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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8,500點以上 個人才課證所稅   字型大小:||| 
Anakin
金驢友〔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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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2-5-31 11:35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Adsmt寫到:

引用:
ags寫到:
你知道現在有課証交稅嗎?
加徵証所稅後証交稅繼續交嗎?
明顯是一隻牛剝兩層皮。
而且証所稅還要提交財產、証明所得,
那依照政府會不定時公布這些個人資料的慣例,會不會讓你同事、朋友知道你股市慘賠或是大賺?
然後就看著一堆人覺得你帶賽或是爭著來分杯羹,失去所有朋友,何必玩股票玩這麼累?
我覺得她敢的話就直接把証交稅提高到5%,搞死那些投機客。
弄啥証所稅這種看似公平卻會有大爭議的案,看不出來她是讀經濟的。
看看她的經歷

其實依之前的版本課了證所稅就不收證交稅了。

亦及
你如果沒被課證所稅,就課你證交稅。
你如果被課證所稅,就不課你證交稅。
所以很多人沒搞清楚狀況,一直罵她一條牛剝兩層皮,真的是莫名奇妙。
再者你所有的交易和持股資料,在銀行、證交所、券商都永久保留,政府真要洩露你的資料,無需靠什麼證所稅,早就可以大洩特洩了。
其實課證所稅是對的,大戶跑就讓他跑,大戶跑了對散戶比較好,那些大戶平常還是用一堆歪七扭八的方法在抗殺散戶,跑了最好。
怎麼一堆散戶平常被抗殺的爽歪歪,現在好不容易要逼走那些王八蛋了,卻又幫那些大戶說話。

[Adsmt 在  2012-5-30 06:26 PM 作了最後編輯]

沒有歐
之前的版本是證所稅及證交稅都要課除非你是法人
(法人可用證交稅抵扣一半證所稅 且計算方式不像自然人限定採先進先出 可採其它方式計算成本及獲利 ex:平均持有成本)
所以是你搞不清楚狀況而不是別人

劉憶如鐵了心 絕不降證交稅

中時電子報作者: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4月24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證所稅方案通過行政院初審,財長劉憶如昨(23)日打破沉默公開表示,為避免扭曲市場、變相鼓勵投資行為,財政部仍以不降證交稅率,並朝課徵期所稅方向努力。劉憶如捍衛政策態度堅決。

證所稅方案公佈後,不僅立委曾巨威等表態將另提新版本,金管會也動作頻頻,要求財部調降證交稅,券商也要求自然人不應課徵證所稅,種種籲求,使財政部版本能否在週四行政院會闖關成功,充滿不確定性。

劉憶如表示,她會積極與立法院溝通意見,力拚本會期通過法案,但歸納目前各界的疑問,有些不必要的誤會,可先澄清。

針對外界指出,沒有其他國家同時課徵證所稅和證交稅,劉憶如以韓國為例,表示「這是以訛傳訛」,強調證交稅和證所稅「不是1和0的問題」,外界參照國際上的課徵方案時,應就課徵稅率、扣除額、申報門檻等項目,進行通盤考量。

她指出,韓國對持股3%以上或股票市值超過2.5億元的大股東課徵證所稅,並依持有期間課以不同稅率。持有不到1年者為33%、1年以上者則為22%,且沒有扣除額,另根據股票屬性,課徵千分之3或千分之5的證交稅。法人方面則是以22%稅率課徵證所稅,並併入營所稅申報。

劉憶如表示,期貨市場設立目的在於避險需求,避險者、投機客都有存在必要,若只針對證券利得課稅,期貨市場的所得不課,等於是運用租稅工具,變相鼓勵投機行為、扭曲市場,間接傷害到操作期貨以避險者。

她認為,台灣期貨市場最主要的競爭對手,是新加坡的摩台指數,但新加坡手續費比台灣高,又有以美元計價的匯兌風險,台灣期貨市場的商品具優越性,在考量國際競爭力下,日後可就調降期交稅率、手續費等單獨處理,但不應作為證所稅的「交換條件」。

在證交稅方面,劉憶如指出,財部方案僅課到1%的股市大戶,99%的投資人不會繳交證所稅,既然對絕大多數的民眾沒有影響,「何以要求證交稅率要降」?

近來股市交易銳減,有人歸咎於證所稅案,劉憶如表示,近十年來台股交易量震盪幅度非常大,如民國94年長達11個月台股成交量均在1千億元以下。她強調,今年前3月平均交易量為1千億元,4月至今也有780億元,股市交易量並無異常

http://tw.news.yahoo.com/%E5%8A% ... 00481--f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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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2-5-31 07:55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Adsmt寫到:

引用:
Anakin寫到:
沒有歐
之前的版本是證所稅及證交稅都要課除非你是法人
(法人可用證交稅抵扣一半證所稅 且計算方式不像自然人限定採先進先出 可採其它方式計算成本及獲利 ex:平均持有成本)
所以是你搞不清楚狀況而不是別人

是誰才搞不清楚.....

你這篇根本沒講到怎麼計算。

http://www.nownews.com/2012/04/12/pda-320-2804103.htm

劉憶如指出,所得計算方法是以交易時的成交金額減去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費用,以及300萬元的扣除額以先進先出為原則;成本認定原則上是以原始取得成本為主,但上市櫃及興櫃在今(10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者,上市櫃股票以101年最後交易日收盤價、興櫃股票以最後交易日成交價與原始成本取其有利者擇一。

可作為費用的包括證券交易稅、手續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看懂了嗎?繳證所稅時不只會扣除證交稅,連你交給券商的手續費也會扣還給你。

當然新聞不會刻意去強調這個啦,只會一直強調「證交證所稅同時課」,老實說,這句話並沒有錯,但實際上並非一般人想的那種「同時課」。

至於新聞是哪些人在掌控大家心知肚明。

最後,證所稅的門檻高達300萬,股市中能不賠錢就很厲害了,有哪個散戶可以一年賺300萬以上?不曉得散戶還替天天在坑殺自己的大戶說話是怎樣?



先生 看一下新聞日期OK
你的是04/12 我的至少是04/24

你講的是財政部的預計規劃 我講的可是正式送交立法院審查的法案
"腦中規劃的方案"跟"正式送交的法案" 哪個算數?!

不信再來

行政院版// 證所稅個人扣除額400萬 證交稅不降

〔記者蘇永耀、鄭琪芳、盧冠誠/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前晚拍板後,行政院會昨臨時調整議程,通過復徵證所稅的兩項修法草案,但證交稅仍不調降,個人證所稅申報門檻則從三百萬元調高至四百萬元,稅率由二十%改為十五%至二十%,證交稅稅額半數可扣抵證所稅,且個人不課期所稅,預計明年起實施、後年五月申報,初估將可增加稅收一百億元以上。

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申報門檻調高後,預估需要繳納證所稅的個人僅約一、兩萬人,占每年至少交易一次的股民(約三百三十萬人)不到一%,是「非常、非常的少數人」,而且像「中彩券」一樣,非常不容易。

拚立院下會期通過 盼明年實施

行政院長陳冲裁示,財政部應「立即」加強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外界充分溝通。財政部原本希望本會期完成修法,但立院本會期僅剩一個多月,行政部門改力拚下會期通過,以期明年實施。

攸關證所稅復徵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政務審查與府院高層會議層層關卡「翻修」後,最後經院會通過的版本, 與財政部版本差異不大,法人證所稅幾乎沒有調整,個人證所稅則更為寬鬆。

證交稅不動 半數可扣抵證所稅

其中,個人證所稅仍回歸綜所稅,採「分開計稅、合併申報」,申報門檻及扣除額從三百萬元提高到四百萬元,並加訂非居住者(全年在台居留未滿一八三天)扣除額二百萬元;稅率則由二十%降為十五%至二十%,由行政院視情況定之;
原本證交稅列為費用扣除,改為半數證交稅可扣抵證所稅;至於引發爭議的期所稅,政院版改為個人免課,法人要課。


另外,政院版的法人證所稅幾乎與財政部版相同,還是維持最低稅負制,申報門檻仍由現行二百萬元降至五十萬元,稅率則由十%提高為十二%,法定稅率並由現行十%至十二%提高為十二%至十五%。

舉例而言,張先生一年買賣股票賺了五百萬元,因有四百萬元扣除額,只有一百萬元要課稅,若以稅率十五%計算,稅額十五萬元,但因張先生已繳證交稅十五萬元,其中半數(七.五萬元)可抵證所稅,實際要繳納的證所稅僅七.五萬元。

劉憶如喊話:課到稅者 非常少

劉憶如指出,證券交易所得要課稅,但可盈虧互抵,若有證券交易損失,可於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減除不足者,可於以後三年度的交易所得減除。外界擔憂復徵證所稅將衝擊股市,劉憶如信心喊話表示,股民或散戶擔心,主要來自「訊息的錯誤」,以為大戶將因此跑掉,股價會跌,其實只有非常、非常少數人才會被課到稅,「沒什麼可怕的」。

至於財政部與金管會意見歧異的問題,劉憶如則表示,金管會常說台灣的情況與結構是非常不一樣,這點她認同,所以要一步一步來,減少市場衝擊,但不能因此不建立制度,這也是財政部與金管會最大不同處。

對於證交稅不調降,劉憶如則強調,將來有繳納證所稅者,證交稅可扣抵稅額,「其他人沒有繳證所稅,為什麼要降?」政務委員管中閔也說,行政院過去在溝通時的立場是「證交稅不會更動」,至今沒有改變。

外界質疑財政部「直達天聽」,劉憶如則澄清,陳揆召集閣員到總統府,是馬總統首次聽取報告,她到財政部兩個多月以來,也是第二次見到總統,「越級報告」的說法屬空穴來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27/today-t1.htm
所以沒有繳證交稅就不用繳證所稅這回事
除非你是大戶、法人....

[Anakin 在  2012-5-31 08:16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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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2-6-1 05:05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Adsmt寫到:

引用:
Anakin寫到: 先生 看一下新聞日期OK
你的是04/12 我的至少是04/24
你講的是財政部的預計規劃 我講的可是正式送交立法院審查的法案
"腦中規劃的方案"跟"正式送交的法案" 哪個算數?!

抱歉,都不算數。因為都沒通過立法院表決。
我本來就是指劉憶如的版本,不是別人改東改西的後的版本。

不要隨便拿一個被修改過東西來跟我雞同鴨講,不然你乾脆拿你家隔壁幼稚園小朋友的版本好了。

講錯就承認不要硬凹麼
行政院的版本是不是劉憶如認可背書的?!
是啊 要不然她早辭了何必等到國民黨黨團版本出爐且整個執政黨團都支持才說"這版本不是我要的 所以我走人"
如果不是她認可的那她這段時間幹麼還為這個行政院版本跟立委、媒體溝通
既然她都已經認可背書哪何來被人改東改西
你這樣做這樣豈不是更讓人更瞧不起她
好的東西都是她的 壞的都是別人的
那她這段時間的溝通跟背書都是在演戲啊

[Anakin 在  2012-6-1 05:07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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