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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警員太超過 沒戴安全帽 鳴笛狂追害撞車 小情侶1傷1危   字型大小:||| 
Ailio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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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名奇妙的商人星球
#16 : 2011-10-27 11:21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現代人阿

出事檢討別人都很強

如果這種風氣不改 大家逐漸忘記自省的話

未來的社會將會走回原始的 "弱肉強食"

誰有力誰大聲 誰就贏 這種社會 會更好嗎?

所以真的要學習自省

至於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條文

我覺得應該要修改成 "是否做出反應"

如 對方闖紅燈了 我也煞車了 但是煞車距離不夠(因為事發突然 反應時間太短) 撞上

這時就應該沒有所謂的 "未注意" 如果今天是沒煞車 直接撞上去 才是所謂 應注意而未注意

現在的法官 腦袋都不知道裝甚麼 整天只會引用判例 才會有這麼多恐龍法官

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是每個狀況都能用的...

例如 前車急煞 後車追撞 這是未保持距離 可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但是若是有一台車 直接就插進安全距離內 讓你煞車不及撞上 這就不算 應注意而未注意了(因為反應時間太短 不可能煞住)

[Ailio 在  2011-10-27 11:26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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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11-10-27 11:59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在台北,行車保持安全距離的,要嘛回到家已經天要亮了,要嘛被後面的車當街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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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力支援小組
#18 : 2011-10-27 12:13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如果我們守法的民眾不支持警察執法

壞人就騎到我們頭上來了

警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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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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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
#19 : 2011-10-27 12:25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之前不是有攔檢然後有人心虛撞傷兩名員警逃逸,警方被迫開槍,擊傷其中一人,
結果還找民意代表開記者會要求國陪,
結果勒...

姦殺少女。

警察要求停車就該停了,怎逃逸後警察追捕反倒警察變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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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小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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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iwan
#20 : 2011-10-27 12:26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支持警察
以後我如果有這種小孩先打斷他兩條狗腿再說

不過應該很難啦
這輩子可能要一個人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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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ab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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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11-10-27 01:24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Ailio寫到:
...
恕刪...

至於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條文

我覺得應該要修改成 "是否做出反應"

如 對方闖紅燈了 我也煞車了 但是煞車距離不夠(因為事發突然 反應時間太短) 撞上

這時就應該沒有所謂的 "未注意" 如果今天是沒煞車 直接撞上去 才是所謂 應注意而未注意

現在的法官 腦袋都不知道裝甚麼 整天只會引用判例 才會有這麼多恐龍法官

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是每個狀況都能用的...

例如 前車急煞 後車追撞 這是未保持距離 可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但是若是有一台車 直接就插進安全距離內 讓你煞車不及撞上 這就不算 應注意而未注意了(因為反應時間太短 不可能煞住)

[Ailio 在  2011-10-27 11:26 AM 作了最後編輯]


關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部分
其實我還是不太同意..你所言大致都對....但還是不太夠

我的看法是....
根本應該直接從法規中移除這7個字--以避免整天被誤引用!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幾個字包山包海....根本全部包含了!
原始精神是對的!但是往往都被用在錯的地方!

開車上路...本來就是什麼都要注意!
這是基本!這是交通安全的前提!

所謂的意外...所謂的突發狀況...就是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的...
結果呢....
這幾個字往往變成很多案例的盲點
而且還是先提先贏
.....根本是提供知法玩法的人一個脫罪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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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011-10-27 02:26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四個字




死了活該

自己違反在先,還反過來先咬警察不能追
當官的還直接先認錯
有沒有種啊
法理情--"理"反而最大,"法"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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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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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011-10-27 02:43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看到這篇新聞後,覺得欣慰的是,網友都覺得警察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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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2011-10-27 04:16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警察追人這是正常的吧

真是奇怪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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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011-10-27 04:40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我記得前年也有一件超類似的案件,但是騎車跟被載的都是女生。
那兩個女生也是在逃,在躲警察的時候因為路況不熟,撞到電線杆,兩個都升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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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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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2011-10-27 06:40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警察本來就是要欄違法的人,欄了不停當然要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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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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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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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2011-10-27 08:5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OS:真希望世上沒有警察的說
犯罪,是黑暗的正義,
犯罪,是破壞的旋律;
犯罪,是萬惡的精華,
犯罪,是毀滅的真諦。

犯罪,是惡人們夢想的快樂天堂,
犯罪,是罪人們唯一的容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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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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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2011-10-27 10:3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死了活X!!死了活X!!

只會在電視靠杯...像這種東西要採用連座法!!

公佈他爸媽的姓名.罰他爸媽要去上交通安全的課程.難到他和父母不知道未滿18歲不可以騎機車.騎機車要戴安全帽嗎? 警察攔檢要停車嗎?...

現在的記者也真是不分黑白.電視採訪還故意問他...記者:你為何會撞車?...他:因為警察在追.就一直衝...記者:那為何不停下來?...他:沉默!!...記者:是不是因為害怕(硍!!這是分明式引導式說法)...他:對...

然後又都怪道警察執法過當...這些記者都可以去當律師了...真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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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2011-10-27 10:5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如果只是沒戴安全帽幹嘛冒這危險跑給警察追?
警察遇違規或有可疑盤查本來就是他的工作
而且我記得今天中午看新聞時記者有到病房訪問那個少年他自己親口說因為他騎的是贓車所以才跑
怎麼這邊又寫是跟朋友借的?

倒是警察局長、科長講這種換乾脆換掉不要幹了

[shelley0411 在  2011-10-27 10:55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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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cat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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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011-10-28 12:16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是非不分的世界 取決於大多數無知無能的民眾選出來的官員
是非不分的學者 來自於無能的教育

我們是非分明嗎? 先捫心自問吧? 這種人電視上天天有 但有人反對嗎(政論節目/"利"法委員/縣市各部會官員)
藍綠的世界 不要想說有是非 選舉又要到了 你要選是非還是繼續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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