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d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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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27 07:53 PM |
哇!...這篇到後面火藥十足.....按照老慣例...上鎖後..則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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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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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27 06:05 PM |
khansu是右手給糖果、左手拿槍的神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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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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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27 05:3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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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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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27 02:15 PM |
引用: khansu寫到:
另外,
對舉著"P2P秉持共享精神和遊戲規則"大纛的人
再次重申
我對於P2P軟體的"合法"使用者致歉
對於自欺欺人的,還是只能...科科
你所加入的是P2P論壇
但卻一再的在此強調智財權
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會來這裡大家都心知肚明抓的是什麼
而且本文是討論軟體不要轉移方向
想討論智財權請找非P2P論壇
引用: cys070寫到:
我以發文請版主鎖文~
這種討論下去越扯越遠~也講不完
同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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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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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27 01:14 PM |
我以發文請版主鎖文~
這種討論下去越扯越遠~也講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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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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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27 01:09 PM |
有夠無聊,人家這裡明明是針對在p2p軟體的分享、應用上
迅雷很明顯是違反大家共享的原則
大家用p2p軟體都是抓些什麼東西,彼此當然都清楚,但這裡明明就不是針對這方面的問題...
這個討論串是針對迅雷這類軟體違反了p2p軟體使用上的"共享精神"
硬要扯上大家都一樣抓盜版,對版權者來說我們都一樣是吸血者
這完全就跳針了吧...
"對於版權者來說我們跟迅雷一樣都是吸血者",這點我不否認,我也從來沒自認自己多清高
但這方面並不是這個討論串的重點,就這樣
[yonhong 在 2008-12-27 01:12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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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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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27 01:02 PM |
引用: khansu
不就是想說吸別人血沒啥大不了
別人來吸我的血,就是垃圾小偷,十惡不赦
大家好像都理所當然
我提出矛盾點
你卻鬼打牆
老在比較差別
偷一塊錢和偷十塊錢有差別嗎?
他是垃圾小偷,你豈不也不差
若只是想引戰~我想你也是走錯地方
請自重
呵呵~
你要不要看自己發言~
你到是一直在攻擊人
我是遵重你那個合法論~
反正來這得人抓東西居多
針對軟體比較你不愛聽就算了
至於引戰免了~吸血和反吸血講沒完
大家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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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an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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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27 12:43 PM |
引用: cys070寫到:
引用: khansu寫到:
呵呵~
真是怪哉
總是有人看到迅雷就腦充血
話一定要說得這麼白,才能看懂嗎?
今天,
迅雷吸了eM、BT的血
在此同時,
迅雷、eM、BT也正一起大口大口吸著版權者的血
明明是一丘之貉
烏龜卻譏鱉沒尾
從頭至尾,我僅是抒發觀後感--可笑
另外,
對舉著"P2P秉持共享精神和遊戲規則"大纛的人
再次重申
我對於P2P軟體的"合法"使用者致歉
對於自欺欺人的,還是只能...科科
不懂的人是你吧~
這邊有人強調說抓東西是合法嗎?
你圍繞在這上面
不就是想說都是抓盜版~被迅雷吸血又不會死
你為大家不知道喔
建議你去看看p2p軟體和迅雷這種差在那
在來跟人討論~
若只是想引戰~我想你也是走錯地方
請自重
[cys070 在 2008-12-27 11:57 AM 作了最後編輯]
不就是想說吸別人血沒啥大不了
別人來吸我的血,就是垃圾小偷,十惡不赦
大家好像都理所當然
我提出矛盾點
你卻鬼打牆
老在比較差別
偷一塊錢和偷十塊錢有差別嗎?
他是垃圾小偷,你豈不也不差
若只是想引戰~我想你也是走錯地方
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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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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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27 11:56 AM |
引用: khansu寫到:
呵呵~
真是怪哉
總是有人看到迅雷就腦充血
話一定要說得這麼白,才能看懂嗎?
今天,
迅雷吸了eM、BT的血
在此同時,
迅雷、eM、BT也正一起大口大口吸著版權者的血
明明是一丘之貉
烏龜卻譏鱉沒尾
從頭至尾,我僅是抒發觀後感--可笑
另外,
對舉著"P2P秉持共享精神和遊戲規則"大纛的人
再次重申
我對於P2P軟體的"合法"使用者致歉
對於自欺欺人的,還是只能...科科
這位朋友不懂的人是你吧~
這邊有人強調說抓東西是合法嗎???
你圍繞在這上面,聖人說? 諷刺
不就是想說都是抓盜版~被迅雷吸血又不會死
你為大家不知道嗎?
你搞不懂大家在討論什麼
建議你去查查p2p軟體和迅雷差在那
在來跟人討論~
若只是想引戰~我想你也是走錯地方
請自重
[cys070 在 2008-12-27 12:38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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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an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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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27 11:14 AM |
呵呵~
真是怪哉
總是有人看到迅雷就腦充血
話一定要說得這麼白,才能看懂嗎?
今天,
迅雷吸了eM、BT的血
在此同時,
迅雷、eM、BT也正一起大口大口吸著版權者的血
明明是一丘之貉
烏龜卻譏鱉沒尾
從頭至尾,我僅是抒發觀後感--可笑
另外,
對舉著"P2P秉持共享精神和遊戲規則"大纛的人
再次重申
我對於P2P軟體的"合法"使用者致歉
對於自欺欺人的,還是只能...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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