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閒話家常] [求助]樓上住戶漏水..如何圓滿處理....   字型大小:||| 
qw
鐵驢友〔高級〕
等級: 6等級: 6


 . 積分: 74
 . 文章: 86
 . 收花: 115 支
 . 送花: 103 支
 . 比例: 0.9
 . 在線: 2584 小時
 . 瀏覽: 59742 頁
 . 註冊: 7231
 . 失蹤: 44
#1 : 2011-11-20 12:13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在網路找到的一則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蔡姓女子一家人因為樓上住戶浴廁管線漏水,滲到她們家中,要求樓上紀姓住戶維修被拒,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樓上住戶除應賠償房屋修繕費用及精神慰撫金39萬3000多元外,並應負責修繕房屋內的浴室地板及排水管。

這件漏水賠償案特別的是,樓下及樓上都不是房屋所有權人,而是房屋使用人,法院認為,只要實際居住,就應負起修繕房屋之責任。

住在台北市民族東路的蔡姓女子一家人,住的是姐姐提供的1樓房子,2年多來,不堪樓上漏水之苦,她向法院指出,實際住在樓上的紀姓男子及朱姓女子,因為長期沒有維護屋內浴廁管線及防水措施,造成她所住的一樓房屋,室內室外牆壁滲水、龜裂,天花板幾乎完全毀壞,屢次要求樓上處理卻被拒。

蔡女指出,因為樓上不斷漏水,不僅造成房屋受損,更讓她的家人每日飽受屋內因漏水而發霉、身體受濕氣之侵害,屋內更要擺放抹布、集水器,毫無生活品質可言。

紀姓男子則指出,他原本在樓上開公司,朱姓女子是會計,房屋所有權人是其內弟,他及朱姓會計在此設戶籍,但平日他們都不住其中,且公司因業務關係,已搬到台中,目前房內空蕩,他不解為什麼樓下住戶要找他負責修繕漏水。

台北地院為了查清樓下房屋漏水是否與樓上有關,函請台灣區水管工程同業工會鑑定,結果認為,一樓天花板嚴重漏水,損害到大梁、天花板及地面鋼筋,一樓漏水確實是二樓浴室地板及排水管造成。

由於紀姓男子辯稱,他與朱姓會計僅是設籍該處,實際並沒有居住在屋內,不須負責,但法官認為,雖然社會上偶有設籍與實際居住不相一致的情形,但從現場履勘看來,紀姓男子在現場招呼,且自由進出該屋,應為房屋的實際使用人,仍應對該屋漏水負起責任。

法官認為,因為樓上房屋的室內室外牆壁未做防水處理,致多次漏水損害到樓下,應賠償樓下住戶2年多來修繕漏水及檢修管線的費用29萬3000多元,且因漏水造成樓下住戶毫無生活品質,超過一般人所容忍,應再賠10萬元精神慰撫金。


我覺得能忍就忍吧,50%就50%,5000塊
若無法忍就告吧,不過如果情節輕微,說不定賺的還不夠賠
所以詳細的還是要請教律師會比較好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5-23 07:41 P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18243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