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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碩士命案迅速偵破 廖了以:長官沒給壓力 [打印本頁]

發表人: cheery    時間: 2009-6-15 12:40 PM     主題: [轉貼]碩士命案迅速偵破 廖了以:長官沒給壓力

針對新竹一名留洋碩士余之斌遭惡少亂棒打死案,內政部長廖了以今(15)日上午親自宣佈破案。他表示,目前警方逮捕1名鄭姓中輟生(82年次),嫌犯坦承當時與另外4名嫌犯酒後出言挑釁,當被害人偕友人想離開時,圍毆被害人致死,警方已經依照鄭嫌供述,全力緝捕另外4嫌到案。

這件碩士生被活活打死案引發社會震驚,政府高層十分重視,廖了以週日還前往新竹市了解案情,結果今日就宣佈破案。對於破案壓力是否來自高層,廖了以說,雖然馬總統、劉院長都很關心,但維護社會安全本來就是警政單位應該做的事,他不認為有來自上面的壓力。

廖了以指出,根據鄭姓嫌犯供稱,當日凌晨1時許,他與另外4人到公園(海天一線公園),5人都有喝酒,見到余姓男子與友人也在現場,5人出言挑釁,余姓男子想離開,5人竟然上前圍毆,導致憾事發生。

廖了以說,這5名嫌犯研判並非飆車族,主要是年少氣盛,加上喝了酒,一時衝動打人,目前警方正根據鄭姓嫌犯供述,追查另外4嫌到案,預料全案在下午就會明朗。

據了解,死者余之斌擁有加拿大國立皇家ROADS大學在台EMBA班企管碩士學位,回國後原本也在竹科某科技公司當管理師,去年8月因為母親罹患淋巴癌而辭職,專心照料,可說是一位孝子,沒想到卻因賞夜景而無辜被亂棒打死。余之斌死後引起不少網友抨擊「幸福城市」的治安,還發起「一人一信救新竹」活動,引起政府高層重視,這也是本案能迅速偵破的原因之一。

轉貼於 NOWnews

[cheery 在  2009-6-15 07:5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jacksletter2002    時間: 2009-6-15 12:41 PM

抓去判死刑吧..
發表人: wood1122    時間: 2009-6-15 12:55 PM

看來沒發動群眾壓力
高層跟本不會去關心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9-6-15 01:08 PM

新聞有報就有壓力 , 但是沒人去想要怎麼判 , 未成年耶 , 關一關出來繼續出來砍人 , 人權團體無敵! 人權團體萬歲 ! 人權團體保護活人不保護死人 !
發表人: arcee    時間: 2009-6-15 01:18 PM

再傻的人,也不會承認有來自上層的壓力。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9-6-15 02:06 PM


引用:
kckadck寫到:
新聞有報就有壓力 , 但是沒人去想要怎麼判 , 未成年耶 , 關一關出來繼續出來砍人 , 人權團體無敵! 人權團體萬歲 ! 人權團體保護活人不保護死人 !


那個廖卡噌:這5名嫌犯研判並非飆車族,主要是年少氣盛,加上喝了酒,一時衝動打人,
這種說辭......已經在幫兇嫌稱保護傘了
未成年再加上這種說辭....被抓後...假裝非常有悔意.......
輕判....以後再假釋.........恐怕關不了幾年.......
應該說狗屁人權團體專門保壞壞人...不保護好人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6-15 02:22 PM

也不一定
這個世界是講究背景的
你背景不夠硬
你就關比較久
而法律保障未成年人在世界各國也所在多有
我覺得教育是出了比較大的問題
我們以前心情不好會騎很遠的路到山頂大叫舒壓
現在的年輕人卻是見人就砍
你要未成年的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
可很多可能根本沒有父母或者隔代教養或者父母根本沒在管教的
這些也很值得深思
總之時代變了
不過夜晚不要在外面遊蕩倒是不變的準則
也許你不會去傷害別人
可別人不見得不會跑來傷害你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9-6-15 02:36 PM


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我們以前心情不好會騎很遠的路到山頂大叫舒壓


怪不得 我以前住山上小木屋 不時會聽到有可怕的怪叫聲
原來是.....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9-6-15 02:43 PM

廖部長說並非飆車族 , 感覺這件案子跟飆不飆車一點關係也沒有 , 就算是又怎樣 ? 保住" 幸福城市" 的美名 ? 還是可以少一個公共危險罪 ? 搞什麼鬼啊
發表人: 嗚^^c    時間: 2009-6-15 02:47 PM

還是想辦法自保比較重要~_~警察~_~凸

鄉民一人一信,上面壓力下來就迅速破案~___~"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09-6-15 05:06 PM

我相信廖桑說的是對得

長官絕對沒給廖桑壓力

因為是廖桑 給 底下的警員壓力.....

有眼睛有耳朵的看到最近網路上 新聞上 報紙上 吵這麼大

多少都會有"輿論壓力"吧
發表人: smartcard    時間: 2009-6-15 05:38 PM

這新聞看了真的讓人很生氣,都才十來歲的小毛頭憑甚麼傷害別人?

被抓被關之後會後悔改過嗎?

話說我不久之前才去南寮那邊晃...

看到新聞真的很恐怖...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9-6-15 06:12 PM


引用:
smartcard寫到:
這新聞看了真的讓人很生氣,都才十來歲的小毛頭憑甚麼傷害別人?

被抓被關之後會後悔改過嗎?

話說我不久之前才去南寮那邊晃...

看到新聞真的很恐怖...


剛剛新聞 , 疑似破案關鍵......

五名少年犯後到處跟朋友炫耀說南寮命案就是他們做的 , 後悔改過 ? 不知道成年的那個有沒有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9-6-15 06:18 PM

這些個小鬼...
真該送去大陸好好的勞改一番.....
整個要給他們從頭到腳來個精神大改造...

雖然說是未成年
但是殺人還是大罪...
要是隨便關關救出來的話
那以後少年仔就更目中無人了

台灣有多久沒有執行過槍決了
應該要槍決幾個殺人犯來警惕一下這些小鬼...
殺一個就給他一槍斃命
殺兩個四肢先開一槍再斃命(總共兩槍)
殺三個就開三槍...
殺四個以上就乾脆凌遲處死好了(用刀慢慢割太殘忍..就用散彈槍隨便開幾槍就好...)
發表人: joe0328    時間: 2009-6-15 06:51 PM

看到真的是......!這些破少年!!!
比較同意是還諸己身的罰法!打人致死就讓牠也被人打死!執法者就商請被判死刑的人執行,(他們應該很樂意)
不要問我強暴犯要如何制裁,人被關久了公的也能當母的騎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9-6-15 07:20 PM

這就是我們要的青少年不是嗎?
發表人: 禽少    時間: 2009-6-15 09:03 PM


引用:
osaka寫到:
這些個小鬼...
真該送去大陸好好的勞改一番.....
整個要給他們從頭到腳來個精神大改造...

雖然說是未成年
但是殺人還是大罪...
要是隨便關關救出來的話
那以後少年仔就更目中無人了

台灣有多久沒有執行過槍決了
應該要槍決幾個殺人犯來警惕一下這些小鬼...
殺一個就給他一槍斃命
殺兩個四肢先開一槍再斃命(總共兩槍)
殺三個就開三槍...
殺四個以上就乾脆凌遲處死好了(用刀慢慢割太殘忍..就用散彈槍隨便開幾槍就好...)

奪魂鉅第1 集到 第 5 集 的殺法全部弄出來票選
再號召全台灣人民一人一信寄給小馬!
坦白講!有一就有惡啦! 沒看過飆仔在前面囂張奔馳而去!條子在後面連警示燈都不敢亮!
年輕氣盛就可以亂來嗎!這也能算是藉口嗎!

[禽少 在  2009-6-15 09:1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jrala    時間: 2009-6-15 10:08 PM

建議先繞台灣一圈 然後棍棒亂打致殘廢  再交由家長帶回管理~~!  沒道理讓他們吃不用錢的飯

至於沒有壓力的話只有那位官自己在騙自己啦  傻子!
發表人: flute_even    時間: 2009-6-15 10:26 PM

社會敗類~~
還事後到處炫耀
真的不知道道德良心在哪裡
發表人: 木箱    時間: 2009-6-16 07:18 PM

最好是沒壓力啦!

之前侯友宜當頭的時候, 下過指示, 轄區內有飆車族而處理不當的

處罰到局長等級

後來飆車族成了禁語

有飆車族是升官的大石頭!
發表人: da9267    時間: 2009-6-16 09:47 PM

回應17樓的板友
其實不盡是飆仔在前面警示燈都不敢亮,這是沒有根據的,據我所知是"不能追只能趕"這是警察對付飆仔執勤的方向,你越追他她越開心情緒越亢奮,萬一犁田飆仔有人受傷死亡,那不用半小時民代就在警局叫長官罰站了,到時與論不會說警察是對的,再警界裡要遇到一個肯擔當的長官是非常幸運的,我遇過ㄧ個酒駕案子一個派出所副座與警員執勤酒駕臨檢,攔到了一個跟地方關係良好的死老百姓,單都開了車也吊走了但是執勤後回所內,整個派出所很熱鬧,當地鄉長民意代表幾乎到齊,接下來就是所長站著其他民代做著喝茶要所長給交代,所長拼命回不是道歉,副座回到所內被所長一拉"這乎哩處理一下"手中遞給副座就是之前開的酒駕違規單,於是副座拿了罰單手一揪把罰單捏一陀就丟垃圾筒了,還告訴那違規的人,過幾天你還會收到副本違規單,於是那副座不到2個禮拜就被調走了
我要說的是台灣這種文化都是我們這些民意代表搞出來的,警察的所有預算都是這些人在發的,明明是對的事,但在這些民代威嚴下有苦也是往肚裡吞,這就是特權,之前永和副主席不也朋友酒駕被攔,一下車就是副主席的狗牌就先拿給基層員警看若媒體沒曝光是不是讓這些狗官享有別人所無的待遇
我想若預算不是這些政客在編列那基層警察不會有人賣帳的,警界固有老鼠屎但那比例是很小的,沒有警察愛開單,頂著高溫穿那不透風的衣服背心誰願意?你不違規自然就不會被開單,很合理的道理
發表人: jacksletter2002    時間: 2009-6-17 09:48 AM

民代多半都是有背景的人..
只能說風氣會變這樣..
都是人心自己造成的..
我覺得打死碩士生的那幾位少年..
之後家長鐵定找來民代之類的關說一下..
少年法庭又遇到不是很公正的判決..
應該沒多久就出來了吧..
連家長都說他覺得他小孩平時都很乖.也很認真的工作..只是成績差了點..
應該是希望法庭可以緩刑吧..

[jacksletter2002 在  2009-6-17 09:51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禽少    時間: 2009-6-17 08:51 PM


引用:
da9267寫到:
回應17樓的板友
其實不盡是飆仔在前面警示燈都不敢亮,這是沒有根據的,據我所知是"不能追只能趕"這是警察對付飆仔執勤的方向,你越追他她越開心情緒越亢奮,萬一犁田飆仔有人受傷死亡,那不用半小時民代就在警局叫長官罰站了,到時與論不會說警察是對的,再警界裡要遇到一個肯擔當的長官是非常幸運的,我遇過ㄧ個酒駕案子一個派出所副座與警員執勤酒駕臨檢,攔到了一個跟地方關係良好的死老百姓,單都開了車也吊走了但是執勤後回所內,整個派出所很熱鬧,當地鄉長民意代表幾乎到齊,接下來就是所長站著其他民代做著喝茶要所長給交代,所長拼命回不是道歉,副座回到所內被所長一拉"這乎哩處理一下"手中遞給副座就是之前開的酒駕違規單,於是副座拿了罰單手一揪把罰單捏一陀就丟垃圾筒了,還告訴那違規的人,過幾天你還會收到副本違規單,於是那副座不到2個禮拜就被調走了
我要說的是台灣這種文化都是我們這些民意代表搞出來的,警察的所有預算都是這些人在發的,明明是對的事,但在這些民代威嚴下有苦也是往肚裡吞,這就是特權,之前永和副主席不也朋友酒駕被攔,一下車就是副主席的狗牌就先拿給基層員警看若媒體沒曝光是不是讓這些狗官享有別人所無的待遇
我想若預算不是這些政客在編列那基層警察不會有人賣帳的,警界固有老鼠屎但那比例是很小的,沒有警察愛開單,頂著高溫穿那不透風的衣服背心誰願意?你不違規自然就不會被開單,很合理的道理

所以警察都說謊嗎!有酒測就有紀錄!是不能抽單的!就算有背景也依樣!
這是騙人的!您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發表人: da9267    時間: 2009-6-17 09:03 PM

單子可以抽啊"你所指的是吹完後酒測器跑出來的那張的話是可以的"主要是看主官願不願意昧著自己良心這麼做,但相對若執意開單換來的可能是該所預算被刁難甚至下不來,所以每所所長調任到不管何處一到該地就任就一定得先去拜碼頭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9-6-19 04:03 AM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7/69/1lfl8.html
最近看不少小說
奉勸這些少年,小心報應跑到自家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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