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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標題: [討論]非關政治 是法律!! 該不該有死刑  (多選) 投票人數: 167 [參與投票的會員]
因該有死刑   48 (26.23%)
不該有死刑   8 (4.37%)
不只是死刑 還要有更嚴厲的逞罰(鞭刑)   127 (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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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討論]非關政治 是法律!! 該不該有死刑   字型大小:||| 
  本主題由 ags 於 2010-5-3 10:43 PM 移動 
石頭仔
銅驢友〔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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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4-7 09:08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推一下立法院怠惰這一點
而且常常是被爛議題牽著跑,然後空轉一個會期,連帶著其他四院有提修正案都過不了,躺了好幾年的法案超多
另外提一下法治基礎教育,好像都跟公民與道德這一科綁在一起,好像一些官員曾經不重視過
在媒體好像也只有謝震武主持的一個節目有把法律問題改成短劇演,其他的就是錯誤的心肺復甦術.爆橘.飛十幾公尺落在眼前的車禍
警察形象不好是自作孽居多還有在寢室吸毒的害群之馬 讓絕大多數好警察做白工
訴訟法的話 簡單講是人權保障跟有效追訴犯罪在做拉扯
最有效的追訴犯罪就是警察除了現行犯外,認為有嫌疑就有權限直接發動搜索扣押(現行法要法官跟檢察官發動程序)
這樣的話毒品流竄會銳減(有空就去拜訪有前科的毒蟲在他家泡茶順便搜索一下)
案件也會定罪的很快,因為證據很充足(違法搜索證據是很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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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來講,我沒被抓,我也希望別人速審速決;我被抓時,我會希望所有的程序都保障到我,最好還讓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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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再補充一下,公設辯護律師基本上存在於兩個情形,一個是強制辯護案件(重罪),被告故意不請律師由法官被動指定來繼續審理程序;另一個是請不了律師由法官主動指定來協助被告
某一件貪污案公設辯護人就曾經亮相過一陣子 是那一種情形勒

[石頭仔 在  2010-4-7 09:21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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