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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問題]學校適合用連坐法來處分學生嗎?   字型大小:||| 
ARM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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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1-13 09:18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我還以為板上有人也奉獻教職了
想要尋求幫助

這個老師處置有點過當,在目前的體系氛圍下很容易引火燒身
大概還留在當年權威時代的思維,沒有碰過恐龍家長
但或許是太生氣了吧,已經有點亂了步調

其實碰到這種事,最簡單方式就是勞動服務
這對雙方來說都可接受,家長也無話可說

另外
引火當事人記過處置合情合理
但其他圍觀或知情不報,這種說不過去,該怎麼說,不能用這種理由
應該是換種方式,老師在詢問的時候,就該有人誠實說出
否則就是共同嘻鬧起鬨,其餘者幫他們隱匿
除非某學生有證據證明當時不在場,回來後,同學都湮滅證據了
那你可說是毫不知情

在教育界,有些措辭要很小心

ps.
在誠實說出這點,還要考慮學生心情與同儕人際關係
最好採不記名方式寫在紙上,事後還要損毀,避免同學間秋後算帳與排擠
最後知道兇手後,還要心理輔導,讓他心服口服的認錯與接受懲處
並且要與家長聯絡說明原因,一則在避免紛爭,另一則將學生交給家長給予家教
讓學生知道,這件事連你父母都是挺老師我的,避免以後再犯

小孩真的很難搞,要顧的各種面面俱到

[ARMANI 在  2016-1-13 09:28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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