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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陳凱倫子陳銳!涉強盜 9年改判1年7月 [打印本頁]

發表人: orangejr    時間: 2011-6-1 05:02 PM     主題: [新聞]陳凱倫子陳銳!涉強盜 9年改判1年7月

陳凱倫子陳銳!涉強盜 9年改判1年7月
更新日期:2011/05/31 16:44

藝人陳凱倫之子陳銳2年前涉嫌加入黑幫經營職棒簽賭站,還黑吃黑強盜賭客的賭金,去年士林地檢署將他起訴,求處9年9個月重刑,今天法院宣判,認為陳銳有心改過,給予輕判,賭博跟強奪兩罪合併執行,陳銳至少要進牢裡關1年7個月,對此陳凱倫表示感謝法官,但仍然會上訴為兒子爭取緩刑的機會。

去年3月,陳銳涉嫌加入黑幫經營職棒簽賭以及強盜,被檢查官求處重刑9年9個月,當時他跟爸爸陳凱倫臉色都很沉重,經過一年多的審理,判決大逆轉。

法官念在陳銳有心改過輕判,賭博判5個月,強奪罪處1年3個月,兩罪合併執行,陳銳至少得要進牢裡關1年7個月。藝人陳凱倫:「我聽到這樣的數字,跟第一次我1年前聽到的9年9個月,是心裡放下來一些,其實我這一年當中,其實我對司法一直是我是心存感恩。」

判決出爐,陳銳沒現身,爸爸陳凱倫則是一再感謝法官,但畢竟擔心兒子前途,陳凱倫表示會上訴,替陳銳爭取緩刑機會,他說,這一年多來,陳銳回學校上學,最近還常跟在他身邊做公益,不難看出陳凱倫為了扭轉兒子負面形象,想盡方法。

陳凱倫:「我已經在這一個禮拜,感覺到他非常不安心,又必須裝作很鎮定的告訴我,沒有問題,就平常心...。」

兩年前陳銳因涉嫌加入黑幫經營職棒簽賭站,還黑吃黑強盜賭客賭金,在剛滿18歲的第20天遭到警方逮捕,去年3月檢察官因陳銳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求處重刑,如今法律輕判給了陳銳一個自新的機會,就看陳銳給不給自己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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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幹字以外,真的不知道要下什麼comment
發表人: ggb255    時間: 2011-6-1 05:40 PM

這又是一個權勢的代表.
等風聲過了.
就是改判非常輕微的小罪...

[ggb255 在  2011-6-2 01:02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AJAIN    時間: 2011-6-1 05:51 PM

名人特權....淦 !!
發表人: LAEET    時間: 2011-6-1 06:12 PM

台灣司法真是專門保護有錢人和名人...

發表人: Monkz    時間: 2011-6-1 06:21 PM

感覺很差
我們是要給別人一個機會
但同時也要讓人知道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實在看不出來陳銳負起什麼重大責任來彌補他的罪過
發表人: vip0522    時間: 2011-6-1 06:47 PM

養不教,父之過.不做公益不會害到人,孩子沒教好,害人又害己.

讓我想到日本人,孩子沒教好,做了危害社會的事,父親羞愧切腹的故事.

真的討厭那種人.
發表人: lg7100    時間: 2011-6-1 07:44 PM

重點是他老爸還不滿
還要上訴哩
真是e04
發表人: todsu    時間: 2011-6-1 07:58 PM

人心不足還能說什麼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1-6-1 08:09 PM

看看Yahoo新聞
一堆人投『生氣』

陳凱倫子陳銳!涉強盜 9年改判1年7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31/8/2si3j.htm

看來照這樣搞下去~
判緩刑是有可能的l
所以當強盜當王,可以不用被抓去關
因為有一個『有力』的老爸是很重要的


發表人: dayi    時間: 2011-6-1 08:58 PM


引用:
ggb255寫到:
檢察官 腦袋真的都需要檢查一下了.


是法官輕判一年半
檢查官原本求處九年
發表人: ad5747    時間: 2011-6-1 11:55 PM

重點是一年半還可以緩刑~
根本不用關~~
發表人: -Hero-    時間: 2011-6-2 12:17 AM

看他們父子就討厭!
發表人: hjw930    時間: 2011-6-2 01:36 AM


引用:
orangejr寫到:
法官念在陳銳有心改過輕判


法官是從那看到有心改過?
發表人: nk    時間: 2011-6-2 02:14 AM


引用:
hjw930寫到:

引用:
orangejr寫到:
法官念在陳銳有心改過輕判


法官是從那看到有心改過?


1.口袋
2.茶葉罐
3.頂頭上司
4.皇親國戚
.
.
.
99.其他
100.他真的有心改過,但不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發表人: hin623    時間: 2011-6-2 02:55 AM

又是哪位恐龍法官做的好事阿????
現在恐怕又要人肉搜索了吧??

PS:說真的,實在不懂他哪裡有改過自新的作為阿,一切只不過是他老爸的作為,唉,養子不教父之過啊!!!
發表人: southjacky    時間: 2011-6-2 09:32 AM

咦~ yahoo的新聞連結失效了
本來也想貢獻個生氣的
不會這麼有力吧.....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1-6-2 02:47 PM


引用:
southjacky寫到:
咦~ yahoo的新聞連結失效了
本來也想貢獻個生氣的
不會這麼有力吧.....



把每一則這種新聞的都投生氣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31/8/2si3j.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1/11/2sjpz.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1/143/2sjjl.html

2011/01/31

妨害自由案獲高院判決無罪確定

2011/05/31

士林地院認定陳銳強盜罪證不足,改依搶奪罪及賭博罪判刑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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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妨害自由案』另有隱情,如果被害人敢講半句話,馬上打給他死
發表人: HCLN12    時間: 2011-6-2 09:28 PM

我想投訴法官.....看了這個新聞...就不高興(杜爛)

只能說~~爛人跟爛法官真的很多....
發表人: chungweitang    時間: 2011-6-2 09:34 PM

慢慢搓吧 越搓越小 很快就沒事了 加上最近大事一堆 慢慢的大家的焦點轉移 就.........沉下去了
發表人: jrala    時間: 2011-6-2 11:25 PM

沒有一間電視新聞在報導的樣子! 看樣子背後有多少黑勢力在運作咧!
發表人: boxturtle    時間: 2011-6-3 02:11 AM

我看,唯一會改變的就是犯罪手法的更新,避免再被抓包
發表人: 風中追風    時間: 2011-6-4 09:26 PM

就讓他去上訴吧  
說不定遇到有良心的法官
讓他由1年七月變成七年一月
發表人: jazzblue    時間: 2011-6-5 01:03 AM

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 !!  
司法黃牛太多了 !  

法律是保障有錢人的!
發表人: pisces39    時間: 2011-6-5 02:54 AM

法律本來就是保障有錢人的 各位看看 淦一淦就好了 不能改變什麼的!!
發表人: sparrow    時間: 2011-6-5 07:46 AM


引用:
orangejr寫到:
今天法院宣判,認為陳銳有心改過,給予輕判


恩~昱伸負責人被抓後也說自己也悔意
每天唸佛~之後終身做義工
結論:豬牽到北京不會變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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