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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陳銳「毫無悔意」 求刑9年9個月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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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3-19 05:51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陳銳「毫無悔意」 求刑9年9個月
更新日期:2010/03/19 15:1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陳凱倫的獨子陳銳,涉入校園黑幫案遭收押,因為犯案後毫無悔意,遭求處9年9個月重刑。據了解,由於陳銳堅持不吐實,否認涉強盜罪,檢察官因此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求刑,由於陳銳已經年滿18歲,未來恐難逃重判。


對於唯一的獨子遭求處重刑,陳凱倫相當激痛,他痛哭表示,兒子是他眼中的好孩子,並不像外界說得那麼壞,基於尊重司法,他不能多說什麼,只能把所有委屈往肚子裡吞


檢方在起訴書中痛批陳銳否認強盜罪犯行,指他「在證據確鑿之下,多所隱言,堅不吐實,反盡編織能事,推諉卸責,顯見犯罪後之態度不良,足見犯後毫無悔意。」


士林地檢署去年起以專案方式,指揮台北市警方調查幫派滲透校園案件,查出竹聯幫天龍堂在台北市多所高中職招收幫眾,將黑道勢力伸入校園,從事暴力討債等不法情事。


檢警追查發現,陳銳疑似被天龍堂委任為組長,負責在校園內招收幫眾,還招攬學生簽賭職棒。陳銳於今年1月24日凌晨被檢察官聲押獲准,隔天陳凱倫夫妻現身開記者會,兩人聲淚俱下,認為兒子受委屈,並強調相信自己的兒子很善良,「他很天真,他跟我一樣天真,他在七個月前交到了一些行為想法比較偏差的朋友,可是我們疏忽了,我們沒有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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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我中文可能沒學好....
"天真"兩個字的意思是"砍人剁手毫不在乎"之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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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0-3-20 08:55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無悔意 陳凱倫子求重刑禁見
更新日期:2010/03/20 02:35 蕭博文、洪秀瑛/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蕭博文、洪秀瑛/台北報導】


藝人陳凱倫之子陳銳,涉嫌擔任簽賭集團總代理,在校園內吸收賭客,短短一年獲利一百萬元,又夥同他人強盜下線代理商彩金,士林地檢署十九日依賭博、加重強盜罪起訴陳銳,並以其犯後態度不良、毫無悔意,兩罪具體求刑九年九月。


昨日傍晚全案移審士林地院,法官開庭後,認為陳銳涉犯重罪且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打破陳銳期望交保回家的希望。


犯後推諉卸責 求刑九年九月


陳銳庭訊中否認涉強盜,辯稱「其他人被檢察官誤導才會那樣說!」法官因此認為仍有調查證人必要,裁定陳銳和同案被告廖振福羈押禁見,法官告訴兩人,父母都很關心他們,會盡快完成調查讓兩人交保。


檢方昨偵結全案,依賭博、加重強盜等罪起訴陳銳等十三人。起訴書特別指出,包括陳銳在內的四名涉案學生被告,年紀尚輕卻恣意妄為、目無法紀,且陳銳面對罪證確鑿的強盜案情,卻堅不吐實、推諉卸責、多所保留,顯見犯後態度不良,請求法院考量陳銳若不認罪,處以重刑警世。


矢口否認強盜 共犯指證歷歷


檢方調查,去年甫滿十八歲的陳銳,早在前年底就讀內湖高中時,即遭「英皇運動網」吸收擔任集團內次於大總監、大股東、股東的總代理,在校內吸收學生賭客,並握有一千萬元的投注權限,靠賭客投注手續費與分紅牟利。


除涉及校園簽賭,陳銳去年十一月間,因覬覦下線代理商贏得的四十八萬元彩金,竟自導自演強盜案,唆使廖振福等人交付下線代理商十八萬元彩金,再安排廖與兩名少年強盜財物,得手後朋分四萬元贓款。


陳銳應訊時矢口否認強盜,辯稱因知道廖振福等人強盜成功,才要求分一杯羹。但檢方查出,陳銳在強盜過程中雖未現身,但都以電話遙控,甚至要求同夥手機現場轉播,加上共犯指證歷歷,犯行相當明確。


陳凱倫幾崩潰 決擦乾淚面對


陳銳遭求重刑陳凱倫昨得知後情緒激動,幾近崩潰。他透過友人說,「這樣處罰我兒子,簡直是要叫當爸的去死!」護兒心切的他也與律師研商如何減輕兒子刑責。他說,會擦乾眼淚堅強面對,為了家人心情,他只能沉默,近兩個月來,他深自檢討反省,從小愛開始做起,是他的當務之急,為了陳銳,他們夫妻會更堅強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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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算了...最好,他家新聞真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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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0-3-21 09:08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嗚^^c寫到:
好小孩,顏正國聽說也要假釋了.......不是才進去沒多久XD
奇怪現在犯錯的人,好像都不是錯,都要給他機會
加害者都有人權,那受害者的人權去哪了XD

x本,不是最喜歡講人權的,怎麼連個屁都不敢放
搞的出來犯案的都是俠盜羅賓漢

因為現在出生率低,所以年輕人是寶啊.
寶貴的資源,要回收,再利用.
更生人現在多吃香啊.



引用:

說真的
說別人很簡單
可是碰到自己的子女就一定不一樣
碰到了真能大義滅親
我很想打個大大的問號


親子大義不是用來滅的,孩子生下來是要養育的.
的確我家小孩要是犯錯,我也會想袒護他...可是大部分犯罪者的家長,都知道自己家小孩作了錯事,自己多多少少會慚愧,也會自責沒有管好小孩.躲媒體都來不及了.

很少家長像REEBOX=銳寶家拔拔這樣,事實擺在眼前(早在犯罪爆發之前他還幫小孩喬過事情哩),還高調向媒體放話說自家小孩OK沒問題,是審判的法官不公,說起訴的檢察官偏袒.

他不是在袒護自己小孩,而是在袒護自己.不承認自己教子無方,不承認自己忽視小孩成長過程中的管教,不承認自己沒有負起一個父親該負的責任.

這種人,除了送他=八大工業國組織簡稱=
G8的評價之外,我沒有其他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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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0-3-21 11:59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有句話叫做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如果養育那麼好養我覺得也不太會有那麼多的社會問題
ken大我們不要講自己的小孩好了
我們講自己周遭親戚就好
當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時你真能那麼坦然嗎?
我覺得網路上固然可以唬爛
可也需要顧及到現實
我認為陳凱倫表現出來的是人之常情
也沒什麼對錯
事實上一個人一次只能做一樣事
你只能選擇全力衝刺事業或者專心照顧小孩
而照顧小孩也不只是提供吃住而已
台北那個砍死老爸老媽一百多刀的他老爸也是對他非常好
可是小孩就不買單
所以教育阿
也不是講講那麼簡單阿

[平凡小任 在  2010-3-21 10:34 AM 作了最後編輯]

人性有善的一面和惡的一面.
但我一點都不覺得陳拔拔表現出來的行為適合用"人之常情"來幫他合理化.
殺人放火,也可以說是為了滿足自己所欲,人之常情?
人自私自利的行為,都可以這樣"用人之常情"一體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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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0-3-21 01:11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父母為子女做蠢事,迫於無奈,可說是人之常情,值得同情.
大愛拔拔掩耳盜鈴,想欺騙世人的行徑哪裡無奈了?

只是在哄小孩,騙自己.
對小孩也沒有幫助.

假如為自己家人,做一切黑白不分的事情都冠之以人之常情,法律道德都變成屁,人類社會將十分悲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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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0-3-21 03:53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laster寫到:
不用在這討論教育和人性吧
這在相關科系都是沒兩年學不完的...
雖然我是認為"子不教父之過"的啦!!

支持關到屎...囉
求刑9年,在法庭上裝可憐,又未成年
大概判6年不到,3年假釋出來還趕得上20歲生日呢!哼哼
進去進修,出來才能更大尾啊

[laster 在  2010-3-21 01:21 PM 作了最後編輯]

從前關聖過五關,現在銳寶只要過三關.
三審下來,保證司法院週年慶:七折八扣.
20之前來得及當大明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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