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southstar寫到:
某部港片一個小橋段:
給你兩百萬, 要你殺一個人;
跟給你一百萬, 要你 "假裝" 殺一個人; 你選哪個?
民法設計一個報酬比例, 就是希望有些人能覺得,
把七成的錢還回去, 可以換來合法的三成報酬,
這樣要比默默地侵占掉 100% 的錢, 要心安理得的多, 還回去好了.
也就是用 3 成報酬來獎勵拾獲者的守法與榮譽心.
今天大家指責得雖然沒錯, 但卻是站在百分之百的完美道德立場來想這件事.
事實上, 還有另外 99 個撿到 2 萬元, 一聲不吭就收起來了的人, 誰比較糟糕一點?
萬一今天大家用這種想法一直罵, 明天第 101 個再撿到 2 萬元的人就會想:
X! 還回去討點報酬, 既要被罵又要被人肉搜索, 您北乾脆A起來沒人知道.
這樣會讓社會的道德提升還是沉淪呢?
我能認同您說的..
幾年前我皮夾遺失
事隔2.3天有人用包裹掛號寄還
寄件人住址寫"內詳"
皮夾內證件都在就是現金空了
雖然確定遺失當天就四處掛失補辦證件信用卡
但是舊證件回到自己手中親手銷毀感覺還是比較心安
個人由衷的感謝那位寄還我皮夾的好心人
回想起那時候..寄件住址上的"內詳"兩字
和這些年來的生活經驗
心中有點感慨
多少人做好事不願留名..
一方面是真的好心不求名
另一方面何嘗不是怕遇到不講理的人反過來咬一口
不過...
如果實際狀況真如第一篇所述
我還是覺得那個法律系畢業生太過分
過分的不是索取報酬
而是當你知道了對方的家庭狀況
且對方哀求你尚能無動於衷
並假藉自己所學專長和學校師長的名頭來恐嚇對方
那就太超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