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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心情日記] 人權?受害者?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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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7-3-20 02:36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關於性侵問題,多年前看過報紙報導

有外國學者說:台灣對於強暴犯的刑法過於寬鬆,導致台灣幾乎成為強暴者的天堂

小弟我看過沈春華主持的某一個節目,似乎叫做 "誰來說清楚" 上週剛播過

來賓有幾個社會記者,某某基金會的會長,還有警界的人員

記得節目提出,性侵害案件相關統計有所謂的"四高一低"

第一高:再犯率高(約六至七成出獄後會再犯)

第二高:犯罪黑數(意即真實發生的案件數,由專家估計出的結果)高,約為通報案件的7~10倍

第三高:兒童和少女受害的比例高(約六成)

第四高:連續犯案的比例高(例如最近抓到的林世煌以及陳進興不就是最佳例證?)

至於一低就是:罪犯被定罪率低(不到10%,法官是吃錯藥嗎?)

還有,節目中亦提及性侵害案件很高的比例是熟人所為,例如約會強暴之類的

以及性侵害時間大多發生在晚間九點至凌晨三點之間

說了這麼多,我是想表達說 

不是不顧人權,而是強暴犯已經嚴重威脅到很多人的安全了(去年通報案件數為六千多件,加上黑數呢?

算最少的7倍也有四萬多人,嚴重哪!!)

要想給罪犯人權,怎麼不問他犯案的同時有沒有想到他的行為會給受害者留下多深的傷痕呢?

不是受害者以及其家屬,根本沒有權利去原諒加害者,更何況是人權團體

雖說犯罪心理學的確指出,過重的刑罰會給罪犯不如直接把受害者殺了的報復心態

但是,台灣對於強暴犯的確判得過輕,過輕的刑責會給罪犯一種僥倖的心態

台灣政府不是啥都崇洋媚外,怎麼不向新加坡或是美國取經呢?

回這些,不是要討戰

只是台灣的強暴問題一直都嚴重,政府是不是該在法律的層面著手改善問題了?

而不是讓人民只能自求多福,不然我們要這政府做啥?

如果要說政府真有啥監控強暴犯的措施,例如植入晶片追蹤或是社區機構協助治療等等...,節目裡面都

說了:效果不彰

所以期待政府能正視治安問題,不然說啥台灣是先進國家都是在自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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