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吃泡麵切記!不要煮麵時放調味包!
@ 2006-9-11 01:43 PM千萬不要煮麵時放調味包,
因為調味包亦是味精的一種(部份調味包比味精更濃),
當味精加熱至100℃【水的沸點亦是 100℃】
或煮超過10分鐘之後
便會轉變為焦麩胺酸,
此物質有致癌作用,對神經毒害會較大,
長期食用會造成神經系統慢性中毒,導致癌症之發生。
如果不信
可以去超級市場買一包泡麵,
看一下其背面說明,
有無教你在滾水的情況下放調味包,
還是熄火後再放調味包吧!!
10 評論
這樣喔~ 真是上了一課!!!
發佈者 : jhd9657
@ 2006-9-11 07:06 PM
可是麵95度就滾了.....
我麵都只煮3分鐘(煮十分鐘的泡麵.......能吃嗎)
發佈者 : ags
@ 2006-9-12 10:09 PM
從來多没注意到這點。
因為從來不用煮的、是用泡的。
你看我到現在還很健在的。
發佈者 : koko0987
@ 2006-9-13 05:39 PM
引用:
我都是煮泡麵吃~
等麵滾了再加蛋還有青菜~
十分鐘以內完成一道---香噴噴的泡麵大餐
發佈者 : veena @ 2006-9-14 06:12 PM
剛剛看我老媽煮菜,是邊滾邊放味精
可以貼一下出處嗎?幾乎人人家裏煮菜都會用味精,要是真的那就太可怕了,一堆人天天都吃進毒素
發佈者 : holyfox
@ 2006-9-14 06:44 PM
聽聽就好
泡麵是能不吃就不要吃
發佈者 : 行動商人
@ 2006-9-15 03:59 AM
我還記得去年一則新聞
一個男子每天都吃泡麵,是乾吃那種的
吃到後來變禿頭,頭髮全都掉光光
發佈者 : playjang
@ 2006-9-15 06:41 AM
引用:
味精是加至 120 度以上才會轉化成有毒物質...
水怎泡也應該不會熱過 120 度, 所以應該不會有事...
反而炒菜時最好是收火了才下味精 (油溫比水溫高很多)...
發佈者 : lovelegend @ 2006-9-15 07:02 AM
文章是在部落格看到的~
實際出處應該在這裡吧@@?
http://www.hirosa.com.tw/022/Uiicon1.asp?number=89303
發佈者 : veena
@ 2006-9-15 03:39 PM
引用:
我記得新聞是....那個人好像29歲...每餐幾乎都吃泡麵而且連續好幾年都是如此
發佈者 : yang3642 @ 2006-9-15 05:08 PM 發表評論
本文章已關閉或您沒有權限發表評論。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