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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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6 11:11 PM |
噗~我還沒到說連新聞都不看啦!
當然像您說的,新聞看歸看,自己心裡有把尺才是對的,並非是盲目的看、盲目的信。
"成大" --> 學術單位,樹大招風... --> 殺雞儆猴,具有警示效果。
但一定有人去檢舉才會出事,可能是去惹到別人了吧。
MP3這玩意,大家電腦、隨身聽裡都有... 真要抓,抓不完。
之前的eZpeer也是有兩位被盯,主要是有唱片公司提告,真的只能說倒楣!
下載還是大有人在,真的是端看自己怎去做 "自我保護"...
風聲緊,就暫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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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小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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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6 11:04 PM |
引用: Sato寫到:
您這話像是在詛咒我的樣子... @@"
留意當然會,不過我不是那種大盤商,都只有自用...
警察、檢察官還真懶的理咧。
曾經問過保智大隊的警察,他們是有辦案績效獎金,所以大多選擇大案件辦 (大案獎金多),小案很少辦,除非有民眾檢舉。
[Sato 在 2009-11-16 11:01 PM 作了最後編輯]
沒有詛咒啦
只是我是覺得新聞多少要留意一下
然後自己分析看正確性
不然成大MP3事件怎麼說
大部分人也都是自用而已阿
所以我認為多少還是注意一下社會的動態比較好
畢竟大部分人都在台灣
法律雖然寫得很模糊
不過模糊的話也事會被見縫插針的
而且就像我先前講的
如果警察要辦你A案
沒證據他就可能考慮B
那這個B就可能是盜版物這樣
我親戚有人在裏面蹲就是這樣
警察欠業績
他就說阿你最近還有沒有在做
我那個親戚聽不出來就拿出來配合一下就被關了這樣
就跟警察要你開後車廂你或許可以不配合
但萬一你開了被贓到那個證據還算是證據這樣
[平凡小任 在 2009-11-16 11:11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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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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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6 10:56 PM |
您這話像是在詛咒我的樣子... @@"
留意當然會,不過我不是那種大盤商... 請不要對我下手~
警察、檢察官還真懶的理咧。
曾經問過保智大隊的警察,他們是有辦案績效獎金,所以大多接大案件辦 (大案獎金多),小案很少辦,除非有民眾檢舉。
那次去到保智大隊那,看員警真的挺悠閒的,還能泡茶聊天...
[Sato 在 2009-11-16 11:04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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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小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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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6 10:44 PM |
引用: Sato寫到:
最近霹靂事件是公然分享,分享者殊不知這樣是有問題而且還是高調的做法...
被盯上是很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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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媒體只有糟糕可言,要我完全相信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認為多少還是要注意一下
小心危險就在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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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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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6 10:41 PM |
最近霹靂事件是公然分享,分享者殊不知這樣是有問題而且還是高調的做法...
被盯上是很容易的事情。
============
台灣新聞媒體只有糟糕可言,要我完全相信是不可能的事情。頂多就是知道有這件事,但是真實度有待考證...
(當然重大事件是另當別論)
目前對p2p純下載還很模糊是沒錯 不過也是有可能被贓到的 因為若照著作權的定義 任何人下載完成的都是盜版物(沒原版狀況下) 我不相信抓了不會燒 所以他只要去看你那些燒好的光碟片再對照你沒有原版就能定罪了 沒被定罪是因為檢察官沒去搜索而已
P2P其實是無罪,有問題的是在於"人為"。
但問題就是在 "不告不理",有人去檢舉,自然警察會找上門來。
來到論壇這邊的,會什麼都不下載?很難!
低調點是正確的,當然不能說完全沒有風險,但是套一句很多人講的...怕,就不要用、不要下載。
[Sato 在 2009-11-16 10:52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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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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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6 09:4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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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小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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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6 06:22 PM |
引用: Hsingju寫到:
小任兄.... 你想像力太好了。
警察只會去有問題的家庭。
有問題就不用解釋了吧!賭場.妓女戶......
良好市民,他沒空理你。
戶口調查,他也只在門口問你,他不能擅闖民宅啊!犯法滴!
其實因為作生意的關係
我們這裡還有所謂的同業
同業可能是合作也可能是競爭
不過大部分的情況是競爭
所以是有那種機會警察到家裡來查察的
如果你公關作不好的話還滿有機會的
我家隔壁的狗店以前就常常有警察去泡茶聊天
因為狗店會吵會臭會被人檢舉
不過那家店是有養警察的所以無妨
總之還是有機會
不限於那些特定住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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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g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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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6 06:11 PM |
小任兄.... 你想像力太好了。
警察只會去有問題的家庭或營業場所。
有問題就不用解釋了吧!賭場.妓女戶......
良好市民,他沒空理你。
戶口調查,他也只在門口問你,他不能擅闖民宅啊!犯法滴!
[Hsingju 在 2009-11-16 06:27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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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小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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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6 06:07 PM |
當然霹靂那篇雖然是分享
可是他是算滿大的分享
跟驢友自己抓檔回來自用有不同的層次
就看那個案例怎麼判
我覺得會有一種對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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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g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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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6 06:02 PM |
我要當指導的..........導演。
可以閱人無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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