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book寫到:
想問大家一下偉大的台灣勞保是否能幫我的忙
根據台灣勞保法
職災醫療給付請領資格
1. 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發生職業傷病事故,並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需
門診或住院者。
2.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需住院者。
3.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後,於依「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及「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期間,需門診或住院者。
我目前一家科技公司任職
身份為軟體工程師
工作導致我每天約有15個小時以上雙眼必須緊盯著螢幕上看
至使我目前雙眼視力退化
經過眼科醫師的檢驗
發現我的視力因為我的工作而產生影響
進而對我的日常生活造成不少的困擾
諸如
日間畏光 晚間視力大幅度減低(模糊不清) 晚間可辨識物體距離大幅度減低(以前10公尺看的到的東西 現在只剩2~3公尺)
目前我的眼睛必須經常性的門診治療
是否符合職災勞工之職業病、職業傷害之申請資格
如果符合
我應該如何申請
謝謝大家的幫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