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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心情日記] 程式開發員的無奈 [打印本頁]

發表人: Vic    時間: 2006-4-6 10:50 PM     主題: 程式開發員的無奈

在我看來...一個好的程式開發員所具備的條件. 絕不比任何一種專業 (如律師, 醫生, 建築師)差.

但為何 在別人看來, 甚至部份同行....都認為 程式開發員只是個工作時間長, 吃力不討好的低下職業.

如果 程式開發員也算是professional的話, 那應該是最不professional的professional了. 無奈.
發表人: keryu    時間: 2006-4-6 10:58 PM

  各行各業都有本難唸的經,但現今社會上只注意光鮮亮麗的外表及知名度,辛苦的付出不一定可以換來同等級的尊重,看開一點吧。

  想到我以後也得出社會,心中就有點不踏實。
發表人: Vic    時間: 2006-4-6 11:03 PM

論壇不知道有沒有別的programmer, 又不知道有沒有相同的感想

anyway......只是抱怨一下. 喜歡\要做的...我還是會做.
發表人: PXA250    時間: 2006-4-7 12:16 AM

這前提上是有瑕疵的
熊大討論的應該是 " 好 " 的-程式開發員 ( 咱管叫-軟體工程師 )

" 好 " 的-程式開發員的確在本業上不輸給其他專業人士...
但是也由於 -程式開發員-的切入門檻太低...
管理階層無法認證&不願承認 " 好 " 的-程式開發員...
所以囉....只能說~~~~~走錯途 or 遇人不淑!
發表人: mcombbs    時間: 2006-4-7 07:12 AM

工作是一輩子的事, 自己喜歡最重要. 如果只是為了某種"高人一等"的感覺而勉強做一份自己其實並不喜歡的工作, 長期下來還是會得內傷, 只是別人看不出來而已.
發表人: bobbook    時間: 2006-4-7 09:59 AM


引用:
Vic寫到:
論壇不知道有沒有別的programmer, 又不知道有沒有相同的感想

anyway......只是抱怨一下. 喜歡\要做的...我還是會做.

我也算是個寫軟體的吧

不過我比較可憐

要求工作的除了上司以外

還有PM  SALES  甚至是顧客

對呀

一個程式只是加一個功能嘛

兩三天就可以做出來

最好是兩三天就可以做出來

不用改架構嗎???

到時軟體出問題老闆還不是罵我們這群活該的程式設計師

不是罵你們這群狗娘養的PM以及SALES

自己亂開支票偏偏讓我們幫你擦屁股

薪水分紅領比我們多還那麼尖酸刻薄

等到老子不爽不作了看你們怎麼辦  

以上存屬發洩

剛剛救被一群狗娘養的PM以及SALES要求一個不合理的功能

最好是兩三天就做的出來(不是工作天喔   是要加班的)
發表人: 休伯利安    時間: 2006-4-7 10:08 AM

我也是個軟體開發人員,「程式開發人員像工人階級一樣」這種情形我想只有在台灣才會發生。
我有同事是從美國回來的,工作內容相同,可是工作環境大大的不同........
外國就真的是把你當作專業人士、把你當作公司的資產.....
提供了非常人性的工作環境......

反觀台灣,公司只想從你身上能搾多少就搾多少(大部份的軟體公司都是這樣........)
同樣都是軟體開發業者,但命運大大的不同.......
只能勸大家,如果要從事這類的工作,盡可能地找美商或是大型的科技公司
美商雖然在福利方面不怎麼樣,但工作環境真的是好太多了...

另外,程式開發人員的切入門檻太低,這點我無法認同
隔行如隔山這個道理不是沒來由的
發表人: merlin02590    時間: 2006-4-7 10:43 AM

以美國為例子並不洽當 , 因為不是當作專業人士而備受禮遇 , 而是尊重員工 , 雖然非常尊重專業 .
若是出現差別待遇 , 業主是有可能因此吃官司 , 企業形象受損 , 所受損失傷害可不是每個企業都願接受的.

"反觀台灣,公司只想從你身上能搾多少就搾多少 ?"
全世界所有公司皆然 , 非獨台灣才有.
美國公司會計算一種績效是台灣公司不會去計算的.
指標 = 員工個人所創造營收總值/員工個人成本
您說 , 美國公司有較人性化?

程式開發人員 ? 分類不夠細!
Vic 大 , 我不是在說你的 不是 , 真的應再做更進一步的定位.
您是 coder ? architect ? planner ? designer ? project manager ?
在台灣差別待遇非常明顯 , 程式開發人員也是有坐領高薪的.

在台灣 , coder 確實沒得到應有的尊重.

[merlin02590 在 2006-4-7 10:52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6-4-7 11:13 AM


引用:
休伯利安寫到:
另外,程式開發人員的切入門檻太低,這點我無法認同
隔行如隔山這個道理不是沒來由的

這點我也無法認同
我們這個行業別用的是最簡單的VBA..
VBA很簡單是吧..很好切入是呀...
全台數不出十個會用我們這軟體的VBA...
我還排第一個勒...

切入...?簡單...?
一些企業為了這個軟體的VBA招了好久的人 , 學了好久 , 連一個東西都做不出來
隔行如隔山這句話是真的
發表人: bobbook    時間: 2006-4-7 11:19 AM


引用:
merlin02590寫到:
以美國為例子並不洽當 , 因為不是當作專業人士而備受禮遇 , 而是尊重員工 , 雖然非常尊重專業 .
若是出現差別待遇 , 業主是有可能因此吃官司 , 企業形象受損 , 所受損失傷害可不是每個企業都願接受的.

"反觀台灣,公司只想從你身上能搾多少就搾多少 ?"
全世界所有公司皆然 , 非獨台灣才有.
美國公司會計算一種績效是台灣公司不會去計算的.
指標 = 員工個人所創造營收總值/員工個人成本
您說 , 美國公司有較人性化?

程式開發人員 ? 分類不夠細!
Vic 大 , 我不是在說你的 不是 , 真的應再做更進一步的定位.
您是 coder ? architect ? planner ? designer ? project manager ?
在台灣差別待遇非常明顯 , 程式開發人員也是有坐領高薪的.

在台灣 , coder 確實沒得到應有的尊重.

[merlin02590 在 2006-4-7 10:52 AM 作了最後編輯]

coder planner designer

目前上面三個我都做

Coder算是程式撰寫裡面地位最低  薪水最少  工作最多的

我還記得那個時候寫程式每天做到晚上8~9點(PS  我是從早上8點開始上班的  因為老闆討厭工程師遲到)

然後因為自己的怒力變成一個designer

但是在台灣做一個designer並不代表Coder的工作你就比他做的少

所以我雖然薪水增加了

但是還是早8晚8  一週六天

現在   我身兼planner & designer

Coder的工作我還是一樣做

不同的是底下Coder做不出來我要照顧

上面壓力我要扛

上司才沒管你那麼多

一個月月薪要超過45K

就是要做這麼多工作

要不是沒熱情我早走了

PS

最近的公司想把Coder的工作移交到四川的某大學作建教合作

希望我的工作能輕鬆一點

PS II

我說的PM不是project manager

是Product manager

是每一個工程師以及R&D最不齒最討厭的東西
發表人: merlin02590    時間: 2006-4-7 11:41 AM

Keryu 說的好 : 各行各業都有本難唸的經.

就以 聯電/台積電 為例 , 工程師需 24 小時待命 ; 半夜被急 call 回公司是家常便飯 , 主管級的還一律不得報加班;
例假日/國定假日 需大家輪流留守 , 若留守人員無法處理 , 被call 回公司也是家常便飯 , 主管級的還是一律不得報加班.

各行各業都有本難唸的經 , 真的需要看開點.
發表人: deeping    時間: 2006-4-7 09:21 PM

雖然我作的只是很普通的職業...

但..

不管是啥職業, 作啥就像啥就是值得驕傲囉...所以我覺的每個正當的職業都是值得驕傲的...於是就..加油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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