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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揪團環島狂飆 車速破300公里 [打印本頁]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7-5-22 08:07 AM     主題: [轉貼]揪團環島狂飆 車速破300公里

台版玩命關頭!一群名為「瘋狂班」的車聚社團,以高速競逐環島為號召,今年3月揪團10輛雙B改裝跑車,12個人從桃園衝上國道3號、環島800公里,一度狂飆到極速320公里,比高鐵還快!他們以改裝的「翹牌器」規避雷達測速,但仍難逃國道警察2個月追查,將他們依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隊大隊長劉全原說,這10輛賓士、BMW等雙B名車,今年3月間,揪團環島競速,在國道3號北上206公里處,有多輛車被雷達測速照相桿拍到呼嘯疾馳,嚴重超速,甚至飆破時速240公里,但因車牌號碼均被遮蔽,宛如國道上的幽靈飛車。

經深入偵辦下,發現車輛都加裝俗稱「翹牌器」旋轉架遮蔽車牌,經向宜蘭、花蓮、台東、屏東等縣市警察局和國道警察各大隊的測速固定桿調閱影像,2個多月來抽絲剝繭,查出這群飆車族利用網路社群為聯絡方式,號召極速環島,晚上9點摸黑從桃園出發,隔天中午12點已經「小環島」一圈。

劉全原說,5月起陸續傳喚到案說明,跑車駕駛坦承在國道3號高速行駛,其中1具車內監視器還錄下車速高達320公里的鐵證,駕駛看到被友人超車,還不禁脫口飆罵:「靠!都開到320,還被超車」;警方看到這一幕也不禁傻眼,直呼:「以為自己在拍玩命關頭嗎?」

國道警局指出,超速、危險駕駛,且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並吊銷其駕照外,還要吊扣該車牌照3個月。這次共開出30張罰單,其中10張吊牌,20張超速,10車12人全依公共危險、詐欺罪嫌移送法辦;另變造汽車牌照或安裝其他器具導致無法辨認牌號,可處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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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變造汽車牌照或安裝其他器具導致無法辨認牌號,可處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


我好像了解到的什麼
意思是說改裝車牌沿途違反交通規則
只要不要太白目
被抓到改裝車牌最高也只有重罰4800元的意思就對的
4800元對開的起雙B名車的人有差嗎?
發表人: pandabb    時間: 2017-5-22 01:08 PM

永久吊照禁考吧,這些傢伙肯定不會反省的。沒錢去合格賽車場過癮的窮人,就乖乖玩電動就好,拿群眾的性命開玩笑的人渣,去填溝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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