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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新聞][轉貼]白痴檢察官-無照駕車撞死人判無罪 [打印本頁]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4-5-16 09:55 AM     主題: [新聞][轉貼]白痴檢察官-無照駕車撞死人判無罪

天阿~竟然有這種檢察官
無照駕車撞死人~竟然還判無罪

請大家一定要轉貼告訴大家

http://home.so-net.net.tw/bibi_no1/helpme.wmv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4-5-16 01:08 PM

誇張...
那酒駕也不該抓了
發表人: jeff0811    時間: 2004-5-16 01:19 PM

檢察官是要調查案件然後起訴的,並非審判

負責審判的是法官,釐清一下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4-5-16 01:19 PM

重點應該看誰違規, 不是誰無照
無照自然有無照駕駛的罰則, 只要無照者沒有違規, 本來就不用負擔賠償問題, 並非死人最大, 如果死者自己違規, 那就是他活該倒楣, 甚至是他該賠償別人的汽車損壞
如果新聞沒報錯, 雙方都搶黃燈, 那雙方都有錯, 本來就沒啥賠償問題, 死了也是活該, 誰要他搶黃燈

Acute.
發表人: jeff0811    時間: 2004-5-16 01:24 PM

不過說真的,目前交通事故犛清的制度相當紊亂

真的出了事,法律不見得可以還原真相(車禍事故鑑定缺乏公信力)

往往會變成原告被告雙方的角力

也就是比誰請的律師會打官司,這樣無法保障弱勢

這對台灣的法治是非常不利的
發表人: nelsontata    時間: 2004-5-16 01:27 PM

其實換個角度想,如果是死者(騎摩托者)闖紅燈導致車禍發生,是否仍是開車者有罪呢?
當然無照駕駛基本上是違反交通罰則,但並非構成殺人罪!只是台灣人總是認為死者為大,
所以開車的人不論有錯沒錯,總是開車者的錯。個人淺見!
發表人: jeff0811    時間: 2004-5-16 01:28 PM

還有一點不吐不快

新聞媒體在這件事所扮演的角色很明顯是站在原告這邊

完全沒有作平衡報導,違反了新聞媒體必需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這根本就是主觀認定了)

也沒有提起判決書中不起訴的理由,這是一個法治教育的好機會,卻變成單方價值

的傳播,真的很可惜,浪費了珍貴的社會資源
發表人: nelsontata    時間: 2004-5-16 01:31 PM


引用:
"jeff0811 寫到 : 還有一點不吐不快

新聞媒體在這件事所扮演的角色很明顯是站在原告這邊

完全沒有作平衡報導,違反了新聞媒體必需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這根本就是主觀認定了)

也沒有提起判決書中不起訴的理由,這是一個法治教育的好機會,卻變成單方價值

的傳播,真的很可惜,浪費了珍貴的社會資源


附議!新聞媒體只單方報導,很容易造成觀眾被誤導。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4-5-16 02:10 PM


引用:
"nelsontata 寫到 :
引用:
"jeff0811 寫到 : 還有一點不吐不快

新聞媒體在這件事所扮演的角色很明顯是站在原告這邊

完全沒有作平衡報導,違反了新聞媒體必需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這根本就是主觀認定了)

也沒有提起判決書中不起訴的理由,這是一個法治教育的好機會,卻變成單方價值

的傳播,真的很可惜,浪費了珍貴的社會資源


附議!新聞媒體只單方報導,很容易造成觀眾被誤導。


台灣的媒體本來就亂報一通
so, 自己找重要的看, 別被報導內容給騙了, 呵呵

Acute.
發表人: crybaby    時間: 2004-5-16 03:34 PM

對呀
我也很好奇"不起訴"的理由為何?
畢竟
法律是先講法....再談理和情
發表人: crybaby    時間: 2004-5-16 03:41 PM


引用:
"Acute 寫到 : 如果新聞沒報錯, 雙方都搶黃燈, 那雙方都有錯, 本來就沒啥賠償問題, 死了也是活該, 誰要他搶黃燈

Acute.

黃燈到底可不可以走??
如果可以走...是不是應讓直行車先行?
這樣轎車就違規啦
另外
就算雙方都有錯
是否還有所謂比例原則??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4-5-16 03:55 PM

想問一下法律問題

如果檢察官判不起訴的話!!

那還有機會到~法官那邊嗎?
發表人: brodigit    時間: 2004-5-16 04:09 PM

記得沒錯的話.
檢察官負責擬起訴書.
法官才能判罪.
所以....事主顯然找錯對象了.

另有無駕照跟事件發生無直接關係.
(最多只能說駕駛人的技術有待評判)
台灣的法律跟媒體大部分都偏向死人那一邊.
這也是很無奈的事.....

常看到被害者家屬公然扁被捕的加害者....
有時候加害者的確欠扁...(明顯的天地不容)
有時候卻不是....
可是被害者家屬還是照常在鏡頭前照扁不誤.
發表人: and4amy    時間: 2004-5-16 05:38 PM

ROACH老大可以問個題外話嗎
影片裡的字幕是你加上去的吧
可是為什麼會有POWERPOINT的效果呢
是怎麼做的?
發表人: robocap    時間: 2004-5-16 05:46 PM

請問要自動播放影片是要在
http://home.so-net.net.tw/bibi_no1/helpme.wmv
前後打什麼阿
發表人: shrainy    時間: 2004-5-16 06:22 PM


引用:
"crybaby 寫到 : 黃燈到底可不可以走??
如果可以走...是不是應讓直行車先行?
這樣轎車就違規啦
另外
就算雙方都有錯
是否還有所謂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是法學上一個很專有的名詞,
但指的並不是上面你所指之意思.
這裏會有的問題是「與有過失」
被害人的與有過失並不能免除加害人的過失責任.
最多是在量刑上做考量,而得減輕.
實務上歷來的判例/判決/座談會都是採此見解.


引用:
想問一下法律問題

如果檢察官判不起訴的話!!

那還有機會到~法官那邊嗎?


引用:
"brodigit 寫到 : 記得沒錯的話.
檢察官負責擬起訴書.
法官才能判罪.
所以....事主顯然找錯對象了.

刑事追訴有兩個程序,一是檢察官公訴、一是被害人自訴
原則上一刑事案件只能有一個程序在追訴.也只能選一個程序來追訴.
而本案,既由檢察官偵查(公訴)...被害人無法再為自訴.

關於檢案官偵查結果,為不起訴處分,告訴人不服者,
得於接受處分書七日內,以書狀向原檢察官聲請再議.
再議結果被駁回(即維持不起訴),告訴人不服者,可於收受駁回處分書後十日內,
委任律師以書狀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如果還是被裁定駁回.....除非有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或有再審事由,否則即不得對於同一案再行起訴.

還有關於本案,雖然我不太清楚案情是什麼?不起訴理由是什麼?
不過,以過失致人於死最高法定刑為二年有期徒刑,而刑訴上有所謂的「微罪不舉」,
即在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賦予檢察官斟酌個案情形,而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處分.
如果此案雙方都有過失...也許是檢察官衡量實情..而以不起訴處分為適當.
發表人: shrainy    時間: 2004-5-16 06:25 PM


引用:
"robocap 寫到 : 請問要自動播放影片是要在
http://home.so-net.net.tw/bibi_no1/helpme.wmv
前後打什麼阿

如果不會...至少要會用「引言」來學習 :wink: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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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ROACH"]天阿~竟然有這種檢察官
無照駕車撞死人~竟然還判無罪

請大家一定要轉貼告訴大家

http://home.so-net.net.tw/bibi_no1/helpme.wmv
<embed src="http://home.so-net.net.tw/bibi_no1/helpme.wmv" width=400 height=300>[/quote]
這樣應該知道怎用了吧?? ^^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4-5-16 06:37 PM


引用:
"and4amy 寫到 : ROACH老大可以問個題外話嗎
影片裡的字幕是你加上去的吧
可是為什麼會有POWERPOINT的效果呢
是怎麼做的?


偶寫轉貼~就代表~這個不是我做ㄉ
發表人: Louisgaru    時間: 2004-5-16 07:53 PM


引用:
"crybaby 寫到 :
引用:
"Acute 寫到 : 如果新聞沒報錯, 雙方都搶黃燈, 那雙方都有錯, 本來就沒啥賠償問題, 死了也是活該, 誰要他搶黃燈

Acute.

黃燈到底可不可以走??
如果可以走...是不是應讓直行車先行?
這樣轎車就違規啦
另外
就算雙方都有錯
是否還有所謂比例原則??


我覺的啊
黃燈是跟你講快紅燈了...
你過的去就過去過不去你就停..
黃燈是可以行的.
轉彎車的話.
人家直的你要轉彎應該變成橫的.
真的黃燈..你變紅的...
那時衝出去應算闖紅燈吧
如不管紅綠燈.
路權仍是直行車優先.
所以轉彎車要等.
可是不知道機車有沒有超速.
而且..應該是機車撞轎車=   =..
看那樣子啦.
所以蠻負雜的.
應該用責任比律來分吧.
不起訴是怎樣!?....不太懂了....都沒錯嗎!?
如果是這樣也太誇張了..
發表人: nelsontata    時間: 2004-5-17 12:27 AM

影片中轎車明顯遭受機車撞擊,因此需再確認當時是否亮左轉燈抑或亮直行綠燈,我相信
就算亮綠燈時,很多轎車駕駛人也都會做出左轉這個動作的,所以個人覺得機車駕駛人的
車速應當是相當的快吧!
PS:很不能認同新聞中所言無照駕駛且撞死人,充其量只能說"無照駕駛遭機車撞擊後,機
車騎士不幸身亡"
發表人: uweich    時間: 2004-5-17 01:29 AM

仔細觀看這篇報導
可以發現這篇報導很嚴重偏向原告一方吧!
如果是個客觀的報導
應該至少訪問一下檢察官或是法院的法官
或是對不起訴的理由在報導上附加進去

不過換個角度想
原告的家屬真的蠻可憐的
發表人: pingin    時間: 2004-5-17 01:40 AM


引用:
"brodigit 寫到 : 記得沒錯的話.
檢察官負責擬起訴書.
法官才能判罪.
所以....事主顯然找錯對象了.

另有無駕照跟事件發生無直接關係.
(最多只能說駕駛人的技術有待評判)
台灣的法律跟媒體大部分都偏向死人那一邊.
這也是很無奈的事.....

常看到被害者家屬公然扁被捕的加害者....
有時候加害者的確欠扁...(明顯的天地不容)
有時候卻不是....
可是被害者家屬還是照常在鏡頭前照扁不誤.


沒辦法阿...台灣人就是富有同情心的一個民族..
:roll:  :roll: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4-5-17 10:43 AM

站在中立的立場
不是死者為大的問題
無照駕駛+撞死人.....要負責任.....
畢竟無照駕駛就是代表沒上過任何訓練...把車當碰碰車開....多恐怖呀...
如果今天他有駕照....或許...他對於這樣的事情就能反映得過來了...
如果說無照駕駛只需類似吳xx罰8000..因該吧
那你想象一下如果一條馬路只有你有駕照....其他人都沒有...那是多麽恐怖的事情
不要因爲少數的無照駕駛就覺得沒那麽嚴重.....
發表人: crybaby    時間: 2004-5-17 11:34 AM


引用:
"bryansun 寫到 : 站在中立的立場
不是死者為大的問題
無照駕駛+撞死人.....要負責任.....
畢竟無照駕駛就是代表沒上過任何訓練...把車當碰碰車開....多恐怖呀...
如果今天他有駕照....或許...他對於這樣的事情就能反映得過來了...
如果說無照駕駛只需類似吳xx罰8000..因該吧
那你想象一下如果一條馬路只有你有駕照....其他人都沒有...那是多麽恐怖的事情
不要因爲少數的無照駕駛就覺得沒那麽嚴重.....

或許無照駕駛該列入"公共危險罪".....

另外
感謝上面幾位解答的大大們
發表人: shrainy    時間: 2004-5-17 11:40 AM


引用:
"bryansun 寫到 : 站在中立的立場
不是死者為大的問題
無照駕駛+撞死人.....要負責任.....
畢竟無照駕駛就是代表沒上過任何訓練...把車當碰碰車開....多恐怖呀...
如果今天他有駕照....或許...他對於這樣的事情就能反映得過來了...
如果說無照駕駛只需類似吳xx罰8000..因該吧
那你想象一下如果一條馬路只有你有駕照....其他人都沒有...那是多麽恐怖的事情
不要因爲少數的無照駕駛就覺得沒那麽嚴重.....

法律上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
刑事、民事、和行政 是獨立的,
三者有不同的規範目的,構成要件也不相同...
刑事在構成要件上的要求相當的嚴格...
相對的民事上有所謂的「無過失責任」。
所以,刑事上無罪不代表民事上必不須賠償.

刑事的罪刑認定,必需具備「構成要件該當件」(包含因果關係)、「不法性」及「罪責」。
行政上的各種規定/措失,是基於行政管理之目的。
各種執照的取得,只是一個客觀的衡量標準(基準),及基於行政上的便利性,
並無法代表絕對的事實或能力。
行政上的事實(如違規)僅能為刑事判斷上的一個參考,
但並非決定的必要因素。
刑事的罪刑判斷上仍必需以「構成要件該當性」、「不法性」及「罪責」來判斷。
無照不代表必有過失,必須去做實際的認定,不能僅因無照即視為or推定加害人有過失或故意。
在刑事法上,沒有視為與推定的適用。

最後,說一下...很多人有照,還是不敢上路..或者技術爛的可以.
相反的,無照的,技術好的很.
有時後...駕照只是熟練考出來的...熟練場地.
但..我們都知道,實際上路駕駛..那是和考場差很多的.
會碰到的情形也不是你在考場上會遇過的.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04-5-17 04:43 PM

我也認為跟有沒有駕照沒直接關係
從影片看起來是在夜晚機車撞汽車
大膽假設以下兩種狀況

1.汽車沒開大燈也沒打方向燈
(該死,最杜蘭這種人..)

1.汽車有打方向燈、機車沒開大燈又超速
(你還會認為無照的汽車駕駛人錯嗎?)

所以應該要還原現場才能判定誰是誰非..
發表人: Louisgaru    時間: 2004-5-17 05:46 PM

個人拙見我覺得駕使職照這種東西
又不是證照很難考
是一種基本的資格
考過了..證明你至少知道基本的東西.
跟開的好不好.騎車騎的利不利害沒有關係.
你沒有考代表你跟本沒有資格駕使這種機器.
就算你會好了...就算你操作的很好.
那會了什麼不去考照呢!?..
沒有時間還是沒有錢....
考了對自己的權益或是別人的權義都有為護到.
開的好而沒有執照我倒想不出來有什麼原因.

而有駕照...開不好...
可以慢慢練習.....
一定會慢慢變熟練.
(拓海應該不是一開使就會甩尾=     =)

至於上面大大都說有沒有駕照沒啥關係.
小弟實在不太任同(不是針對這件主題).
那只要我敢我會,我也可以開公車.
也可以開飛機!?.
有沒有使用執照都沒有關西嗎!?.
那又何必規定要考試.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04-5-17 05:55 PM

辯解一下...
我是認為鑑定肇事責任需實事求是跟有無駕照無直接關係
但沒駕照肇事(無論誰對)都必須要重罰...
發表人: shrainy    時間: 2004-5-17 06:26 PM

上面所說,重點不是沒有駕照沒啥關係.
而是,有否駕照不是認定刑事責任有無的依據/標準.
只是一個判斷的參考.

舉一個有點類似的意思,
竊盜者罪不致死(我想這任何人都同意吧!!).唯並不是就代表竊盜者即不受任何課責..
所以任何罪都有最高法定刑.
同理,無照者須負行政上之責任...唯不因他無照,
即不管他是否有無實際過失,而要他負過失致死之責.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4-5-17 10:35 PM

只能再次呼籲...駕照是開車的第一條件.....
如果真的覺得事情跟駕照都無關...那我覺得台灣人的生命不值錢...
其實我覺得蘋果跟一周刊都滿正義的
去找他們幫他解決這個事情比較快啦
發表人: alfjack    時間: 2004-5-18 09:21 AM

無照駕駛車輛並不是法律所允許的,所以定有處罰(罰錢),
但是無照跟肇事卻是沒有關連的,因為肇事的話看依路權
相關規定來判定肇事責任;當然,個人是覺得無照駕駛的
罰責(6000起跳)在現今人們的收入水平來說是輕了一些,
似乎難收嚇阻之用!!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4-5-18 10:30 AM


引用:
"bryansun 寫到 : 只能再次呼籲...駕照是開車的第一條件.....
如果真的覺得事情跟駕照都無關...那我覺得台灣人的生命不值錢...
其實我覺得蘋果跟一周刊都滿正義的
去找他們幫他解決這個事情比較快啦


1. 證照只是一種參考, 不是一種絕對, 而且, 無照自有無照的罰則, 跟車禍的對錯無關.

2. 生命的價值也要看當事者自己, 情形搞不好是機車騎士自己違規, 那就是他自尋死路, 別人沒必要為他的死負責, 甚至, 他應該賠償別人的汽車受損跟名譽損失. 當然, 如果違規者是汽車駕駛, 另當別論.

別被新聞的片面報導誤導了, 實際情形怎樣並不清楚, 新聞中根本沒有提到重點

交通事故中, 看過太多自以為死人最大的現象嚕, 我看過一個"死者"家屬, 堅持對方得賠, 上訴失敗, 也是找記者亂報導, 可是, 情形是, "死者"的車子衝過中央線, 跑到對面車道跟別人車子對撞, 然後自己死掉了. so, 誰該負車禍賠償責任呢?

Acute.
發表人: chaeung    時間: 2004-5-18 11:48 AM

個人獨斷的偏見:

簡單的問題.
1.無照駕駛只屬於行政罰, 沒那麼罪大惡極, 有照撞死人的肯定比無照撞死人的多N倍.
2.原告必需舉證被告有過失, 有照無照與過失之產生並無明確因果關係. 誰規定有照就一定不會犯錯而無照就肯定會犯錯?
3.同理, 如果鑑識後過失歸責於原告一方, 則人不但白死而且家屬還得賠償被告之一切相關損失(包括車損,訴訟費,名譽時間精神人格之損失等等), 而被告領一張無照駕駛罰單了事, 這才是法治.
4.檢查官可能因為鑑識證據對原告不利, 但同情原告出人命才決定不起訴, 不告的話也許被告還心存愧疚(畢竟中國人還是有人死為大的觀念), 搞不好還會人道賠償原告一點錢, 若原告貪心真要起訴而結果判決原告敗訴時... 嘿嘿...根據官司的曠日費時, 在下是被告的話肯定要原告賠到家破人亡... 錢捐出去以免名聲難聽, 重要的是對法治教育的貢獻, 讓死老百姓知道除了人命之外還有天理...

以上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4-5-18 12:01 PM

1. 證照只是一種參考, 不是一種絕對, 而且, 無照自有無照的罰則, 跟車禍的對錯無關.

關於這點...我想絕對有關係
車禍發生了....沒駕照...保險絕對不理賠....這是可以肯定的...
所以怎麽會無關係....不管你的車是你爸爸還是媽媽的....你沒駕照他就不賠...
發表人: shrainy    時間: 2004-5-18 12:20 PM


引用:
"bryansun 寫到 : 1. 證照只是一種參考, 不是一種絕對, 而且, 無照自有無照的罰則, 跟車禍的對錯無關.

關於這點...我想絕對有關係
車禍發生了....沒駕照...保險絕對不理賠....這是可以肯定的...
所以怎麽會無關係....不管你的車是你爸爸還是媽媽的....你沒駕照他就不賠...

你提到的保險,又是另一種理念
跟刑事、行政又不相同...
保險是民事,是在契約自由大原則下的....

再提一點,
關於刑事罪刑的認定...就我所知,各國都是這樣...實際的去認定過失.
而非以有無駕照等行政上的事項來認定.
嗯........照這樣說來...各國人命都不值錢好了..????

但....也正因為這樣,才顯出人權/人命的重要.
不隨便科刑,而是以一個更盛重與嚴謹的態度與方法來處理刑事問題.
發表人: Louisgaru    時間: 2004-5-18 12:23 PM

那照各位這樣說
http://big5.huaxia.com/20030908/00118255.html
司機無照駕駛被逮捕 =       =...
說說看您說說看啊(黃金豆豆漿)
=xxx的無照駕駛是造成車禍的根本原因=
因剎車不靈發生翻覆事件<---自然應素.
加上個位說的無照根事故並無關聯.
那他怎樣會被抓ㄋㄟ!?
還是這篇報導也有問題!?.
發表人: shrainy    時間: 2004-5-18 12:43 PM


引用:
"Louisgaru 寫到 : 那照各位這樣說
http://big5.huaxia.com/20030908/00118255.html
司機無照駕駛被逮捕 =       =...
說說看您說說看啊(黃金豆豆漿)
=xxx的無照駕駛是造成車禍的根本原因=
因剎車不靈發生翻覆事件<---自然應素.
加上個位說的無照根事故並無關聯.
那他怎樣會被抓ㄋㄟ!?
還是這篇報導也有問題!?.

你拿一個記者寫的報導來問...大家很難回答你的.
記者報導很多都不管專業性或事實的...
拿常被人笑的Yahoo新聞為例...應該就能了解.
關於這句"xxx的無照駕駛是造成車禍的根本原因",
我只能說...如果因果關係這麼好認定.刑法就會好讀一點了.
根本原因=無照駕駛 ????

被抓的最後的結果,不一定是被判刑.
發生事故時,當事人原則上都要到警察局做筆錄的...
事實是待調查..並不是當場就能完全知道.
所以..先抓不等於=有罪

再來...如果真的是煞車失靈,那司機是否沒有事先檢查車子,而有過失等.
需要去調查,絕不可能只是因為無照=過失.
也沒有所謂xxx的無照駕駛是造成車禍的根本原因,這種好笑的論述出現.
發表人: crybaby    時間: 2004-5-18 01:33 PM


引用:
"Louisgaru 寫到 : 那照各位這樣說
http://big5.huaxia.com/20030908/00118255.html
司機無照駕駛被逮捕 =       =...
說說看您說說看啊(黃金豆豆漿)
=xxx的無照駕駛是造成車禍的根本原因=
因剎車不靈發生翻覆事件<---自然應素.
加上個位說的無照根事故並無關聯.
那他怎樣會被抓ㄋㄟ!?
還是這篇報導也有問題!?.

報導中提到"僅受皮肉傷的司機蔡仲義則因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被移送法辦"
基本上...他不論有照或無照...都會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記者寫說"無照駕駛是造成車禍的根本原因"
應該是認為無照所以想必缺乏行車前安檢的基本常識 這種想當然爾的邏輯
這種想法存在大多數人心中
但法律上應該不這樣簡單推斷的吧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4-5-18 01:48 PM

我記得有一份報表是大概説明了
無照駕駛每年佔臺灣車禍發生率的10多%...看來因該修改法律
無照駕駛直接=肇事責任..不管對錯...這樣才能警惕大家嘛
發表人: 秋草    時間: 2004-5-18 02:03 PM

錯了..在國外...一但無照...就沒有資格上路...不管誰錯..都是無照的錯....
我想這是很簡單的道理...這就是遊戲規則...你沒照..就別上路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04-5-18 03:04 PM


引用:
"秋草 寫到 : 錯了..在國外...一但無照...就沒有資格上路...不管誰錯..都是無照的錯....
我想這是很簡單的道理...這就是遊戲規則...你沒照..就別上路


嗯..台灣應該比照辦理才對
說到駕照二字,多數人都只想到駕駛技術而已
忽略了考取駕照包含了交通規則、行車安全等等的基本保障在內
發表人: shrainy    時間: 2004-5-18 03:56 PM


引用:
"秋草 寫到 : 錯了..在國外...一但無照...就沒有資格上路...不管誰錯..都是無照的錯....
我想這是很簡單的道理...這就是遊戲規則...你沒照..就別上路

請問,是直接以無照=有過失或故意 嗎?而不做實際認定?
找了下資料,
大陸法系除了德派有所謂的風險提高理論(因果關係的判斷上)外,日派,及英美法系,
都沒有你所說的相關的法條規定或判例.
不知你可否提供一下,所謂外國在刑事審判上「不管誰錯..都是無照的錯」的資料來源呢??

刑法立法目的更重要的,並不是一個遊戲規則的提供.
發表人: Louisgaru    時間: 2004-5-18 04:07 PM

我懂了.
原來考駕照是因為.
怕被罰6000~8000元.
和無照駕駛這個法令喔.

....=          =...真是酷.....
那有錢人真是不用考駕照
反正又沒差..
發表人: 柏樹    時間: 2004-5-18 05:24 PM

法律問題我不講

但是我剛剛看到好像有人說黃燈可以過(要過就過要嘛就停下來)
我承認台灣驚駛人看到黃燈大部分是會過的~
但最基本的觀念至少要有 !!
那就是:
黃燈亮起來時!車還沒過停止線就必需停下來 !!!

絕對沒有什麼要過不過自己決定的事情...
雖然我也很常闖黃燈 :roll: ,至少我知道這是不對的事情~~~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04-5-18 05:42 PM


引用:
"柏樹 寫到 : 黃燈亮起來時!車還沒過停止線就必需停下來 !!!


應該也要考慮當時的車速吧...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04-5-18 05:47 PM


引用:
"Louisgaru 寫到 : 我懂了.
原來考駕照是因為.
怕被罰6000~8000元.
和無照駕駛這個法令喔.

....=          =...真是酷.....
那有錢人真是不用考駕照
反正又沒差..


事實上法律本來就是保障有錢人
不管是台灣還是國外都是不變的定律
只要有錢作姦犯科都可以交保回家吹冷氣看電視...
發表人: Louisgaru    時間: 2004-5-18 05:53 PM


引用:
"柏樹 寫到 : 法律問題我不講

但是我剛剛看到好像有人說黃燈可以過(要過就過要嘛就停下來)
我承認台灣驚駛人看到黃燈大部分是會過的~
但最基本的觀念至少要有 !!
那就是:
黃燈亮起來時!車還沒過停止線就必需停下來 !!!

絕對沒有什麼要過不過自己決定的事情...
雖然我也很常闖黃燈 :roll: ,至少我知道這是不對的事情~~~


你過的去就過去過不去你就停..
黃燈是可以行的.
我嗎!?你是說我說的嗎!?
有錯嗎!?...黃燈要停是吧...


(你過的去就過去)
黃燈亮起來時!車還沒過停止線就必需停下來 !!
如果在白線前1~2公尺.你50~60!..變黃燈
是停好呢?還是不停好呢?..
又假如你後面有一台車 (你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
那你停不停呢!?...
我想他也不知道你停不停...
如您所言規定是要停的.....
一般是不停.......
因為1~2公尺發生追撞.....
豈不又因為太守規局被撞...
做何感想..

絕對沒有什麼要過不過自己決定的事情...
你不決定!?..要等誰!?????????

但這些都只是例如....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4-5-18 06:33 PM

沒錯!!

有時候我騎太快~剛好看到黃燈~~結果一煞車~
車子就停在馬路中間ㄉ~然後被一堆車車按叭叭~~這樣更危險~~
發表人: gtotr    時間: 2004-5-18 06:50 PM

雙方都搶黃燈....雙方都有錯...
但是....
一個無照駕駛闖黃燈....  一個有駕照闖黃燈....
無駕照的沒事....有駕照的死亡...

結果卻面臨'檢察官"認為雙方都有錯...所以不起訴......
這樣就沒有辦法到法院那邊讓法官判決雙方的責任問題!!!!!

我覺得這是檢察官個人的認知問題!!!!
即使雙方都有錯,但是雙方也應該負起責任,並不是一方死亡...另一方就無事!!!
就像二台車子互相擦撞... 二台車子也都是闖紅燈....  那二位車主就必須互相賠償對方的維修費用... 並且繳納"闖紅燈"的罰單....相同的道理....

況且我記得....無照駕駛撞死人.. 好像罪行要加重....
如果今天無照駕駛的人沒有闖黃燈,沒有違規...但是他卻撞死另一個有駕照且闖黃燈違規的人....難道"無照駕駛"的人就沒事嗎?    他一開始無照駕駛就"錯再先"了!!!!!!

即使有理,但無照駕駛就錯再先,有理也變無理...!!!!
發表人: aks    時間: 2004-5-18 08:37 PM

路過...不過我想檢察官...應該是依照"現行的相關法令",所下的判斷吧...
錯在現行法令可能不夠周延,錯在不遵守規定的人太多了...
發表人: Mick    時間: 2004-5-18 11:31 PM


引用:
"Louisgaru 寫到 : 我懂了.
原來考駕照是因為.
怕被罰6000~8000元.
和無照駕駛這個法令喔.

....=          =...真是酷.....
那有錢人真是不用考駕照
反正又沒差..


如果只是怕罰錢的話....
這是沒有錯的~
發表人: Mick    時間: 2004-5-18 11:45 PM


引用:
"gtotr 寫到 : 我覺得這是檢察官個人的認知問題!!!!
即使雙方都有錯,但是雙方也應該負起責任,並不是一方死亡...另一方就無事!!!
就像二台車子互相擦撞... 二台車子也都是闖紅燈....  那二位車主就必須互相賠償對方的維修費用... 並且繳納"闖紅燈"的罰單....相同的道理....

況且我記得....無照駕駛撞死人.. 好像罪行要加重....
如果今天無照駕駛的人沒有闖黃燈,沒有違規...但是他卻撞死另一個有駕照且闖黃燈違規的人....難道"無照駕駛"的人就沒事嗎?    他一開始無照駕駛就"錯再先"了!!!!!!

即使有理,但無照駕駛就錯再先,有理也變無理...!!!!


首先要說明的是~
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的問題
是屬於刑事訴訟的問題
而新聞中並沒有提到任何有關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
所以這點先不談

再來賠償的問題
則是屬於民事上的責任
不能跟刑事混為一談
因為就算檢察官作了不起訴處分
也不一定代表被害人(這就當作是機車騎士)一方不會提起民事訴訟

最後再重申一點阿遜說過的就是
無照在刑事實體法上並不能作為是否有過失的標準
因為是否有過失是以實際發生的狀況來作客觀(?)的判斷
所以不能說無照就錯在先
這種所謂的錯
只是我們道德上觀念的錯
不等同於法律上的錯
如果說無照就是錯的話
今天假設是死者無照
那麼檢察官作不起訴處分就相當合理囉?

PS....阿遜教我民訴吧.......好難喲我都看不懂ㄟ........
發表人: crybaby    時間: 2004-5-18 11:49 PM


引用:
"ROACH 寫到 : 沒錯!!

有時候我騎太快~剛好看到黃燈~~結果一煞車~
車子就停在馬路中間ㄉ~然後被一堆車車按叭叭~~這樣更危險~~

這也點出一個常見的問題
我想騎機車的人有蠻多時候都是超速的(大家還記得一般道路速限嗎)
若是騎在速限內...看到黃燈要不要過應該會有充裕的反應時間
只是若照速限來騎.....我想沒幾個人受的了(有時真的是太慢了)

以上不是針對ROACH兄啦.....包括我自己也是經常這樣
只是看到ROACH提的例子讓我聯想到.......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4-5-19 09:49 AM

我想經過這樣的事情
我看台灣的交通應該直接改成
三邊等一邊....那風險就更低了
也就不會發生這種雙方搶黃燈的事件了
發表人: gtotr    時間: 2004-5-22 01:03 PM

我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想問問大家......

我問你們喔.....

你們會不會覺得現在"機車騎士"都有一個共同的現象.....
假如所有機車都在停紅燈
但是看到左右方向行駛的道路的"黃燈"就當成他這邊直線路口的綠燈騎了.......

往往我都看到搶黃燈的車子都去撞到"以為別人黃燈,自己就綠燈"騎了出去的騎士....
我常看耶....
開車的反而就比較沒有...都是機車騎士....

看來以後台灣要改成"黃燈搶,黃燈行,紅綠燈作參考"
發表人: park555tw    時間: 2004-5-22 05:03 PM


引用:
"柏樹 寫到 :
黃燈亮起來時!車還沒過停止線就必需停下來 !!!


如果這種人在我前面
我一定狠狠把他撞死

ps.開玩笑的..我知道這樣不對..祇是有種衝動而已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04-5-22 05:25 PM


引用:
"gtotr 寫到 :
你們會不會覺得現在"機車騎士"有一個共同的現象.....
假如所有機車都在停紅燈
但是看到左右方向行駛的道路的"黃燈"就當成他這邊直線路口的綠燈騎了.......


"都"代表所有、全部、無一例外
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是機車騎士
但是我一定等綠燈才走
所以
有某些黃燈時這邊並不會馬上變綠燈的路口
常常看到所有機車衝出去了
只剩我一個笨蛋在那邊痴痴地等
下次你看到一台黑色NSR孤零零地在路口時
那很可能就是我...
發表人: Louisgaru    時間: 2004-5-22 05:50 PM


引用:
"shiz99 寫到 :
引用:
"gtotr 寫到 :
你們會不會覺得現在"機車騎士"有一個共同的現象.....
假如所有機車都在停紅燈
但是看到左右方向行駛的道路的"黃燈"就當成他這邊直線路口的綠燈騎了.......


"都"代表所有、全部、無一例外
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是機車騎士
但是我一定等綠燈才走
所以
有某些黃燈時這邊並不會馬上變綠燈的路口
常常看到所有機車衝出去了
只剩我一個笨蛋在那邊痴痴地等
下次你看到一台黑色NSR孤零零地在路口時
那很可能就是我...


嗯.我也是這樣覺得....
對方黃燈並不代表可以走了
仔細看看自己的燈一定是紅色的.
(出去就是闖紅燈,被開單也無話可說..)
對方的燈也不是給你看的.
你應該遵守你自己的燈.
而不用去管對方是黃燈~
我也是等綠燈行的人.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4-5-22 06:09 PM

只有一句話
技術不好的人就不要開太快
技術好的就類似我這樣
硬給他闖過去也沒關係啦..
遇車則用技術...甩尾呀...滑輪之類的...在不行就狠狠地給他刹下去
刹車啦.....
當然...我就是這類全方面....技術好...車子好...運氣好....
發表人: Louisgaru    時間: 2004-5-22 07:51 PM


引用:
"bryansun 寫到 : 只有一句話
技術不好的人就不要開太快
技術好的就類似我這樣
硬給他闖過去也沒關係啦..
遇車則用技術...甩尾呀...滑輪之類的...在不行就狠狠地給他刹下去
刹車啦.....
當然...我就是這類全方面....技術好...車子好...運氣好....


還是小心一點的好
不管你技術怎樣好..
總會遇到技術不好或是非常規的人
那時後悔也沒法挽回了
不是給你兔槽....所謂忠言逆耳... :shock: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4-5-22 09:59 PM

呵呵
所以我才說我是全方位的呀...
遇到技術不好的....就用自己的技術+運氣閃過對方....
如果真的在閃不過...那...還好我車子裝了自動跳出系統...你知道吧
就是那個可以瞬間把人彈跳出去的裝備...
發表人: gtotr    時間: 2004-5-23 02:21 PM


引用:
"bryansun 寫到 : 只有一句話
技術不好的人就不要開太快
技術好的就類似我這樣
硬給他闖過去也沒關係啦..
遇車則用技術...甩尾呀...滑輪之類的...在不行就狠狠地給他刹下去
刹車啦.....
當然...我就是這類全方面....技術好...車子好...運氣好....



我技術挺差的...
小心你不要被我這技術差的..撞到你這位技術好的....
呵呵~
還是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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