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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轉貼] 放任建築法規混亂 內政部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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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
#1 : 2009-9-3 07: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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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3/115/1qefp.html
【台灣醒報記者林永富報導】「放任建築法規混亂、建物坪數計算不利消費者,未善盡職責健全建物登記法制」,監察院今天對內政部提出糾正案,要求盡快改正對消費者諸多不利的法規。
糾正案是由監委程仁宏及劉玉山提出,他們表示,內政部放任建築法規不斷放寬,及地政法令常配合修正,造成許多附屬建物、公共設施灌入坪數計算,買到太多虛坪,增加消費者負擔。
程仁宏指出,據消基會的申訴案件發現,房屋公共設施虛坪比,已從民國71年以前的10﹪以下,增至現在的50﹪左右;國內現行房屋交易是以建物登記面積作為計價基準,而公共設施、附屬建物(陽台、雨遮等)灌入坪數計算,影響消費者權益甚大。
他說,以台北市大安區一起房屋為例,雨遮寬度增加後,大量虛坪浮現,面積達15.93平方公尺(即4.819坪),該棟房價至少每坪新台幣50萬元,消費者就必須多付240萬9500元購買屋外人和物都不能使用的雨遮。
監委指出,目前建物公共設施分配、共用部分項目,及所有權劃分通常由建商決定,消費者不僅無從知悉亦無從參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建商銷售廣告公共設施比計算方式,目前亦無法律規範,給予建商售屋廣告「低公設比」的機會,令消費者無從知悉坪數分配是否妥當,致引發虛坪、灌水等爭議,內政部卻放任多年不顧。
建商建築面積以牆心為樓地板面積之計算標準,但銷售時卻以建物外牆登記面積為銷售面積,亦未明確告知消費者面積計算內容,故產生實坪與虛坪嚴重落差問題。
內政部對此糾正案,僅表示尚不清楚,待進一步了解監委糾正案內容之後,再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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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od man chikann
#2 : 2009-9-3 08: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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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雨遮計算進去是滿奇怪的...畢竟無法直接使用
倒是其他公設或是陽台還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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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9-9-3 09: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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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聽過更扯的
再冷氣欄架上做平版
硬是將冷氣欄弄成雨遮樣式 只要有平版就算有計算到面積去
真是很可怕
不過這一切都要怪建築師本身對這種計算方式不清不礎
再者 沒有一種確定的版本供大眾查核
真是有夠瞎的
建設公司都麻淨賺公設就賺飽了
其實若該地區坪價高 可要求公設材質不得馬忽的 施工要細緻
以爭取該有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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