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ed2k 名人堂★
@ 2007-2-7 11:43 PM萬分感謝咱們的名人第一 C 濕所親賜之匾額,堪為鎮堂之寶!!
TWed2k名人堂自籌備開始,就受到很多好朋友的熱心協助,才能順利在短時間內,即蒐集到如此多之名人封號,小弟特此致上十二萬分的謝意!!如各位朋友有空,請翻翻這篇主題的回文,一方面可以感受到論壇裡最溫馨最熱誠的一面,二方面也可以增添幾許的趣味.如您願意,請為這幾位熱心協助的朋友獻花,以感謝他們的熱誠!!
緣起及目的:
論壇這個小宇宙已經運轉了幾年的時光,資深的朋友比較清楚,有不少活躍的會員被正名加封號.
有會員發起投票正名的,有至高無上的神直接御賜的,林林總總,各式各樣的封號,看了就讓人忍不住讚嘆,怎會有如此的巧思及幽默!!
可是,日子久了,新加入的,來不及參與正名投票的,有很多人的封號到底怎麼來的?真的毫無所悉.
為了不讓這些名人的成名史,隨著時光的消逝而漸漸淡忘.
為了將這些名人以及與會員互動的青春歲月歡笑,留住一絲的美好回憶.
有許多朋友跟我一樣,都想做這件事,於是 C 姐提供了這樣的點子,還有在 加蛋兄的鼓勵支持下,小弟就決定忝為志工,開始做起剪貼整理的工作,希望盡一份心力,協助大家蒐集整理名人的封號,但願能妥善的紀錄保存這些珍貴的史料,以供後人瞻仰.
同時,日後論壇如果正式設立類似的主題,也可以方便取材.
封號的分類及簡介:
小弟不揣冒昧及愚鈍,只是做了簡單的分類,即 2 樓為會員發起投票正名類, 3 樓為壇主直接御賜封號類.粗糙的分類法容有錯誤,祈請各位見諒!!
其次,如果只是蒐集封號,似乎缺少重要的元素,為免流於枯燥,小弟就擅自加上簡介,目的只是為了讓各位盡量能一目了然封號的涵義,有故事來源的,就加上重點連結,無可考的,特別感謝幾位前輩協助告知補充,部分是小弟望文生義,錯誤難免,請各位多多包涵!!
因此,各位朋友不妨玩笑看之,如果能讓您發出莞爾的一笑,小弟也算是心滿意足了!
補充代結語:
特別感謝 C 姐為這篇主題製作氣派又美觀的匾額,並且向管理階層推薦這篇主題,於是小弟決定冒昧地將主題名稱冠上壇名--TWed2k名人堂,希望各位能包容小弟的妄為.
這篇主題只是一篇整理剪貼的拙文,仍然期待大家的熱誠參與協助,如有遺漏或錯誤之處,懇求大家不吝補充及指正.
論壇的名人不會消失,只會越來越多,小弟樂意繼續擔任小小志工,在名人堂等待您的加入.
[chian180 在 2007-2-16 11:24 AM 作了最後編輯]
505 評論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發佈者 : horng
@ 2007-4-4 08:09 AM
這很正常啊~
:郎嚕親嚕休害(台)
翻譯: 近親相奸XD
[C0000C0000C 在 2007-4-4 09:15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C0000C0000C
@ 2007-4-4 09:04 AM
主廚布凍蒜!!主廚布凍蒜!!
凍蒜凍蒜凍蒜~
耶~~~
(p.s1其實我比較關心啥時開投票)
(p.s2最好是送我花前兩名那兩位的一起開好了)
[fyshb401 在 2007-4-4 01:0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fyshb401
@ 2007-4-4 12:55 PM
引用:
好久沒在線上碰到妳了
準備得如何
發佈者 : horng @ 2007-4-4 01:01 PM
勉勉強強囉~
努力在上班剩餘的時間壓縮出來看書
但是真的覺得跟其他要考的人差了很多時間
每天最多也只能擠出四~五個小時
現在自己住外面
也是要顧覓食跟生活的一些雜事
所以盡力而為囉
只是沒太大信心就是了
對了之前要辦聚會時
好像聽說主廚布你也是台中人
找天摸去找你討粥吃
引用:
horng寫到:
考你一下再告訴你
非因財產權而起訴者
徵收裁判費新臺幣?元
[horng 在 2007-4-4 01:09 PM 作了最後編輯]
考你一下再告訴你
非因財產權而起訴者
徵收裁判費新臺幣?元
[horng 在 2007-4-4 01:09 PM 作了最後編輯]
三千元
這樣可以嗎
雖然我現在是在準備檢察事務官
不用考民事
不過還是串個場
[fyshb401 在 2007-4-4 01:1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fyshb401 @ 2007-4-4 01:04 PM
引用:
考你一下再告訴你
------------------------
非因財產權而起訴者
徵收裁判費新臺幣?元
------------------------
意圖索粥
是公訴罪吧
---------------------
加油
吃苦當作吃補
[horng 在 2007-4-4 01:17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horng @ 2007-4-4 01:06 PM
什麼居然是嘉義....
不對~差點就給拐了
是我說錯
應該是說~似乎目前人是在台中才對
引用:
horng寫到:
意圖索粥
是公訴罪吧
[horng 在 2007-4-4 01:13 PM 作了最後編輯]
意圖索粥
是公訴罪吧
[horng 在 2007-4-4 01:13 PM 作了最後編輯]
這.....
那我可以索人嗎
[fyshb401 在 2007-4-4 01:1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fyshb401 @ 2007-4-4 01:17 PM
引用:
喔喔....
在哪邊的市場阿
來去消費一下~
我用"消費"不用"索取"....
發佈者 : ur2581 @ 2007-4-4 01:18 PM
引用:
fyshb401寫到: 這.....
那我可以索人嗎
那我可以索人嗎
擄人勒贖
加重行責
唯一死刑
引用:
ur2581寫到:
喔喔....
在哪邊的市場阿
來去消費一下~
我用"消費"不用"索取"....
喔喔....
在哪邊的市場阿
來去消費一下~
我用"消費"不用"索取"....
太偏僻了
[horng 在 2007-4-4 01:20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horng @ 2007-4-4 01:19 PM
引用:
horng寫到:
擄人勒贖
加重行責
唯一死刑
擄人勒贖
加重行責
唯一死刑
現在法官比較仁慈
都不會判這麼重了
而且我是初犯(之後再帶人去)
我會誠心悔改的
再加上"飯"後態度良好
我想我應該會被判無罪釋放的
發佈者 : fyshb401 @ 2007-4-4 01:21 PM
引用:
fyshb401寫到: 而且我是初犯(之後再帶人去)
我會誠心悔改的
再加上"飯"後態度良好
我想我應該會被判無罪釋放的
我會誠心悔改的
再加上"飯"後態度良好
我想我應該會被判無罪釋放的
偶怕招待不"粥"
會怠慢了
發佈者 : horng @ 2007-4-4 01:24 PM
沒關係
不粥
那飯、麵也是可以
小弟很好養
(看照片就知道)
發佈者 : fyshb401
@ 2007-4-4 01:27 PM
引用:
那妳邀C妹一起來(剛上線)
發佈者 : horng @ 2007-4-4 01:32 PM
引用:
那....可憐的小黑豬想吃一碗主廚布的美味粥~~恐怕就更困難了
發佈者 : C0000C0000C @ 2007-4-4 01:54 PM
C妹可以把小黑豬先餵飽,然後‧‧‧‧‧‧
發佈者 : owhohoh
@ 2007-4-4 0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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