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正名活動檢討改進與討論
@ 2007-2-24 07:51 PM這裡當討論站吧!設積分349擋小白....(有需要再修改)
改成討論正名規章的草稿好了....
討論完在送志工團鑑定...接著再送管理群核定....
[NeoBetas 在 2007-2-24 10:32 PM 作了最後編輯]
29 評論
看來你當這裏是 MSN.....
發佈者 : lch2003
@ 2007-2-24 08:08 PM
那3600是過年紅包, 還是二次正名的經費?
原本投票就是要取決於主流意見, 沒什麼"原先設定"的結果.
另外, 大家最近好像很喜歡玩高積分門檻, 再觀望一下好了.
發佈者 : chaodon
@ 2007-2-24 08:56 PM
注意!沒人說過可以2次正名喔....(熊小也沒說喔~)
發佈者 : lch2003 @ 2007-2-24 09:11 PM
等看到總票數後再說吧........
他也沒說不行喔~就讓您開先例吧
我覺得你不需要那麼怕~當初你正大家的時候大家也都沒有所謂的反動或開外掛拉票....
甘願一點嘛!每個驢友都是平等的,跟年齡無關。不然我說我14你就不能正名我而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正名你囉?
要有同理心。
[NeoBetas 在 2007-2-24 09:27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NeoBetas @ 2007-2-24 09:17 PM
這個........
一有這個開例的話,
就會一大堆以前被正名的回來開「二次」正名
發佈者 : lch2003 @ 2007-2-24 09:37 PM
讓我們來輪x小濕主吧!
大家一起來
小濕主你就認命吧
睡覺去明天還要早起
發佈者 : playjang
@ 2007-2-24 10:05 PM
我想不會有人想再被正一次....
發佈者 : NeoBetas @ 2007-2-24 10:07 PM
一切隨緣
交給天定吧
發佈者 : HCY1528
@ 2007-2-24 10:07 PM
1. 本規章適用今日起發起之任何正名活動,不溯及既往。
2. 正名不需當事人同意。
3. 正名後除非爾後有後續正名事件否則不能該改以掛上的名稱。
4. 後續正名總投票數須超過前次方為有效。
5. 論壇不涉政治,即正名非政治活動,可以買票。
6. 正名選項需先開正名收集文,且一人只能提供一個建議。
7. 第一次正名時,該選項當選名稱得票需超過60票方為有效。
還有其他的嗎?
發佈者 : NeoBetas
@ 2007-2-24 10:18 PM
這篇先別討論濕主vs濕濕牛的戰爭
先來訂一個正名規則好了
發佈者 : shawn0129
@ 2007-2-24 10:27 PM
我要降低門檻到350分嗎?(銀驢友〔初級〕可閱讀)
發佈者 : NeoBetas @ 2007-2-24 10:31 PM
水區大家玩,別太在意~
規則那些的都免了,大家心知肚明,
再有爭議就麻煩元老喵或是超煮蛋(愛超煮好像很久沒看到了)判決就好了
重點是願賭服輸~
發佈者 : ags
@ 2007-2-24 11:10 PM
管理團隊曾討論過相關配套措施, 不過大家都很忙, 也就擱著了.
水區是一塊給大家玩耍的樂園, 也希望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 輕鬆愉快的互動聊天, 不要吵架.
發佈者 : chaodon
@ 2007-2-24 11:32 PM
我只有一句話
你們真閒......
發佈者 : shiuh
@ 2007-2-25 02:22 AM
這問題我建議到這裡
http://twed2k.org/forumdisplay.php?fid=158
有設這一區 怎麼不到這裡討論勒
發佈者 : BlackSun
@ 2007-2-25 02:25 AM
| |||||
本文章已關閉或您沒有權限發表評論。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