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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奪手機逼口交 性侵不起訴   字型大小:||| 
mmcat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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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3-7-20 03:36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報案不一次報就是有此問題 且問題應該是沒有留下口交精液證據 如果以強制性交罪判定會有爭議
強制/強盜/威脅?/恐嚇? 這四項前兩項應該是可以確定定罪 強制可能也有點勉強 強盜也可能只判偷竊
法律真是難懂 定義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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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3-7-21 01:23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大學裡的法律系是設好玩的嗎?

我的答案不是設好玩的 是白設
上課學的是如何簡化法律的用途 如何利用法律取得自身利益(從老師到學生)
法律系出來的 最初的方法就是拜碼頭 找學長學姊如何惡搞法律定義
出事情就從上到下一路包庇(如同軍隊) 我會去看六法不是為了考法官 是法官不值得信任(律師 警察 檢查體系)
多了解一點就不會被牽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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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3-7-29 11:29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法律系只要能讓進去讀的人出來後不會覺得法律的定義亂七八糟,就不會是白設的了

這部分我不是說了 簡化法律的用途 如何利用法律取得自身利益
我不是不認識法律系學生老師 而是當法律出問題時 考慮的是修法還是玩法的問題(玩法多吧 如修法多就是我認識不足 但請舉證相關法律修正條文 條文多久修法一次)
讀法律系不像我這種自看自學的 有老師教導學習要領 有老師提供案例 有老師帶頭玩法
(最出名的 如何逃漏稅 如何正當索取報酬)
不是我對法律人士有意見 而是法律讓我不信任
你不懂法律 你信任現在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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