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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撞死人罰42美元 家屬怒告   字型大小:||| 
tangier1234
銀驢友〔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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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1-10-17 05:33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今年7月,華盛頓州1名腳踏車騎士被卡車撞死,警方僅對肇事者開出42美元的交通罰單了事,引發輿論熱烈討論。死者家屬現在告上法院,要求討回公道。

     華盛頓州柯克蘭(Kirkland)警方這起交通事故的處理方式與結果,引發輿論熱烈討論。

     7月22日,49歲男子普利柴奇歐登(John Przychodzen)下班後騎腳踏車,打算前往弟弟家吃晚餐,途中卻被18歲駕駛人納塔勒(Nicholas Natale)所開的卡車兩度撞倒,當場昏迷,隨後傷重不治。

     肇事卡車撞倒普利柴奇歐登之後,繼續行進,後來衝撞到電線桿。他對警方供稱,突然變換車道是為了避免撞到對向來車。

     柯克蘭警方調查後,認定納塔勒的行為並不構成犯罪行為,僅對他開出「隨意變換車道違反道路安全」的交通罰單,罰款金額僅42美元,並未將他移送法辦。

     普利柴奇歐登的家屬對於這個結果表示完全無法接受,於是聘請律師於10日向金恩郡高等法院遞狀控告納塔勒。

     家屬的委託律師戴維斯(Chris Davis)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根據案發當時數名目擊證人描述,納塔勒肇事時疑似邊開車邊使用手機,車子不時變換車道,還開到路肩;但警方完全沒有調閱通聯紀錄,進一步了解他是否講手機或傳簡訊。

     戴維斯說,死者家屬對於肇事者只收到42美元罰單的結果,感到匪夷所思,提出民事訴訟主要目的是要追求真相。

http://news.chinatimes.com/world/50406523/132011101700496.html

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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