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abey寫到:
神童大大的看法 我很贊成
如果真的不想要錢 一開始就不該打民事求償的官司 而只打刑事部分
或者求償新台幣一元 ----> 李敖常這麼搞
那麼 我就相信 動機是正義 而不是錢..........
哀家也認同各位的看法 !!
若是只要求公道 , 根本就不該打民事官司
更何況該學生自身的家庭清寒 (應該向校方)
但 , 他們打消原意 , 不拿錢了 .... ,
這就是"輿論" , 就是我們大眾對於此事件的該有功能 !!
大家該討論的不是 "你的改心有沒有改變" ...
(停止付出愛心是一種病態 , 會傳染的)
哀家想表逹的重點是 , ...
不該因此喪失人性 , 若輿論可以讓人對此事件原告產生"恨意" , 那才是罪過...
引用:
poliu寫到:
我也覺得求償金額太高...
不過如果真的求償新台幣一元的話...
台灣的媒體可能會這樣報~
玻璃娃娃的命只值1元?
病態的禍頭就是媒體 , 一開始就誤導民眾 , 散播傳染病
如您說的 , 俺預測也會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