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結束!]小濕主正名第三回結果出爐!有圖有真相!

@ 2007-2-20 01:41 PM


引用:
投票已經結束!感謝每位參與驢網史上最淫、最濕的正名活動的驢友!
‧點我觀看投票結果




引用:
什麼是正名?
看到左邊發文者名稱下方的等級(下圖紅框處),大部分的人都是驢手小試、銀驢友 [中級]....之類的。
被正名的人,將會顯示被正名的名稱(例如:論壇第一XXX),且無法取消!而且將可列入名人堂!遺臭萬年!


正名源起:

引用:


雞精寫到:

引用:
本人鑑於過年送禮,禮尚往來的精神,覺得該送一些給小溼主禮物。

小溼主(lch2003)



目前的名稱是為溼溼小可愛
但是常常有民眾反應不合實際情形
而其俗名亦為小溼主,
故特此舉辦小可愛的可愛淫稱大會
集思廣益來為小可愛取個更能反應真實情況的名稱.....


事實陳述:

引用:
為何要600連發?我們希望能比一般門檻60票多十倍的600票來向小濕主致敬!
從小濕主背的廣告即可知道,被小濕主正名人無數,大多因此遺臭萬年,卻擁有小可愛的美名,實為不妥。
於是乎,發起此正名投票,以正視聽。


上次正名歷史資料:

引用:
根據[討論]小濕主正名活動第二輪投票
史上第三高回覆,達4554個人次發表
史上最多人投票,達477人投下他們神聖的一票
史上唯一能讓愛愛超主發起投票的人
史上第一次讓兩大美女C姐T姐一起搶的人


請幫忙背廣告!複製下方代碼到個人簽名:

[size=6][淫亂!超激600連發!]可愛淫稱大會-小濕主正名第三回合!!點我投票&回文馬上得3朵花![/size][/url]
預料正名成功的情形:

引用:










[NeoBetas 在  2007-3-1 10:20 PM 作了最後編輯]

931 評論


引用:
西雅圖寫到:
那....只能有一位正名嗎...

那小壞蛋有點可憐也...

還是再辦一場投票,支持小壞蛋...


要在辦可以...不過這樣大家都會想再辦...(被小濕主正濕名的人一托拉庫...)
而且下次要超過這次的票數方為有效(957票)....
應該不容易達成...
而且名只有越正越慘....沒有變好的紀錄....

發佈者 : NeoBetas 等級: 16等級: 16等級: 16等級: 16  @ 2007-3-1 11:01 PM

什麼?結束啦?還以為這要灌到單個選項600票才停....

發佈者 : relnuh 等級: 12等級: 12等級: 12  @ 2007-3-2 08:43 AM


引用:
relnuh寫到:
什麼?結束啦?還以為這要灌到單個選項600票才停....

可以繼續投到600啊

發佈者 : shawn0129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2007-3-2 09:45 AM

毒菇和大家的努力總算沒有白費
感謝各介的大力支持
感謝!感謝!感謝!
感謝大家對論壇第一醉吟小溼主的認同
再次感謝!感謝!感謝大家
放鞭炮了...............

發佈者 : lmj0825 等級: 16等級: 16等級: 16等級: 16  @ 2007-3-2 12:53 PM


引用:
西雅圖寫到:
那....只能有一位正名嗎...

那小壞蛋有點可憐也...

還是再辦一場投票,支持小壞蛋...

你喜歡嗎?爸爸買給你~
看你喜歡那個稱號(小壞蛋和被選走的那個除外,這兩個有專利了),不用投票了,直接放上去,這樣對你夠好吧~

發佈者 : ags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 2007-3-2 01:00 PM

小壞蛋在別的論壇也有人用
還是蠻有名的大站說
為了增加獨特性
再來一次正名也是可以的啦
不是還是要本人有意願去接受

發佈者 : vict 等級: 4  @ 2007-3-2 05:27 PM


引用:
vict寫到:
小壞蛋在別的論壇也有人用
還是蠻有名的大站說
為了增加獨特性
再來一次正名也是可以的啦
不是還是要本人有意願去接受


正名草案第一條....

正名不需本人同意。

發佈者 : NeoBetas 等級: 16等級: 16等級: 16等級: 16  @ 2007-3-2 07:09 PM


引用:
NeoBetas寫到:
正名草案第一條....

那是草案

發佈者 : lch2003 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  @ 2007-3-2 07:14 PM


引用:
lch2003寫到:
那是草案

那就不需要本人同意啦

發佈者 : OTTFFENT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2007-3-2 07:16 PM


引用:
lch2003寫到:

引用:
NeoBetas寫到:
正名草案第一條....

那是草案

水區默契第十條,正名不需當事人同意。

發佈者 : owhohoh 等級: 25等級: 25等級: 25等級: 25等級: 25等級: 25等級: 25  @ 2007-3-2 07:16 PM


引用:
owhohoh寫到:
水區默契第十條,正名不需當事人同意。

水區默契第十一條,正名是不能取消/更改的。

發佈者 : lch2003 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  @ 2007-3-2 07:32 PM


引用:
lch2003寫到:

水區默契第十一條,正名是不能取消/更改的。

本項專對本人而言,他人不受限......

發佈者 : ags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 2007-3-2 07:54 PM


引用:
ags寫到:

引用:
lch2003寫到:

水區默契第十一條,正名是不能取消/更改的。

本項專對本人而言,他人不受限......


正名草案寒大已經又在修正過了....大家可以前往參考...

發佈者 : NeoBetas 等級: 16等級: 16等級: 16等級: 16  @ 2007-3-2 08:18 PM

路人乙,
偶路過,順便投票

發佈者 : chenkuo080 等級: 1  @ 2007-3-3 05:24 PM

噗, 居然直逼1000票.
小壞蛋, 有你的.

發佈者 : chaodon 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  @ 2007-3-3 0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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