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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幫弱勢辦後事 北市竟要罰   字型大小:||| 
ych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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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3-5-31 08:20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中國時報【林郁平╱台北報導】

幫窮人辦後事違法?十幾年來,替一千七百多個弱勢家庭提供免費殮葬的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突然被北市殯葬處告知不能替家屬自辦後事,否則將依法開罰。協會說,不知犯了哪條法,不滿做善事還被刁難,批評政府一方面請他們幫忙,另方面又說違法,根本自相矛盾。

協會理事長郭志祥表示,八十九年成立時,將章程送到內政部審核,因官員一句:「在台灣不太可能有人會無錢下葬」,就將章程中的「弱勢家庭全套免費殮葬服務」剔除。但多年來,社會中的確有許多人窮得連後事都辦不起,官員們如同晉惠帝「何不食肉糜」,不知人間疾苦。

諷刺的是,協會替一千七百多個弱勢家庭免費殮葬,絕大多數還是政府的社工人員轉介,請協會幫忙。

如SARS爆發時,和平醫院林姓洗衣工、劉姓看護工不幸染病身亡,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必須在廿四小時內入殮、火化。但當時沒有一家葬儀社敢處理,沒人要碰的燙手山芋,最後也是社會局聯繫善願愛心協會出面處理,協會並將社會局的補助款全部捐出。

郭志祥說,協會長期在基隆、台北、台中服務,唯獨北市殯葬處上月認為協會違反殯葬管理條例,可依法開罰。

殯葬處官員表示,是因為殯葬公會抗議,為了要釐清志工不是業者、不要被誤認是殯葬黃牛,才希望協會能成立葬儀社,正式登錄。殯葬處建議協會,也可向內政部修改章程,成為非營利的其他法人以獲取許可,尋求「解套」。

郭志祥說,他翻遍殯葬管理條例,沒有一條說幫窮人自辦後事是違法的。且都是志工們自掏腰包,向十二家愛心廠商直接採購遠低於市價的用品免費給家屬。如果要協會開設葬儀社,不但違反協會做好事的初衷,且後面衍生的稅金及營利等問題,也都不是該會宗旨。

郭教祥低調的說,不奢望能獲得政府的幫忙,只希望不要來找麻煩,讓協會能「安靜」的繼續幫忙弱勢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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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ky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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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爆機天國
#2 : 2013-5-31 08:3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官員:安安我有綠卡等著去美國養老,你們台灣怎麼死不關我的事

你說之前有爆出官員持有綠卡的問題?
最近肥咖的條款有報導講台灣有60萬人有這問題
就是60萬人有綠卡
官員佔幾個?沒被抓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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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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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台北
#3 : 2013-5-31 10:50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為這個國家"默哀"三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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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bl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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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貼上會造成論壇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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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3-5-31 11:51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死人錢是多大的商機啊,而且只有特定人士吃的到,跑出來免費的是要這些特定人士民不聊生是吧?

當然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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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tai_oji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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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3-6-1 12:02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因為
業者賺不到弱勢家庭的錢,眼紅...
棺猿收不到業者的紅包,跳腳...

題外話,朋友之前替親人辦後事,發現禮儀業者提供的骨灰罈看不順眼又貴,於是上網拍找到一間工廠自營。朋友跑去工廠選購,發現物美價廉樣式多,價格又比禮儀業者的便宜非常多...
所以知道禮儀業者很敢賺往生者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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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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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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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3-6-1 09:59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所以台灣其他地方都好好的 去到台北就鬧新聞嗎
早安您好天龍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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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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鸚鵡螺號 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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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名奇妙的商人星球
#7 : 2013-6-1 10:17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asarong寫到:
為這個國家"默哀"三分鐘


默哀要倒數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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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3-6-1 11:02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如果是佔用馬路的話.罰錢也說的過去.但是台北市有沒有對交通違規比照辦理.'違規停車''強闖與佔用人行道'
沒有的話.叫台北市政府去死一死算.不敢管活人.只敢管死人.

順便叫那個'民視電視台''U-CAR''PCDVD'也去死一死.省的讓我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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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力支援小組
#9 : 2013-6-1 06:3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真是爛又不專業的媒體報導,故意製造無腦閱讀者與政府之間的嫌隙。

臺北市政府殯葬處是公家機關,一切依法行政,每個公家機關都有專責的發言人,發言人的發言才代表機關的真正立場。

(1)
報導說【將依法開罰】,請問是發言人的發言嗎?

如果不是,就不代表機關的發言,媒體故意張冠李戴,挑撥無腦閱讀者與政府,惡劣至極。

(2)
如果真的是發言人說的,記者怎麼不追問是依哪個法的哪一條規定?

這種記者水準,我看連國中生都不如。

(3)
如果真的有法律如此規定,無腦閱讀者們罵政府做什麼?公務員只能依法行政,法律如此規定,公務員就只能依法執行,要罵就罵自己無腦,選出這些垃圾民代制定出這些垃圾法律,來危害自己,自己不檢討還只會罵別人,這就是臺灣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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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爆機天國
#10 : 2013-6-2 12:06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公務員只能依法辦事只是表面上的說法
實際上是依自己方便辦事,違不違法是事情被鬧大後再來討論的
發言人雖然代表單位講話,但是內容還是上面的意思
不管是為財團利益還是為了自己利益,上面要求講什麼發言人都只能照辦
至於上面到什麼程度?殯葬管理處、民政局、市政府都有可能,反正就是一層一層要求下來

吳寶春為了個學歷搞了一堆新聞
一堆人聲援,制度看來也會越來越鬆
簡單講就是有人罵而且上版面才會被關心並且處理
所以今天協會鬧出個新聞,雖然不知道會維持多久,但這是手法之一

另外
常常有人說選舉要去投票,選比較不爛的蘋果
我認為選候選人是選毒藥,這個喝了會死,那個喝了會腦殘
你選哪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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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13-6-4 05:46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有沒有看到"補助款",這才是問題的所在.

政府一毛都不補助,看看還有沒有人抗議.

看也知道,官員連違反了哪條殯葬管理條例都不知道,不然該協會理事長怎麼會不被告知.

白癡也看得出來,現在是用在法人團體立案的問題再刁,而不是殯葬管理條例.

發言人說了才算?

搞不好連發言人說了都不算(又不是沒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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