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心情日記]
[閒聊]蘇軾說:不是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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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henhm
時間:
2007-2-11 05:05 AM
主題:
[閒聊]蘇軾說:不是我的錯...
話說某天佛印和蘇東坡兩個人在打屁聊天~
佛印:「喂!豬肉東咱們倆光是這樣泡茶也挺無趣,不如來吟詩作對吧!」
蘇軾:「唉~還是甭了吧!上次被你虧了一句”一屁打過江”,害我被笑了千把年。」
佛印:「唉呀..賣安捏共啦!你最近可紅的很耶,不是有那個叫什麼靜子的把你的赤壁懷古給拿來當流行歌唱。」
蘇軾:「耶!是嗎?弄來我聽聽。」
佛印:「何只聽,YouTube上面還有
MV
耶,我去拿我notebook出來哦,你等等」
佛印不一會兒就拿出了notebook擺在茶几上,螢幕上出現了一個穿少少的女子和斗大的念奴嬌三個字。
蘇軾:「這旋律還挺新鮮阿~老禿驢原來你也不只聽佛經哦!」
佛印:「阿彌佗佛!阿彌佗佛!怎麼穿這麼少在跳來跳去的!」
佛印轉頭過去不敢正視著螢幕,蘇軾倒是目不轉睛的盯著MV。
佛印:「豬肉東!怎麼你文采越來越爛,寫的狗屁不通。」幾分鐘後MV放完了,佛印把頭邊轉過來邊說道。
此時只見豬肉東鼻孔流血嘴巴嘔血的倒臥在地上,佛印看看蘇軾早已氣絕只好找了仵作來驗屍。
仵作:「根據死者種種跡象看來,死者在死前必然受到太大的刺激。」
佛印:「唉~早知道他心臟受不了就不放衣服穿那麼少的MV給他看了。」
仵作:「不過一般太養眼的只會流鼻血而死,可死者還口吐鮮血而死,且地上還寫的幾個大字”不是我的錯”,想必另有因故。」
佛印趕緊再放了一次MV……
隔天,歌手靜子被收押而且馬上以一級謀殺罪給起訴。
罪名是~強改詞句意圖謀殺著作人!
㊣芒果亂報頭條㊣
歌手 靜子於昨日下午遭警方逮捕,旋即解送地檢署。經偵訊後收押禁見,並於晚間六點以一級謀殺罪名起訴。根據檢察官表示,歌手 靜子涉嫌大量竄改與剽竊作家蘇軾、白樂天、毛小東等作品,且語意均予以扭曲狗屁不通,甚至有讀錯字的情形,導致作家蘇軾忿恨而死。偵訊過程中歌手 靜子堅稱讀音有請助理確認,且該字為破音字非他本人之誤,堅不認罪。檢察官更進一步表示,由於羽扇「綸」巾,雖然亦可念為綸字(音同倫字),然此等錯誤屬於初中學生程度即可避免的問題,應不致發生在具有高等中學學力的人身上,這表示此舉極有可能為故意之犯行,因此予以一級謀殺罪起訴具體求刑十年不得出唱片。另外根據供詞,該歌手助理與錄音人員一併列為共犯,檢方將根據涉案情節輕重與智力測驗的結果考量刑責。至於該歌曲作曲人周懂因歌詞一向含糊不清,檢方偵訊後認為無法辨別此等謬誤,訊後予以飭回。
OS...
老實說:這歌一開始出來我就很努力的看,可我除了覺得他歌詞亂兜之外,還真的沒察覺她唱錯了。不是我也跟著她一起錯,而是我一直看她穿那麼少還挺辣的,沉溺在自己幻想裡,哪還管的了歌詞唱啥呀^^。
不過這首歌也真大大突顯了台灣音樂的糗態,不懂..可以問嘛!不然也可以跟我借我的廁所叢書「三國演義」,裡面都還有綸巾的念法和意思咧!何必這樣假文學呢?如果文學素養是這樣拼湊而來,那我這篇佛印與豬肉東的故事,也可以登上聯副囉。
[chenhm 在 2007-2-16 12:5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wood109
時間:
2007-2-11 03:24 PM
她已經被說到快瘋了....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2-12 07:43 PM
那個靜子....
"庚登慶"認識她嗎?
發表人:
osso
時間:
2007-2-14 05:48 PM
影片的連結己經不能用囉……
幫你補上新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Pfq3UUcYHo
[osso 在 2007-2-14 05:4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TCC007
時間:
2007-2-15 04:29 PM
这种东西,时间久了都会忘记的。
她读错也是情有可原,试问你们自己能读对么?
發表人:
ags
時間:
2007-2-16 12:12 AM
能~不過我不會寫歌詞和唱歌,更沒有美美照可以爆.....
發表人:
chenhm
時間:
2007-2-16 01:26 PM
引用:
TCC007
寫到:
这种东西,时间久了都会忘记的。
她读错也是
情有可原
,试问你们自己能读对么?
我看妳的意思是不是在說她國文老師沒有教好,還是她們唱片的工作人員故意要害她呢?
原本不應該會產生的錯誤都用『
情有可原
』來掩蓋,那我只能說請她還是回到她熟知的電視節目去當個主持人吧!
發表人:
keryu
時間:
2007-2-17 02:54 PM
唉,所以大家要注意,好好學中文吧......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7-2-18 11:38 AM
= =
抱歉,書讀得不多,這篇沒讀過..
所以...還真的不知道這是什麽錯誤...
不過,其實錯誤也並非不好的,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他的錯誤,反而讓更多人知道蘇東坡的詩詞..
不要因爲別人犯了一個錯誤,就好像要判他死刑似的
改過來就好了嘛..
發表人:
goarc
時間:
2007-2-18 05:18 PM
有些字真得搞不懂怎麼唸?
例如︰
邂「逅」的逅,不是唸「後」嗎?聽到的都是唸「夠」。
西門「町」的町,不是唸「挺」嗎?大多人都唸「丁」。
發表人:
jjjalan
時間:
2007-2-18 06:23 PM
小弟才疏學淺,不過我認為一個字本來就有很多種唸法,字
唸錯了我並不覺得是很嚴重的一件事,因為語言本來就是拿
來用的,唸錯了有這麼嚴重嗎?語言只要能夠溝通就好,如
果真的那麼要求對每個字的發音的話,我們現在定的就是原
本古人的念法嗎?古人可沒有ㄅㄆㄇㄈ吧!而且大陸那麼大
,千年前沒有媒體的時代,不同地方的人,口音也不一樣,
蘇東坡是四川人,天知道蘇東坡在做他的詩時,是用什麼樣
的發音去發的呢?唸法真的和我們現在的一樣嗎?或許我們
可以把我們學術界定的唸法視為標準,但是對於唸錯的人,
並不需要以看笑話的態度去對待,這樣真的有失厚道。
更何況...想想含滷蛋的周蕫...他唱的歌詞...有時連聽都聽不種....
(喜歡周蕫的人別打我...
)
[jjjalan 在 2007-2-18 06:2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cp2589
時間:
2007-2-21 01:15 PM
蘇 是說 千錯萬錯不是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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