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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新聞][轉貼]沒撞到人 仍依過失致死起訴 [打印本頁]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06-1-5 12:11 PM     主題: [新聞][轉貼]沒撞到人 仍依過失致死起訴

http://tw.news.yahoo.com/060105/15/2q5q8.html
男子楊志堅開車途中遇李姓老婦人過馬路,未停車讓行,將車子緩慢滑行,老婦受驚嚇跌倒腦部受創死亡;儘管車子沒撞到老婦,但檢方認定楊未與行人保持安全間距是肇事原因,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板橋地檢署偵辦本案,原本由前一位檢察官處分不起訴,理由為老婦跌倒死亡,難認定與楊志堅開車有因果關係;老婦人家屬不服,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獲發回板檢續行偵查,結果逆轉。

逆轉的關鍵是,檢察官調閱楊志堅的相關保險資料,發現楊申請理賠時,承認死者是被他的車子驚嚇而跌倒。

據調查,九十二年三月十日上午,楊志堅駕駛小貨車送老闆的小孩上學後,返回工作地點;行經台北縣蘆洲市中原路欲左轉廿一巷,見前方五、六公尺處有一名老婦人橫越馬路,楊並未停車,緩慢往前行駛,但未與老婦保持安全間距。

李姓老婦發覺車輛靠近受驚嚇,反射性的閃躲時不慎跌倒,造成對衝性顱腦鈍力損傷、腦挫傷及出血傷害,送醫後延醫至當天下午五時許死亡。楊志堅偵訊時,坦承有一名老婦人在他車前六十公分處跌倒死亡,但堅稱沒有撞到她。

檢方據相驗報告與證人指述,認定老婦人是因突然驚嚇後退跌倒,除腦部傷害,下半身沒有任何車輛撞擊痕跡,確認車輛未撞到死者。

檢察官認為,雖然車輛並未撞到死者,但駕駛人遇有行人穿越馬路,應禮讓行人;這不僅是消極規範駕駛人不得撞擊行人,更積極規範駕駛人不得鳴喇叭催促或緊隨行人,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楊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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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上次急著上班然後經過一個小巷子的時候
看到一個老人家騎著腳踏車,騎在馬路中央慢慢的騎
我只能跟在後頭~實在沒地方超車~
我就按的一個~喇叭~~~叭~~~~~~

結果那個老婦人竟然摔倒的~~哇勒~~

我趕快下車把她扶起來~~呼~如果她怎樣的
我就犯的~過死致死罪~真是得不償失

所以以後看到老人家在前面擋路~~
如果你趕時間
最好的方法是下車扶老太太到路邊在往前好了
發表人: 木箱    時間: 2006-1-5 01:28 PM

你就載老人家一程

你快

他也快!


發表人: jowa    時間: 2006-1-5 03:50 PM

這種情況我有想過。
所以呢,一般在開車或騎車時,不論趕不趕,
只要是看到老人家,我一定放慢不按喇吧,怕的就是會嚇到他們。

這種判例,倒也是緣由法官的思考。
當然也是依據楊申請理賠時,承認死者是被他的車子驚嚇而跌倒。,也就是說駕駛申請理賠時自己承認的。
否則,也還是有爭議的空間。
比如:某人住在大馬路旁的2樓,他有心臟病。某日,馬路中的卡車因故按了喇吧,結果他嚇一跳,引起心臟病而亡。那麼,卡車司機是否有罪。

這裡倒不是要引起大家對於賠是不賠的討論。
主要還是要提醒大家,對於路上的行人,還是真的要多加禮讓。
畢竟想想,若是自己的父母、老婆、小孩亦或女友...,
在馬路上,遇到駕駛不禮貌的對待,是否自己也會心有不忍。
還有,就是當我們自己是行人時,也是要遵守交通規則的。
其實啊,大家互相一下,社會真的會更合諧的呢。

發表人: 南無    時間: 2006-1-5 09:08 PM

這樣就在清楚不過了

以後沒作的是不要亂承認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06-1-5 09: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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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車前六十公分處跌倒
未免太靠近了一點吧,好像根本沒有要讓行人先行的感覺...
發表人: go2k    時間: 2006-1-10 02:20 PM

有一次我在橋上看見一個老人家騎著腳踏車
竟然騎的是快車道
就只看見一堆駕駛在那罵
發表人: gene_hsieh    時間: 2006-1-10 11:05 PM

老實説開車的時間一長,
聽多了人講的一些不好事情後,
就越覺得其實開車雖坐在裡頭很安全,
但實際上確有著另一種不安全感,
那就是我也很怕碰到人囉!
不知道大家是否也有跟我相同的感覺呢?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6-1-10 11:16 PM


引用:
gene_hsieh寫到:
老實説開車的時間一長,
聽多了人講的一些不好事情後,
就越覺得其實開車雖坐在裡頭很安全,
但實際上確有著另一種不安全感,
那就是我也很怕碰到人囉!
不知道大家是否也有跟我相同的感覺呢?



有,我也與你有相同的感覺
發表人: yiumingl99    時間: 2006-1-11 08:44 AM


引用:
gene_hsieh寫到:
老實説開車的時間一長,
聽多了人講的一些不好事情後,
就越覺得其實開車雖坐在裡頭很安全,
但實際上確有著另一種不安全感,
那就是我也很怕碰到人囉!
不知道大家是否也有跟我相同的感覺呢?



me too
you scared me
I scared you
發表人: 335012    時間: 2006-1-11 11:23 PM

行人當然得優先禮讓
尤其老人或小孩
但是年輕力壯的行人有沒有想過
當汽機車停下讓你先過時
您是否該快速通過?
誠如JOWA兄所講
大家互相一下~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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