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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違勞基法-北市開鍘196企業-鴻海上榜   字型大小:||| 
ARM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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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4-27 04:12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其實應該要求
打卡下班的員工就趕快離開
那種還逗留在公司做自己私事的
並非是我在意公司資源或那些電費
而是保險的問題

假如,他逗留三個小時才離開
回家途中發生車禍了
那這樣勞工保險怎麼給付

保險公司會依照你的下班打卡時間,計算你的回家路途時間
發現這並非你下班時刻發生的意外
也就是你自己後來外出所造成的,保險金會不給付
可實際你真的是從公司離開,這樣就有理說不清了

請問若真的不幸發生,而人又傷亡了,這樣該怎麼辦?
所以還是建議要求員工打卡要確實,下班就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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