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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 剩食浪費!高志明:飲食智慧勝保存期限   字型大小:||| 
owhoh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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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5-10 04:23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剩食浪費!高志明:飲食智慧勝保存期限


    剩食問題在國際間愈來愈受關注,台灣政府首度跨部會展開「搶救剩食大作戰」。

義美總經理高志明臉書PO文呼籲大家面對剩食問題,他認「飲食智慧」更勝「保

存期限」。

高志明在臉書PO文指出,當我們漸漸遺忘「先人的『飲食智慧』」,僅靠「有效

期限」判定「剩食」之際,聯合國農糧組織「全球剩食可養33億人」的驚人數據

驚醒我們:必須要「面對剩食廢棄問題、重建未來飲食智慧」。

    針對剩食廢棄的問題,他提出5點看法:

    一、衛福部食藥署數據顯示:台灣光是「量販店超市剩食」,一年倒掉40億,

足以供34萬名學童吃一整年;若計入所有餐館、家庭、食品工廠,則可能達到數

百億元;值得全台灣「產官學研‧宅鄉婉弱」嚴肅面對。

    二、自有人類歷史以來,並無近代的冷藏冷凍冰箱,但各種族都依其生存的

地理環境(緯度高低),發展出不同的食物保存方法、及烹調料理方式;熱帶有

熱帶的「『酸甜苦辣』重口味」飲食,寒帶溫帶則為清淡口味。各民族並無

「保存期限」、或「最佳賞味期」的規範;一直延續數千年。

    三、連我們祖父母那個時代,所有人都靠「先人的『飲食智慧』」來判定

「食物是否還可以食用? 要不要廢棄?」;所以,才有了「老茶」、「醃漬

發酵數十年的老蘿蔔乾(老菜脯)、豆腐乳、老酒、百年老醋、」的傳承。又

廢棄食物時,也是「依賴智慧,而非『有效日期』」;因此,數百年來,農

曆新年的「年糕(甜粿)」表面發黴時,都是「以布擦拭去霉後,切塊裹粉油

炸」後,食用的。 若依「有效期限」規範,事實上,諸多千年傳統食物,

勢必違規,在其真正壽命未到前,都必須要丟棄。

    四、法國強制立法、限制賣場不能任意丟棄食物的「食物銀行」、荷蘭的

「剩食餐廳」,顯示歐洲各國嘗試「減少食物浪費、減少任意廢棄、減少碳

排放、避免環境污染、剩食救助弱勢」的努力、與用心;值得我們所有國人

深切反思!

    五、法律不可能規範所有的食材食物,必有很多不完備之處;期望大家能適

度運用「先人的『飲食智慧』」,重新建立正確的「未來環境飲食觀念」,提

出補充,同時政府法規也應該能適度修改,以共同舒緩「人類環境‧糧食」的

危機!1050508(中央社)


新聞出處:剩食浪費!高志明:飲食智慧勝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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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有效期限是指在這日期前食用可以保有最佳風味,而不是過期的話食物就壞

掉的意思,偏偏消費者被誤導很久了。

還有前人是因為食物來源取得不易,所以只要不是很嚴重還是吃下去,也就是教

導我們要愛惜食物的意思,別扯到食物保存的智慧上了。

還是這位號稱台灣良心企業的先生是打算宣導,即使"使用過期原料做成的東西

還是可以吃好吃滿"的觀念。

[owhohoh 在  2017-5-10 04:41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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