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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屏消防隊車禍 原來是酒駕造成   字型大小:||| 
丫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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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4-22 10:50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聯合報╱記者陳崑福、翁禎霞、潘欣中/屏東報導】2010.04.22 03:23 am


屏東縣消防局萬巒消防分隊前天下午救人途中自撞電線桿,造成替代役男葉俊達死亡。消防局調查發現,竟是上班喝酒惹禍,縣長曹啟鴻相當震怒,認為管理鬆散造成,消防局長吳慶川昨天向縣長請辭,縣長立即批准,指示副局長陳俊宏暫代職務。

吳慶川昨天表示,根據內部調查,前天枋寮消防分隊有一位隊員休假,到萬巒消防分隊找同事敘舊,中午買來酒菜,不顧上班時間,就在消防分隊內一起喝酒,連休假中的分隊長林雍儒也被電召回到隊部,未制止同仁行為,一起加入喝酒行列。

他說,當時有七位消防局人員一起喝,包括消防局汪、邱兩位科員到該分隊修理電腦,見狀也一起喝酒。「局本部的同仁都帶頭喝,突顯管理不當,紀律鬆散,我能不請辭負責嗎?」請辭後,讓同仁了解這種上班喝酒行為,「害人害己」,是多麼嚴重,這次肇事,就是血淋淋的教訓。

警方對駕駛鄞升茂做酒測,酒測值達1.25是正常值的5倍,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法辦。葉俊達的家屬得知是因駕駛鄞升茂酒後駕車枉死,直呼:「真的太離譜了!」消防局說,葉俊達因是執行公務的一員,不符國家賠償的構成要件。將為因公殉職的葉俊達爭取最高撫恤,約6百萬元。

吳慶川表示,根據服勤條例,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記兩大過及停職處分,未來視法院判決,再決定處理方式。其他六名消防人員視情節,有的要記一大過處分。

基層消防人員對這起意外,感到很心痛。有打火兄弟就說,要救人反而鬧出人命,「心中的懊悔,一輩子也無法抹滅」。打火兄弟目前喝酒文化要徹底改掉,「警察人員都敢要求執勤不能喝酒,為什麼消防人員不能呢?」

屏東縣義消總隊長林清海推動義消兄弟「不喝酒運動」,遇喜事、慶功聚餐,以水代替酒,猛乾杯時,想想「有年邁父母、妻小在家裡等待」,已獲許多義消支持,期盼消防人員也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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