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新聞] [轉貼]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警:現在人眼中只有錢嗎   字型大小:||| 
sdwcw
銀驢友〔高級〕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 積分: 852
 . 文章: 1365
 . 收花: 7540 支
 . 送花: 27195 支
 . 比例: 3.61
 . 在線: 4140 小時
 . 瀏覽: 26183 頁
 . 註冊: 7251
 . 失蹤: 1581
#1 : 2010-12-14 01:31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我覺得..
大家應該寄email去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

強烈要求該系教授好好探討一下..
該系畢業出去的學生為何是如此的道德水準

不要忘記...
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附帶一問..
如果畢業生做出有辱校譽的事
學校是否可以追回其學位資格
是否有先例或者法條??

*************************************

發文後看到第六篇
還真的是羅生門
如果第六篇屬實..那應該是寫mail去學校給她拍拍手了




台灣新聞真的是浮濫

吐葡萄皮挨罵 醉砍攤商母子
昨天電視上看到的是報導吐檳榔汁


看來現在..
看新聞都要貨比三家來反覆求證了

[sdwcw 在  2010-12-14 01:38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sdwcw
銀驢友〔高級〕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 積分: 852
 . 文章: 1365
 . 收花: 7540 支
 . 送花: 27195 支
 . 比例: 3.61
 . 在線: 4140 小時
 . 瀏覽: 26183 頁
 . 註冊: 7251
 . 失蹤: 1581
#2 : 2010-12-14 02:16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southstar寫到:
某部港片一個小橋段:
給你兩百萬, 要你殺一個人;
跟給你一百萬, 要你 "假裝" 殺一個人;  你選哪個?

民法設計一個報酬比例, 就是希望有些人能覺得,
把七成的錢還回去, 可以換來合法的三成報酬,
這樣要比默默地侵占掉 100% 的錢, 要心安理得的多, 還回去好了.
也就是用 3 成報酬來獎勵拾獲者的守法與榮譽心.

今天大家指責得雖然沒錯, 但卻是站在百分之百的完美道德立場來想這件事.
事實上, 還有另外 99 個撿到 2 萬元, 一聲不吭就收起來了的人, 誰比較糟糕一點?

萬一今天大家用這種想法一直罵, 明天第 101 個再撿到 2 萬元的人就會想:
X! 還回去討點報酬, 既要被罵又要被人肉搜索, 您北乾脆A起來沒人知道.

這樣會讓社會的道德提升還是沉淪呢?


我能認同您說的..

幾年前我皮夾遺失
事隔2.3天有人用包裹掛號寄還
寄件人住址寫"內詳"

皮夾內證件都在就是現金空了

雖然確定遺失當天就四處掛失補辦證件信用卡
但是舊證件回到自己手中親手銷毀感覺還是比較心安
個人由衷的感謝那位寄還我皮夾的好心人

回想起那時候..寄件住址上的"內詳"兩字
和這些年來的生活經驗
心中有點感慨

多少人做好事不願留名..
一方面是真的好心不求名
另一方面何嘗不是怕遇到不講理的人反過來咬一口


不過...
如果實際狀況真如第一篇所述
我還是覺得那個法律系畢業生太過分

過分的不是索取報酬
而是當你知道了對方的家庭狀況
且對方哀求你尚能無動於衷
並假藉自己所學專長和學校師長的名頭來恐嚇對方
那就太超過了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6-1 10:51 P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20847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