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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綁架學童 3高職生落網 [打印本頁]

發表人: artshin    時間: 2009-1-21 08:55 AM     主題: [轉貼]綁架學童 3高職生落網

主嫌抱40萬贖金落跑


〔記者黃良傑、侯千絹、郭芳綺/綜合報導〕徐姓小五學童綁架案昨天偵破,主嫌李賢深,抱著贖金40萬元在逃,3名少年共犯落網,追回14萬8000元贖款,全案偵破。


丁嫌想買機車做傻事


丁嫌與陳姓女友、陳姓同學等3人,目前均就讀高市一家私立商職,丁嫌就讀會計科,是家中獨生子,父親經營鐵料買賣,家境優渥,日前路上偶遇朋友及綽號「瘋子」的李賢深(40歲,有傷害、過失致人於死前科),朋友介紹兩人認識並說「缺錢可以找瘋子」。


丁嫌一直想買機車,但被父親所拒,加上女友父親經商失敗,欠債上百萬,丁嫌於是找上李嫌幫忙,由李嫌策劃這宗綁架勒贖案。


李嫌透過一名友人租下銀色廂型車,在高市金福路租屋準備藏匿肉票,17日下午,兩人先到里港鄉一家知名餛飩店探路,未見店家老闆的小孩,李嫌接著開車行經里港鄉一所國小附近檳榔園時,見騎單車徐小弟落單,於是停車指示丁嫌佯稱問路,強擄學童上車直奔高雄市,後察覺被害人家境普通,李嫌便下教戰紙條給丁嫌,指示勒贖降價,錢快點到手才是真的。


主嫌下條指示降贖金


18日下午,丁嫌由陳姓少年載往高市大順路一家超商買公共電話IC卡,先用公共電話向家屬勒贖100萬元,徐母假裝討價還價拖延時間,讓警方找到綁匪發話地點,警方調閱超商監視影像,鎖定丁姓及陳姓少年兩人。徐母最後依約到高市九龍葬儀社前付贖60萬元,丁向陳借機車取下車牌,僅戴西瓜皮式的安全帽與口罩,獨自前往從徐母手上取走贖款。


丁嫌拿到贖金後,依約給李嫌40萬元,自己分得20萬元,他立即以4萬4000元買機車,1000元當肉票回家車資,分給陳姓同學3萬元,10萬元交由陳姓女友保管。


拿到贖金丁嫌即買車


警方監聽勒贖電話傳來女子聲音,懷疑另有女綁匪,來不及申請搜索票,昨天凌晨持拘票前往3名少年位於高市的住處,3人的父母見警大感驚訝,警方在丁嫌家旁巷口找到新買的機車,並在陳女房間櫃子內起出10萬元,也在陳同學的床上查獲3萬元贖金,共追回14萬8000元。


不過,李賢深聞風逃逸,檢方已對他限制出境,並函請移民署及海巡署加強查緝,以防偷渡逃往中國。


3名少年就讀的學校則說,對於3人犯下重案感到震驚又難過,近日將針對3名學生事件召開獎懲會議討論。
xxx
學校是白痴啊...
還開啥獎懲會議...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9-1-21 09:18 AM

學校 Orz
這個姓丁的也 Orz
自己幹得這麼累
還把 2/3 分給姓李的
自己的二十萬, 扣掉給女友跟友人及買機車的錢, 最後只剩兩萬五

不知道腦筋是不是爬袋掉了
發表人: shack    時間: 2009-1-21 04:06 PM

當然要開會啊,
雖然最後可能要送去關,
但是還是要看要記過還是退學。

姓李的是主嫌,姓丁的有求於人,當然拿少一點,
主嫌拿比別人少才是笨蛋。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9-1-21 09:29 PM

獎懲委員會一定要開,
你忘了現在是民主時代了嗎?
滿清皇帝退位很久了!
發表人: artshin    時間: 2009-1-21 10:15 PM


引用:
shack寫到:
當然要開會啊,
雖然最後可能要送去關,
但是還是要看要記過還是退學。

姓李的是主嫌,姓丁的有求於人,當然拿少一點,
主嫌拿比別人少才是笨蛋。

開會討論預防或其他作為比較實在吧...
發表人: artshin    時間: 2009-1-21 10:17 PM


引用:
bear242寫到:
獎懲委員會一定要開,
你忘了現在是民主時代了嗎?
滿清皇帝退位很久了!

???
干這鵰事...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9-1-21 11:18 PM


引用:
artshin寫到:

引用:
bear242寫到:
獎懲委員會一定要開,
你忘了現在是民主時代了嗎?
滿清皇帝退位很久了!

???
干這鵰事...

這意思是說
這個時代已經不是隨便一句話就可以定人生死的意思...
不管什麼都要經過討論...決議...
發表人: artshin    時間: 2009-1-22 07:56 PM

「都是因為愛玩才闖下大禍」,屏東縣里港鄉小學生被綁架勒贖案主嫌之一的丁姓高職生,家境優渥,經營鐵材生意的丁父獲悉兒子犯下綁架案,一臉茫然地說:「每個月給他一萬元零用錢,還不夠花嗎?」


丁姓高職生犯下綁架勒贖案後,還打電話給徐家詢問肉票是否安全到家?讓假冒男童父親接電話的偵查員啼笑皆非,因為他們勒贖取款的行動都在警方監控中,丁嫌在電話中說:「我有遵守承諾,拿一千塊給孩子坐計程車回家,請你們也不要報警」。


丁姓高職生天真以為綁架行動用租來轎車犯案、租用套房關人質、打公共電話勒贖,應該是天衣無縫,沒想到警方早從監視系統比對出嫌犯身分,並在取款現場埋伏,只是礙於肉票安全,不敢貿然行動。


警方昨天上午六點到丁姓高職生陳姓女友家中逮人,並從床頭搜出丁某給的十萬元贓款;八點到學校找陳姓學生,校方說他因操行不及格必須返校服務,但未到校,警方正要離去時,發現有學生騎的就是取贖款那輛機車,叫了陳姓學生名字,他突然回頭答應「喔!」當場被逮個正著。


落網的陳姓學生在鄰居眼中極為乖巧,直呼「他很乖,怎麼可能!」陳生家長在高雄市經營知名品牌自行車加盟店,家教甚嚴,而且每月都會給他三千元零用金,竟會犯下大罪,鄰居認為「是交到損友」。


xxx

一個月1萬的零用還不夠...
發表人: sparrow    時間: 2009-1-24 02:11 PM


引用:
artshin寫到:

丁嫌想買機車做傻事

家境優渥,經營鐵材生意的丁父獲悉兒子犯下綁架案,一臉茫然地說:「每個月給他一萬元零用錢,還不夠花嗎?」


每個月零用錢省下來半年就可以買新的機車~
發表人: minchg    時間: 2009-1-30 05:59 PM

頭殼壞去吧....沒事找事做...關一關腦袋才會清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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