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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新聞]卡債逼人 夜大生月薪2.3萬 不到半年欠15萬 [打印本頁]

發表人: clark_tasi    時間: 2005-1-7 11:39 PM     主題: [新聞]卡債逼人 夜大生月薪2.3萬 不到半年欠15萬

卡債逼人 夜大生月薪2.3萬 不到半年欠15萬
2005-01-06 02:59/本報經濟組/專題報導

「失業青年當街搶劫,只為三萬元卡債」、「某女大學生欠債十多萬,上吊自殺!」、「七十多歲老父親因兒子二十多萬元的卡債,被討債公司逼得走投無路! 」、「員警還不起卡債,向轄區內商家勒索酘。」

信用卡殺人!沒錯,過度的辦卡、過度的消費、無節制的負債讓信用卡揹上罪名,但到底是信用卡的錯?銀行搶業績不擇手段?還是現代人欠缺消費和債務管理觀念?

Joe是夜大學生,白天在補習班打工,每個月薪水兩萬三千元,生活原本不虞匱乏。後來Joe戀愛了,Joe的情人建議他辦張信用卡,信用卡申請下來當天,他刷卡買了兩支手機,與情人一人一支,Joe 很開心,因為刷卡後隔兩個月才付錢,「實在太神奇了」。

從此,Joe日常消費都用信用卡:看電影,刷卡;上館子,刷卡;機車加油,也刷卡。Joe還在電視購物頻道以十二期無息分期買了筆記型電腦,每個月只要四千元就擁有近五萬元的高檔電腦!Joe拚命刷卡,雖然早就透支了還是難忍誘惑,不到半年,欠下十五萬元的卡債還不出來。

Joe債台高築,情人看苗頭不對,揚長而去,跟著,Joe又丟了工作,經濟陷入困境後,Joe刷卡更凶,只要朋友結帳要付現,他就搶著代刷卡,為的是要收現金當生活費,但是「刷卡收現金」的結果,Joe的負債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從十五萬變成二十幾萬。

走投無路下,Joe「上網找人援助」出賣肉體,每次收費一千到三千元不等,但扣掉生活費,Joe犧牲皮肉賺來的錢,只夠付信用卡最低應繳金額,Joe說:「我覺得銀行一塊塊在割我的肉! 」

有次,Joe辦完事後,客人把他的手機、皮夾偷走,不敢報案的她很擔心:沒有信用卡,以後怎麼過活?

林小姐 卡齡十年 卡債50萬八張卡

卅二歲的林小姐「卡齡」十年,累積卡債高達五十萬元,每月光是最低應繳金額就要兩萬五千多元,佔去她薪水的一半以上。

林小姐是上班族,領的是死薪水,發卡銀行卻很「體貼」,逐年提高她的信用額度,十年前,林小姐申請第一張信用卡時月薪不到兩萬元,銀行給她五萬元的額度;隔了兩年,信用額度增加到十萬元;再隔兩年,信用額度已提高至廿萬元。

過去幾年,靠著信用卡,林小姐成了「塑膠版」富婆,一個月刷四、五萬元是常有的事,「反正不必付現金嘛,不心疼的。」林小姐心想:「何況還有循環信用! 」

「而且欠都欠了,就再簽名吧。」林小姐說得輕鬆:「不過就三個字。」於是,林小姐的卡債像吹氣球一樣迅速膨脹。

林小姐拼命刷卡,每個月薪水都進了銀行的口袋,工作了十多年,林小姐只「賺到」滿屋子信用卡核卡禮,以及一屁股的卡債。

大學生 八張卡 欠下十幾萬

自己欠債不打緊,無緣無故替人揹債才衰!大學生慧如和男友分手了,但為男友揹了十幾萬卡債,本金加上利息愈滾愈多,成為慧如最大噩夢。

三年多前,慧如的男友勸她辦了一張學生卡,但慧如很少刷卡,男友卻刷上癮了,德國拉風房車加油要刷卡、車壞了修理也刷卡,雜七雜八開銷,三年下來,慧如為滿足男友消費慾總共辦了八張卡,欠下十幾萬卡費,所有帳單都是慧如簽的名。

分手後,男友不斷保證:「你的卡費,我會還,不過要給我一點時間。」但八家銀行催繳電話卻讓慧如接不完,慧如要求男友清償,男友先是敷衍,後來就失蹤了,兩人濃情蜜意時欠下的卡債,如今全由慧如承受。

王小明 前債才清 又成「優良卡友」

王小明欠了十幾萬元卡債,討債公司天天打電話惡言惡語騷擾要錢,搞得王家雞犬不寧,王小明也因避債不敢回家,最後,王媽媽受不了了,拿出私房錢替兒子還清卡債。

王媽媽原以為從此天下太平,沒想到,還清卡債第二天,電話又來了,不過,這回打來的不是討債公司,而是前陣子像「討債鬼」的銀行,王媽媽沒好氣地問:「什麼事?」,只聽得電話那端銀行業務員輕聲細語:「由於王小明先生是本行優良卡友,我們新開辦低利貸款,請問王先生需不需要…」話還沒說完,王媽媽忍不住對著電話大吼:「你們這是什麼銀行,我要去告你們…」

新竹盧老太太,是靠政府津貼過活的低收入戶,但她失業又殘障的兒子,卻有信用卡可刷,雖然只有幾千元卡債,但兒子沒工作,根本付不起,只能先躲起來。

銀行找不到兒子,就找上盧老太太「子債母償」,銀行催繳人員威脅盧老太太「不還錢,生活津貼就沒了」,盧老太太很害怕,好不容易跟親友借了三千元還債,沒想到,銀行立即發新卡給兒子,隔一個月,帳單來了,又是一筆幾千元的卡債。

盧老太太慌了手腳,發愁了好幾天,盧老太太跑去找里長,老淚縱橫地拜託里長伯:「叫警察把我兒子關起來啦!不要再讓他亂花錢了。」從來沒用過信用卡的盧老太太,絕不會想到母子關係為了卡債鬧到如此地步。(記者許韶芹、吳雯雯、林韋任、陸倩瑤、鄒秀明/採訪,陸倩瑤/執筆)

評語:
這樣看來賣信用卡的跟賣毒品的沒多大差別啊,一但沾上,家破人亡的
發表人: 檸檬    時間: 2005-1-7 11:46 PM

Joe到底是男是女....

刷卡是不錯的理財工具....日常消費能刷我也都刷
每個月用的錢因為有紀錄反而還變的比較省....
發表人: kikakuu    時間: 2005-1-7 11:48 PM

沒辦過...
善呷人..==
發表人: 南無    時間: 2005-1-7 11:51 PM

還好我沒辦卡,我粉窮

做人要懂得節制
發表人: crybaby    時間: 2005-1-7 11:52 PM


引用:
clark_tasi寫到:
評語:
這樣看來賣信用卡的跟賣毒品的沒多大差別啊,一但沾上,家破人亡的

基本上這些人佔總體使用信用卡人數來說是少數
大部分都是信用正常的
(所謂正常是指未動用循環利息或是有動用循環利息但具備還款能力者)

如果真的大部分都是這樣的話
銀行也會怕吧....持卡人信用破產他們也收不到錢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5-1-8 12:00 AM

信用卡循環利息, 年利率約18%
基本上, 算是高利貸的一種
so, 信用卡用沒關係, 但是一定要每個月繳清
不可以變成貸款
不然, 必死無疑

Acute.
發表人: 檸檬    時間: 2005-1-8 12:03 AM


引用:
Acute寫到:
信用卡循環利息, 年利率約18%
基本上, 算是高利貸的一種
so, 信用卡用沒關係, 但是一定要每個月繳清
不可以變成貸款
不然, 必死無疑
Acute.


現金卡更可怕....光手續費就3%....定存要兩年才有的利息一瞬間消失
發表人: holyfox    時間: 2005-1-8 12:11 AM

信用卡就是太方便了,
才會有那麼多人刷爆,
人還是不要太過追求方便比較好。
發表人: Madcat    時間: 2005-1-8 12:18 AM

不要弄錯事情了....無窮的擴張....錯誤的是人本身....而非""東西""

.........................工具在你身上...都是看你如何使用

.........................就如同""水果刀""這個工具...人家是要你拿來切水果...你拿去""切""人.....然後怪"水果刀"不好

.........................信用卡..是幫你方便付賬(隔月仍需付錢)....現金卡..是拿來救急使用

.........................而使用不當者....是拿來裝闊..拿來玩樂.....出事後再來怪那些卡....自己都沒錯

.........................目前台灣幾乎每人都有卡...大部分人都沒事.....有事的就是那幾個.....

.........................個人認為...會出事的....即使沒辦卡..不保證他不會出事.......搞不好向地下錢莊借錢花...更慘

.........................所以要弄清楚....是人的問題...而非工具的問題.....不要那麼會牽托....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5-1-8 12:55 AM

自己的錯不要怪別人
...........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發表人: pg    時間: 2005-1-8 01:09 PM

我只要能刷卡的‥一定不花現金‥
有延遲消費的功能‥
又有人幫你記帳‥
坐飛機有人接送‥
買東西現金回饋‥
偶爾還有很多免錢的東西可以拿‥‥
只要自己控制的好‥‥

信用卡是個很方便的東西‥
發表人: slqa369    時間: 2005-1-8 02:47 PM

信用卡是能不用則不用
除非像是出國旅遊等
而且有時現金價會有折扣
比刷卡價划算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1-8 03:27 PM

怪了
本人辦信用卡辦了十多年了
怎麼都沒上述那幾個故事中的白癡的情行發生
該怪的是怪自己不該怪到信用卡
自己的慾望無限 卻怪信用卡太好用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5-1-8 06:07 PM

像他們那種不知節制的人
就算中樂透也不夠他們花

我女朋友的老爹在一家老銀行工作
有個職業軍人已經有房貸跟其他貸款的壓力了
其實每個月貸款繳一繳剩不了多少錢,勉強夠生活
結果還跑來跟我女友的老爸說要再開一個貸款
問他為什麼?
他說他認識一個女孩子,想跟她交往
對方說:「交往可以,我這邊有85萬的卡債,幫我還清我就當你女友。」

真是個傻蛋
我女友的老爸就一直勸他別傻了不給他辦
他之後就走了

唉~要是一般唯利是圖的商業銀行
可能就讓那個軍人辦下去了...
結果到後來大概就會有個什麼軍人持槍情殺女友後自盡的新聞出現...

[Observer 在 2005-1-9 07:38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lark_tasi    時間: 2005-1-9 01:17 AM

我的觀點是在銀行的心態上面...
信用卡當然很好...
可是現在發卡核卡都很隨便...
就如同文中前一天還在討債,錢一還清,嘴臉馬上變,還優良卡友呢
這種發給學生額度很高的卡,再來找父母要錢,
是很沒良心的行為。
當然賺錢很重要沒錯,可是相關社會責任也是多少要擔當一些吧。
就如同Observer版大所說,有良心的辦卡業務員又有幾個呢?
真的遇到不良的不就又上社會新聞了。
發表人: clark_tasi    時間: 2005-1-9 01:27 AM


引用:
crybaby寫到:

引用:
clark_tasi寫到:
評語:
這樣看來賣信用卡的跟賣毒品的沒多大差別啊,一但沾上,家破人亡的

基本上這些人佔總體使用信用卡人數來說是少數
大部分都是信用正常的
(所謂正常是指未動用循環利息或是有動用循環利息但具備還款能力者)

如果真的大部分都是這樣的話
銀行也會怕吧....持卡人信用破產他們也收不到錢

以下這篇新聞我不久前看到的
詳細情形不太清楚,應該是司法院要提出小額清算的破產修正案,
也就是說目前台灣應該還沒這類相關法令,所以卡債這種的應該不能申請破產清算吧


銀行︰小額破產法 將對銀行業造成毀滅性的衝擊
2004/09/09 09:48   東森新聞報


記者胡秀珠/專題報導

「破產法中引進小額清算機制,一旦立法完成,將是動搖國本的惡法」,一位銀行消費金融部主管如此形容,「在債權人濫用小額破產機制的情況下,所有的銀行為避免道德風險,將全面緊縮授信,屆時台灣的金融業將倒退10年以上,銀行再度成為「富人衙門」,一般升斗小民很難再跟銀行打交道」。

到底是哪一部法讓銀行如臨大敵,並視為國內金融業版的「宏觀調控」,嚴重威脅銀行的營運與生存及破壞金融交易秩序?

銀行主管指出,為配合時宜,符合現代債權債務的權利義務關係,司法院擬在破產法中引進「小額清算」制度,凡債務未達新台幣3000萬元,且債權人在50人以下者,均可以剩餘財產還債,將所有債權債務一筆勾銷,並免於宣告破產,更離譜的是,小額清算機制的期限初定只有4年,換言之,即使是向銀行及民間債務人借款總額達3000萬以上者,其向法院申請小額清算,所有債務一筆勾銷,只要咬著牙,過幾年苦日子,4年之後,「又是一尾活龍」。

如果大家不健忘,早在幾年前,港台影劇名人鍾鎮濤(阿B)因投資房地產失利,向法院申請破產,將上億元港幣債務一筆勾銷,受傷最重的是銀行業。

曾在香港美國銀行任職過的上海商業銀行個人金融部主管葉逢生指出,香港政府在1998、1999年間制定破產法,適逢亞洲金融風暴期間、香港房地產大跌,香港政府之後又修改法令,將破產管束期限由7年縮減至3年,在此期間,不少債權人因投資失利、房地產慘遭套牢,頻頻向法院申請破產,破產遭濫用的結果,使得香港銀行包括房貸、汽貸、信用卡等消費金融逾放大幅攀升,銀行連續3年大幅虧損。

其中,他說,信用卡逾放比高達12%以上,而有高達9%以上是與破產有關,「這是從未發生的恐怖現象」,銀行叫苦連天,而銀行股受到財務危機衝擊,應聲慘跌,最後受苦的還有持有金融股股票的廣大投資人,形同少數人破產,債務由「全民買單」的不公平現象。

中華銀行消費金融部協理王令僑也痛批,小額破產法是可能會「動搖國本」的惡法,一旦立法通過,對銀行有毀滅性的衝擊,對一般善良借款人而言,形同是變相的「惡性懲罰」,以在香港實施之後的經驗,銀行為避免道德風險,拉高借款門檻,以信用卡分期付款而言,銀行幾乎不敢承作,即使承貸,為弭補倒帳風險,往往也收取高額的手續費。在此情況下,銀行再度成為「富人衙門」,一般民眾很難跟銀行打交道,對有資金需求的消費者而言,也將循地下金融管道借錢,製造出更多的治安、社會問題。

此外,王令僑也說,國內的經濟、金融,包括股市與房市,必須靠金融業在背後支持,民眾向銀行借錢,才有充裕資金進行各項投資,一旦銀行全面緊縮,對於國內經濟衝擊之大不言可喻。

中國商業銀行個人金融部經理孫蘭英指出,實施破產法的國家,如香港、日本等,借貸利率均高達24%及30%,主要是以高利率彌補可能發生的損失,而目前立法院一方面擬將信用卡循環利率降至12%,另一方面又要擬定門檻如此低的小額破產法,對於營利事業的銀行而言,為保障債權,自然要求增提擔保品或保人,時下風行的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甚至於百分百房貸,將被銀行視為「毒蛇猛獸」,避之唯恐不及,有資金需求的民眾將被迫去接受利率高達30%的資融公司,或甚至地下錢莊。

銀行主管指出,銀行並非一味抗拒破產法的修正,而是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而申請小額破產的門檻也必須從嚴,葉逢生表示,破產效期3-5年並不能達到遏阻之效,他認為,起碼加長到至少10-15年以上,才能遏止債權人濫用,維護金融交易秩序的安全。
發表人: 檸檬    時間: 2005-1-9 04:18 PM


引用:
clark_tasi寫到:
我的觀點是在銀行的心態上面...
信用卡當然很好...
可是現在發卡核卡都很隨便...
就如同文中前一天還在討債,錢一還清,嘴臉馬上變,還優良卡友呢
這種發給學生額度很高的卡,再來找父母要錢,
是很沒良心的行為。
當然賺錢很重要沒錯,可是相關社會責任也是多少要擔當一些吧。
就如同Observer版大所說,有良心的辦卡業務員又有幾個呢?
真的遇到不良的不就又上社會新聞了。

還好吧, 比較隨便的應該是那種路邊辦卡的業務員
學生卡上限也只有兩萬, 不能提高
像我兩張卡申請的時候都要我補一大堆資料....超煩的 XD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5-1-10 06:07 PM

現在的銀行更惡質

前幾個月~有些銀行不是說!年底前要將金融卡換成晶片卡嗎
然後我老婆~就跑去!銀行辦理~換卡的手續
行員拿的一堆紙叫我老婆簽~~~那行員也沒說什麼~反正他就說~換IC卡要填的資料

簽到後來~~IC晶片卡回來竟然冒出的一個功能~~~~
IC金融信用二合一卡~~哇勒!
結果一聽說!!要辦回金融卡~還要辦手續!一想到麻煩就算了

可是!哪有人家這樣搞的阿!!
還是三大商業銀行勒~~~
發表人: jason_0336    時間: 2005-1-11 11:30 AM


引用:
ROACH寫到:
現在的銀行更惡質

前幾個月~有些銀行不是說!年底前要將金融卡換成晶片卡嗎
然後我老婆~就跑去!銀行辦理~換卡的手續
行員拿的一堆紙叫我老婆簽~~~那行員也沒說什麼~反正他就說~換IC卡要填的資料

簽到後來~~IC晶片卡回來竟然冒出的一個功能~~~~
IC金融信用二合一卡~~哇勒!
結果一聽說!!要辦回金融卡~還要辦手續!一想到麻煩就算了

可是!哪有人家這樣搞的阿!!
還是三大商業銀行勒~~~

現在的銀行本來就很惡質,
自己要瞭解清楚,不能隨便相信

之前銀行強力推提款卡+信用卡的功能
大概是去年,帶小孩去碧潭玩,為了撿她亂丟的球,摔下樓梯
人是沒怎樣,但是剛好壓到皮包,把信用卡壓斷裂了,去中國信託重辦

服務人員問了情況,就拿一堆契約讓我填,我看一看內容好像不太對
我 : 你這好像不是辦一般卡的資料.....(已經發現不對)

服務人員:這種舊卡都要取消了,現在新卡都是這種..........(面不改色,親切說明)

我 :我只要提款卡的功能,其他功能不要有......(既然人家態度不錯,耐著性子再說)

服務人員:我們已經沒有這種單純提款功能的卡,現在全部都是多功能卡........
             (靠! 想硬來,以為我台北住假的,還是七老八十了,我就不信:icons6)

我 : 那不用辦新卡,你馬上幫我辦結清 (你以為銀行只有一家啊! 看誰硬)

服務人員:這樣啊! 那.....我破例幫你辦好了,不過以後還是........
             (馬上從抽屜拿了舊卡出來:,而且還能面不改色繼續說,真是)

銀行是營利事業,但是現在都能拐就拐,能騙就騙,
吃相真是越來越難看

[jason_0336 在 2005-1-11 04:0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ELong    時間: 2005-1-11 12:30 PM

To jason_0336:
中國信託的信用卡發卡量是本土銀行的第一名,
不是沒有原因的。
種種靈活的行銷手腕,
和服務人員的標準說辭,
功不可沒。

最近聽到超過2萬元的存款才接受臨櫃服務,
否則只能到自動服務區,
對著冰冷的機器DIY,
理智上雖然可以理解,
卻總覺得是一家只服務有錢人的銀行,
所以始終不想成為他們的家人
(他們的口號是We are family)

To ROACH:
稍有不慎,
任何的合約書都可能變成賣身契,
所以,
我都習慣把合約書帶回去看個仔細,
搞清楚那些文言文的正確譯法後,
至於搞不清楚的,
就要求他們解釋。

開玩笑,
萬一有事,
我根本無法憑一人之力,
去對抗編制數十人的法務室。
發表人: badkid    時間: 2005-1-11 12:39 PM

1.卡本身即使有問題的話..持有人要是不貪..正常使用應該不會照成這樣的例子
2.所有合約建議看清楚..一有不懂就問..一有不明就搞清楚..省的簽下賣身契自己都不知道
3.信用卡..= =..能不碰就不碰..還是比較喜歡用現金..因為..用現金買東東可以便宜不少~~ccc
發表人: riven    時間: 2005-1-11 01:07 PM


引用:
ELong寫到:
To ROACH:
稍有不慎,
任何的合約書都可能變成賣身契,
所以,
我都習慣把合約書帶回去看個仔細,
搞清楚那些文言文的正確譯法後,
至於搞不清楚的,
就要求他們解釋。



說得好
更何況那些合約書都嘛密密麻麻一長串
不帶回去還真的會糊里糊塗的
我也都是把相關資料先帶回去
也填寫清楚再辦理
這樣也比較節省時間

發表人: chaeung    時間: 2005-1-12 12:23 AM

個人獨斷的偏見:

本來也都是堅持用現金, 花多少錢都是從銀行提現付款.
後來想去美國玩的時候發現... 這世界不知道有我這個人... 也就是沒有信用記錄.
這才猛然驚醒, 去玩的時候拿老爸的附卡, 回來立刻請了張自己的.
這幾年來儘量能刷就刷, 每個月注意付清帳單, 花小錢養信用.
人一生難免碰上買房買車這種大額消費, 有了信用才好談貸款分期, 白癡才拿現金一次付清.
總之, 善用工具有善報, 惡搞工具得惡果, 信用卡這東西, 是工具, 也是人心...

以上
發表人: jason_0336    時間: 2005-1-12 11:42 AM


引用:
ELong寫到:
To jason_0336:
中國信託的信用卡發卡量是本土銀行的第一名,
不是沒有原因的。
種種靈活的行銷手腕,
和服務人員的標準說辭,
功不可沒。

功不可沒??指對中國信託利益而言吧?
雖說無奸不成商,生意人和騙子還是有基本的差別
當做到這種程度時,兩者已劃上等號

陳道明說"我最煩你們這些打劫的,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
但這也不過是騙子和強盜的差異而已
就算是再有深度的騙子,騙到再多的錢,實在也是令人....
發表人: chouhata    時間: 2005-1-13 12:13 AM

我覺得就跟菜刀一樣,會運用的人是生財器具,不會運用則成殺人工具,但菜刀本身並無過錯,有過錯是人,是銀行或辦卡人
,其實一個巴掌拍不響,兩個都有錯但法院只會判持卡人逾期不繳有錯(不管理由為何),並不會判銀行發卡浮濫有錯。
其實就像取消票據法一樣,若拿掉那份保護(規定循環利息不可超過放款利率2%),相信銀行發卡時將會戒慎恐懼不敢亂發,因為現在的銀行著眼並不是賺你我那區區刷卡手續費,而是希望每位刷卡者都繳不出錢而付的15%-20%的循環利息,想想正常房貸才3.5%~7%,兩者相較利息差了3~5倍,無怪乎每家銀行在電視上大肆砸重金廣告,並將其包裝的相當動人,無疑就是希望大家都來辦卡,最好都逾期未繳讓其大賺循環利息。
其實我也有兩張信用卡,但一定都量力而為只要消費在能力所及,隔月準時繳款,不但消費時不需現金找來找去的麻煩,也可累積個人的信用指數,偶而也有一些現金禮金回饋,覺得還不錯。
發表人: AKDR    時間: 2005-1-13 12:26 AM

我有兩張信用卡.而且幾乎每天都刷.
不過我都是.每月繳清.如果金額超出預算.
第二個月繳清.(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發表人: BigDanny    時間: 2005-1-13 12:34 AM

別人問我為什麼沒有信用卡
嘿!老子我就是不想用信用卡
別人一聽到我沒有信用卡
不知不覺中就透露懷疑的眼神
這人信用是不是有問題呀?是不是很窮呀?
靠!動不動就跟老子我炫耀額度有幾十萬把元的
呸!信用額度是有存款強喔
老子就是喜歡用鈔票
皮包擺個十多張千元鈔,說不定還比信用額度有幾百萬的人有錢哩
嫌我帶一堆鈔票很土,我寧願土一點,總比口袋外強中乾的人強上百倍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5-1-13 08:05 AM

現在不是說信用額度在其他銀行眼裡是同負債一樣屬於負面因素嗎?

話說回來,回頭想想標題
按照標題的寫法,他半年內花掉自己的薪水+負債= 25K x 6 + 150 K = 300 K
等於一年得花掉 60 萬,平均每月花掉五萬
一個大學生 花錢比一個上班族的平均薪資還多
真是無言...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1-13 09:55 AM


引用:
Observer寫到:
一個大學生 花錢比一個上班族的平均薪資還多
真是無言...

所以說他是活該死好..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5-1-13 10:08 AM

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要看持卡人而定

信用卡對於有節制觀念的人是利的
但對於沒有節制觀念的.....就完蛋了

現在發卡單位審核資料大過輕率,發卡過於浮濫
應該要負大部分責任

前幾天我接到一通電話...要找我弟
說她是某銀行的要幫我弟開戶
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信用卡....
但她說現在都是整合的複合卡......(說一大堆)
我就說現在利率這麼低..一般銀行怎麼可能如此積極開發一般開戶
一般開戶大部分都是本人持證件去辦.......
我說我弟根本沒金錢觀念...將來如果借錢不還....我就為她是問
我就很不客氣的對她說教,但她還不死心......一直問我弟的問題...我跟我弟是何關係
我都不跟她講.....但她一直重複這些問題
後來更好笑的是她問說...我弟正確名字的是哪個
(我弟名字有個傑...她問說是敏捷的捷,還是傑出的傑)
連正確的名字都不知道...(就是很大的問題)
結果我質疑她說連正確名字都不知道...那我弟資料從何而來....她說是別人介紹的
我就不死心...問說那個別人是誰....她說是朋友
我接著問哪個朋友....
她慌張的說...謝謝....掛了電話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5-1-13 10:23 AM


引用:
南無寫到:
還好我沒辦卡,我粉窮

做人要懂得節制


其實現在信用卡不比以前...(以前有信用卡的好像要有相當能力)
現在發卡這麼浮濫.....就是針對我們這些窮人...要坑死我們
因為有錢人怎麼可能欠這些錢呢

我上個月領到第一張信用卡...原因是換晶片金融卡...
某銀行一直寄通知書(約一星期寄一張)要我去換晶片卡
但我想說這2年來...那個戶口剩下的錢(連買2張樂透都不夠)
所以就是不太願意去辦....後來想想..還是去了
結果領到卡時才知道是複合卡
所以說現在的信用卡是針對窮人而來
發表人: Wala88    時間: 2005-1-14 05:22 PM

銀行找不到兒子,就找上盧老太太「子債母償」,銀行催繳人員威脅盧老太太「不還錢,生活津貼就沒了」

這個證明台灣人的法律常識缺乏
只要子女已滿18歲,父母可以不必替子女還帳

就他們被砍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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