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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怪賊戴保險套闖香閨   字型大小:||| 
cheery
星綴鑽石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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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iwan
#1 : 2009-7-1 07:31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一名前科累累的竊賊,昨凌晨潛入台北市一名女子的租賃套房內行竊,未料過程中女子返家撞見,竊賊嚇得從陽台爬出逃逸,警方幾經搜索逮獲竊賊時,卻發現他的生殖器上竟套著保險套,竊嫌辯解:「我習慣每天在小弟弟上戴保險套。」警方除追查其是否涉及性侵案,訊後也依竊盜、毒品等罪嫌將他送辦。

引人好奇
警方調查,戴著保險套行竊的蘇麟盛(二十六歲),有強盜、詐欺、竊盜等前科,對於蘇嫌自稱每天都戴著保險套的怪異行徑,書田診所精神科主任江漢光表示,這種行為是戀物癖的一種,藉由戴著貼身的保險套,讓自己感覺溫暖、興奮,進而達到性滿足、性高潮,雖然並不構成犯罪,但仍屬於性心理異常,最好能進行診療輔導予以導正。

凌晨潛入被撞見

警方調查,昨天凌晨二時許,蘇嫌潛入北市林森北路一棟公寓五樓的租賃套房內行竊,豈知獨居於此的鄭姓女房客(二十五歲)正好返家。鄭女向警方供稱,當時自己用鑰匙一打開門,「就看到有個小偷,戴著手套正從陽台爬出去落跑。」鄭女當場驚呼抓賊並報案。

警方獲報趕赴現場,卻尋不著竊賊蹤影,幸有居民指著上方說:「看到有人在攀爬外牆,爬來爬去好像蜘蛛人,剛剛又跑進公寓裡去了。」警方遂又進入公寓逐層搜索,最後在一間空置套房裡的衣櫥內找到蘇嫌。

警方在蘇嫌身上搜出一只安非他命吸食器,及作案使用的手套,詭異地是,眼尖的警員發現蘇嫌下體異常,脫掉他緊繃的短褲後,赫然看到其生殖器上套著一個保險套。

蘇嫌被帶回警局後,否認犯行,辯稱進入該棟公寓是為了去找前女友,還表示自己有每天在「小弟弟」上套保險套的習慣,荒謬的說辭令警方啼笑皆非,雖然事後警方經查證,蘇嫌的確是公寓中另一名女房客的前男友,但其行竊、攜毒等事罪證確鑿。

採樣DNA比對
鄭女則氣憤地指出,日前居住的套房就曾遭竊,被偷走一台筆記型電腦,當時報案處理,事後房東還幫她換了新的喇叭鎖,「誰知道這次竟然又被偷!」她認為,蘇嫌就是之前偷走筆電的竊嫌,因得手後食髓知味,昨凌晨才會再度光顧。

警方也懷疑,蘇嫌戴好保險套潛入租賃套房,除了行竊外,恐有自瀆或性侵等其他不良意圖,亦有涉及其他猥褻或性侵刑案的可能,除將其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採樣送交刑事局化驗比對,也在偵訊後將他送辦。

法律常識
蘇嫌戴保險套潛入套房行竊,被懷疑有預備性侵的可能,律師姚本仁表示,從犯罪過程中來看,開始著手進行犯罪行為,才會有法律刑責的問題,一旦得逞便構成《刑法》中的妨害性自主罪,若結果沒發生、未完成則屬未遂,「但預備性侵在事實上並沒有犯行,所以法律上不會處罰預備犯。」

專家:個人癖好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系主任、所長鄭瑞隆也指出,從事實面上來看,蘇嫌潛入套房行竊、身攜安毒吸食器,行為上已構成竊盜罪與毒品罪,惟對於行竊時生殖器戴著保險套,「他有穿著短褲,且未發生對人猥褻或性侵的行為,故並不算是犯罪,這或許是他個人的衛生習慣或偏好。」
但鄭瑞隆表示,如果警方經多方蒐證,證實蘇嫌的相關行為的確涉及違法,才有可能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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