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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投票] 發生車禍若錯在你你會向對方道歉嗎? [打印本頁]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05-1-16 01:38 AM     主題: [投票] 發生車禍若錯在你你會向對方道歉嗎?

前幾天一堆朋友(通通比我小10歲以上)聊到關於騎車發生車禍的事
其中一人高談闊論:"發生車禍總是各說各話...不會有人笨到自己說自己錯...就算自己錯也要搶先罵對方...兇的人就是對..."云云,然後一堆人應應諾諾地附和,大表贊同...

若完全是我的錯誤我一定大力向對方陪不是,就算雙方都有錯且對方錯較大,我也會就我錯的部分表示歉意再追究對方
現在的年輕人是怎樣? 無言~ orz
發表人: z18    時間: 2005-1-16 01:44 AM

要看狀況:
理想是如果我是肇事者,道歉賠錢
如果雙方都有錯,那就先搜證再說,等警察是被動的

如果已經不能動了,唉! 等救護車比較實在
發表人: cyberwizard    時間: 2005-1-16 02:08 AM

看事故嚴重性以及對方態度而定,
小擦撞,對方理性、態度和善,一切好辦,
要是一開口就三字經、將過錯都推到別人身上的,
就照規矩來,一切等警察來在說,反正怎麼講都沒用,
報案、畫現場圖、拍照、酒測
過失交給交通隊判定
發表人: samisbest    時間: 2005-1-16 03:05 AM

自身經驗
先道歉(你說錯不在你?沒聽過伸手不打笑臉人,而且錯是不是在你要等鑑定)
但是相關蒐證工作不能少
如果兩方能合理的和解,就和解吧(現在有保險多)
不行的話,等警察來做相關紀錄
萬一有傷亡一定要等警察來
然後不要忘了去申請車禍鑑定,保護雙方權益
發表人: yiumingl99    時間: 2005-1-16 05:25 AM

I will said sorry first if I am wrong
I had visit a black man which I had hit his car
and then I said sorry to him[with my mother]
after he check his car and asked me why I would hit his car then he said it is fine

wow, he is so nice

[yiumingl99 在 2005-1-16 05:26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1-16 07:50 AM


引用:
shiz99寫到:
前幾天一堆朋友(通通比我小10歲以上)聊到關於騎車發生車禍的事
其中一人高談闊論:"發生車禍總是各說各話...不會有人笨到自己說自己錯...就算自己錯也要搶先罵對方...兇的人就是對..."云云,然後一堆人應應諾諾地附和,大表贊同...

若完全是我的錯誤我一定大力向對方陪不是,就算雙方都有錯且對方錯較大,我也會就我錯的部分表示歉意再追究對方
現在的年輕人是怎樣? 無言~ orz

我跟你一樣
我也撞過人 也被撞過
基本上 撞到人我會用最大的誠意跟人倒歉
就算被撞到 對方誠意夠 我都會原諒他
如果 一出來就開罵 那 法院見.
發表人: cyberwizard    時間: 2005-1-16 08:27 AM


引用:
samisbest寫到:
自身經驗
先道歉(你說錯不在你?沒聽過伸手不打笑臉人,而且錯是不是在你要等鑑定)
但是相關蒐證工作不能少
如果兩方能合理的和解,就和解吧(現在有保險多)
不行的話,等警察來做相關紀錄
萬一有傷亡一定要等警察來
然後不要忘了去申請車禍鑑定,保護雙方權益


如果要保險公司介入理賠的話,
一定不能私下和解,
一定要報案,畫現場圖,
不然保險公司不受理
關於車禍肇事責任鑑定,
保險公司在談賠償金額的時候就會去申請
發表人: 愛吃魚    時間: 2005-1-16 09:01 AM

在台灣都是先罵先嬴比大聲的就對了
所以難免有時候會拿刀出來砍拿槍出來開
台灣人就是蠻不講理法院才會一堆案子審都審不完
發表人: bengoodwell    時間: 2005-1-16 09:26 AM

在這黑暗的台灣
還是先道歉好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5-1-16 09:41 AM

反正先道歉也不會有損失
到時候上法庭他也不能拿你跟他道歉過的事當證據來咬你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05-1-16 12:19 PM


引用:
Observer寫到:
反正先道歉也不會有損失
到時候上法庭他也不能拿你跟他道歉過的事當證據來咬你


說的好,謹記在心~
發表人: pobro    時間: 2005-1-16 04:11 PM

依照我的個性我會先道歉的 , 當然自己要知道自己到底作了什麼事情

也要看一下雙方的態度 , 不過就像樓上的夥伴說的 , 先道歉並不吃虧 , 如果大家都心平氣和
那麼反到可以省下不少麻煩事情 ...

我很討厭大家不小心碰到就停在路中間 , 這樣子不是讓更多人有危險嗎 ?
發表人: aTimWu    時間: 2005-1-16 06:14 PM

其實說真的,恐嚇他比較有用
賠的比較多,臉色要是太好看
對方也會欺負妳的
發表人: MU    時間: 2005-1-16 09:40 PM

前幾天我在某個路口看到!....明明是後面的車開太快!煞車不及!撞上了前面的車!..結果一下車就帶著棒球棍!把前面那輛車的車主打個半死!....這個社會的公理已經不存在了!....
發表人: 南無    時間: 2005-1-16 10:00 PM

1.先通知保險員告知我出車禍,請他來辦理賠事項

2.請他耐心的等候,我會給他(她)滿意的答覆

3.通知警察來處理

4.保持現場或將現場做記號

5.他如果拿大鎖或球棒,我只好用氣功自衛並送他到醫院再告死他

6.後續處理要積讓他感受到我的誠意
發表人: MU    時間: 2005-1-16 10:18 PM


引用:
南無寫到:
1.先通知保險員告知我出車禍,請他來辦理賠事項

2.請他耐心的等候,我會給他(她)滿意的答覆

3.通知警察來處理

4.保持現場或將現場做記號

5.他如果拿大鎖或球棒,我只好用氣功自衛並送他到醫院再告死他

6.後續處理要積讓他感受到我的誠意

武俠小說看太多了吧!...他一下車說都不說一聲!棍子就直接揮過去了!...還等你發功咧!...
發表人: jowa    時間: 2005-1-16 11:07 PM


引用:
MU寫到:
前幾天我在某個路口看到!....明明是後面的車開太快!煞車不及!撞上了前面的車!..結果一下車就帶著棒球棍!把前面那輛車的車主打個半死!....這個社會的公理已經不存在了!....

唉,如遇到這種情況,那就真是太倒楣了.

錯在自身,當然道歉,這沒啥好辯的.
但上述情形,當下還是以自保為要呢.
發表人: akirasendow    時間: 2005-1-17 09:25 AM

基本上...不管他錯我錯...

先道歉再說...畢竟...都是不小心....

如果對方要...惡言相向...甚至出手傷人....

那屬於正當防衛...

那就不管死活了...跟他拼了....

他有球棒...難道我就沒武器嗎...

你要讓我死...先問問我的裝備吧....

[akirasendow 在 2005-1-17 09:26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5-1-17 01:02 PM


引用:
akirasendow寫到:
基本上...不管他錯我錯...

先道歉再說...畢竟...都是不小心....

如果對方要...惡言相向...甚至出手傷人....

那屬於正當防衛...

那就不管死活了...跟他拼了....

他有球棒...難道我就沒武器嗎...

你要讓我死...先問問我的裝備吧....

[akirasendow 在 2005-1-17 09:26 AM 作了最後編輯]


我車上兩支鋼甲武士的柺杖鎖
硬度超高
讓我在遇到可能必須與人對幹的狀況時
覺得安心不少

嗯...應該再去買一頂鋼盔放車上
發表人: chaeung    時間: 2005-1-17 01:11 PM

個人獨斷的偏見:

當然是... 上樑不正下樑歪學的絕招:道歉不抱歉, 認錯不認罰...
一律先道歉穩住對方不要立刻動刀掏鎗叫人, 賠償問題就再說囉...

以上
發表人: yeafuh    時間: 2005-1-17 03:46 PM

當然要先道款.....
可以大而化小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5-1-17 04:25 PM

老實講....有很多人不管被撞還是撞人...他們一下車就用很不好的口氣在恐嚇對方....
所以不管是對是錯....真的很難靜下心來理論.....對的人幹嘛有必要一下車就用很不好的語氣恐嚇
錯的人當然就更不用講了.....
發表人: 寶寶弟    時間: 2005-1-17 11:09 PM

不會  盡量鑽他漏洞  說成是他的不對.....小T自認口才超一流...
發表人: carrier9    時間: 2005-1-18 12:25 PM

在紐西蘭,出車禍(小擦撞),都只是下車抄一下保險的號碼,然後就離開了。沒有任何的爭端。
他們的保險卡都是貼在前擋風玻璃上。
有一次我搭的公車在迴轉時擦了一下一部轎車的副座車門,開車的小姐滿臉不高興下車(看起來滿像中國人,
不知是那一邊的,反正就是黑頭髮黑眼睛),抄一抄號碼就走了,也沒說什麼話。
發表人: riven    時間: 2005-1-18 04:46 PM

如果真是我不對我就會道歉

但是...
我遇到的都是對方不對

尤其是有些人剛開始很有禮貌
但是談到賠償問題就左閃右躲的
很令人討厭
常常遇到這種人

不然就是不講理
硬是要拗沒有錯
那時候不懂事
自己受了傷還得賠錢
事後想來真的不知道是不是昏了頭啦

反正遇到什麼事
記得要先留下證據
現在手機也有照相功能
以備不時之需呀~~~
發表人: kikakuu    時間: 2005-1-18 07:07 PM

錯就認錯了吧..=="
除非他被撞死了....
發表人: ging0401    時間: 2005-1-19 04:24 AM


引用:
yeafuh寫到:
當然要先道.....
可以大而化小

抓錯字時間(事實上是睡不著)

[ging0401 在 2005-1-19 04:35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taroec    時間: 2005-1-21 03:03 PM

有錯當然要道歉阿,這是基本的
發表人: 雪紋豬肉    時間: 2005-1-23 02:32 AM

我有一次在停車場的出口被一個冒失鬼倒車撞了,結果大燈整組向內凹進去一點點,而且還沒出收費口,後面又一堆車,結果撞我的這個人說要給我電話看多少錢再聯絡,結果想了想果然是支沒人接的電話,發現人善總是被人欺耶

2005/01/01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2項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如無人受傷或死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者,駕駛人應儘速標繪車輛位置以及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路邊,避免妨害交通,違反者將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民眾只要標繪交通事故現場,並向員警報備,即完成事故證據蒐證程序,可以向保險公司求償,不需等員警抵達現場才移車。
發表人: chachw    時間: 2005-1-25 01:30 PM

個人覺得也不能太低姿態
否則很可能會被搞竹槓。
發表人: 育生    時間: 2005-2-18 03:23 AM

我選會,我會誠懇地道歉,因為若是我不對當然要道歉,哪有人犯錯還怪別人的,那就真的很沒品
發表人: acehand    時間: 2005-2-18 07:37 PM

我不知道要怎麼選,基本上小弟第一次車禍雖然錯在我,但因為沒經驗,鬧到對方很不爽,最後叫警察我才認錯...
但之後發生車禍,若錯在我,我是會道歉的...學乖了
發表人: Frederic    時間: 2005-3-23 11:32 PM

如果是"錯在我",我當然會先道歉,馬上道歉是我的反射動作
我覺得不要起衝突的好,凡事以和為貴
發表人: chardonnay    時間: 2005-4-23 02:34 PM

會發生車禍事件,雙方都是有責任的,正確說法應該是責任比重的不同。駕駛人除了要小心駕駛,更有防範車禍發生的責任。for example, 如果和前車距離沒有保持好,前車緊急煞車,雖然自己沒有撞上,但因為距離的不足,導致後方車輛也無法及時反應,撞上你的車,這樣還是有責任的~~
發表人: wbluenatt    時間: 2005-4-23 07:24 PM

嗚.我好可憐.以前失戀後騎著機車.狀著了一個闖紅燈的小孩.又沒啥事.差點被他的家人抓著打...代小孩子上街也抓緊點啊.你他媽的闖紅的.味啥是我道歉.人家外國的案例可是闖紅的的行人有錯...
發表人: gblgbl    時間: 2005-5-13 05:40 PM

先別抱歉,不要多說話看對方要求什麼?是什樣的人?保留現埸證物,待警方處理。
發表人: Steeker    時間: 2006-8-27 09:21 PM

不管誰對誰錯

車上一定要有相機 , 防身用手電筒 , 錄音筆

記得要放電池 XD
發表人: junehow    時間: 2006-9-23 06:47 PM

只能說小心,不良的對方!
發表人: 3379119    時間: 2006-9-24 09:39 AM

什麼情況都有可能發生
通知警察是首要工作
有人受傷先叫救護車
發表人: qqchien    時間: 2006-9-24 11:15 AM

我也是選擇先道歉 如果錯真的在我的話
如果車禍不嚴重,兩方面的人車都沒事的話,我會丟下一句對不起就跑掉了。(這算肇事逃逸嗎~)
但如果有點嚴重,對方的態度又很差或是一附要吃定我的話,就直接請警察。
畢竟警察在對方比較不會動粗,也給自己一點時間整理頭緒,看看要怎麼應答。
發表人: speed    時間: 2006-12-28 09:29 AM

原則上我是選擇先道歉,畢竟肇事雙方對與錯衡量標準還是未知數
看情況了,看對方是什麼反應,要是一下車就問候全家大小的,道歉二字就說不上口了
發表人: chiaofantasy    時間: 2007-1-3 05:43 PM

若馬上就確定錯在自己 我會馬上道歉!!!
而且我覺得不管誰對誰錯 低調點 客氣點 總是會比較好處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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