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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772
銀驢友〔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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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5-5-2 11: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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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客戶那.
客戶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左小腿骨折.
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
後來,受傷的老公,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
客戶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聽完,提醒他,可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
但要向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
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140萬死殘理賠,和20萬的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的意外住院門診理賠.
請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想到客戶憤憤不平的說,警察當時只丟下一句話:"您較衰".
而警察也不會主動提醒受傷者能自己申請理賠.只會說風涼話.
唉...希望這些警察都能更專業點...
強制責任險,若對方車跑了.我們的車體是不能要求由己方的強制險理賠.
因政府強制險只負責"人"的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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