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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出車禍講「3字」慘了!律師:肇責馬上變40% 慘賠到脫褲   字型大小:||| 
omg
鍛鐵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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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6-26 07:24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許多人在發生車禍後因恐慌、混亂,常常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進而影響肇事責任的比例。對此,律師劉韋廷提醒,在車禍現場要保持冷靜,別急著自責或認錯,尤其「這3個字」千萬別說出口,會讓肇責馬上拉高。

律師劉韋廷在臉書發文指出,很多人發生車禍時驚魂未定,一開口就說:「我沒看到他」,結果被警方寫進筆錄「應注意而未注意」,讓責任從0瞬間變40%。


劉韋廷表示,「沒看到」這3個字千萬別說出口,正確說法為:「我有減速觀察,當時對方突然衝出,我雖然緊急煞車,但因慣性才會撞上」,這不是「話術」,是保護自己權益的正確敘述。

此外,劉韋廷還提到,如果警方詢問「你剛剛車速多少?」千萬不要亂猜,如果不確定,可以說:「我依照路口速限行駛,實際速度可能需要調閱行車記錄器釐清」;如果聽到警方說「反正你有保險,先簽認次要責任,我們才能處理。」千萬別答應,劉韋廷強調「你一認下去,後續刑事責任、醫療費、精神賠償、休業損失,都可能找上你!保險會賠錢,但不會幫你洗清肇責!」

劉韋廷提醒,車禍現場要保持冷靜,別急著自責或認錯;所有說詞都會記進筆錄,慎言;如果不確定責任歸屬,請律師協助釐清後再表態。警方會調影像,但當事人的說詞,也會成為輔助證據,發生車禍的當下記得「沒看到」這3個字是肇責的地雷,千萬別亂講,「不是你的責任,更不能亂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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