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主題: [新聞] [分享]Makiyo沉淪 妳、我都曾推過一把 [打印本頁]

發表人: domingohct    時間: 2012-2-10 11:42 AM     主題: [分享]Makiyo沉淪 妳、我都曾推過一把

Nownews 報導:
謝玲曾經在13年前教過剛出道的Makiyo學國語正音,當時的她不僅認真還單純,但隨著唱片銷售成績不佳,Makiyo轉而朝「辣妹」、「夜店傻妹」方向發展,反而接下不少綜藝節目通告,和產品代言活動。
---------------------------------------------------------------------------------------
Makiyo 的沉淪,妳.我都曾推過一把!
謝玲寫於 2012年2月8日 11:30 ·

過去我在唱片圈工作時,唱片公司總會把港星.馬來西亞歌手和ABC藝人送來讓我矯正國語發音;大約13年前,福茂唱片總監李亞明也委託我為一位台日混血的美少女-----川島茉樹代上正音課程: 當時還在日僑學校就讀的Makiyo帶了新穎的日本文具, 很認真地用彩色水墨筆將上課內容的重點畫記在可愛的筆記本上,雖然反覆練習中文的雙母音和開口音(日語中沒有的發音)時,會嬌氣地說:好難~~喔!但仍乖乖地跟著我練習…………Makiyo終於在亞明的認真打造之下,以"輕搖滾"的日本美眉之姿出了第一張唱片,也因代言PANASONIC手機,在廣告影片中可愛溜滑板的模樣受到大家的注意

  那一段時間,台灣唱片業因盜版和MP3問題逐漸沒落,唱片銷量大不如前,Makiyo的唱片成績也不上不下,唱片公司自然不會再砸大錢為她發片;而且當一位年輕藝人認真學習.練唱,為求更好的作品和歌藝表現時,市場的反應卻不如理想,反倒是後來她以”辣妹”和”夜店傻妹”之姿遊走各大綜藝節目接通告,反倒博取了高收視率,也為她帶來了更多產品代言和活動表演的機會和收益

  這幾天因為她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酒後鬧事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時,大家都開始大聲撻伐演藝圈的道德低落,許多名嘴無情地批評現今藝人們根本沒有才藝,只問”敢不敢講,有沒有本錢露”,認為Makiyo先前代言某”指定駕駛活動”十分諷刺 ;

  有位宅男名嘴啊,你在痛批Makiyo的同時,有沒有想一想,你的部落格不也長期使用許多辣妹照在"餵養”你的讀者嗎?主辦單位花錢找代言人的時候,審核代言人資格的標準在哪裡? 不也是圖著Makiyo的性感形象能吸睛嗎?Makiyo向來都不是清純派的吧?到底是誰比較墮落?如果這位藝人如大家所指責的那麼"無恥",又為何能搶版面,搶收視率並且走紅? 到底是哪些人那麼愛看辣妹? 電視上把胸部都擺在牌桌上的賭博節目播那麼久,有沒有人抗議過?低俗節目的製作人,你又有甚麼資格叫Makiyo退出演藝圈?是誰讓她在電視節目上把搭霸王車和酒後鬧事的內容拿來嬉笑怒罵賺通告費?唱片公司每當偶像藝人出Trouble時不都是說謊或花錢掩蓋事實來維護形象?闖禍的話題藝人還可以抬高價碼賺一票咧!現在反倒大言不慚地批評Makiyo說謊,說電視生態光怪陸離,到底自己清高到哪裡去?我看也不過是趁機叫罵,好讓自己紅而已 ,真正的敗類又是誰?

  Makiyo.友寄.丫子和湘瑩的惡劣行為非常不可取,暴力傷人就不對,犯錯之後的態度更糟!這個事件引起公憤,可為所有演藝人員的借鏡,法律應該從重量刑,慎重制裁犯罪者:但我覺得全民也都應該自我檢討,當初這位出身單親家庭.想進入演藝圈賺錢分擔家計的少女歌手,是在整個社會中漸漸學壞和墮落的;演藝圈和藝人的沉淪,妳.我都曾直接或間接推了一把………….

  我目前所經營的踢踏舞團,經常因為舞者不是"辣妹",或者不能著清涼服裝而被"退貨";廠商寧願把"SHOW GIRLS"送來臨時抱佛腳,隨便學兩招充數,都不要技術高超的舞者;你說這全是廠商的錯嗎?資訊展的時候,哪裡有露腿露胸的正妹,哪裡就有鎂光燈和人潮---------這樣美眉們何必學才藝?不如花錢去整型或上夜店跟演藝圈攀關係,還比較快紅! 純藝術文化的節目,票房和收視都很淒涼,這到底是誰的錯? 現在還有誰在乎藝人有沒有學養和氣質?

  請大家認真想一想, 這個事件反映出來的到底是Makiyo一個人的沉淪?還是演藝圈的糜爛?甚或是整個社會”世風日下”?美牛肉有毒你可以選擇拒買.不吃;骯髒的政客你可以選擇不投票讓他下台; 爛藝人.爛節目你有沒有選擇不要看?! 在你我看著電視新聞跟著謾罵時,是否也該檢討一下自己有沒有盡一己之社會責任?

現在能做的,只有齊心祈禱受害的司機脫離險境.早日康復了.

後記: 整個事件現已進入司法階段,在此籲請司法單位儘快釐清真相,讓加害者伏法.還受害者公道;也請警察單位保護受害者及家屬的安全,並免於恐懼與被暴力脅迫恐嚇的可能,將來我們也否盡力關懷受害人是否需要經濟上的實質幫助........

原文連結
Makiyo沉淪 妳、我都曾推過一把

[domingohct 在  2012-2-10 11:49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2-2-10 11:47 AM

這篇已經在很多地方被人吐曹

作者亂牽拖
她自認是推手

別人可不是

不看那種節目的人也不在少數

而且演藝圈有的藝人就潔身自愛

怎麼就不會像她這般沉淪

[cys070 在  2012-2-10 11:50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domingohct    時間: 2012-2-10 11:54 AM

一個妓女正在接客人的時候被人給抓了,宗教領導人知道後很高興,因為他們正愁著沒有機會抓到把柄陷害耶穌。於是就把妓女揪到耶穌面前說,「按照律法這個女人得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怎麼辦?」

耶穌停頓了一會兒,然後心平氣和地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罪,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結果,群眾中沒有一個敢第一個下手。過一會,一個個的都離開了現場。留下妓女和耶穌兩個人站在哪裡。
發表人: ronie    時間: 2012-2-10 11:59 AM

幸好我沒推過,否則尖頭濕疣神馬的惹上身就不好了!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2-2-10 12:02 PM

耶穌那套不適用這篇文章啦....

演藝圈的爛和不自律

還可以反過來怪閱聽人沒水準愛看
不買他們專輯,讓他們墮落...

這豈不是笑話

照文章邏輯

那些強姦,吸毒和詐賭的藝人

難道也是大家逼他們去做

[cys070 在  2012-2-10 12:17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ETK    時間: 2012-2-10 12:58 PM

有看到新聞說, Ma 這次因此掉的代言機會, 損失 600 萬左右...
如果你接通告, 露露皮肉, 講話腥煽一點, 打出了知名度, 然後就有這種簡單入袋 600 萬的機會,
要不墮落好像也很難 ...  因為只要他會思考墮落這個問題, 上的通告表現就不夠麻辣, 日子一久就會被取代了.
這個社會, 總是有個透過腥煽色才能生存的角色, 誘惑那些沒有自制力人沉輪.
這大概就是 "大家都有推過一把" 想要表達的吧.

當然, 還是有像是王力宏這種, 會去非洲服務, 用心做音樂/電影 , 不亂搞的好藝人. 可是這真的是太難得了 ~
發表人: jjhuang91    時間: 2012-2-10 01:43 PM

美牛肉不吃不代表完全不可能吃到有狂牛病的牛肉啊
只有完全禁止才有可能保障人民,畢竟那先天基因就有98%,世界第一得病機率的民族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2-2-10 01:47 PM

這社會批評 媒體腥羶色從來沒少過
不是馬ko出包才開始講

小s和一些通告藝人言行也常被批評,還不是我行我素

媒體和藝人一直靠這套來騙錢
然後推說你觀眾就愛這味

事實上你抵制這類節目他們就不會作怪嗎?


要講社會責任

帶壞小孩和無知少女這些都還沒算

裝清高到先來罪怪閱聽人.......

這推手帽子留給她自己帶吧

[cys070 在  2012-2-10 05:0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amsara    時間: 2012-2-10 02:52 PM

牽拖....
愛看辣妹, 不代表辣妹就可以囂張打人耶...
發表人: pandabb    時間: 2012-2-10 02:52 PM


引用:
domingohct寫到:
一個妓女正在接客人的時候被人給抓了,宗教領導人知道後很高興,因為他們正愁著沒有機會抓到把柄陷害耶穌。於是就把妓女揪到耶穌面前說,「按照律法這個女人得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怎麼辦?」

耶穌停頓了一會兒,然後心平氣和地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罪,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結果,群眾中沒有一個敢第一個下手。過一會,一個個的都離開了現場。留下妓女和耶穌兩個人站在哪裡。


你覺得當時Makiyo在現場時,他不會拿起石頭連耶穌一起打嗎?我無法證明我的觀點,因為我不是羔羊,沒有辦法讓Makiyo穿越到2000多年前。
發表人: LiuRambo    時間: 2012-2-10 05:03 PM

我還是堅持我對她個人的支持
支持她推出"馬臉"愛情動作片
看到她那種嘴臉就會想吐
還是遮起來看其他地方 比較有看頭
而且最好是主演那種酒店場合的戲
她喝得高興 男優也樂得輕鬆可以盡情蹂虐
大家也可以盡興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12-2-10 05:38 PM

又一個把責任推卸出來的人,犯錯不可恥,卸責真無恥,整件事情最讓人不滿意的就是卸責,結果支持他的言論,其實也都是在推卸責任!
哪個人沒有努力過?工程師不必用心邏輯就能寫出程式?金融產業不必花費苦心就能練就趨勢推估能力?一旦發生竊取公司機密,或是捲走客戶資金,犯下了人神共憤的事情,也要說是功利社會害了他們嗎,要怪罪我們這些對社會有期待,卻也已經受傷害的人嗎?
是她們自己選擇犯錯的行為,就算是喝醉失控,喝醉之前就不能控制自己不要喝醉嗎?之前也說過,這種選擇性無自制能力犯罪,反而更應該加重刑責,要不然遲早會發生有人殺人後,補喝到掛的事情。
發表人: SWDE    時間: 2012-2-10 06:08 PM

說實話,Makiyo的行為脫序是個人行為,但在媒體的失序才是我們關心的,

當打開電視二十四小時不見斷報導同一件事,忘記當注意的,油價要漲了,各項物資可能也要漲了,政府的有無作為呢?

媒體應當監督的職責,而不是隨潮流舞動
發表人: Madcat    時間: 2012-2-10 07:41 PM

....這個謝玲...有夠會牽托...

....照他的說法....所有不好的事情...都是他人影響的.....跟個人無關

那也可以寫....A片女優沉淪 妳、我都曾推過一把......因為你、我都有看
發表人: 阿誠    時間: 2012-2-10 07:51 PM

干我屁事
發表人: mmcatdog    時間: 2012-2-10 09:39 PM

我去殺人放火是否也是你這篇文章導致的問題 我被判死刑
追根究底是你文章造成的 你是否願意同死 以示負責
牽拖 要有理由 否則祖宗十八代都算下去算了
講難聽點 現在演藝圈 會讓我知道名字的 不是吸毒就是肇事
我算哪門的推手
犯錯的都是其他人的錯就對了
發表人: mpc34007    時間: 2012-2-10 10:45 PM

內容實在可笑,是啦,我覺得謝小姐講的很對,我們愛看辣妹,所以節目展場廣告代言都找辣妹,這樣可以造就高收視率高人潮高消費高買氣,誰還管他這個藝人或是showGirl到底有沒有才藝或實力,沒有錯,這都是我們現在的問題,相信將來十年內也不會變,但是請這位謝小姐你搞清楚,我們愛看辣妹,不代表藝人就不需要是非不分,不代表只要在節目或展場上露事業現或小蠻腰就可以滿天撒謊污衊他人,不代表他他愛上夜店喝酒就可以喝醉酒亂打人,製作單位沒有逼她去喝酒打人,廠商代言也沒有逼她去喝酒打人,我們這些在電視機前收看的也沒有逼她去喝酒打人,這是她自己的個人行為,跟社會大眾的標準無關,跟宅男名嘴在部落格貼辣妹圖無關,不要說的一附是大眾的錯,現在這個社會的環境下,能管好自己就很優秀了,誰還有時間去逼求藝人要潔身自愛(重點是有用嗎)

身為一個藝人本身就因該要知道自己是會被用高道德標準來檢視,如果他不喜歡沒人逼他當明星,蔡依林跟蕭亞軒也很紅ㄚ,也很辣ㄚ但同時也很有才藝ㄚ,他(ma)為何不去學人家,如果因為她自己的天份不夠,大家也不會如此罵他,有很多c咖也還是很努力的在演藝圈奮鬥,重點是他把錯都歸咎在別人身上,怪公司沒辦法把她朔造成蕭亞軒一樣也就算了,怪大眾廠商愛看事業線害她只好打扮火辣就算了,怪朋友太多都要去夜店喝酒也就算了,她幹嘛要污賴怪司機咧,我們之所以崇拜偶像追星是因為他們有一些特質值得我們追求,不管是臉蛋身材實力或是個性,ma的粉絲喜歡他也是如此,不管是他在哪一方面吸引了粉絲,相信都是他好的一面,所以當她去沉淪夜店喝酒鬧事時,在整個社會中漸漸學壞和墮落的時候,請不要說整個社會大眾妳.我都曾推了一把,我不迷他,我也不愛在節目中看他,頂多是因為其他藝人在才繼續看節目,那我又何必因為聽到或看到他去沉倫學壞我或社會大眾就要去罰達他,猶如現在推出的反ma粉絲團,妳比一般社會大眾都還要能接觸她,你都不勸阻她了,我們又能做些什麼,如果是這樣,上次看康熙陳漢典對蔡康永稍微沒大沒小,是不是也來封殺他一下免的他之後墮落去喝酒打人,聽到納豆也是常常把妹,以後可能也會沉淪喝酒打人也要封殺他一下囉,那試問這樣大眾是不是就可以免則,不用因為現在ma自己不檢點喝酒鬧事打人說謊的行為而被你牽拖上好大.......的責任

也許群情是被拱的很激昂到一個誇張或是過盛的地步,但是原因何來,就是因為ma的態度,不認錯,說謊,污衊弱勢,難道她的不紅,不受歡迎到沉淪夜店喝酒,她很可憐嗎,一個會再一夜喝酒花到50萬的人,憑什麼這樣說,你還要派自己老母說要是大眾再給他與論壓力太大他要輕生了,那一個一年可能連50萬都賺不到的司機,奉公守法,只因為叫你要繫安全帶跟付車資就被打的快要死了(要不是有人看到還可能真的會死),又是誰逼他的

所以謝小姐,言論是自由沒錯,但是請不要太自由,不然到時候被污賴推ma一把的大眾不爽也跟著反你,我怕你也沉淪喝酒打人去了
發表人: 凱之旋    時間: 2012-2-10 10:50 PM


原來馬的的單親家庭
跟愛炮酒店 都是大家害的
.........真是大開眼界了  
喝酒後 容易衝動鬧事 怎麼不牽拖是個人品性....
發表人: 好下載    時間: 2012-2-11 12:50 AM

算了吧,台灣人很健忘的,打的再火爆,明天被害者清醒以後,
然後雙方和解一談好,$$轉帳過去,記者會一開,再鞠躬說抱歉引起社會激動,
過沒兩星期新聞就會開始換個東西炮了,
然後兩個月後的今天,誰又記得今天炮的這麼火熱,
舉前例,過年前有個馬3業代,出去嘴臉現在又有誰記得住呢??
類似事件,層出不窮,不勝枚舉,今天看看新聞配飯吃就算了吧,不需要跟著激動
發表人: jeremiin    時間: 2012-2-12 12:39 AM

病態的社會!我當然不贊成她的一切言行!但就依法行事就是!但是媒體或某些評論家把她形容像萬惡不赦的惡徒一般!這樣似乎就太超過了!人非聖賢!殺人犯也都有改善的機會!他不過就是剛好在這個行業犯了錯的小女子!當然或許她也不是初犯!但是需要總統電話關切!所有人像在批萬惡的罪犯般的一說再說嗎!已經像在做秀令人噁心了!

[jeremiin 在  2012-2-12 12:41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bure    時間: 2012-2-13 12:54 AM

其實不太贊同這篇文章的說法

感覺是說大家都有參與造成她這樣

那就表示只要有人是這樣的,就是別人也有錯

那為什麼只有她這樣了呢?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2-2-13 01:46 AM

貼一篇來讓大家比比看,這裡我只能說我很同情友寄先生,不過打傷人而已被用六年起訴,這個撞死人逃逸的卻用兩年起訴,鄉民不是很有正義,對這件事怎麼不聞不問呢?難不成鄉民的正義是看人的?

http://www.nownews.com/2010/04/20/11490-2593888.htm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2-2-13 01:49 AM


引用:
domingohct寫到:
一個妓女正在接客人的時候被人給抓了,宗教領導人知道後很高興,因為他們正愁著沒有機會抓到把柄陷害耶穌。於是就把妓女揪到耶穌面前說,「按照律法這個女人得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怎麼辦?」

耶穌停頓了一會兒,然後心平氣和地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罪,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結果,群眾中沒有一個敢第一個下手。過一會,一個個的都離開了現場。留下妓女和耶穌兩個人站在哪裡。

這一則故事正好狠狠地打了鄉民一巴掌,現在鄉民的激憤,就是要連耶穌一起打死吧?

尤其我在 yahoo 上看到一堆人罵,怎麼只用六年和四年起訴,實在是太輕,應該直接判十二年.....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12-2-13 12:35 PM

我覺得妓女是不得已販賣肉體

要說她自爽也可以啦 但至少以物易物上不偷不搶不騙

套到藝人上 藝人可能有陪吃飯陪睡 賣弄風騷 賣弄性感 做作等等 可以稱之為 不得已

但是這跟 "酒後鬧事 打傷人" 八竿子打不著

唯一有關連的只是她是公眾人物 要接受公評而已

她個人怎樣愛喝酒 上夜電 還是夜夜春宵 都是她的事情 但是酒後鬧事這已經嚴重侵犯別人了

不可取

不過也沒必要隨媒體起舞就是了 喝酒鬧事整天在上演

酒不是壞東西 但是品酒請在自己家裡小酌 別在外面亂來....
發表人: 水秤子    時間: 2012-2-13 08:39 PM


引用:
Adsmt寫到:
貼一篇來讓大家比比看,這裡我只能說我很同情友寄先生,不過打傷人而已被用六年起訴,這個撞死人逃逸的卻用兩年起訴,鄉民不是很有正義,對這件事怎麼不聞不問呢?難不成鄉民的正義是看人的?

http://www.nownews.com/2010/04/20/11490-2593888.htm


友寄先生可不是"不過打傷人而己"
如果不是有多管閒事的路人甲第一時間報警跟叫救護車
我看......他一定會被以準殺人犯起訴
還有他那犯後的態度也是造成被重判的原因之一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2-2-13 08:51 PM

因果問題

還有精蟲充腦的流氓並不可憐

土下座跪的對象錯人




歡迎光臨 TWed2k (http://twed2k.org/)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