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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台灣的交通真是太驚人了 [打印本頁]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07-3-22 10:45 PM     主題: 台灣的交通真是太驚人了

原來去年曾發生一起小貨車駕駛撞到闖紅燈的機車騎士,送醫不治死亡,結果小貨車駕駛仍然被判刑。
而這次公車亭的事件,我很難想像等公車的人如何違規? 跟闖紅燈的機車騎士相比是褐等無辜,一條人命哪!一個甚至多個家庭哪!沒有逃亡之虞這個我接受,但是所犯下非五年以上重罪,實在有點說不過去。難道泡網咖泡整晚就可以撞死人嗎? 我覺得應該要讓肇事者說出是哪家網咖害他玩整晚導致精神恍惚,然後以助犯罪一併起訴,逼使網咖出面指證肇事者所說的是不是事實。撞死人居然還找黑衣人護駕離開,這黑衣人可還真是無所不在啊!
看完下面那個考古的內容之後,我發現即使是綠燈,也要慢慢的過去,最好開 5km/h 免得撞死人,免得哪個小白紅燈還硬是給衝出來,就這麼被撞死。只是我不知道這樣一次綠燈可以過幾台車,真懷疑遵守交通規則是為了什麼?

這次的新聞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society/200703/20070322053336.html

考古挖到的
http://hjfrank.q168.net/index.php?entry=entry060909-040114

本來想查罰則, 結果找到在日本肇事逃逸從五年以下調整為十年以下
http://www.singtaonet.com:82/hot ... 0061228_431538.html

[watchme 在  2007-3-22 11:00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2 10:53 PM

很多事情實在是很不想理了...
昨天看到這篇報導後心中也是罵個不停..
今天吃飯的時候也看到新聞一直在談論這件事...
一條人命+4名傷患=自首後8萬交保...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除了大嘆無奈外還是無奈...
畢竟所有的台灣人民都已經不再激情了...

發表人: ags    時間: 2007-3-22 11:08 PM


引用:
ur2581寫到:

畢竟所有的台灣人民都已經不再激情了...

看受害者家屬怎麼做。
在海口地區,有個小偷四處偷任可以偷的,電線、抽水機、車子、無所不偷。有天被抓到了,但是沒有人叫警察。小偷求失主和旁觀者叫警察,沒人理他。最後他被丟在路邊,手腳都被大鎚打斷了...
法官也是人,有時也不想當壞人,那這時就是要自已解決了。
發表人: tjy    時間: 2007-3-22 11:55 PM

法律就是法律,沒辦法套入道德標準的。
發表人: rainwen    時間: 2007-3-23 12:04 AM

我本來也不能理解
但最近有點懂了.....台灣12個看守所,目前全都超額收容
通通都爆了......所以法官能不押就不押

請大家支持增設監獄及看守所.....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07-3-23 12:11 AM

這個肇事者絡黑衣人來就是想狀聲勢(也可能怕被人打)
看到這個大部份人都很反感~

台灣這種貨色太多~~
發表人: goarc    時間: 2007-3-23 07:50 AM


引用:
ags寫到:
在海口地區,有個小偷四處偷任可以偷的,電線、抽水機、車子、無所不偷。有天被抓到了,但是沒有人叫警察。小偷求失主和旁觀者叫警察,沒人理他。最後他被丟在路邊,手腳都被大鎚打斷了...

動用私刑,不知會不會被反控傷害?

[goarc 在  2007-3-23 07:55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7-3-23 08:30 AM

撞候車庭的之後又有人接班了 , 這次是大卡車撞機車 ... 肇事逃逸 , 逃.的.了.嗎 ? 幾天後警局又要成為戰場了 ...

紙糊的法律條文 , 空氣司法單位

該下地獄的不下地獄 , 走在路邊沒事的就往生 , 現在是鼓勵COS牛頭馬面帶人下地獄嗎 ? 看到 " 自求多福 " 這四字從被害者家屬的口中說出來有多麼心酸 , 多麼難過
發表人: ilanrobert    時間: 2007-3-23 09:19 AM

台灣對肇事駕駛的罰則太輕了....
有時騎車在路上被公車、計程車還有一些小白駕駛逼的都整XX火
這次的事件以8萬交保真的是有點誇張就是了
發表人: Tuser    時間: 2007-3-23 09:30 AM

唉,小老百姓的悲哀,
這麼多年來發生許多光怪陸離的現象,
上面的高官是不會在意的,
百姓越來越苦,"自求多福"應該是守法百姓的心靈寄託吧
發表人: 阿誠    時間: 2007-3-23 04:44 PM

因為撞到的是活老百姓 沒權 沒實力
他如果撞到的是立委 黑道 議員 或者 高官
你看會以多快的速度抓起來 還去打電動哩 躲在茅坑也把你抓起來
小老百姓 的悲哀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3-23 06:01 PM

現在應該就是需要”非法正義”的時候了XD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3-23 06:21 PM


引用:
goarc寫到:

引用:
ags寫到:
在海口地區,有個小偷四處偷任可以偷的,電線、抽水機、車子、無所不偷。有天被抓到了,但是沒有人叫警察。小偷求失主和旁觀者叫警察,沒人理他。最後他被丟在路邊,手腳都被大鎚打斷了...

動用私刑,不知會不會被反控傷害?

[goarc 在  2007-3-23 07:55 AM 作了最後編輯]

雖然不想這麼說
不過只要不被發現就不會被人反控告傷害了
反正那傢伙手腳都斷了吧
發表人: chu9066082    時間: 2007-3-23 08:44 PM

唉~
撞死人八萬交保
家屬還接數通無聲電話像是恐嚇意味
不知說什麼!警察真的要硬起來!!再不積極維護治安
台灣大概沒人要信警察了!治安真差!
算了~~算了~沒心思管這些了
現在超想哭~是牙痛到想飊淚

[chu9066082 在  2007-3-23 08:47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07-3-23 09:06 PM


引用:
osaka寫到:

引用:
goarc寫到:

引用:
ags寫到:
在海口地區,有個小偷四處偷任可以偷的,電線、抽水機、車子、無所不偷。有天被抓到了,但是沒有人叫警察。小偷求失主和旁觀者叫警察,沒人理他。最後他被丟在路邊,手腳都被大鎚打斷了...

動用私刑,不知會不會被反控傷害?

[goarc 在  2007-3-23 07:55 AM 作了最後編輯]

雖然不想這麼說
不過只要不被發現就不會被人反控告傷害了
反正那傢伙手腳都斷了吧


必須連那個也把它給割了. 免得露口風.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07-3-23 09:07 PM


引用:
chu9066082寫到:
現在超想哭~是牙痛到想飊淚
[chu9066082 在  2007-3-23 08:47 PM 作了最後編輯]

牙痛不是病
痛起來要人命
趕快去看醫生吧
星期六日很多都沒開
發表人: G_FON    時間: 2007-3-23 10:42 PM

應該說台灣的法官真是"真是太驚人了"
發表人: ARMANI    時間: 2007-3-24 01:01 AM

台灣的車禍肇事責任太低了
像在日本或歐美,只要撞死人,你幾乎一輩子完了
除了刑罰外
對方家裡的負擔都落在你身上
比如
死者生前有雙親與妻子小孩,這些人日後的撫養責任變成肇事人要承擔
也就是你有責任照顧他的父母與妻子一輩子,小孩要撫養到成人
這麼重的社會壓力,才能讓駕駛人戰戰兢兢的小心駕駛

但是台灣呢?

[ARMANI 在  2007-3-24 01:03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OM    時間: 2007-3-24 09:32 AM


引用:
tjy寫到:
法律就是法律,沒辦法套入道德標準的。


裁量權和保留原則,就是要補救這無法"套"的問題.
發表人: BigDanny    時間: 2007-3-24 09:59 AM

法律....不過是懲罰守法的人、不懂法的人、沒錢的人、沒權沒勢的人的工具
不守法的人會去躲法律制裁
懂法的人會去鑽法律漏洞
有錢的人就可以買通法官、檢察官
有權有勢的就可以操控法律了

法律....本是保護人民最後的工具,也是最低的防線
但現在最讓人怨聲載道的往往就是法律
發表人: chu9066082    時間: 2007-3-24 10:26 AM


引用:
watchme寫到:

引用:
chu9066082寫到:
現在超想哭~是牙痛到想飊淚
[chu9066082 在  2007-3-23 08:47 PM 作了最後編輯]

牙痛不是病
痛起來要人命
趕快去看醫生吧
星期六日很多都沒開

哈~~我是因為看完牙醫才更痛 ><
發表人: chu9066082    時間: 2007-3-24 10:28 AM


引用:
BigDanny寫到:
法律....不過是懲罰守法的人、不懂法的人、沒錢的人、沒權沒勢的人的工具
不守法的人會去躲法律制裁
懂法的人會去鑽法律漏洞
有錢的人就可以買通法官、檢察官
有權有勢的就可以操控法律了

法律....本是保護人民最後的工具,也是最低的防線
但現在最讓人怨聲載道的往往就是法律

最近某瓜類的藝人好像就犯了這種權勢的罪
且這件醜聞爆發開來時~某瓜類的藝人竟然被查到家裡有種植大麻的痕跡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7-3-24 02:43 PM


引用:
G_FON寫到:
應該說台灣的法官真是"真是太驚人了"


也可以延伸到
台灣的 (1) 法律
             (2) 立法委員
             (3) 教育
             (4) 以上皆是
             (5) 其他

昨天的事 , 死刑犯給交保 , 法官好棒啊 ... 不過那位死刑犯還是被槍殺了 ... 這算黑暗正義嗎 ?
發表人: Sato    時間: 2007-3-24 04:05 PM


引用:
rainwen寫到:
我本來也不能理解
但最近有點懂了.....台灣12個看守所,目前全都超額收容
通通都爆了......所以法官能不押就不押

請大家支持增設監獄及看守所.....


增設監獄及看守所應該只是個治標不治本的方法,想想看要怎降低犯罪及肇事率才是根本之道...
但是在台灣,不是說要對台灣人灰心,是真的道德心及守法程度還不夠阿...
個人反倒認為亂世用重典來比較有效點 (...消極作法...#!%@$!)

PS:台灣現在不知道稱不稱的上"亂世"...
發表人: 捨我其誰    時間: 2007-3-24 05:29 PM


引用:
kckadck寫到:

昨天的事 , 死刑犯給交保 , 法官好棒啊 ... 不過那位死刑犯還是被槍殺了 ... 這算黑暗正義嗎 ?


死刑犯交保....
好樣的
難怪現在犯罪者說話比受害者大聲
發表人: chu9066082    時間: 2007-3-24 05:34 PM


引用:
捨我其誰

死刑犯交保....
好樣的
難怪現在犯罪者說話比受害者大聲

那到底要不要報警呢?反正抓了也會被放出來
倒不如找黑衣人去"橋"事情
因為判決也快不像法院拖拖拉拉
我想女保險員的家屬乾脆找比肇事者更大尾的黑衣人"橋"事情好了
反正相信司法也是被交保的份
ps感覺對司法超失望..
發表人: 捨我其誰    時間: 2007-3-24 05:37 PM


引用:
chu9066082寫到:
那到底要不要報警呢?反正抓了也會被放出來
倒不如找黑衣人去"橋"事情
因為判決也快不像法院拖拖拉拉
我想女保險員的家屬乾脆找比肇事者更大尾的黑衣人"橋"事情好了
反正相信司法也是被交保的份
ps感覺對司法超失望..

說到這個
讓我想起我們的法院
一審二審三審拖超久的啦
還沒審完說不定兩方的人早就灑手西歸了
發表人: chu9066082    時間: 2007-3-24 05:47 PM


引用:
捨我其誰 說到這個
讓我想起我們的法院
一審二審三審拖超久的啦
還沒審完說不定兩方的人早就灑手西歸了

我的同學就是被台灣法院折磨了二年多,最後判決拘役21天
我同學沒上訴就燒炭自殺~因為 生活早就被法院這兩年折磨到不成人形
無時無刻都要去法院報到更別說去外面工作
就這樣啊!她自己結束自己人生...唉..
p.s愈講愈悲傷,下次我要講冷笑話啊!
發表人: ags    時間: 2007-3-24 08:42 PM


引用:
捨我其誰寫到:

死刑犯交保....
好樣的
難怪現在犯罪者說話比受害者大聲

我個人倒是覺得是警方故意放他出去的。等他被槍殺沒死的話,就會把全部事實說出來。


引用:
Sato寫到:

個人反倒認為亂世用重典來比較有效點 (...消極作法...#!%@$!)

PS:台灣現在不知道稱不稱的上"亂世"...

大陸的法律比台灣重得多,小偷改個名目也可以死刑。但是治安好像是沒有好到那裡去....

[ags 在  2007-3-24 08:4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rainwen    時間: 2007-3-25 02:03 AM


引用:
Sato寫到:
增設監獄及看守所應該只是個治標不治本的方法,想想看要怎降低犯罪及肇事率才是根本之道...
但是在台灣,不是說要對台灣人灰心,是真的道德心及守法程度還不夠阿...
個人反倒認為亂世用重典來比較有效點 (...消極作法...#!%@$!)

PS:台灣現在不知道稱不稱的上"亂世"...

呵呵.....增設監獄及看守所並不是治標治本的問題喔~
是供需的問題.....目前台灣牢房的供給量遠低於需求量
所以一堆狗屁倒灶的人才會被提早放出來.....
而且增設後才有能力用重典.....否則放不下滿"出來"也沒用
發表人: Sato    時間: 2007-3-25 09:07 AM


引用:
rainwen寫到:
呵呵.....增設監獄及看守所並不是治標治本的問題喔~
是供需的問題.....目前台灣牢房的供給量遠低於需求量
所以一堆狗屁倒灶的人才會被提早放出來.....
而且增設後才有能力用重典.....否則放不下滿"出來"也沒用


大大您這麼說也沒什麼不對啦...
提高刑責也有嚇阻犯罪效果...(雖然不完全會這樣)
但是犯罪率太高人數太多才會導致監獄不夠用唄?
要考慮的因素太多還有人為問題...

[Sato 在  2007-3-25 09:11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bbbb0402    時間: 2007-3-26 10:34 PM

基本上台灣守法的態度還不是很好.過馬路時不論是走路、騎車還是開車.都還是注意一點比較好.
像這次連在公車亭等車都要被撞.真的是飛來橫禍呀.誰都不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情的呀.
而且台灣的法官判決也常常令人百思不解呀.這是他們口中的自由心證吧.
可是看在我們小老百姓的心裡.是又做什感想呀.
可能是沒發生在他身上或是家人.才會令被害人或是被害家屬感到氣憤的地方吧.
發表人: MU    時間: 2007-3-26 11:16 PM

開車的心情!我能了解......有時候很想好好的守規矩....但車子的前方總會出現像龜一般速度的駕駛.....此時腳就會不自盡的踩下油門!...!
發表人: Sato    時間: 2007-3-30 12:48 AM

行人 => 罵機車 & 汽車
機車 => 罵行人 & 汽車
汽車 => 罵行人 & 機車
在台灣大多數人的心態吧...

將心比心,交通秩序會更好...
發表人: devcat    時間: 2007-4-13 05:12 PM

台灣不只交通法怪異
不合理的法律.多到會嚇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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