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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問題]迅雷拿來下emule? [打印本頁]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8-12-14 11:31 PM     主題: [問題]迅雷拿來下emule?

最近不小心用到迅雷
結果發現可以下載emule,bt
感覺真方便
可是
這樣好嗎?
感覺都沒有人討論迅雷這套軟体
發表人: BlackSun    時間: 2008-12-15 12:05 AM

因為已經被網路上使用BT和EM的用戶
臭罵到不想在說了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8-12-15 12:14 AM

是噢
可是下載速度真的很快
除了臭駡
會有其他影響嗎?
發表人: yonhong    時間: 2008-12-15 12:18 AM

被有支援DLP的mod ban掉...
發表人: BlackSun    時間: 2008-12-15 12:32 AM


引用:
bryansun寫到:
是噢
可是下載速度真的很快
除了臭駡
會有其他影響嗎?


最主要的是 不會傳給 EM 或是BT的用戶
就這樣
發表人: Pinghan    時間: 2008-12-15 01:43 AM

簡單的說 ...
迅雷的使用者,不管知道不知道該軟體的作用原理
只要用了它,你在不知不覺中就變成了小偷 ...
迅雷就是靠盜連跟吸血提升速度的黑心軟體

只能說大部分eMule使用者太善良了,60%以上都還在用官版
要是反吸血的一方全力推廣可外掛DLP的MOD給官版使用者
那迅雷就只能吸空氣了,因為它本身完全沒有發佈檔案的功能 ... 純粹只是靠盜連跟吸血過活的寄生蟲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8-12-15 02:00 AM

說真的
我覺得是推廣的問題吧
要下載p2p
以前剛用,自然就是edonkey..
後來變成emule..
bt本來是bitcomit
後來變成用utorrent
至於迅雷,我也只是不小心安裝-沒辦法,要下載的windows叫我一定要用這個下載
裝了才發現,不光是emule,bt快
就連普通的http也很快

有點難以放棄說
發表人: tommylai    時間: 2008-12-15 02:29 AM

如果真的全部推廣迅雷...
你認為你還有辦法快嗎??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8-12-15 03:26 AM


我也不知道
人就是很矛盾的
發表人: yonhong    時間: 2008-12-15 09:23 AM

上面就有人說了,迅雷根本沒發佈檔案的功能
當大家都用迅雷也就意味著根本沒人做源,沒人做源哪來的下載?!...
這時候迅雷就只能靠吸http、私人ftp的血過活,但若http移檔、私人ftp受不了迅雷的瘋狂連線而關站
你要怎麼完檔?!

p2p的世界是講求分享的、emule的定位也是"分享"軟體不是"下載"軟體
請別拿迅雷那種垃圾軟體來跟emule比速度

[yonhong 在  2008-12-15 09:28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藍色形式    時間: 2008-12-15 09:47 AM

快是快不過也是吸大家的才會快
久了之後大家對P2P失望了
就什麼都沒有了

飲水思源
永續經營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8-12-15 09:57 AM


引用:
bryansun寫到:

我也不知道
人就是很矛盾的

應該是人性的問題
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

反正你只下載的話~那用吧


只是迅雷靠偷emule和bt資源做賣點
全部人都用迅雷它就沒搞頭
發表人: 水秤子    時間: 2008-12-15 10:13 AM

覺得好用就繼續用吧!
但小心自食惡果
既然被批為垃圾
想當然爾也一定綁了不少有害物
發表人: Zoro    時間: 2008-12-15 05:49 PM

嗯 大家都把為什麼不討論、為什麼不用的原因都說了
反正決定權再個人,別人也管不著
就看你要不要加入偷資源的行列而已

DLP加油!
發表人: abey    時間: 2008-12-15 07:43 PM


引用:
bryansun寫到:
說真的
我覺得是推廣的問題吧
要下載p2p
以前剛用,自然就是edonkey..
後來變成emule..
bt本來是bitcomit
後來變成用utorrent
至於迅雷,我也只是不小心安裝-沒辦法,要下載的windows叫我一定要用這個下載
裝了才發現,不光是emule,bt快
就連普通的http也很快

有點難以放棄說

這種心理是很可以理解的

賺錢很辛苦,每天累的跟狗一樣,還要被老闆罵,一個月才幾萬塊,不如去偷去搶,比較快
想推倒喜歡的女孩,花了那麼多心思,追求那麼久,還不一定成功,不如迷姦,比較快

ED.BT是基於"分享"觀念而設計的,自己取得資源,也同時讓別人可以取得
迅雷,基本上就是"自私"的行為,我有的用就好,別人如何關我鳥事?

看不慣這種行為的人,都漸漸附加DLP,anti-leech
我也是,而且我也會向身邊的同好推薦使用

至於你自己是那一種人,你自己決定
發表人: ty018793    時間: 2008-12-15 10:31 PM


引用:
abey寫到:
這種心理是很可以理解的

賺錢很辛苦,每天累的跟狗一樣,還要被老闆罵,一個月才幾萬塊,不如去偷去搶,比較快
想推倒喜歡的女孩,花了那麼多心思,追求那麼久,還不一定成功,不如迷姦,比較快


看到這個順便說兩句
如果真的有機會能偷能搶不被抓到
不用花心思就被一堆漂亮的女生倒追
我想大部分的人應該義無反顧的跳進去了吧
(之前剛出獄曾掏空國票102億的經濟犯楊瑞仁不也說如果...能重來一次一定做得更漂亮)

老實說ED已經垂垂老矣
只是加個DLP MOD只能算是消極的反制
我只用官方騾反正能夠穩定24HR運作檔案能下得完
其他的要吸血還是要插隊都隨他去了
以前三不五時換MOD改設定換版號真的累了
真正該解決是的加密機制不足和安全的伺服器隻手可數的問題
現在各國對這方面只會愈管愈嚴
照這情況在繼續下去被淘汰是時間的問題而已
(剛好最近部分字幕組又避風頭去)

希望下一代的P2P能像PD一般以加密安全為主
要不然有102億誰還要慢慢DL啊直接用買的還更快咧
發表人: 藍色形式    時間: 2008-12-16 01:40 AM

現在ED的狀況的確很糟糕
SERVER幾乎就那一兩個比較好用
不知道在逆境下會不會有新的P2P問世

不過建議能擋的大家還是擋一下
發表人: abey    時間: 2008-12-16 11:31 AM


引用:
ty018793寫到:
看到這個順便說兩句
如果真的有機會能偷能搶不被抓到
不用花心思就被一堆漂亮的女生倒追
我想大部分的人應該義無反顧的跳進去了吧
(之前剛出獄曾掏空國票102億的經濟犯楊瑞仁不也說如果...能重來一次一定做得更漂亮)

我承認這是事實,但並不認同這種想法
身邊許多朋友都曾說過同樣的話,102億只追回40餘億
只坐10年的牢,可以賺5,60億,是我,我也想幹了
但這種想法,就是正確的嗎.....?
(看看2630那一家的行為...不也完全是這種想法的具體表現)
我不認同,只覺得台灣的法律,完全沒有嚇阻犯罪的功能
ED.BT本身就是侵權行為,做賊的喊抓賊
我自己都覺得沒什麼立場,可以批評別人



引用:
ty018793寫到:
真正該解決是的加密機制不足和安全的伺服器隻手可數的問題
現在各國對這方面只會愈管愈嚴
照這情況在繼續下去被淘汰是時間的問題而已
(剛好最近部分字幕組又避風頭去)

ED伺服器的問題,應該是無解了
目標太明顯了,各國政府在財團的壓力下
屈服是遲早的問題
KAD是ED的因應之道,真正發揮P2P的精神
不需要伺服器,每個人的PC都是都是"伺服器"
我個人經常只連接KAD,下載的速度不會比較慢
節點連結的數量不夠可以參考這裡
只是KAD真的還需要推廣......

[abey 在  2008-12-16 11:59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Pinghan    時間: 2008-12-16 02:08 PM


引用:
ty018793寫到:

老實說ED已經垂垂老矣
只是加個DLP MOD只能算是消極的反制
我只用官方騾反正能夠穩定24HR運作檔案能下得完
其他的要吸血還是要插隊都隨他去了
以前三不五時換MOD改設定換版號真的累了
真正該解決是的加密機制不足和安全的伺服器隻手可數的問題
現在各國對這方面只會愈管愈嚴
照這情況在繼續下去被淘汰是時間的問題而已
(剛好最近部分字幕組又避風頭去)


ED不是老了沒力,而是不少使用者用了迅雷覺得快,就選擇變身吸血一族了...
沒辦法 ... 畢竟如果想省時又快速,用迅雷盜連+吸血確實比老老實實的用eMule快的多
而多數使用者是沒有電腦技術概念的,他們只想著要快 ... 其他的就不管了
就算是後來知道原理了,知道迅雷是個黑心軟體,但為了下載還是只求快 ...
反正網路上沒人知道你是誰,吸血又如何 ... 道德觀什麼的都可以丟一旁了

使用支援外掛DLP的MOD,已經算是比較積極的反制了
(因為有熱心的網友死盯迅雷,它一推新的假版本號,DLP就馬上跟進更新)
要更積極的反制可以選用原生掃雷的優化版本
而且有反制總比不反制好吧

舉個比較通俗的例子:
你明明知道住家附近竊案頻傳,你也知道家裡有哪些漏洞容易讓小偷鑽進來
現在有人提供免費的保全系統(DLP),可以幫你至少把家裡90%的漏洞給補上
你卻說沒關係啦 ... 那麼多戶也不一定偷到我家,還是堅持不補漏洞(使用官方版本),寧願選擇被偷...
請問這算積極還是消極?

不過,我也是會想到 ... 那麼多eMule用戶,為啥還有至少60%以上在用官版,這樣只會助長Leecher的變本加厲
就會想是不是該寫篇推廣文,幫助官版用戶轉換成其他一些有支援DLP的輕量級MOD...
(其實是有在寫,寫了超過兩星期還沒寫完,其實沒多少字...但是文章就是沒發出去的動力 )

因為就是某些使用者本身觀念對於反制Leecher的態度很消極
會讓我想到 ...
"既然你都不在乎了,我又何必多管閒事"

反正我用的MOD不會給Leecher吸到半滴就好,當然 ... 這種想法也頗為自私+消極
發表人: yonhong    時間: 2008-12-16 03:00 PM

先說明我並沒有反對DLP喔,我自己目前用的也是有支援DLP的mod
但我對DLP還是抱持有用最好,但沒有用也不代表就不好的態度
像我逛一些大陸論壇那邊有些人就把DLP太過神話了,甚至有的人認為沒有DLP的mod就不應該用
我還看過有人發帖說真想把那些用不支援DLP的mod、官騾的人ban掉,因為認為就算傳給他們反正也是被迅雷之流的軟體吸血罷了
如果有類此想法的人,我就覺得已經墮入用DLP的邪道了...

而且老實講,真正高明的吸血騾都是高手從正規mod整個直接改程式的,那種根本不是迅雷之流能比的
DLP針對這種根本沒辦法擋,所以DLP真的不能算是萬靈丹啦,算是一種事後補救的做法吧

個人覺得真正積極的做法還是從整個官版的積分制度改進才是最有用的
一味只追求更新DLP的確是消極的做法沒錯但也是現階段我們能做到的方式了...

其實p2p軟體玩久了之後,我覺得根本沒所謂的吸血騾只有吸血的人,一切都是人性在作祟阿...唉
只有大家都抱有肯分享的心態,哪會有吸血騾的存在...

[yonhong 在  2008-12-16 10:53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eptem    時間: 2008-12-16 04:57 PM

先聲明,我不是迅雷的愛好者。個人目前的 eMule 是 Xtreme 版的。

之前我用 BT(utorrent)抓『愛情動作片』的時候,

有從迅雷使用者獲得 70~80 kb/s 的速度,來源是中國,

在中國這個上傳速度算是快的了,頓時讓我很納悶,

迅雷到底會不會上傳呢??


阿,好像偏題了........這裡是 eMule 區.........
發表人: mmcatdog    時間: 2008-12-16 05:18 PM

當然了 每個人都想快都想獨享 不只拿來下ed還有bt更外加http 但搞亂p2p下場是什麼自己想
不會想跟不想想的太多了 我只能慢慢龜 並且見一殺一 被誤殺的就無能為力了
發表人: Pinghan    時間: 2008-12-16 05:48 PM


引用:
Septem寫到:
先聲明,我不是迅雷的愛好者。個人目前的 eMule 是 Xtreme 版的。

之前我用 BT(utorrent)抓『愛情動作片』的時候,

有從迅雷使用者獲得 70~80 kb/s 的速度,來源是中國,

在中國這個上傳速度算是快的了,頓時讓我很納悶,

迅雷到底會不會上傳呢??


阿,好像偏題了........這裡是 eMule 區.........


這樣說吧 ... 迅雷還沒完檔之前,會利用eMule的信用系統漏洞
上傳少量資料給eMule,讓eMule誤以為迅雷用戶端不是Leecher,以獲取更好的下載速度
等到迅雷用戶端完檔了,它永遠都不會再回傳該檔案的任何一部分給eMule使用者,變成只傳給迅雷用戶端
還有,迅雷用戶端有對迅雷用戶端互相加分,讓迅雷上傳的資料大部分優先傳給迅雷,eMule用戶端的排隊順序相對靠後。
藉由這種不公平的上下傳系統,來達成吸血的目的
發表人: cecilyen    時間: 2008-12-21 08:27 AM


引用:
Pinghan寫到:
這樣說吧 ... 迅雷還沒完檔之前,會利用eMule的信用系統漏洞
上傳少量資料給eMule,讓eMule誤以為迅雷用戶端不是Leecher,以獲取更好的下載速度
等到迅雷用戶端完檔了,它永遠都不會再回傳該檔案的任何一部分給eMule使用者,變成只傳給迅雷用戶端
還有,迅雷用戶端有對迅雷用戶端互相加分,讓迅雷上傳的資料大部分優先傳給迅雷,eMule用戶端的排隊順序相對靠後。
藉由這種不公平的上下傳系統,來達成吸血的目的


如果是這樣,那eMule除了使用DLP外
eMule更應該想辦法來"欺騙"迅雷,讓迅雷也優先上傳給eMule,這樣就公平啦

不過這樣想想,eMule也變成變相的吸血騾,專吸迅雷的
發表人: 老江    時間: 2008-12-21 11:40 AM

結果迅雷為了反制eMule,也研發了DLP
那兩邊戰爭就打不完啦

讓我想到很久很久以前有反妖魔的事件

坦白講p2p這種事就是互相互相啦
雖然我現在也改用Xtreme版的了
上傳比較慢沒關係,掛著總會還完
買個大一點的硬碟就好了,我現在就買了個1TB的了
發表人: killer00    時間: 2008-12-21 12:58 PM

其實說到底還是「貪心」惹的禍

小水管(512K、1M)就想玩 P2P、不想上傳滿載只想下載滿載、一堆沒知識的半瓶醋只會教人開小上傳、玩 P2P 會 Lag 就開小上傳,不使用另外的解決方法(cFos)

這些就是禍源,看看日本 P2P 大戶為何鎖臺灣、大陸的 IP、鎖小水管,就可以知道這些 P2P 的禍源丟臉丟臉到國外去。

有玩 eMule,下載過來源是[ITA]、[ESP]的資料,就會知道那種感覺,什麼叫 P2P

人家弄的是有聲有色,我們弄的是臭名遠播
發表人: yonhong    時間: 2008-12-21 01:29 PM


引用:
老江寫到:
結果迅雷為了反制eMule,也研發了DLP
那兩邊戰爭就打不完啦


在迅雷沒有開發出自己的發佈檔案功能前,這種事不可能發生
迅雷目前就是靠著吸其他p2p軟體的資源過活,把自己最大的檔案來源之一擋掉,商業公司不會幹這種蠢事的...
而且老實講迅雷擋掉emule的話,騾友們反而會爽翻天咧
因為emule本來就幾乎沒辦法從迅雷那下到東西,就算被迅雷擋掉也根本沒差別

[yonhong 在  2008-12-21 01:3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8-12-21 02:23 PM


引用:
killer00寫到:
其實說到底還是「貪心」惹的禍

小水管(512K、1M)就想玩 P2P、不想上傳滿載只想下載滿載、一堆沒知識的半瓶醋只會教人開小上傳、玩 P2P 會 Lag 就開小上傳,不使用另外的解決方法(cFos)

這些就是禍源,看看日本 P2P 大戶為何鎖臺灣、大陸的 IP、鎖小水管,就可以知道這些 P2P 的禍源丟臉丟臉到國外去。

有玩 eMule,下載過來源是[ITA]、[ESP]的資料,就會知道那種感覺,什麼叫 P2P

人家弄的是有聲有色,我們弄的是臭名遠播



我覺得日本鎖其他國家的ip
應該不是只鎖台灣,大陸,應該是全世界都封鎖了
只有開放給日本國内的ip吧
發表人: khansu    時間: 2008-12-25 11:51 AM

看完後有感

現在這個速食的社會
人人都求快求省錢求方便
大家站在相同的立基
去分析剖析利弊得失,很好沒問題
從道德層面去批評對方,吸血、小偷、貪心卻挺可笑的

迅雷傳給自己人多,外人少,是吸血、是小偷、是貪心
台灣的網路上下傳嚴重不對等,是吸血、是小偷、是貪心


但是目前P2P的架構下,難道不是吸血、不是小偷、不是貪心


小偷遇見強盜
在這裡談這類的事
正義凜然之氣我還真的生不出來
自私是人性
如有聖人我願朝拜

[khansu 在  2008-12-25 11:56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Pinghan    時間: 2008-12-25 12:34 PM


引用:
khansu寫到:
43...
台灣的網路上下傳嚴重不對等,是吸血、是小偷、是貪心


請問這句話是從哪推論而來? 邏輯上非常有問題 ...

並不是說自己水管小,就有吸血的權利,就可以用吸血雷還正義凜然的說"我沒錯"
這種說法只是找藉口吧

我從ADSL小水管25~50K上傳到換光世代之前,上傳總量也能達到2.xTB


要不要分享純粹是個人心態問題 ~ 也不用提啥聖不聖人的出來酸

不過,你還是先去把迅雷工作原理搞清楚再說吧 ...
你以為eMule使用者吃飽太閑? 沒事做啥要撻伐/反制迅雷?

[Pinghan 在  2008-12-25 01:0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Zoro    時間: 2008-12-25 05:06 PM

反正愛用的繼續用,要檔的還是檔,永遠沒有結果

不過在這裡談這類的事
「聖人」之詞我還真的拿不出來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8-12-25 08:31 PM

反正這個世界就是有老實的生意人也有奸商
馬路上有乖乖開車的人 也有不要命的飆仔
我們這些唾棄迅雷的 自然有自己的原則
那些喜歡用偷吃步的我們也不用去攻擊
宣導他們愛聽就聽 不愛聽的 把嘴說破都無效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8-12-25 08:53 PM

說實話東西抓久了,有時還真不知要抓什麼~
也會想回饋一下~上傳和分流
擋我是會擋~因為我的上傳有限
不會傳給那些所謂的吸血軟體

反正自己決定吧~你用那套
網友也不會知道......
只是告知真實的狀況
迅雷下的快~背後的問題也不少(偷你hd資料...)
且它是商業軟體~
拿它還跟開源又免費的p2p軟體比~還真是污辱p2p
前面有人說都是違法~我想這觀念有些問題
p2p軟體本身並無不法~違法的是你抓的東西
像迅雷會偷你hd資料傳出去(不是你分享的東西)
會不會出事也不知道.......


總之自己小心點
發表人: khansu    時間: 2008-12-26 01:03 PM

有人似乎沒搞懂我說的是什麼

現在有種很弔詭的現象

P2P軟體本身不違法,是阿,這當然
但傳輸的資料有幾%是合法的?
使用者有幾%是守法的?
我說過,如有聖人我願意拜見,跟他道歉
但還在掩耳盜鈴的,也只能...科科

如果說自恃的原則,僅以自身利益為前提、標準
自我催眠還行,但恐怕沒啥說服力
五十步笑百步,並沒比較高尚

迅雷上傳大於下載的,不會沒有
eM、BT載完就跑的,也大有人在
要怎麼作為,存乎一心
沒必要把使用者污名化

也不是要幫迅雷說話
正如前篇所述,只是看到這現象有感罷了
要怎麼作,隨由各人

=====
另外,
台灣網路上下傳對不對等
參照各ISP所推出的方案,及各方案之用戶數量,即可知悉
你能上傳大於下載,並不代表其他人也行


引用:
Pinghan寫到:
並不是說自己水管小,就有吸血的權利,就可以用吸血雷還正義凜然的說"我沒錯"
這種說法只是找藉口吧

1. 我可沒說"我沒錯"
2. 原句稍改幾字,便可奉還,希望不會變藉口
3. 我亦不敢超然地講"誰有錯"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8-12-26 01:45 PM

原來玩p2p遵守共享精神和遊戲規則要被人說裝高尚
大水管和長期供檔的人聽到會心寒吧


有人還搞不懂迅雷被質疑的原因.......

重點跟你抓得東西合不合法沒什麼關係~
沒人是聖人,也不是自恃的原則
軟體使用問題本來就可以討論~改進
沒人在污名化使用者~有問題是迅雷這個軟體

bt和emule軟體是開源的~
可以自己改版本~源碼也是公開的讓人看~接受人提供建議
emule,BT載完就跑的人大有人在
不過至少他們有遵守遊戲規則~不是用盜連方式~


迅雷是閉源~不公開~它若只玩自己的社群不要越過界誰會理它怎麼玩
但是既然要跨協定連EMULE和BT是否該照遊戲規則來玩?
難到用別套軟體被它偷連就該死~

不然可以去問看看迅雷為何要偽裝成Emule 版本來騙取上傳
看看它們的論壇開發者會不會正面回答你



當然你若明知道如此還要用也是你的自由

[cys070 在  2008-12-26 05:18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lightmyfire    時間: 2008-12-26 02:05 PM


引用:

我個人經常只連接KAD,下載的速度不會比較慢
節點連結的數量不夠可以參考這裡
只是KAD真的還需要推廣......

請問這個nodes.dat是做什麼用的?又如何使用呢?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8-12-26 02:23 PM


引用:
lightmyfire寫到:

引用:

我個人經常只連接KAD,下載的速度不會比較慢
節點連結的數量不夠可以參考這裡
只是KAD真的還需要推廣......

請問這個nodes.dat是做什麼用的?又如何使用呢?


以下文章轉貼自RetupmocSoft大(現在只能掛proxy進來無法貼twed2k網址)

先到這裡
http://www.nodes-dat.com/

左上方的這個連結
Download live nodes.dat
用瀏覽器右鍵將連結複製
長的類似下面,但數字可能一段時間就改變 (所以請別複製下面這個連結..... )
http://www.nodes-dat.com/dl.php? ... trace=33636455.9444

然後放到 KAD 的 Nodes.dat from URL 空框內
如果 KAD 沒有連線的話,按下 Bootstrip,會自動從該網站下載 nodes.dat 檔案
並且進行初始化連結。

我試過,如果把 trace=XXXXX 這串拿掉
所得到的 nodes.dat 會比較少 (不拿掉 230+ vs 拿掉 180+)
可能差異在此吧。

更新後,KAD 啟動速度非常快 (出現頂天立地的灰黑色線條 --->> Full Cycle 狀態)
幾分鐘不到,已經從完全靜止的 KAD (更換 IP,預先砍掉 config/nodes.dat 檔)
KAD 節點數衝破 650+ 大關

因為網站上擺的 KAD 節點的都是目前存活驢子,自然非常快速。

[cys070 在  2008-12-26 02:2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lg7100    時間: 2008-12-26 04:21 PM


引用:
khansu寫到:
有人似乎沒搞懂我說的是什麼

有人好像也沒把迅雷的工作原理搞清楚
它完全違反P2P的原則和精神
它不是P2P,不要拿它來和其他P2P軟體比較
這只會更讓我覺得迅雷是垃圾是吸血鬼

P2P 為 Peer-to-Peer的簡寫,意思就是參與其中的所有角色皆是平等互惠的
在 P2P 架構中則由所有的使用者直接互相分享,各有所得、各取所需
發表人: OTTFFENT    時間: 2008-12-26 05:34 PM

不要臉你怎麼又發這種文啊?
連自己查懶的查

基本上,P2P抓的東西有一大半都是違反著財權的
會在這裡的大都有抓
互相諷刺=罵自己
發表人: Zoro    時間: 2008-12-26 06:31 PM

其實這篇是釣魚文
發表人: khansu    時間: 2008-12-27 11:14 AM

呵呵~
真是怪哉
總是有人看到迅雷就腦充血
話一定要說得這麼白,才能看懂嗎?

今天,
迅雷吸了eM、BT的血
在此同時,
迅雷、eM、BT也正一起大口大口吸著版權者的血
明明是一丘之貉
烏龜卻譏鱉沒尾

從頭至尾,我僅是抒發觀後感--可笑



另外,
對舉著"P2P秉持共享精神和遊戲規則"大纛的人
再次重申
我對於P2P軟體的"合法"使用者致歉

對於自欺欺人的,還是只能...科科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8-12-27 11:56 AM


引用:
khansu寫到:
呵呵~
真是怪哉
總是有人看到迅雷就腦充血
話一定要說得這麼白,才能看懂嗎?

今天,
迅雷吸了eM、BT的血
在此同時,
迅雷、eM、BT也正一起大口大口吸著版權者的血
明明是一丘之貉
烏龜卻譏鱉沒尾

從頭至尾,我僅是抒發觀後感--可笑



另外,
對舉著"P2P秉持共享精神和遊戲規則"大纛的人
再次重申
我對於P2P軟體的"合法"使用者致歉

對於自欺欺人的,還是只能...科科


這位朋友不懂的人是你吧~

這邊有人強調說抓東西是合法嗎???
你圍繞在這上面,聖人說? 諷刺
不就是想說都是抓盜版~被迅雷吸血又不會死
你為大家不知道嗎?

你搞不懂大家在討論什麼
建議你去查查p2p軟體和迅雷差在那
在來跟人討論~

若只是想引戰~我想你也是走錯地方

請自重

[cys070 在  2008-12-27 12:38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hansu    時間: 2008-12-27 12:43 PM


引用:
cys070寫到:

引用:
khansu寫到:
呵呵~
真是怪哉
總是有人看到迅雷就腦充血
話一定要說得這麼白,才能看懂嗎?

今天,
迅雷吸了eM、BT的血
在此同時,
迅雷、eM、BT也正一起大口大口吸著版權者的血
明明是一丘之貉
烏龜卻譏鱉沒尾

從頭至尾,我僅是抒發觀後感--可笑



另外,
對舉著"P2P秉持共享精神和遊戲規則"大纛的人
再次重申
我對於P2P軟體的"合法"使用者致歉

對於自欺欺人的,還是只能...科科


不懂的人是你吧~

這邊有人強調說抓東西是合法嗎?
你圍繞在這上面
不就是想說都是抓盜版~被迅雷吸血又不會死
你為大家不知道喔

建議你去看看p2p軟體和迅雷這種差在那
在來跟人討論~

若只是想引戰~我想你也是走錯地方

請自重

[cys070 在  2008-12-27 11:57 AM 作了最後編輯]



不就是想說吸別人血沒啥大不了
別人來吸我的血,就是垃圾小偷,十惡不赦
大家好像都理所當然


我提出矛盾點
你卻鬼打牆
老在比較差別
偷一塊錢和偷十塊錢有差別嗎?
他是垃圾小偷,你豈不也不差


若只是想引戰~我想你也是走錯地方

請自重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8-12-27 01:02 PM


引用:
khansu
不就是想說吸別人血沒啥大不了
別人來吸我的血,就是垃圾小偷,十惡不赦
大家好像都理所當然


我提出矛盾點
你卻鬼打牆
老在比較差別
偷一塊錢和偷十塊錢有差別嗎?
他是垃圾小偷,你豈不也不差


若只是想引戰~我想你也是走錯地方

請自重

呵呵~
你要不要看自己發言~
你到是一直在攻擊人

我是遵重你那個合法論~
反正來這得人抓東西居多
針對軟體比較你不愛聽就算了


至於引戰免了~吸血和反吸血講沒完

大家就此打住
發表人: yonhong    時間: 2008-12-27 01:09 PM

有夠無聊,人家這裡明明是針對在p2p軟體的分享、應用上
迅雷很明顯是違反大家共享的原則

大家用p2p軟體都是抓些什麼東西,彼此當然都清楚,但這裡明明就不是針對這方面的問題...
這個討論串是針對迅雷這類軟體違反了p2p軟體使用上的"共享精神"

硬要扯上大家都一樣抓盜版,對版權者來說我們都一樣是吸血者
這完全就跳針了吧...

"對於版權者來說我們跟迅雷一樣都是吸血者",這點我不否認,我也從來沒自認自己多清高
但這方面並不是這個討論串的重點,就這樣

[yonhong 在  2008-12-27 01:1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8-12-27 01:14 PM

我以發文請版主鎖文~
這種討論下去越扯越遠~也講不完
發表人: lg7100    時間: 2008-12-27 02:15 PM


引用:
khansu寫到:
另外,
對舉著"P2P秉持共享精神和遊戲規則"大纛的人
再次重申
我對於P2P軟體的"合法"使用者致歉

對於自欺欺人的,還是只能...科科

你所加入的是P2P論壇
但卻一再的在此強調智財權
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會來這裡大家都心知肚明抓的是什麼
而且本文是討論軟體不要轉移方向
想討論智財權請找非P2P論壇

引用:
cys070寫到:
我以發文請版主鎖文~
這種討論下去越扯越遠~也講不完

同意+1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8-12-27 05:39 PM

盜亦有道
就這樣
發表人: 嗚^^c    時間: 2008-12-27 06:05 PM

khansu是右手給糖果、左手拿槍的神人嗎
發表人: Madcat    時間: 2008-12-27 07:53 PM

哇!...這篇到後面火藥十足.....按照老慣例...上鎖後..則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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