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新聞] [新聞]人權團體強調:死刑是廉價正義   字型大小:||| 
石頭仔
銅驢友〔高級〕
等級: 10等級: 10等級: 10


十週年紀念徽章(四級)  

 . 積分: 194
 . 文章: 195
 . 收花: 1281 支
 . 送花: 4685 支
 . 比例: 3.66
 . 在線: 1018 小時
 . 瀏覽: 57764 頁
 . 註冊: 6951
 . 失蹤: 7
#1 : 2010-3-29 01:09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回正題前先回應一下ken91 千萬別把所有的法學教育隨同所謂人權律師一起打入深淵
被害人的感受是融入刑法的因果關係的討論而存在過(認為刑罰的存在是社會一般通念)
考試之所以不敢考 是因為社會一般通念很大一部分都被政客當做嘴巴上的老佛爺 來合理化自己的作為(我沒提任何人名)
-----回本題-----
至於那所謂的高級知識份子 大多數也是抱著自以為的知識神主牌 替自己創造價值與身價
完全忘了自己抱著的知識 所有的立基點就叫做社會 
一個社會會自己形成一個社會規範 這不是帶著另一個社會的價值就可以肆意衝撞的
(這就是從八十幾年到現在 保留死刑 民調選項始終過半及最高的原因)
至於那教授所說 社會已喪失討論空間 
呸!當對方跑到終點線前面才轉頭過來說 我們來正正當當的決勝負吧 誰要跟你比阿!
要討論廢除死刑 先把配套措施做到好 讓社會能接受死刑的存在沒有太大意義後 再來討論
---
幸福的善終與刑罰規定是絕大多數人不敢隨心所欲而犯案的主因之一時
死刑的存在就有必要 不是沒有直接相關性 就把形而上的威嚇加以揚棄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石頭仔
銅驢友〔高級〕
等級: 10等級: 10等級: 10


十週年紀念徽章(四級)  

 . 積分: 194
 . 文章: 195
 . 收花: 1281 支
 . 送花: 4685 支
 . 比例: 3.66
 . 在線: 1018 小時
 . 瀏覽: 57764 頁
 . 註冊: 6951
 . 失蹤: 7
#2 : 2010-3-30 09:46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其實~臺灣現有的監獄早就爆滿了(所以前總統搞了一次全國性減刑 只是很多人馬上又回籠)
對法官來說 判了死刑不被執行 說到底是政治那邊(法務部)的事跟司法這邊(司法院)沒太大關係 要法務部長簽署執行
至於法官找理由不判死刑!這也不一定
首先我國訴訟制度是三級三審 死刑是一定要上訴到三審(所以廢死聯盟說訴訟制度草率云云   也是個爛理由)
關鍵會出現在高等法院到最高法院間 被告上訴三審有理由(發回更審) 無理由(三審定讞)
辯護律師通常會硬掰一堆理由 沒理由也會創造理由(重點是這些理由大部分還真的合理)
然後案件就在高等法院跟最高法院間跑了幾趟(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
這樣有好有壞 好的是所有的判決矛盾都沒了(訴訟制度草率是個爛理由)   壞的是會拖很久
會出現所謂輕判可能的理由有兩個
一個是人渣學會了裝可憐
另一個是被人渣可憐樣影響到認為被告有後悔而改判的法官
(這沒辦法   因為要迴避曾有被告犯罪心證做成的法官   所以一定會換不同法官審)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5-29 11:46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19429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