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9267寫到:
回應17樓的板友
其實不盡是飆仔在前面警示燈都不敢亮,這是沒有根據的,據我所知是"不能追只能趕"這是警察對付飆仔執勤的方向,你越追他她越開心情緒越亢奮,萬一犁田飆仔有人受傷死亡,那不用半小時民代就在警局叫長官罰站了,到時與論不會說警察是對的,再警界裡要遇到一個肯擔當的長官是非常幸運的,我遇過ㄧ個酒駕案子一個派出所副座與警員執勤酒駕臨檢,攔到了一個跟地方關係良好的死老百姓,單都開了車也吊走了但是執勤後回所內,整個派出所很熱鬧,當地鄉長民意代表幾乎到齊,接下來就是所長站著其他民代做著喝茶要所長給交代,所長拼命回不是道歉,副座回到所內被所長一拉"這乎哩處理一下"手中遞給副座就是之前開的酒駕違規單,於是副座拿了罰單手一揪把罰單捏一陀就丟垃圾筒了,還告訴那違規的人,過幾天你還會收到副本違規單,於是那副座不到2個禮拜就被調走了
我要說的是台灣這種文化都是我們這些民意代表搞出來的,警察的所有預算都是這些人在發的,明明是對的事,但在這些民代威嚴下有苦也是往肚裡吞,這就是特權,之前永和副主席不也朋友酒駕被攔,一下車就是副主席的狗牌就先拿給基層員警看若媒體沒曝光是不是讓這些狗官享有別人所無的待遇
我想若預算不是這些政客在編列那基層警察不會有人賣帳的,警界固有老鼠屎但那比例是很小的,沒有警察愛開單,頂著高溫穿那不透風的衣服背心誰願意?你不違規自然就不會被開單,很合理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