"的考量...XD

看到J兄的情形
沒想到世上的變態居然那麼多
揍他幾拳是對的
好好把他打醒吧...XD

[平凡小任 在  2007-3-27 04:28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mcombbs    時間: 2007-3-27 04:30 PM

人類很少不變態的, 差別在於種類跟程度而已.
發表人: kamlin    時間: 2007-3-27 06:04 PM

那種人如果在監獄受到特別懲罰,通常出來以後犯行會更嚴重,想要把被欺負的報復回來。
光讓他「失去能力」或者去勢不是辦法,因為只要他還有心想犯罪就會有人受害,甚至可能會傷害別人的性命。
所以我認為對他們應該施予精神控制,把他們全都變成行屍走肉:除了生活瑣事和簡單的工作技能,其他事一概不會。
發表人: 臘腸    時間: 2007-3-27 06:49 PM

平時看新聞沒有啥麼感覺....等到發生在自己的身邊時真的很氣人

當時應該多打2下的..心情會比較好吧
發表人: zaqwsxc    時間: 2007-3-27 07:17 PM

真可惜沒把他的小鳥蛋打破
連這麼小的小孩都不放過
真的是人嗎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3-27 07:34 PM

不好意思,
可能你聽了會覺得不高興,
但我還是要講...

對下一個受害者而言,
你算幫兇之一!

因為我覺得這種人人人都有義務除去他!
發表人: Justin    時間: 2007-3-27 08:10 PM

我並沒說要放棄教訓那傢伙!!
因為一些關係表哥他要我退居後線一切交給他處理
(我表他也算狠角色....我現只能說那傢伙惹錯人)
發表人: Justin    時間: 2007-3-27 08:15 PM


引用:
chu9066082寫到:
真得看完會巴不得再多揍那個變態幾拳
前幾天我姐跟她朋友去彰化永樂街逛街
因為我姐朋友有一個前面比較雄偉
結果在永樂街上有一個穿著怪異的男子拿著v8一直在她們前面拍啊拍
後來發現那個男的在永樂街到處拍女生胸部
實在很變態~


這情況我也曾遇到過
不過是一個看起來一表人才,且"外表看起非常斯文"
但是卻是拿手機朝女生下方 "拍 拍 拍 拍..."

說真我是真搞不懂這些人心態
內褲有啥好看!?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3-27 09:40 PM


引用:
Justin寫到:
我並沒說要放棄教訓那傢伙!!
因為一些關係表哥他要我退居後線一切交給他處理
(我表他也算狠角色....我現只能說那傢伙惹錯人)

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對很多女性而言你是有功的,
先送花,記得多3拳算我的!

記住,要讓他以後再也不敢,最好把他廢了,當然啦,要注意法律...
發表人: hata    時間: 2007-3-27 10:07 PM

小六的時候去補習班學外語,那個男老師也是看起來很斯文
不過每次上課都喜歡用他的腳來碰我的腳,還喜歡踩住我的襪子不放
那時候上課都會玩一點小遊戲,最好每次都這麼不小心去抓到我的第三點
後來我寧可蹺課也不想去上課,補習班最後知情也是讓他道歉改派別的老師
還說他都有女朋友了怎麼可能會幹這種事

國二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個大胖子戴著耳環講話有點娘娘腔,騎著一台50CC的小機車
一看就知道是Gay  (10多年前這種裝扮根本不正常)
一開口就是:弟弟,要不要我載你回家阿
都說不要了還要跟我盧,幸好下午四點多的愛河旁還有其他人
不然我可能會凶多吉少
發表人: Appleseed    時間: 2007-3-28 12:59 AM

可惜 Justin 有動手
否則民事部分可先敲牠一筆錢,讓牠荷包大失血
刑事部分應該屬於公訴,再讓牠入監讓其他犯人好好鍛鍊一下牠的肛門括約肌
再打聽牠任職的公司、住所、親友 將牠的惡行劣跡公諸於世,讓牠即使交保或出獄後也難以立足
這類無恥變態再犯率很高,對其姑息寬容只會造就更多不幸
發表人: dayi    時間: 2007-3-28 02:02 PM


引用:
Appleseed寫到:
可惜 Justin 有動手


我想如果是我
我也會先揍了再說
發表人: Justin    時間: 2007-3-28 03:45 PM

忽然覺媒體真是開放太離譜
中午想說順道過去看看
順便拿已經買好禮物送過去

車一停好走著走著就看到門口有人在爭執
嫂子好像在搶一位男性手上相機
我走靠近說怎麼?
嫂子就說這傢伙剛趁我倒垃圾
就從窗口、大門偷拍,說是要採訪我女兒之類
要我幫忙將相機奪下

二話不說 加入搶奪....終於奪下
摔 踹 底片拿出 拉出
當場扯住它領子喊說是那單位 為何來這偷拍
他喊說是受人所托 他只是工讀生而已(也看不到這傢伙有人名牌或證件)
後因可能我喊太大聲....圍觀變多 = =
只好喊這傢伙"滾" 忽然發現相機遺骸還在 朝它丟過去
.....還真準 直接往頭k去!!!
發表人: OTTFFENT    時間: 2007-3-28 04:16 PM

之前在msn討論過要怎麼逼爆你....
看樣子我們不用幾天就會看到你的照片了
發表人: relnuh    時間: 2007-3-28 04:20 PM


引用:
dayi寫到:

引用:
Appleseed寫到:
可惜 Justin 有動手


我想如果是我
我也會先揍了再說

雖然說畜生欠揍,我也想扁
可是先出手就是吃虧了....

昨天看類似的雜誌報導,這些狼抓到關起來的只有1%?!(好像是這樣)
發表人: chu9066082    時間: 2007-3-28 07:04 PM

搞什麼~還找人來偷拍
該不會是那變態找來的~天啊~愈看愈覺得這社會變了
且變得愈來愈變態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8 07:13 PM


引用:
Justin寫到:
忽然覺媒體真是開放太離譜
中午想說順道過去看看
順便拿已經買好禮物送過去

車一停好走著走著就看到門口有人在爭執
嫂子好像在搶一位男性手上相機
我走靠近說怎麼?
嫂子就說這傢伙剛趁我倒垃圾
就從窗口、大門偷拍,說是要採訪我女兒之類
要我幫忙將相機奪下

二話不說 加入搶奪....終於奪下
摔 踹 底片拿出 拉出
當場扯住它領子喊說是那單位 為何來這偷拍
他喊說是受人所托 他只是工讀生而已(也看不到這傢伙有人名牌或證件)
後因可能我喊太大聲....圍觀變多 = =
只好喊這傢伙"滾" 忽然發現相機遺骸還在 朝它丟過去
.....還真準 直接往頭k去!!!

在台灣.....
媒體已經把言論自由當作豁免權了...



引用:
搞什麼~還找人來偷拍
該不會是那變態找來的~天啊~愈看愈覺得這社會變了
且變得愈來愈變態

不是.....
我覺得應該是水果日報的記者

發表人: OTTFFENT    時間: 2007-3-28 08:04 PM


引用:
ur2581寫到:
在台灣.....
媒體已經把言論自由當作豁免權了...

新聞自由
發表人: arth1327    時間: 2007-3-28 08:46 PM


我可以說打的好嗎?雖然大家說暴力是不好的,
但是如果是我應該也會一樣狂扁他吧!
因為社會已經亂了......
發表人: ags    時間: 2007-3-28 10:56 PM


引用:
OTTFFENT寫到:

引用:
ur2581寫到:
在台灣.....
媒體已經把言論自由當作豁免權了...

新聞自由

TVBS就不會這樣偷拍,他們都直接寫假新聞。
上次那個瀝青鴨就把一堆同業害的數十年積蓄化為烏有破產去
現在又來一個假黑道.....
發表人: jiang    時間: 2007-3-28 11:02 PM

可憐的那位小姪女!
把那個禽獸秋出來痛扁一頓!
跟他們公司的女同事警告一下!
不然會有更多女生受害!
叫那個豬頭知道亂來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8 11:03 PM

TVBS嗎....
完全不看他們的新聞了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7-3-29 09:23 AM


引用:
ur2581寫到:
TVBS嗎....
完全不看他們的新聞了

(自稱)報導最真實的新聞呢~
馬的~造假新聞最多!!
發表人: owhohoh    時間: 2007-3-29 11:28 AM

新聞喔,很久沒看了,

現在只看一下氣象預報。

不過又出現一些作秀的人,真討厭。

[owhohoh 在  2007-3-29 11:32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poyu    時間: 2007-3-29 11:47 AM

新聞自由變相就是無法無天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7-3-29 03:17 PM

這兩天的新聞 , 可說是 " 演 " 的非常有趣啊 !
但演到結尾已經有點政治化了 ... 台灣真是太厲害了 !
以上廢言
樓主如果發現目標物後 , 先打電話給親戚朋友 (台灣小村子常用的私刑戰術) , 再打電話給警察局 (報警) , 接著上去扁人 , 什麼大絕招必殺技之類的放一放 , 不然等親友團來就只能用踢的了 ... 警察來了剛好送警局 , 不然這種鳥氣不吐出來 , 絕對 ... 絕對會內傷 , 台灣對這類犯行的人罰的十分的輕 , 報警只是循正規途徑 , 事前當然要打一打才行 ... 不然如同一般人常講的 , 關進去不久後又是一尾活龍 !
話說昨天立委找婦女團體跟人權團體去旁聽審核引進鞭刑的法案 ... 不知道有沒有審出個所以然

事主要是在下的話 ... 恐怕我也會進警局了 , 脾氣暴燥 ... 果然是個缺點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9 03:44 PM


引用:
kckadck寫到:
這兩天的新聞 , 可說是 " 演 " 的非常有趣啊 !
但演到結尾已經有點政治化了 ... 台灣真是太厲害了 !

最近幾乎沒有看新聞了~
通常都是有出去外面吃得時候順便看的~
所以你一開始說這段我還不了解說XDXD


結果剛剛跑去GOOGLE看到....
TVBS假新聞....


不過樓主怎麼沒有上來說一下情況~
看看要將犯人怎麼處制阿

發表人: dica517    時間: 2007-4-7 02:34 AM


引用:
OTTFFENT寫到:

引用:
ur2581寫到:
在台灣.....
媒體已經把言論自由當作豁免權了...

新聞自由


媒體早就忘了
自身的自由是以不能侵犯到別人的自由
為前提所存在

或者該說
不只是媒體
很多人都忘了這很基本的觀念
發表人: NeoBetas    時間: 2007-4-7 07:54 AM

我只能說大大您的心腸真好...我的話絕對會給他吃子彈...別懷疑...真的就是吃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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