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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心情日記] [討論]我的房客跳樓自殺 [打印本頁]

發表人: vic007    時間: 2007-8-19 09:14 AM     主題: [討論]我的房客跳樓自殺

我是房東,上週二時房客妻子(乙方)與丈夫吵架後跳樓自殺身亡,我是房東上yakoo知識看了一堆的文章,可是沒有一個完美的解決方案,跳樓自殺算不算凶宅就沒有說清楚了,屋主可否請求房客家屬賠償損失,解答:人自殺跟他家人何干,欠錢都不用家人幫他還了,為何自殺要還要賠錢?我應該才是受害者,房子貸款還有3xx萬(今年3月交屋全新的房子),算凶宅房價要跌2~4成,我現在也不知如何解決才是最好

[vic007 在  2007-8-19 07:18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helley0411    時間: 2007-8-19 10:01 AM

我個人是覺得不算凶宅啦!
又不是死在房子裡
人家怕的應該是死在房子裡吧!
住在死過人的地方感覺會怪怪的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07-8-19 10:51 AM

凶宅應該是有發生兇殺案的(會有怨念), 自己殺自己的應該不算凶宅.
凶宅對透天來說才會跌個 3,4 成, 如果是集合住宅, 基本上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而且現在房價跌是正常的了, 只要房貸還是負的起, 就不用急著賣掉
過一段時間自然就沒有人會注意這種事情了, 畢竟現在的人比較不迷信了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7-8-19 05:22 PM

房子在高雄嗎......
若是....租一間房間給我.....(房租便宜一點)
我不怕鬼.......
我這一陣子還請仲介幫我留意凶宅.........
因為我只能負擔凶宅的低價.......
我是很認真的.....不是開玩笑
發表人: vic007    時間: 2007-8-19 07:24 PM

跳樓自殺的人會重覆自殺,直到陽壽終了,好像1408電影一樣,
我是不希望未來的房客有恐懼,我是不迷信,但老一輩的是希望
對方買下,避免日後的問題
發表人: caw    時間: 2007-8-19 07:46 PM

遇上了真的很討厭,我老姊那個老古董
買了一間套房在大立百貨那,就空在那
說是怕房客....,新聞看太多了,
沒想到版主就遇到了,不要想太多了
還是慢慢的努力賺錢還貸款吧
我不想負債,所以不想買房子
發表人: rainwen    時間: 2007-8-19 09:51 PM

稍微將房租降一點看看....您這間房子是專門拿來租人的嗎?
發表人: ags    時間: 2007-8-19 11:51 PM

yahoo的知識是垃圾+道聽塗說,有事還是找專業人員比較好,比如從事律師的朋友之類的。
發表人: nick69    時間: 2007-8-20 09:20 AM

建議你到 "快樂有GO正"的網站討論區留言~
應該可以獲得不少有用的解決方法!
發表人: 45326565    時間: 2007-8-20 09:46 AM

這種情況問仲介就可以了吧

畢竟賣凶宅是要被判刑+罰款的.資深的仲介人員/公司

會有相關資訊或服務提供給您參考才是

不過內政部所訂凶宅定義,係指「曾發生過兇殺或自殺致死案件」.實際情況如何.就請您自行斟酌吧

以下可以給你參考的部份

Evans 的法律資料庫

此部落格內有篇關於兇宅部分的官司與條例判決

台灣凶宅網

這個網站可以讓你去翻閱所謂凶宅的定義.或是一些網友的討論串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7-8-20 02:45 PM


引用:
45326565寫到:
畢竟賣凶宅是要被判刑+罰款的.資深的仲介人員/公司


其實...如果有善盡告知買方....這是凶宅.....買方能接受...
價格也雙方都能接受
那就沒問題了....
像我真的想找凶宅來住......
但可遇不可求.......
仲介人員告訴我.....說第一次遇到我這種指明要凶宅的...
而且鬧鬼越凶....我越想要.....原因無他....只因越是鬧鬼越是便宜.....
其實這世間......人比鬼要可怕千萬倍.....
何必為這些世俗來困擾自己.....
人也不是你害死的.....
總之一句.....做人..問心無愧就好
發表人: newtoepie    時間: 2007-8-21 11:46 PM

不管是自殺或他殺....只要人是在屋子 [裡面] 升天...就符合凶宅的定義
自然死亡不算哦
只是在買賣的時候....一定需要告知...因為這屬於買賣的重大事項
如果隱瞞然後被對方查出來....不只契約不成立..賠款...還犯上詐欺的刑事責任
至於跳樓.....是不符合凶宅的定義....但是還是會影響到買方的意願
願不願意告知...就看屋主和仲介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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