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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心情日記] [閒聊]真的和我分手了! [打印本頁]

發表人: 木箱    時間: 2006-8-1 01:46 PM     主題: [閒聊]真的和我分手了!

一年多以來的朝夕相處

每當我獨自一人

你總是默默的陪著我

當我需要人來陪我聊聊時

第一個先想到的就是你

你的身材是這麼的嬌小

讓我常常忍不住就想把你收進我的口袋

好好呵護

滿心期待

當我的手指在你的身軀輕輕遊走

是多麼希望聽到你悅耳的聲音

你鈴音般的美妙樂符

總是勾動著我的心神

禁不住就停下手邊的工作

只想輕輕把你摟起

喃喃細語對你傾訴

沒想到

你居然狠心棄我而去

和我分手僅只在一夜之間












我的NOKIA 6100

=.=

xxx
路不拾遺是美德你老師沒教嗎?


撿到我手機沒交給警察的傢伙
手機天天故障
換一支掉一支
買樂透都槓龜
好人卡領到老
下雨都忘記帶雨具
出門車就爆胎
..........
發表人: nanpa2    時間: 2006-8-1 02:44 PM

我當年的nokia6610也是因為我的疏忽而離我而去.......
真正麻煩的不是手機遺失,而是手機資料跟著不見,
裡面一堆朋友的電話從此消失,
就算買了新手機,資料也無法重建......
一些不常聯絡的朋友就此失聯......
發表人: ARMANI    時間: 2006-8-1 03:10 PM

現在3C那麼發達
平時就要有做好備份的工作
資料預先儲存在電腦中,就是為了以防萬一

其實你可以去報案
將你的手機ID告訴警察,只要有人用那支電話撥號,電信業者都可以查到
另外別忘了先停話
手機ID不知你平常有沒有紀錄下來

若不知就拿當初買的盒子,看看上面貼的15碼編號
但就怕你當初買的時候沒有對過,手機本身與盒上的號碼不符
發表人: Vic    時間: 2006-8-1 05:41 PM

算了~ 我認了........我就是被騙的
發表人: SmallUn    時間: 2006-8-1 05:49 PM


引用:
Vic寫到:
算了~ 我認了........我就是被騙的

+1 ...本來還要進來恭賀的 ....
發表人: HCY1528    時間: 2006-8-1 09:34 PM

舊的~無緣走了
新的~用心好好保管
發表人: BlackSun    時間: 2006-8-1 10:09 PM

讓我想到我第一支眼鏡
當時兩眼度數只有200 150度
在一次去麵攤吃面時想說偶爾摘下眼鏡吃麵

就那個念頭 我的初代眼鏡跟我飛了
再也找不到了


真是的 那隻眼鏡不是什麼高檔貨
鏡面還有好幾道刮痕
發表人: OTTFFENT    時間: 2006-8-1 10:22 PM

木箱你把她當成自己的老婆了吧
希望你還能找回來


引用:
SmallUn寫到:

引用:
Vic寫到:
算了~ 我認了........我就是被騙的

+1 ...本來還要進來恭賀的 ....

你們也太....
發表人: NeoBetas    時間: 2006-8-2 09:00 AM

當年我的電腦也是被同學擄走而離開了....
現在他是深藍論壇的三大主機之一....(哪天把他盜回來...)
發表人: akbarchinaman    時間: 2006-8-2 01:57 PM

說到東西被人「撿」回家,今天有人來辦公室問問題,離開了以後iPod卻忘記帶走
本來在暗爽說賺到一台60G的iPod了,結果......

他在兩小時後回來討
發表人: 木箱    時間: 2006-8-2 04:51 PM


引用:
nanpa2寫到:
我當年的nokia6610也是因為我的疏忽而離我而去.......
真正麻煩的不是手機遺失,而是手機資料跟著不見,
裡面一堆朋友的電話從此消失,
就算買了新手機,資料也無法重建......
一些不常聯絡的朋友就此失聯......


還好有MSN!
發表人: 木箱    時間: 2006-8-2 04:52 PM


引用:
ARMANI寫到:
現在3C那麼發達
平時就要有做好備份的工作
資料預先儲存在電腦中,就是為了以防萬一

其實你可以去報案
將你的手機ID告訴警察,只要有人用那支電話撥號,電信業者都可以查到
另外別忘了先停話
手機ID不知你平常有沒有紀錄下來

若不知就拿當初買的盒子,看看上面貼的15碼編號
但就怕你當初買的時候沒有對過,手機本身與盒上的號碼不符



去報過了!
只是不存希望就是了!

發表人: kc106415    時間: 2006-8-4 04:00 AM

呵呵 還以為是......
結果是手機
發表人: keepout    時間: 2006-8-4 03:33 PM

手機不見,要回來真的是很難
這位哥哥要節哀順變喔

發表人: jojojeff    時間: 2006-8-4 04:40 PM

撿到不認識的手機還乖乖還的.......
真的有這種人嗎?

(除非是正妹醬= =)
發表人: FayeLin    時間: 2006-8-4 07:52 PM


引用:
木箱寫到:

引用:
ARMANI寫到:
現在3C那麼發達
平時就要有做好備份的工作
資料預先儲存在電腦中,就是為了以防萬一

其實你可以去報案
將你的手機ID告訴警察,只要有人用那支電話撥號,電信業者都可以查到
另外別忘了先停話
手機ID不知你平常有沒有紀錄下來

若不知就拿當初買的盒子,看看上面貼的15碼編號
但就怕你當初買的時候沒有對過,手機本身與盒上的號碼不符



去報過了!
只是不存希望就是了!


還算幸運了...一般的條伯伯...只會說:不是偷竊就不算刑案唷...我們沒辦法受理唷~

真想送他九頭龍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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