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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其他] [求助]請問有驢友曾任職過縣政府內XX處XX科的臨時人員嗎 [打印本頁]

發表人: lapogo    時間: 2013-8-14 10:32 PM     主題: [求助]請問有驢友曾任職過縣政府內XX處XX科的臨時人員嗎

如題
最近去面試過已就職
文件接交快10箱滿滿的文件
但礙於公文往來這類行政流程
真的毫無經驗
更別說舊的還沒搞清楚馬上又丟數個文件在我臨時桌上
還是趁我不在時...
有的附件一堆 有的就一張紙...
看了其它文件
有附件抽存,文存查
不然就是陳閱後文存
再者就是XXX續辦...

有人可以建議是不是有什麼書籍可以提供參考??

~~~~~~~~~~~~~~~~~
以把標題改為臨時人員(勞保)非約僱
臨時人員卻要主辦事務???


[lapogo 在  2013-8-20 09:27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ericshliao    時間: 2013-8-14 10:41 PM

這種知識只能找前輩來教。如果你運氣好,有前輩願意一步一步教,那算你好運。如果沒有,只能自求多福了。

真要找書看的話,找找"公文+實務",應該有些資料或書可以參考,但能不能派得上用場就不一定了。

交接如果有不懂的,要趕快問。別迷迷糊糊的交接了以後,卻一大堆事搞不懂,到時會很辛苦。

[ericshliao 在  2013-8-14 10:4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ags    時間: 2013-8-14 11:24 PM

找書記或相關收發人員請教一下吧,公文都大同小異,臨時雇員基本上就人型分撿員,知道要分幾類歸檔就差不多了,每個機關都有特色文化,小心點
10箱看來很多,但熟練後一個月就清光了,到時沒工作就gg,所以慢慢來吧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13-8-14 11:38 PM

這種公文處理 實務上的潛規則很重要
而這也是書本不會教的
就像樓上說的 有前輩師父交接比較實際
有的可以簡單簽呈 有的還要會辦其他
以前服役的時候 公文積壓也很嚴重 有的都超過時限了
後來大副座就說
以後拿到公文 先以小簽簽上來給主官批閱
後續要辦再去辦
這樣至少在帳面上不會顯示超過公文處理時限
書上應該也不會教人這麼做的...
發表人: lapogo    時間: 2013-8-14 11:57 PM

交接如果有不懂的,要趕快問。別迷迷糊糊的交接了以後,卻一大堆事搞不懂,到時會很辛苦

已經是這種狀況了....

跟我交接的A君已作了數年 然後要走人 提出辭呈到我接手快3個月....
A君原本提出辭呈 打算一個月後就走人那知被拖這麼長時間
他本人也不想把全部文件直接丟給新人
本想在提出辭呈後一個月內分一部份出去給其他同事接手
那知最後...

不過A君還安慰我說當初他接上一位的時候比現在我接他的狀況還糟
他已經分門別類能夠幫忙處理也盡量囉

想到當天交接 8個小時只有2小時在那邊清點要交接的文件
其它6個小時他還在忙部份文件流程  然後主管就一直詢我交接好了嗎??
第一天就黑了

邊說邊清點  都是講大概 有的是已ok有的是進行中...
要我交接ok阿 但起碼給個數天讓A君帶我跑一遍流程吧
可是沒有!!!   導致我交接完 不知道該如何繼續跑各事務後續流程...

照理說約僱人員不少怎麼我交接的這個位置文件特多....
比較一下好像同是約僱人員的工作量不一樣 差別很大很大
當我把這疑慮跟A軍說過後 他微笑著說"等你做久就知道"

深思後臨時約僱人員工作量比正職技士多多多 好像不無可能....

現在的我走一步算一步,不知道能不能撐過一個月...
發表人: 86521523    時間: 2013-8-15 03:50 AM

有2個人可以問:
第一人,下一個蓋章的人,就是你的直屬長官,你辦不好,他也會受到連帶處分,所以,可以問他。
第二人,座你旁邊那個人,與你沒有直接利害關係,要動之以情(嘴巴甜一點),誘之以利(請吃點心、請喝飲料),多問前輩。
總之,人際關係是辦好事情的首要條件,尤其是公家機關,行政作業有多年累積的慣例,先搞懂前例是甚麼,當然前例不一定是對的。
公文前例通常是經驗傳承,所以,先找出前案,一路往上追,思考為什麼這樣辦,接著把你像要如何辦的方法,與前面2人討論,通常會有答案。
切記!不可以直接問答案,這樣沒人會理你,因為他們沒有義務幫你找答案,答案要先自己找,再問人這樣做對不對。
很多年輕人都喜歡直接問答案,一次二次之後,沒人理你,因為大家都有事要忙,如果哪天出事,還要被你說是我教的,那不是倒楣了,台語俗諺:"有功沒賞,打破要賠",體會他人的想法,對你往後的職業生涯有幫助。

[86521523 在  2013-8-15 03:57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lapogo    時間: 2013-8-15 12:55 PM

如果真的做不來可以在任職不到一個月內辭職嗎??
發表人: kant    時間: 2013-8-15 03:32 PM


引用:
lapogo寫到:
如果真的做不來可以在任職不到一個月內辭職嗎??


你一定不是靠關係進去的吧~
俗諺說: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看來您是後者.................
發表人: pingin    時間: 2013-8-15 04:38 PM


引用:
kant寫到:

引用:
lapogo寫到:
如果真的做不來可以在任職不到一個月內辭職嗎??


你一定不是靠關係進去的吧~
俗諺說: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看來您是後者.................

AGREE!!!!!
發表人: ags    時間: 2013-8-15 07:51 PM


引用:
lapogo寫到:
如果真的做不來可以在任職不到一個月內辭職嗎??

還好啦~公家的工作大都不是很累,就人比較亂七八糟而已,先試著做幾個月吧,
這工作相較外面工地活真的涼多了,如果沒體能的話這個說什麼都要做下去
發表人: topedia    時間: 2013-8-15 08:29 PM

如果未來有打算任公職、或行政工作的話就試著做下去吧
如果做不來那就是不適合了
發表人: lapogo    時間: 2013-8-15 09:09 PM

坦白說這是我人生第三次麻煩"人家"幫找工作
我必需說實話這類的工作我完全是新手
沒人教沒人帶...更不像正式人員有經過公務人員訓練
再加上交接的工作量連我這個新手都大大驚訝
一個臨時約僱人員工作會這麼大嗎??
直覺跟本是把臨僱人員當正式用?

A君臨走時還有說到大部份的臨僱人員大都像我這種麻煩人家幫忙介紹工作
連A君他也是 只是他撐的夠久
最近其他剛離職的只撐了三個月

現在我最怕的是交接事務中有"限辦日"類型
而文還在跑流程.....
次者便是請款.....
還有議員的關切事務因為那是直接關係到未來的選票跟政績

這次臨僱人員讓我有深切的感觸...
雖然在我的工作人生中看過第一天上班第二天就沒來的....
經過一個禮拜後他的家人打電話來公司找他因為有事情...
離職沒跟家人講一下,不小心讓家人誤以為還在這上班

請問大家第一天班隔沒幾天就辭職的話會不會有問題??
我知道如果這樣是會被相處沒到幾天的"同事"當做閒聊的話題...
我是怕父母擔心...已經過35
最後的打算是加入那種職訓中心或是乾脆真的回家種田...
養活自己一個人應該還ok
只是讓父母失望..

[lapogo 在  2013-8-15 09:1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13-8-15 09:41 PM

還是先做個一段時間再說 給自己一個學習的機會
講難聽點 公家的東西可大可小
是真的所有的文都需要認真辦嗎?
哪些文需要認真辦 哪些文可以隨便辦 那真的得由自己察言觀色來自行判斷了
除非遇到有問題的簽文 非得離職才能自保
我朋友是用考試的進入公家
結果主管都拿些會出人命的公文(跟土地變更有關)要他簽結
那種公文就是 主管跟業者都勾結好了 錢由主管拿 責任由簽文的人背
一出事絕對都是大條的
我朋友後來想想 雖然是辛苦考進來的
但實在沒必要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
也是到職後一個月就離職了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13-8-15 10:57 PM

如果是約聘or約僱,八成有公文與前輩
所以請好好加油

公部門不能盎你隨便亂搞,不然會一直被退件
雖然大多數的案子其實隨便亂搞也不會離譜到哪邊去
但公部門就是那套規矩,雖然不同主管不同最大長官影響最大.所以要好好注意潛規則.
潛規則>一切規則,這在很多地方都很常見
發表人: nk    時間: 2013-8-16 05:03 AM

我是有做過 甚麼科就不多說了

剛交接時會亂是正常 加上沒經驗看不慣公務用詞多少會拖延辦公進度
其實做久了很多文件 光看主旨就知道跟自己有沒有關係 要往哪丟
職務是推算?出納?承辦員??
辦理文件其實就按規定來就好 一般都7天工作日

跑流程...就算上頭有意見 就告訴他東西已經到哪 反正已辦理簽結 多半不會有逾期問題 有也是別的單位
(先消號再取號去延長期限這方法不知道還適不適用)

請款...久了你就知道 甚麼是連科長都不敢給你臉色看

議員關注的案子之類
這就要看你的職務 有的時候壓力不是在你 甚至有人求你快點辦理 不然他會死得很難看
想當年..送議會答詢紀錄去議員服務處可以說到處去泡茶聊天閒逛的爽公差,還沒人敢催你回來辦公
幾個股長/承辦親自送都是去罰站挨罵
(用甚麼方法能讓議員對你和顏悅色是機密)

[nk 在  2013-8-16 05:19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lapogo    時間: 2013-8-16 08:31 PM

我看了一下就是一年聘
臨時人員...
不是正職(廢話)
也不是約僱...
還有的是廠商派駐人員...
發表人: laster    時間: 2013-8-16 08:42 PM

我只能告訴你

"福氣是要自己去掌握的"
發表人: daneo    時間: 2013-8-16 09:06 PM

那你就是做傳說中的收文桌。部分小機關業務量太少,會外包方式請臨時人員!換句話說就是跟廠商簽約,由他派遣人力。待遇應該跟初等的書記,算是蠻豐厚的!!
收發桌就是收文&發文,收文就是公文進來後,要分文給承辦人,視主管律定之業務分配。其次就是發文,有分對外發文,跟存查OR存查續辦。
對外發文不需解釋,存查就是辦理結案的公文,存在機關檔案室,存查續辦差不多,只是尚未結案,承辦人需要再創稿續辦。
收文桌只要上手,比其他業務承辦人爽很多,毋須煩惱案子太難、棘手,初期可詢問他科室收文桌或是同辦公室裡有經驗者!
公家機關的特色就是,你要會思考,不會請問前輩,還有注重遵守多如牛毛的法律及規定,正常一件業務要初步上手至少2個月,大部分時間是摸索內部規定!!
私人公司亦復如此,只是公家機關白紙黑字的形式較多。
發表人: lapogo    時間: 2013-8-17 02:11 AM

我不是做傳說中的收文桌
跟廠商簽約,由他派遣人力這種的話有註明駐府人員
科長,技正,技士,工友,臨時人員,駐府人員,工讀生,替代役
我是屬於上列的臨時人員
最近還是持續痛苦中
近期出去跟包商,顧問公司三方會同鋼筋抽驗...
過程中被照到相....還在白板上簽名(三方都有簽)
事後那個包商才說上次來縣府代表死都不拍照
e04為何事前不說??
發表人: daneo    時間: 2013-8-17 10:40 PM

機關用人有:派遣人力、工友&技工(沒再進用了)、雇員(已成為歷史)、約僱人員(相當委任/需學士以上)、聘用人員(相當薦任/需碩士以上)、派用(不可能)、聘任(不可能)、機要人員(看起來不像)、特任(想太多)。

如果是約僱&聘用有簽契約,不建議你跑掉不做!!
如果未來欲從事公職,可以併計休假,換言之比一般新進的人多好多天休假。

臨時人員幾乎只有在醫院,一些有收費的公家機關,花自己機關的基金(預算!?),但不是編列在人事費中,受雇者有勞保跟勞退提撥,但是並非常態,算是遊走在國家人事制度灰色地帶。

做同樣的事情,同樣屬於臨時人力,臨時人員完全是白做工,聘用、約僱就可以帶休假年資、薪水也可以提,不無小補阿!!

PS.你們家是土木或建築工程吧? 技正、技士、技佐是技術類的;
替代役歸內政部役政署;工讀生這太詭異了;

[daneo 在  2013-8-17 10:4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ant    時間: 2013-8-18 09:57 AM


引用:
daneo寫到:
機關用人有:派遣人力、工友&技工(沒再進用了)、雇員(已成為歷史)、約僱人員(相當委任/需學士以上)、聘用人員(相當薦任/需碩士以上)、派用(不可能)、聘任(不可能)、機要人員(看起來不像)、特任(想太多)。

如果是約僱&聘用有簽契約,不建議你跑掉不做!!
如果未來欲從事公職,可以併計休假,換言之比一般新進的人多好多天休假。

臨時人員幾乎只有在醫院,一些有收費的公家機關,花自己機關的基金(預算!?),但不是編列在人事費中,受雇者有勞保跟勞退提撥,但是並非常態,算是遊走在國家人事制度灰色地帶。

做同樣的事情,同樣屬於臨時人力,臨時人員完全是白做工,聘用、約僱就可以帶休假年資、薪水也可以提,不無小補阿!!

PS.你們家是土木或建築工程吧? 技正、技士、技佐是技術類的;
替代役歸內政部役政署;工讀生這太詭異了;

[daneo 在  2013-8-17 10:45 PM 作了最後編輯]


朋友說,
可以辦文,臨時人員行嗎!? 這要蓋職章的吧?
其實要知道職稱,就看你的職章上面寫什麼名稱就知道了................orz
發表人: lapogo    時間: 2013-8-18 02:31 PM

有職章
公文來要簽收看是呈閱後文存或是附件抽存 文存查 ,續辦這類的
這還是我看離職A君留下來的影印文件相互比較才學到的
其它的還沒學到

上一任A君大部份的文件上 有看到他在承辦人那邊蓋他的職章

縣政府僱用我的 保的是勞健保
雖說是臨時人員但也有契約書

本身我是土木相關科系畢業
以前大都是乙方就是承包廠商,公司
發表人: lapogo    時間: 2013-8-20 09:25 PM

做沒多久
開始被主管"釘"
一直問進度....我就像無頭蒼蠅不知該如何處理
每星期一開會也沒人事先告知我
主管最近找我 跟我說下禮拜要去我負責的工區開里民大會     (A君從沒跟我說過工區的事)
還是晚上??要我報加班....跟本就是把事塞給我  我還有一大堆事務待辦
然後突然要我辦某件事務沒多久又要我辦另一件...
看著A君給我快20張移交清冊..就是20件工作...
難怪A君在交接時有意無意的講他的位置不好座是真的
也不要去羨慕其它人(同樣是臨時人員工作量跟本不一樣)

阿每天回到家都快8點...早上快7:30出來........

媽的真不想做
發表人: lapogo    時間: 2013-8-25 02:32 PM

做到現在 越做越心虛
早上一到辦公室 坐下來沒多久就有公文來
然後晚一點就是有民眾打電話進來要錢
我都還沒領到薪水就要給別人錢.....我又不是開銀行
不然就是民眾要不到補償去找某議員
於是某議員就把該民眾的需求寫在紙上而後轉交給我們這單位
要我們去處理....媽的去辦理補償查估又不是我們單位做的
議員真好做 然到不會先問該民眾當初是那個單位去查估的
一個縣政府機關很多單位很多人 要去那裡找原查估單位 媽的

做了一段時間
公務人員不見得比勞工輕鬆
但都有共通的方面
你無法改變工作環境就只能改變你自己...

[lapogo 在  2013-8-25 02:3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3-8-25 06:18 PM

樓主

這樣工作內容已經很好了,難不成你想做大夜班站12小時.月休4天.

還可能隨時被炒魷魚(約到)的工作嗎

知足也是一種美德

身在公門,捧LP神技要多練練,推託內功要一直精進

當這2樣達至爐火純青之時,就是你改變工作之時,做

得心虛的話多問問前輩如何應對,先想好預設問答,這些

你的前輩跟長官都很厲害,要不然他們怎撐這麼久,你時間很多

有空就虛心的捧LP,這樣他們會樂的教你


我真的很佩服部門裡,有一種人明明什麼事都做很爛,要人擦屁股,但需要表現時他就很會展現自己的勤快及十力(不是實力喔= ="),

偏偏長官就吃他這套,連我這種做到流汗,被人嫌到流括(汗),請各病假要去做結石清除術還會被長官賞白眼,真的很想跟他拜師,

怎麼混可以混這麼爽

[tony66 在  2013-8-25 06:27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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