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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新聞]Kuro侵權案/一審kuro飛行網敗訴 負責人被判3年徒刑   字型大小:||| 
edsion
銀驢友〔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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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 灰 伯

今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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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 鎮 裡 的 '愚 人 碼 頭
#1 : 2005-9-10 09:36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他一定是 !經驗豐富...
一朝被蛇咬 , 十年怕井繩 ...

P2P 是拿來"分享"用的 ,
KURO 不該利用它來斂財 (沒經 IFPI 授權)

IFPI 說的很明了 , 他們的協會會員希望的是"和談" ,
KURO 就是不信邪 , 果然中招 ....
 
(八大不要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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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 鎮 裡 的 '愚 人 碼 頭
#2 : 2005-9-11 02:48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jkd寫到:
目前P2P是不合法的 所以使用的人想長使用 最好是低調點. 有些還會特別聲明:
"僅供試聽/試看  請於下載二十四小時後刪除" ..為的就是怕哪天惹來麻煩


您的補充的確很清楚...!

哀家跟著再補一些 ...
1. EzPeer 的承審法官 跟這次的 KURO 是不同一個 ..
2. EzPeer 並沒有逃過法律訴訟 , 因為 IFPI 還在上訴 ...

P2P 並不是不合法的科技 !
而是下載分享的"內容"不合法...

IFPI 並不是要排擠 P2P 的客戶群 ,
他們也想利用 P2P 來擴展商機 ,
只要跟業者價碼談的攏 ...
大家就可以利用 P2P  , 下載合法授權的檔案

也就是如您所說的 , 若抓了"未授權的"軟體或檔案 ,
不管保留在自己的電腦多久 , 那怕是一分鐘後剛好被突襲
只要您留著 ,  只要被正好逮到"証據" , 那就是了...
24 小時是一個善意的提醒....(低調....再低調...)

[edsion 在 2005-9-11 02:51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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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 鎮 裡 的 '愚 人 碼 頭
#3 : 2005-9-11 09:36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那個被抓的會員算她衰 , 因 為警察是"隨機"抓一個 , 只要鎖定 IP
IFPI 也只想告一個就好 , 用以向大眾宣示 , 以逹殺雞警猴..


俺也看不順眼 IFPI , 他們一向把"姿態"擺的很高...

以為唱片市場非得由他們主導 , 一副手中握有王牌的樣子
市場就是因為這個協會的存在 , 才會有"夜市盜版"、未授權的P2P下載...
價錢太高 , 大家都不想花錢了...

想當年 ,
TAPE一卷 80 元 , CD 一張 120~150 ,
俺也不會想到要去買盜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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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 鎮 裡 的 '愚 人 碼 頭
#4 : 2005-9-13 10:48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MU寫到:

引用:
keryu寫到:

引用:
MU寫到:
其實不管是不是原版的CD....只要你做了複的動作都算侵權......因為廠商並沒有同意你複....


  複製才對。

  老闆,有兩個字是算三朵還是六朵啊?

文三朵......


篇~

言多必失 ~嘿嘿嘿~~

-----

著作權法:http://www.cca.gov.tw/law/html/7-1.html

   第三條 - 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
         法有形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
         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
         建築物者,亦屬之。

很多人都以為有商業行為才算侵權,
也許"重製"只是為了自己方便在其它設備上使用 ,
以為這只是小事一椿 , 但......還是違法 !

不過 , 俺認為這樣的法條似乎未能跟上時代 ,
至少 , 重製若只僅於自己備份使用 , 應允許之 ...

剛查了一下著作權法 , "重製"僅在部份範圍內允許之 ... ,
但 , 上述 MP3 重製並不在範圍內 ...

各位該研究的是 , 到底什麼範圍下才合法 !?


MU 大大的觀念是正確的 !~

[edsion 在 2005-9-13 11:01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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