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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轉貼]沒碰到過的東西,事前、事後無論如何絕不碰、不接觸   字型大小:|||  取消高亮 |
steven0143
金驢友〔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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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

十週年紀念徽章(五級)  

今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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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雲深不知處...◎
#1 : 2005-2-16 07:58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我朋友在逛士林夜市時, 口袋開開,沒裝什麼,反正也不會被別人偷。

突然走過某一個道路中間的攤販, 一堆人突然擠過你身邊, 覺得沒什麼,反正口袋是空的,也沒東西給他偷。

不過才往前走幾步,〝少年A~~ 作賊不好歐〞老闆說。

我朋友被老闆拉住了, 我們當然是驚訝一陣,"你口袋裡的東西拿出來,還我" 老闆說。

我們不理他,我們又什麼都沒做,往前走。 突然好像計畫好的一般,身後出現五六個看似流氓的人,〝偷拿別人的通西還想跑,走,來去見警察〞說著就被抓回去攤位前, 被拖到老闆身邊,老闆手一伸到我朋友口袋,竟然拿出一個東西,明明口袋就是空的。

老闆用很平常的口氣,假裝教訓我們一頓,最後面說了一句〝好啦!小孩子還有前途,不要報警,私下和解好啦!這件東西200罰你50倍就好〞

一群人還有6個兇神惡煞看著我們,我們當然也是明辨到底,不過老闆卻是無動於衷, 路過的人也好像在看戲、看小偷的眼光在看我們。

好吧!我自認倒楣,去提款機領個10000 出來救人。 老闆拿到錢後,卻在奸笑說〝以後好好做人阿 壞路不能走阿〞

現在,不只要小心被偷東西,也要小心不要口袋被塞東西,被當作小偷敲詐。 請大家告訴大家要小心。

〈以下正確方式〉

我朋友也有發生過,不過是在師大夜市...

結果他完全不理會,就跟老闆說,到警察局啊,驗指紋就知道了。

隔天指紋報告出來, 結果上面只有老闆的指紋,沒有我朋友的指紋,後來警察還問我朋友要不要告那老闆。

所以啦,這些混蛋就是抓住一般人不想惹事的心態來敲詐你。   

以後沒有就沒有,上警局驗個指紋,別當冤大頭, 千萬別碰那個商品喔!

〈注意:沒碰到過的東西,事前、事後無論如何絕不碰、不接觸 NO TOUCH,但也要小心栽贓的東西會往您身上丟,造成假象碰觸;心理學上您99%會去接,而留下指紋等証據。簡單不同意任何人開包包,一切到警察局再請警察開封驗指紋,到任何地方無論如何還是絕不動手碰、不接觸!最後記得要留彼此指紋俾核對來準備訴訟,保障好人,根絕歪風!千萬不要有〝多一次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而繼續危害不曉得又膽小的無辜善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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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5-2-16 08:43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這可真是恐怖呢
真的是要多多注意
才不會被敲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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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耳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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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吵吵鬧鬧的海島國~
#3 : 2005-2-16 09:31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現在逛街真危險........要防被偷還要防"強迫你偷".......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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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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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5-2-16 03:08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就算報警...200可以罰50倍嗎??
如果要驗指紋,就算我碰了,我也可以請那幾個『凶神惡煞』一起驗,如果有他們的,不會那麼巧他們也有碰吧?
這下子警察自己也會心裡有底,況且我記得本來就可以申請測謊,沒有必要自己去吞下這種冤。
另外,通常有異狀會伸手去摸應該是正常人的反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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