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主題: [討論]各位贊成廢除死刑嗎?? [打印本頁]

發表人: den007    時間: 2007-4-14 08:25 PM     主題: [討論]各位贊成廢除死刑嗎??

今天看新聞看到有關廢除死刑這個議題,不知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

我個人是覺得,廢除死刑的話會造成以下結果

1.對治安而言:現在我們國家仍是有"死刑判決"的國家,但現在的治安已經這麼差了,如果廢除死刑的話,整個治安更是無法想像吧,我認為有死刑的存在至少能對"有意犯罪之徒"有所警惕。

2.對經濟而言:如果死刑廢除的話,將會產生更多的無期徒刑的犯人,我們每一個國民還要繳稅去養這些人,無形中對每位國民造經濟上的負擔。

3.對一個國民的心裡而言:還要時時刻刻擔心自己的妻子、兒女、家人會不會被綁架,活在這種環境是相當沒有安全感的,想必這不是每個人想過的生活吧?

以上是我個人一點小小的見解,原則上我是不贊成廢除死刑,但還是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7-4-14 08:27 PM

支持處死人權團體....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4-14 08:29 PM

XDXD
這篇也是有潛力耶~

不過我先同意阿笨的話~
先處死他們之後法律的刑責才可以落實在犯人的身上
發表人: playjang    時間: 2007-4-14 08:53 PM

不斃掉一些怎行,你們不知道
台灣的監獄都已經超收了嗎
斃掉斃掉~~通通斃掉
發表人: swm    時間: 2007-4-14 08:58 PM

如果廢除死刑

殺人就不用償命了
這樣會大亂的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7-4-14 09:01 PM

潛力帖 , 留名

廢死刑就好玩啦 ... 監獄總有一天會變成養老中心

這個議題已經吵了好久好久好久 ... 一段時間了
發表人: dayi    時間: 2007-4-14 09:08 PM

我個得死刑有其存在的必要

講人權?
那些犯下重大案件的人有去考慮到被害人的人權嗎?
判無期徒刑沒用
四年一次總統選舉就來個特赦(非關政治,是常規)
無期變成20年,關滿10年就能申請假釋
要做就像美國判個關2,3百年的
服刑滿一半才可申請假釋
就算活著出獄也都上百歲了,看他能做什麼

另外
強烈建議
販賣、製造毒品唯一死刑
性犯罪者處鞭刑並公佈相片

現在的社會太亂,不重罰不行
發表人: nine86    時間: 2007-4-14 09:09 PM

會判到死刑一定是重大案件,若放任這種
人活命對受害人來說是何感受?
所以 [該死的人還是得死].....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4 09:09 PM

我覺得總要有一種懲罰重到讓人不敢再犯
台灣刑罰已經太輕了
槍斃--一槍就死了...根本沒感覺....
應該增加絞刑..電椅..腰斬和魚鱗剮等刑罰
來遏止過度的犯罪...
槍斃應該是適合輕一點的..例如..搶劫...
絞刑...搶劫殺人..
電椅...強姦...
腰斬...綁架...
魚鱗剮...殺兩人以上...或犯多種刑罰者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7-4-14 09:11 PM

要是阿海當立委 , 在下要寫信叫他推動嚴罰 , 像他那麼熱血的人太少了
發表人: 阿誠    時間: 2007-4-14 09:12 PM

強姦的  就加一條 去勢   就好了阿
看他還要拿啥出來嚇人 國外好像有這種刑罰 不太清楚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4 09:14 PM


引用:
kckadck寫到:
要是阿海當立委 , 在下要寫信叫他推動嚴罰 , 像他那麼熱血的人太少了

阿海是指柯賜海嗎?
....該怎麼說
我不喜歡那傢伙
發表人: 啵啵鼠    時間: 2007-4-14 09:30 PM

法律到底是要保護好人還是壞人

廢除了死刑,殺人犯也就更加的猖狂了

搞不好會出現台灣版電鋸殺人狂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7-4-14 09:31 PM

沒錯 ... 就是那個怪人柯賜海 , 雖然他總是做出一堆亂七八糟的事情 ...............

有個案例 , 根據花蓮鄉親的說法 , 他為了服務花蓮鄉親 , 說只要打電話找他訂火車票 , 他會盡全力拿到有坐位的票 ... 有個花蓮鄉親急著回台北買不到坐票 , 剛好知道阿海可以幫忙就抱著探險的心態打電話去 , 之後 , 花蓮鄉親到火車站等 , 竟然看到阿海正拿著安全帽往火車站站長室裡面砸 ...

果真是專做亂七八糟的事啊 !!!!!
發表人: shawn0129    時間: 2007-4-14 09:33 PM

看來這篇潛力無窮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4 09:38 PM


引用:
kckadck寫到:
沒錯 ... 就是那個怪人柯賜海 , 雖然他總是做出一堆亂七八糟的事情 ...............

有個案例 , 根據花蓮鄉親的說法 , 他為了服務花蓮鄉親 , 說只要打電話找他訂火車票 , 他會盡全力拿到有坐位的票 ... 有個花蓮鄉親急著回台北買不到坐票 , 剛好知道阿海可以幫忙就抱著探險的心態打電話去 , 之後 , 花蓮鄉親到火車站等 , 竟然看到阿海正拿著安全帽往火車站站長室裡面砸 ...

果真是專做亂七八糟的事啊 !!!!!

太過分了...
這樣不就是持械搶劫
槍斃他....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7-4-14 09:43 PM


引用:

太過分了...
這樣不就是持械搶劫
槍斃他....


熱血有餘 ... 智能不足 , 這應該可以形容他吧
發表人: 亂蛇    時間: 2007-4-14 10:04 PM

電是一種好東西,很多動物實驗就是用電來制約動物的行為!!

偷竊罪:每天高壓電擊1小時,持續3個月,以後想伸手就會"自然"的縮回來。
強姦犯:每天高壓電擊1小時,持續一年......嘿嘿嘿。
.....................不贅訴了,反正同理
比如偷竊 只要施刑前告訴他:偷東西?   然後施以電擊。短時間內就可以形成制約反應。改造就是如此簡單。

跟這種刑罰比起來,死刑算個屁!被電個30秒你就能體驗啥叫做生不如死。
每天電擊1小時,你可能第2天就想自殺算了,總比每天電擊好過。
電擊體驗是一種人們永遠無法適應的感覺,不會有類似抗藥性的反應,用再多次也同樣有效。

再以節省社會資源的方面來說,這也是極好的方法。
現在社會電力隨手可得,如果採用此法,施行簡單 成本極低,卻很有可能可以在極短時間內收到成效,進而縮短刑期,大量節省社會資源。

既然人類發明了電,那就該好好利用在人身上,改善生活環境(至少是大多數人),教科書不是這樣說的嗎?

如果有這種刑罰,想體驗一下犯罪的懲罰嗎?拿跟電線插進去插頭裡,保證你犯罪的念頭全電沒了。
(千萬不要試!!)

一個常常被電 卻永遠沒辦法適應的人留。

[亂蛇 在  2007-4-14 11:08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啵啵鼠    時間: 2007-4-14 10:07 PM

在花蓮服役的時候,在花蓮市常常會看道路邊阿海的競選車停在路邊,

小貨車上的刊版貼滿了字,看了會讓人眼花撩亂,感覺真的很髒。

我印象中令我很難忘的是他的宣傳口號''我是抗議天王柯賜海''後面還接很多有趣的對白(我忘了)
發表人: den007    時間: 2007-4-14 10:10 PM


引用:
osaka寫到:
我覺得總要有一種懲罰重到讓人不敢再犯
台灣刑罰已經太輕了
槍斃--一槍就死了...根本沒感覺....
應該增加絞刑..電椅..腰斬和魚鱗剮等刑罰
來遏止過度的犯罪...
槍斃應該是適合輕一點的..例如..搶劫...
絞刑...搶劫殺人..
電椅...強姦...
腰斬...綁架...
魚鱗剮...殺兩人以上...或犯多種刑罰者


事實上..我還滿支持這位仁兄的意見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4 10:12 PM


引用:
den007寫到:
事實上..我還滿支持這位仁兄的意見

多謝支持
送你三朵小花花


引用:
亂蛇寫到:
電是一種好東西,很多動物實驗就是用電來制約動物的行為!!
偷竊罪:每天在患部電擊1小時,持續3個月,以後想伸手就會"自然"的縮回來。
強姦犯:每天在患部電擊1小時,持續一年......嘿嘿嘿。
.....................不贅訴了,反正同理
既然人類發明了電,那就該好好利用在人身上,改善生活環境,不是這樣說的嗎?
如果有這種刑罰,想體驗一下嗎?拿跟電線插進去插頭裡,保證你犯罪的念頭全電沒了。
一個常常被電 卻永遠沒辦法適應的人留。

死刑和酷刑比較有嚇阻犯罪的功用...
之前我有看過DISCOVERY流言終結者
試過中國古代酷刑--水刑
應該也不錯...
會把人搞到精神耗弱....
這樣子相信他也沒辦法犯罪了

[osaka 在  2007-4-14 10:1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pluto3027    時間: 2007-4-14 10:21 PM

有時候死刑犯也想死啊! 他們也不想被關一輩子

台灣沒有終身監禁的法律, 無期徒刑關沒兩下就放出來了

槍決是死, 關到死也是死, 如果有終身監禁制(外加不得特赦或大赦), 我想很多人應該會選被槍決吧!
發表人: kkmmc    時間: 2007-4-14 10:29 PM

強姦的  雞雞給我剁掉
偷竊的  髒手給我烙印
詐騙的  舌頭給我割掉
綁票的  不用說,去死!
古話云:亂世用重典 就是說現在的拉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4 10:36 PM


引用:
pluto3027寫到:
有時候死刑犯也想死啊! 他們也不想被關一輩子
台灣沒有終身監禁的法律, 無期徒刑關沒兩下就放出來了
槍決是死, 關到死也是死, 如果有終身監禁制(外加不得特赦或大赦), 我想很多人應該會選被槍決吧!

我也反對監禁
為啥我們納稅要養這些犯罪者
他們是要被懲罰的
不是去享受的

如果只是坐牢
還不如去罰做苦工
來償還一些對社會的虧欠
發表人: dayi    時間: 2007-4-14 10:41 PM


引用:
osaka寫到:
魚鱗剮.....(恕刪)


這是叫"凌遲"是嗎?

不知道"剝皮法"適合用在什麼犯人身上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4 10:48 PM


引用:
dayi寫到:

引用:
osaka寫到:
魚鱗剮.....(恕刪)


這是叫"凌遲"是嗎?

不知道"剝皮法"適合用在什麼犯人身上

是的..."魚鱗剮"就是所謂的"凌遲"處死
中國一直施行到清末
因為洋人抗議太過殘忍才廢除

這項刑罰簡單的說
是在犯人身上覆蓋漁網
然後使用利刃
將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
足足得割滿3600刀
在最後一刀才能致犯人於死地
而且是公開處死
通常觀看者可以把其肉撿回去吃掉用以洩憤
行刑者因為要割滿3600刀才能讓犯人死
因此技術都是相當好的

只可惜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被奸臣陷害
被崇禎皇帝下令凌遲處死
當時北京城民還爭相競食其肉
可見大眾是多麼的愚昧...

--
這樣寫會不會太血腥變成18X的內容@@
如果會
請告訴我我會把這篇砍掉

[osaka 在  2007-4-14 10:50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臘腸    時間: 2007-4-14 10:50 PM

死刑是必要的...這樣才能嚇阻那些犯案的人有個警惕

要不然殺了1個人關一關就可以出來 跟殺100個有什麼差別
發表人: HCY1528    時間: 2007-4-14 11:16 PM

亂世需用重典
處罰要把握當下及時性
其實像新加坡運用鞭刑
台灣可以考慮看看
或許比死刑來的有恫嚇作用

發表人: swm    時間: 2007-4-14 11:17 PM

死刑犯的想法:
當法官一敲:本庭宣判xxx殺人罪名成立時
死刑犯只會想:
沒差.死後20年還是一條好漢.
但隨著在監獄裡過著無聊的日子.
來到了.總統赦免.或特赦或大赦
表現好的.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行
表現差一點的.
就在等4年吧!
一但赦免成有期徒刑都有可能在短時間內被釋放出來
如:保釋.假釋外出....等等
所以真的死刑也會變沒事的
這是事實

[swm 在  2007-4-14 11:1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tarnight    時間: 2007-4-14 11:18 PM


引用:


是的..."魚鱗剮"就是所謂的"凌遲"處死
中國一直施行到清末
因為洋人抗議太過殘忍才廢除.......
恕刪
[osaka 在  2007-4-14 10:50 PM 作了最後編輯]


我是贊成這樣的刑罰啦~~
不過這樣會不會造成執行這個死刑的人的心理壓力呢~~~~~
因為我想到就頭皮發麻

乾脆丟到海裡餵魚就可以了,省得浪費子彈還有環保概念。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4 11:31 PM


引用:
starnight寫到:
我是贊成這樣的刑罰啦~~
不過這樣會不會造成執行這個死刑的人的心理壓力呢~~~~~
因為我想到就頭皮發麻
乾脆丟到海裡餵魚就可以了,省得浪費子彈還有環保概念。

未來也許可以設計一種專為魚鱗剮的刑罰機器人
丟到海裡..總覺得沒有嚇阻力
魚鱗剮就是因為其殘忍
再加上是公開刑罰
因此有其顯著的嚇阻力

不然炮烙 (我說的炮烙不是電視演的拿燒紅鐵塊燙的那種小兒科)
和上面dayi大說的剝皮
也是一些不錯有慟嚇力的酷刑

再來我也想到一種秦代的砍頭
不像之後朝代都是使用快刀斬
秦代是把人埋在土裡
只露出個頭 (和剝皮法一樣XD)
但是砍使用木棒
把頭打斷...
因此行刑者力量也要夠大
由於壓力關係...
血液會從頸部斷處大量噴出就像噴泉一般

--
我怎麼覺得我越來越殘忍

[osaka 在  2007-4-14 11:3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dayi    時間: 2007-4-14 11:49 PM

抓去壽山餵鱷魚
既然那些罪犯喜歡弱肉強食的生活
就讓他們好好體驗個夠
發表人: tokyo    時間: 2007-4-14 11:58 PM

極力贊成恢復"滿清十大酷刑"
先凌虐之後再處死~
並強迫把可以用的器官捐出來...

發表人: ags    時間: 2007-4-15 12:07 AM


引用:
亂蛇寫到:

一個常常被電 卻永遠沒辦法適應的人留。

[亂蛇 在  2007-4-14 11:08 PM 作了最後編輯]

我比較有興趣的是你為什麼會常常被電....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5 12:10 AM


引用:
ags寫到:

引用:
亂蛇寫到:
一個常常被電 卻永遠沒辦法適應的人留。
[亂蛇 在  2007-4-14 11:08 PM 作了最後編輯]

我比較有興趣的是你為什麼會常常被電....

大概是因為常常幹壞事吧
手賤電手...腳賤電腳...
發表人: burnaby    時間: 2007-4-15 02:42 AM

讓法律保障好人,而不是用來寬恕壞人
殺吧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4-15 07:16 AM


引用:
shiuh寫到:
支持處死人權團體....

笨可以活著,
但廢死刑的人不能活著!

要廢死刑,
應由所有被害人的家屬做問卷來決定,
其它的人閉嘴!
發表人: 迷路的小狗    時間: 2007-4-15 07:40 AM

小弟對所謂的環保團體和人權團體都非常倒彈
因為他們老是對一些現有政策拿不出替代解決方案
但又老是要求政府和社會大眾不能做這個不能做那個

像死刑這事
廢不廢除小弟沒啥太大意見
但以台灣現行狀況
一廢除死刑之後是沒有真正的終身監禁
那一些惡行重大死性不改的人會變成關個幾年再跑出來威脅社會大眾
像女保險員案的陳金火
小弟記得那傢伙完全沒有悔意
這樣的人要是關個幾年再放出來豈不成為極為嚴重的不定時炸彈!
發表人: 綠幽靈    時間: 2007-4-15 07:48 AM

基本上要採行重罰體制就必須先剷除黑金、黑道民意代表
要不然立法是永遠不會通過的
哪有可能搬石頭砸自己腳的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7-4-15 09:04 AM

在下知道樓主會講這個議題的原因了 , 昨晚看新聞有看到白冰冰 ... 昨天是白冰冰的女兒往生10週年 , 因此與一些藝人出來呼籲廢除死刑 , 由她來登高一呼反對廢死刑是很適合的
發表人: Tuser    時間: 2007-4-15 09:25 AM

人權是"人"才有的,
那些犯了死刑重罪的,還稱得上"人"嗎?
關在牢裡,浪費納稅人的錢,
連處以槍決,都還有浪費子彈的問題,
那些呼籲廢除死刑的個人與團體,
希望他們要摸著良心想,要替善良的大眾想,
整個社會國家是由善良的大眾支撐的,
不是由那些破壞治安的死刑犯支撐的
發表人: den007    時間: 2007-4-15 11:00 AM


引用:
tokyo寫到:
極力贊成恢復"滿清十大酷刑"
先凌虐之後再處死~
並強迫把可以用的器官捐出來...


哈哈~看完以上大家的回覆....綜合起來我覺得可以將死刑犯這樣處置
死刑犯三部曲:            
1.做一兩年的苦工,為國家做點貢獻,表現良好可以將酷刑刑罰改判較輕(如:魚鱗剮改判為絞刑,表現不良...直接實行第二點)
2.依Osaka所提:依所犯之罪論處
                                 如:搶劫殺人:絞刑,強姦:電椅(這點我傾向用車裂),綁架:腰斬,殺兩人以上或多種犯罪者:魚鱗剮
3.強迫將其可用之器官捐出,可以救活不少人,讓社會更溫暖

[den007 在  2007-4-15 11:03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den007    時間: 2007-4-15 11:10 AM


引用:
burnaby寫到:
讓法律保障好人,而不是用來寬恕壞人
殺吧


Agree,而且人權是用來保護人的,不是用來保護非人的"動物".....
發表人: kkkk    時間: 2007-4-15 11:30 AM

贊成死刑,一堆罪犯的行為已經是非人了
還跟他講什麼人權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7-4-15 11:39 AM


引用:
kckadck寫到:
在下知道樓主會講這個議題的原因了 , 昨晚看新聞有看到白冰冰 ... 昨天是白冰冰的女兒往生10週年 , 因此與一些藝人出來呼籲廢除死刑 , 由她來登高一呼反對廢死刑是很適合的

我怎麼覺得她如果出來贊成廢死刑我會看不起她!
用她女兒的死沽名釣譽.


反對到底,白冰冰我支持你!

發表人: jasonlovekilly    時間: 2007-4-15 12:19 PM

本人非常贊成有死刑的
如果癈除了死刑的話
相對的一定會有更多人會更不怕法律的制裁
雖然死刑要看犯下的案來做裁決
但是想了想之後應該要多設幾條刑責反而比較好
強暴者就閹了他   
殺人都就直接判死刑
詐騙集團就更應該全部處死刑
因為常常聽到一些被騙的人跑去自殺或是哭的半死

PS:我不是一個殘暴的人,而是希望大眾能夠多一些保障   
發表人: riven    時間: 2007-4-15 12:20 PM

重點是法官他們怎麼判吧
現在的法律也是保障有錢人的
有錢的人才請得起律師
有錢的人才有辦法關說
殺人犯也有原因的(少部份...)
多的是犯了法卻還是逍遙法外的人

不同的立場會有不同的想法
(例如:因為父親家暴才殺掉這種不是父親的殺人犯)
這種又該如何判處呢?

最後  絕對不贊成廢除死刑
倒是很贊成嚴刑峻罰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07-4-15 12:21 PM


引用:

我怎麼覺得她如果出來贊成廢死刑我會看不起她!
用她女兒的死沽名釣譽.


反對到底,白冰冰我支持你!


不可能啦 ... 受害者家屬不可能去贊成廢死刑的 , 記得之前她就很賭 ...... 懶得理人權團體了 , 家人總是心頭上的一塊肉 , 經歷這種事想要逆轉她的思想是近乎不可能的 ...
題內話 , 不知那個朝代是不是有用水銀剝皮的刑罰 ? 以前老師有講過 , 但是是那個朝代在下已經記不得了


引用:

不同的立場會有不同的想法
(例如:因為父親家暴才殺掉這種不是父親的殺人犯)
這種又該如何判處呢?


這個就要交給警方調查了 , 能當上法官 , 判斷能力應該夠好

[kckadck 在  2007-4-15 12:3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4-15 02:47 PM

幾年前~
當初看到白冰冰女兒的新聞都笑出來了~
標準的社會觀點阿....
除了她的女兒是人,其他受害者全部都不是人~

發表人: 南無    時間: 2007-4-15 02:52 PM

俗諺一路哭不如一家哭

為何壞人到處做惡沒事,好人就得天天上山頭

他們要什麼人權

他們侵害他人人權時他們他有徵詢被害人的同意嗎?

古代揚灰都死刑了

殺人.強姦當然要死刑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4-15 02:57 PM

哇~
好久沒有看到南無兄了~

發表人: 南無    時間: 2007-4-15 02:59 PM

我都有上來呀

只是電腦要重裝一些東西

所以上來都很晚了

沒人聊就下線了
發表人: ㄚ明    時間: 2007-4-15 03:15 PM

我也贊同不應該廢除死刑
不然反正不會死那壞事就可幹盡了
發表人: domigo    時間: 2007-4-15 03:36 PM

我想你可以看一下『死刑囚042』,這部漫畫;有深度的漫畫。
就是探討該不該廢除死刑,不過現實的考慮因素太廣了,很難說要不要份除這麼簡單。
事情不能只分成一或二這麼簡單而以。



相關介紹-博客來

相關檔案下載

<a href="ed2k://|file|%5Bcomic%5D%5B死刑囚042%5D%5B小手川瑜亚%5D.Vol.01.rar|72019978|399b75d77418444d2f787ac2aab72b6d|h=KIMRKGXVSNGTIPQLG5YU5A4JITTKNG5T|/">[comic][死刑囚042][小手川瑜亚].Vol.01.rar</a>

<a href="ed2k://|file|%5Bcomic%5D%5B死刑囚042%5D%5B小手川瑜亚%5D.Vol.02.rar|72664936|d21a463d06f5909be2df218881158a19|h=JLN7KGNECOPEB4D3FYX6K6OX7NM23UFD|/">[comic][死刑囚042][小手川瑜亚].Vol.02.rar</a>

<a href="ed2k://|file|%5Bcomic%5D%5B死刑囚042%5D%5B小手川瑜亚%5D.Vol.03.rar|81064053|6408042bc7f6647ede58d4dba678e76a|h=CNGCQIRMN7WKHJYZ2GQIADMQN5P4I2GX|/">[comic][死刑囚042][小手川瑜亚].Vol.03.rar</a>

<a href="ed2k://|file|%5Bcomic%5D%5B死刑囚042%5D%5B小手川瑜亚%5D.Vol.04.rar|87040634|03221e2c7fb479907e11781cf9c6ce6b|h=YZIWMZJ545BWUFD5PSSH3MFNNHJDE63X|/">[comic][死刑囚042][小手川瑜亚].Vol.04.rar</a>

<a href="ed2k://|file|%5Bcomic%5D%5B死刑囚042%5D%5B小手川瑜亚%5D.Vol.05.rar|81810944|484cc2175c25389f215caf4bfdff6ccf|h=W4OUU7JNHPNLTA3UUYOESPUBEMHRDPIQ|/">[comic][死刑囚042][小手川瑜亚].Vol.05.rar</a>
發表人: chu9066082    時間: 2007-4-15 04:06 PM

關注中~
我當然不贊成
現在有死刑還是依舊很多人會犯罪
如果廢了死刑不是更多人無法無天
既然要犯罪就不要講人權
如果人權團體抗議那請他們把一般合法的老百姓人權先顧好吧!死囚再來討論!
至於死囚冤獄是否~那就是法官自己要英明
如果法官都會被金錢誘惑不公平判決講什麼人權都沒用
p.s 應該不會太極端的回應吧!深怕又變潛力帖的份子
發表人: stanleyh    時間: 2007-4-15 05:08 PM

我是不贊成...
而且這些犯罪的人的思考邏輯...
大都跟大般人不同...
不會有一般人會有同理心之類的思考方向...
不是利字當道就是仇恨滿腹...
可能有那百分之一的人會有回頭的可能...
人權團體卻為了那百分之一...讓百分之九十九都在路上逍遙...
在路上無故砍人,殺紅眼......是法律判的太輕?律師太強?
還是學校沒教?父母沒管?上面這些事及人都不會有事...
因為當事人當天就可以交保出來...又可以胡作非為...
難怪台灣會少子化...有直升機父母...

絕對不能廢死刑!!

沒了死刑..某甲去殺光仇人...數個家庭支離破碎...
某甲最多判個無期徒刑...過個十幾年表現良好..又可以假釋出來...
重新殺人...不...他們要某甲重新做人...
被關這麼久沒謀生能力...公司也沒人要殺人犯...
等於又判了某甲一次死刑....
然後再去殺人以解心中之恨...
然後....循環....

重點......最倒楣的...就是這些無辜的老百姓...被殺被砍...還得納稅養他....唉....
發表人: mcombbs    時間: 2007-4-15 05:14 PM

如果是你冤枉被判死刑怎麼辦? 這種例子不是沒有.
發表人: newtoepie    時間: 2007-4-15 06:10 PM

廢死刑..等監獄太滿總統就會大赦..然後一堆人在一起出來犯案
一起組隊..打起警察就像打怪一樣容易
而且現在每個縣市都要求遷移監獄....到時候都不知道要把人關在哪裡
更何況現在法律有點讓人心寒....像一些殺人犯或是強暴犯這種犯錯無法回頭的...卻只要一句話"我知道錯了"就能得到人權團體的關愛..處處幫他們求情...但是那些被害者呢??傷心的還是只有家屬...他們好像連看一眼都不願意....
唉...我的想法就是這樣....看到這種議題就心中有氣
發表人: Tommy_Lu    時間: 2007-4-15 06:23 PM

完全不贊成廢除死刑
死刑就是將犯罪者永遠與社會隔離的一種手段
若是沒有死刑.....即可能有假釋的一天....
誰能保證犯罪者無再犯的可能
即使終身監禁.....一來監牢空間有限....勢必人滿為患
二來國家必須養受刑人一輩子.....代價未免過高(有些人死不足惜....還養他一輩子 ??? 你願意嗎 ???)
人權....是給尊重生命的人用的
死不足惜的畜牲......不配講人權
發表人: Tommy_Lu    時間: 2007-4-15 06:28 PM

補充一點......很多人擔心冤獄錯判的問題
但這是兩個不同的議題....不能扯在一起
擔心錯判死刑....就廢除死刑....不是因噎廢食嗎???
要是擔心錯判.....應該提高司法人員的素質.....從制度面力求司法公正....並完善救濟制度
才是正確的改革方向
發表人: den007    時間: 2007-4-15 06:29 PM


引用:
mcombbs寫到:
如果是你冤枉被判死刑怎麼辦? 這種例子不是沒有.


首先感謝你發言提供你的想法,給我們參考
原則上我認為這種情形算是少數,機率也相當低,因此如果因恐發生這種情形而廢除死刑,我認為是相當不恰當的
我們應該將大眾的安全為考量,考慮大部分人的安全及保障吧,不該為了少數這種情形而讓罪大惡極的人逍遙法外
對社會造成第二次的傷害,產生更多的受害者吧。

[den007 在  2007-4-16 06:53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南無    時間: 2007-4-15 08:06 PM


引用:
mcombbs寫到:
如果是你冤枉被判死刑怎麼辦? 這種例子不是沒有.


又沒要廢上訴

冤案很少發生

現在不比古代
發表人: nbaboy24    時間: 2007-4-15 09:30 PM

我不贊成廢除死刑.但是我贊成加入亂蛇大大說的電刑.或者一些生不如死的刑罰.而且要有時間加給
比如說.一個罪犯殺了人.殺了一個也是死刑.多殺幾個也是死刑.所以當他殺了一個人之後會有豁出去的心態.就算你給他判10個死刑.他還不是一槍而已.他怕什麼?
而生不如死的刑罰就不一樣了.他犯一次我加一個時間.他犯越多次我加越多年.一般來說.這適合初犯.屬於警悌做用.若是累犯.我想他已經屬於心理變態.乾脆給他死刑一了百了.
很多時候.有些人會講求人道.但是要因人而異.想悔改的給他機會.情節重大又累犯的傢伙.千萬不要想感化他.不然倒楣的只會是好人
(以上資料來自守監獄的經驗)

[nbaboy24 在  2007-4-16 12:05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5 11:04 PM

不過目前只有兩個人贊成廢除死刑
我還蠻想聽聽為什麼贊成廢除死刑的

可不可以請投贊成的人來說明一下為什麼呢?
發表人: nbaboy24    時間: 2007-4-16 12:16 AM


引用:
den007寫到:

引用:
tokyo寫到:
極力贊成恢復"滿清十大酷刑"
先凌虐之後再處死~
並強迫把可以用的器官捐出來...


哈哈~看完以上大家的回覆....綜合起來我覺得可以將死刑犯這樣處置
死刑犯三部曲:            
1.做一兩年的苦工,為國家做點貢獻,表現良好可以將酷刑刑罰改判較輕(如:魚鱗剮改判為絞刑,表現不良...直接實行第二點)
2.依Osaka所提:依所犯之罪論處
                                 如:搶劫殺人:絞刑,強姦:電椅(這點我傾向用車裂),綁架:腰斬,殺兩人以上或多種犯罪者:魚鱗剮
3.強迫將其可用之器官捐出,可以救活不少人,讓社會更溫暖

[den007 在  2007-4-15 11:03 AM 作了最後編輯]

第3點有疑問......那個器官有人敢用嗎?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07-4-16 12:20 AM


引用:
nbaboy24寫到:
第3點有疑問......那個器官有人敢用嗎?

如果某人的至親需要器官移植
我想就算殺人犯的心應該很多人都搶著要吧?

而且一般而言好像不會透露器官捐贈者的資料給受贈者家屬...
發表人: DD    時間: 2007-4-16 12:31 AM

用死亡筆記本來創造沒有罪犯的世界 我要當新世紀的神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6 04:15 AM


引用:
nbaboy24寫到:
比如說.一個罪犯殺了人.殺了一個也是死刑.多殺幾個也是死刑.所以當他殺了一個人之後會有豁出去的心態.就算你給他判10個死刑.他還不是一槍而已.他怕什麼?
恕刪~
[nbaboy24 在  2007-4-16 12:05 AM 作了最後編輯]

所以我才提議應該要分成不同等級的死刑
要足以讓想殺人者知道殺一個人和殺多個人的不同...
要讓一個人死不是只有槍斃一種方法
槍斃或砍頭都是一種十分快速解決犯人痛苦的方法
我不贊成使用
要讓這些重刑犯人嘗到生不如死
就只有用一些殘酷的死刑
來對死刑等級來分類...(絞刑,電椅,腰斬,車裂,炮烙,魚鱗剮,...)

當然亂蛇大提出的電刑
我覺得
如果實行的話
對某一些犯罪應該很有警惕效果 (我以前也常常被電= =)

[osaka 在  2007-4-16 04:16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hu9066082    時間: 2007-4-16 10:39 AM

陳進興不也被判好幾個死刑但陳進興只能死一次
如果死好幾次不就見鬼
美國不是民主國家嗎?
至今美國不是還有電椅
新加坡也是民主國家但他們有鞭刑
且新加城法律可是很嚴謹
我反對廢死刑但對於犯罪輕者可以使用一些懲罰性的刑責~這樣才有殺雞儆猴的效果
用錢做懲罰對有錢人而這根本不是懲罰不如做一些對社會有公益的事比較實際
發表人: qqchien    時間: 2007-4-16 02:42 PM

我沒投票,因為覺得沒有選項。
廢除與不廢除都沒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問題一大堆,
所以不管廢除與不廢除,都是一個不完整的法令
各有利弊。
發表人: shawn0129    時間: 2007-4-16 02:47 PM


引用:
qqchien寫到:
我沒投票,因為覺得沒有選項。
廢除與不廢除都沒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問題一大堆,
所以不管廢除與不廢除,都是一個不完整的法令
各有利弊。

+1
台灣的制度不健全
如果硬要廢除,又會衍生出一堆問題
還是等到其他法令都完備的時候再來討論要不要廢除比合宜
發表人: wwang    時間: 2007-4-17 03:23 PM

我不贊成廢除死刑
因為不想為這些犯人食宿支付我的稅金
國內的人權團體
似乎過度的保護犯罪者的人權了
但是卻忽略了受害者

如果..萬一人權團體說服立委,必須廢除死刑時
我建議那些受刑人在終身監禁的同時
也必須終身在牢內工作,其工作所得除一部份支付自己的食宿及管理人員的開銷
其餘所得應該給予受害者家屬,這是最起碼的正義

[wwang 在  2007-4-17 03:2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mcombbs    時間: 2007-4-17 07:10 PM


引用:
den007寫到: [
原則上我認為這種情形算是少數,機率也相當低,因此如果因恐發生這種情形而廢除死刑,我認為是相當不恰當的
[den007 在  2007-4-16 06:53 PM 作了最後編輯]

若是發生在你身上, 你會用這樣的回答安慰自己跟家人啊?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7 07:22 PM


引用:
mcombbs寫到:

引用:
den007寫到: [
原則上我認為這種情形算是少數,機率也相當低,因此如果因恐發生這種情形而廢除死刑,我認為是相當不恰當的
[den007 在  2007-4-16 06:53 PM 作了最後編輯]

若是發生在你身上, 你會用這樣的回答安慰自己跟家人啊?

也可試問
當如果是你的親人遭犯人殺害或者強姦之類的事情
你要怎麼面對家人和安撫自己的心情?

我認為啦
也許冤獄是不可避免
親人被冤獄自己肯定很痛心以及很不滿
但是死刑有一定嚇阻人犯罪的效果
是很明顯的

當然除非是公權力不彰,不被尊重的時候...
發表人: rainwen    時間: 2007-4-17 07:36 PM


引用:
osaka寫到:
不過目前只有兩個人贊成廢除死刑
我還蠻想聽聽為什麼贊成廢除死刑的

可不可以請投贊成的人來說明一下為什麼呢?

呵.....前面還有人說這篇是潛力帖,看來是不可能,因為一面倒啊~
嚴格說起來,我是贊成廢除死刑的(但那兩票不是我投的)

等....等等!大家先別急著拿磚塊砸我,等我說完再砸.....

我之前在別的討論文章有提過,聯合國人權公約是不支持身體刑跟生命刑的
所以人權團體只是根據此公約對剝奪生命、傷害身體的處罰加以反對,
並不是專門為犯罪者說話,假使處罰罪犯的方法是關它個八百年,
人權團體是不會反對的。當然,人權團體有時過於迂腐也是事實,
不考慮民情輿論,也不提出配套措施,只專注在他們所追求的目標上,
難怪大家會這麼反感。

至於我贊成廢除死刑的理由,除了上述的人權公約外,還有就是mcombbs兄所提的"冤獄"
大家似乎認為在現今社會,冤獄應該很少,其實並不然
因為台灣沒有冤獄的相關資料統計,所以我以美國的統計作例子
美國學者統計,美國司法系統的誤判率約為0.5%,以美國200萬的囚犯人數估算,就有一萬人
而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顯示,美國死刑判決經上訴後原判決遭撤銷的比例是68%
表示初審時被誤判的機率很高,假使犯人無力或放棄上訴,可能就因此冤死
另外因DNA鑑識技術的進步,美國自90年代開始對仍在服刑的舊案重新進行驗證
結果至今有180多個人獲得平反

台灣司法體系的嚴謹度尚不如美國,鑑識技術也落後美國一截,李昌鈺博士曾提到
台灣在證物管理上頗為輕忽,很容易出紕漏。而且台灣過去也常使用刑求,犯人被
屈打成招時有所聞,現今或許不多見,但也無法肯定完全沒有。

犯人被刑求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台灣史上第一樁銀行搶案,由於當時震驚社會,
所以警方辦案壓力頗大,逮到一個嫌疑犯就認定他是兇手,想用刑求逼他認罪,
結果那人不堪刑求而自盡。就在他自盡當天,警方才抓到真兇,但已鑄成大錯。
http://www.ettoday.com/2002/04/14/708-1290607.htm

前陣子也有個新聞,有個人因為證人作偽證,被判兩年徒刑,還是證人良心發現才
獲得平反。台灣光靠人證就可以將人定罪,但我們知道,人的記憶又不是那麼可靠....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 ... 15071026070041.html

綜合以上說明可以知道,要說現今台灣沒有冤獄,其實是不太可能;
沒看到太多冤獄平反的例子,更顯得在台灣獲得平反的機率微乎其微。
如果被冤枉的人只是坐牢,那我們還可賠錢補償,但不可逆的死刑呢?
是再多錢也換不回來的....更別提家屬的傷痛及逍遙法外的真兇

當然,許多人會提到受害者的人權因此被罔顧;但我們要知道,受害者的傷害已
造成,即使將犯罪者千刀萬剮也無濟於事。更何況廢除死刑並不代表縱放罪犯,
而是用另外的方式來懲戒他,一樣兼顧到受害者的人權。而最廣為人用的方法就是
自由刑(坐牢),一來符合人道理念,二來被冤枉者有平反機會,再來是當罪犯為其他
案件的重要人證或共犯時,不致因為被處死而錯失證據,反讓其他兇手無法被定罪

只是判自由刑對一般民眾來說,不如判死刑來的爽,加上台灣有人死要瞑目的觀念,
不判死刑似乎就無法讓受害者瞑目。但法律畢竟不是用來讓人爽的,不然十大酷刑
早就搬出來用了;連坐法也需要恢復,因為就是父母師長沒教好,才會有這個王X蛋!
但我們就是不能這麼做........

就我的角度來看,關在牢裡終老一生其實比一槍斃命要恐怖的多,很多人都是不見
棺材不掉淚的,有的即使判了死刑也是屌兒啷噹,一直要到執行槍決當天才嚇得腿軟,
開始痛哭流涕.....可惜這時他已將死。

關在牢裡一輩子就不一樣了,可能一開始他還不在乎的過日子,等到年華老去,
成為風中殘燭,死期將近時才開始感到不安、為自己過往的行為懺悔,甚至害怕起
死後的審判,這種恐懼感會持續不斷的環繞著他,直到生命終了.....這才是真正的懲罰啊~

有的人也許不樂意把納稅錢浪費在這種人身上,但死刑重犯畢竟佔極少數,
多幾個碗而已,沒差這點錢,況且幾十年後就可以收割了.....一切都是值得的


這裡要告訴大家一個不幸的消息,文章開頭我有說"嚴格說起來,我是贊成廢除死刑的"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台灣的死刑已經差不多"殘廢"了,廢不廢都一樣.....

為什麼呢?因為近年來世界各國的人權意識抬頭,在此等氛圍之下,我國法律五年前已
將"唯一死刑"修改為"相對死刑",這有什麼不一樣呢?唯一死刑是犯了這個法就一定死;
相對死刑則是最重判死刑,但輕則可判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這對法官來說就有很大的
彈性宣判空間。而現今法官基於人道考量(嚴格說起來應該是國內外人權團體的壓力),
很少會將犯人判決死刑,所以這幾年被判死刑的少之又少。前陣子就有個案例,有個男子
在孩子面前將父親殺害,還一直喊爽;在審判過程中該男子毫無悔意,一審原判決死刑,
但到最高法院卻改判無期徒刑......一整個無言,這在以前根本就是唯一死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pr/15/today-so1.htm

依照法務部的統計資料,11年來共有165人被執行死刑,但近3年來只佔其中的6個,
去年更創下有史以來唯一無執行死刑紀錄的一年......可說是名存實亡。

就務實的觀點來看,11年來約有33萬人因罪入獄,但判死刑者僅有165人,所以改良台灣
刑法的刑期設計才是當務之急,死刑的存廢反倒無足輕重(尤其是現在),所以我一直傾向
藉由廢除死刑來換取更嚴格的自由刑設計,才能展現真正的公平正義。台灣的刑法真的是
太輕了,光靠殘廢的死刑根本毫無嚇阻及隔離作用,我現在就為大家介紹台灣的自由刑"特色"

1.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徒刑無累加的設計,所以不管犯多重的罪,只要沒被判死刑,
就只有一個無期徒刑,再搭配寬鬆的假釋制度.....只需要十幾年
於是乎,台灣刑法中最重跟第二重的處罰就變成:槍斃=>關十幾年....落差實在太大
況且現在死刑又是彌留狀態.....天啊~~~恐怖的世界

2.有期徒刑:台灣的有期徒刑雖然可以累加,但卻有上限(30年,之前還只有20年),
也就是宣告刑期即使是3萬年,實際執行也只能30年。這邊剛好又有一個案例,
有個男子連續性侵同居人的三個女兒,依照一罪一罰制,宣告刑期達92年,
結果因為30年的上限,所以法官判執行有期徒刑"18年".....X的!什麼鬼判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r/17/today-so7.htm
P.S.:以前尚未改"一罪一罰制"時,這麼多次的性侵只算一次罪.....


根據上述的缺點,我改良的新刑法方案如下:

1.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可不斷累加,無上限,宣判刑期即執行刑期。

2.假釋制度大幅提高門檻,需過宣判刑期一半方可進行假釋審查;
假釋後需定期向監護官報到,違反假釋規定,剩餘刑期加倍,
且需過刑期三分之二方可再申請假釋,若第二次再違反則永不准假釋
假釋期間若犯同樣法條,所犯刑責加重二分之一,且永不得假釋

3.刑法任何罪刑都採一罪一罰,可不斷累加且加權,竊盜也可判到數十年;
經濟型犯罪以詐取金額多寡來決定刑期,以一百萬一年做換算,可依情況
不同而加權,並需償還被害人所詐騙之金錢,無力償還則在監獄工廠做工
償債,直至清償(罰金或賠償金也依此原則辦理)。累犯不得假釋

4.嚴懲性侵犯,性侵未成年幼童有期徒刑20年起跳,依次累計,多人加倍;
性侵婦女10年起跳,依次累計,多人加倍。且性侵假釋門檻需服滿刑期達
三分之二以上,一旦違反假釋或累犯即永不得假釋

以上規劃基本上以不變更目前刑期為原則,但大幅修改計算方式,刑期無上限,
採多罪多罰,累犯加倍之模式,以期能發揮嚇阻作用。假釋門檻提高,嚴格審核,
避免成為制度漏洞。此設計的缺點就是,要關的犯人會又多又久,會花不少錢。

台灣的死刑不管廢不廢,自由刑都需修改,重罪輕罰的地方太多了,尤其是性侵犯
跟經濟犯的部分,再加上令人無言的上限跟假釋制度......唉


以上就是小弟的淺見......呼~都快變成論文了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7 07:45 PM


引用:
rainwen寫到:
由於文章太多
恕刪

大大說的真好
也許你早點出來說
贊成廢除死刑的人也許會更多
發表人: mcombbs    時間: 2007-4-17 10:18 PM


引用:
osaka寫到:
也可試問
當如果是你的親人遭犯人殺害或者強姦之類的事情
你要怎麼面對家人和安撫自己的心情?

我想你並不了解我的意思, 才會這樣問.

我的著眼點是被冤枉的機率雖然低, 但不是零. 那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社會上的難題往往沒有令人完全滿意的解決方法, 你只能選擇比較好, 或比較不爛的方法.

若我是受害人家屬, 真兇是被判死刑, 還是無期徒刑, 是有差別, 但這差別到底是多大? 姑且定為A.

現在想一想若我是被冤枉的"罪犯", 被判死刑跟無期徒刑的差別有多大? 我認為是無限大, 也就是大於A. 因為只要不死, 我就有機會.

該怎麼取捨, 對我而言答案非常清楚.

但贊成殺光所有罪犯, 即使錯殺自己也OK的人, 我也沒意見, 因為這是個人取捨的問題.
發表人: qqchien    時間: 2007-4-17 10:27 PM


引用:
rainwen寫到:


看了rainwen 提供的想法後,當然是有一定的道理在。
在這邊做一點點小小不同的意見
rainwen 所說的無期徒刑,但是無期徒刑似乎站在人權團體的觀點來看也是反對的
因為那只會造成受刑人更大的痛苦,更大的心理壓力,到不如死一死比較快。
如果廢除死刑是站在人權的角度那無期徒刑在我看來是更不人道的行為。
而且國家又要浪費那麼多的資源,在那些不被一般社會大眾所認同的人身上,似乎也對國家是種損失。

至於其中提到的冤獄,受不了刑求而自盡,那是警方的問題,對於犯人該用什麼樣的標準制度去看是不是真的兇手,我想警方有他們一定的能力在,而他們用刑求的方式我想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事情牽扯到後來的判斷好像有點沒有說服力。
冤獄的人當然也是有,我想背罪的也很多,但並不是每一件事情都需要用死刑
死刑是針對否些真的失去人性對社會傷害太大,是無法彌補的滔天大罪才需要
(例如:連續殺人犯、連續性侵犯、連續炸彈客等等。。。。)

如果真的要廢除死刑,我想這些都不是很完整的配套措施以及法令!
但不廢除,現在的問題也是一堆,也沒有一套完整的法令來規定!
所以啦 受刑人 再犯案前 只能請三思
因為 現在的法令 改來改去,進去牢裡可能會像三溫暖吧!!
發表人: den007    時間: 2007-4-17 10:49 PM


引用:
mcombbs寫到:

引用:
osaka寫到:
也可試問
當如果是你的親人遭犯人殺害或者強姦之類的事情
你要怎麼面對家人和安撫自己的心情?

我想你並不了解我的意思, 才會這樣問.

我的著眼點是被冤枉的機率雖然低, 但不是零. 那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社會上的難題往往沒有令人完全滿意的解決方法, 你只能選擇比較好, 或比較不爛的方法.

若我是受害人家屬, 真兇是被判死刑, 還是無期徒刑, 是有差別, 但這差別到底是多大? 姑且定為A.

現在想一想若我是被冤枉的"罪犯", 被判死刑跟無期徒刑的差別有多大? 我認為是無限大, 也就是大於A. 因為只要不死, 我就有機會.

該怎麼取捨, 對我而言答案非常清楚.

但贊成殺光所有罪犯, 即使錯殺自己也OK的人, 我也沒意見, 因為這是個人取捨的問題.


應該也沒有哪一個國家的法律可以做到零誤判,我認同你這一點
但我關心的重點並不是在於罪犯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心態上的滿足,就像你提的....只要不死...人人都有機會
這也包括"絕大部分"沒有被誤判的死刑犯,那些人也有機會再次出來...再次犯罪...一個罪犯有可能這一輩子就這樣"持續"犯罪....
在他一生中可以毀掉許多個幸福美滿的家庭....這可以想像嗎?...試問...如果你或是你家人是他的第N個受害者...你可以接受嗎?
死刑是一定要執行的,重點在於"司法誤判率的降低"

[den007 在  2007-4-17 10:5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17 10:57 PM


引用:
mcombbs寫到:

引用:
osaka寫到:
也可試問
當如果是你的親人遭犯人殺害或者強姦之類的事情
你要怎麼面對家人和安撫自己的心情?

我想你並不了解我的意思, 才會這樣問.
我的著眼點是被冤枉的機率雖然低, 但不是零. 那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社會上的難題往往沒有令人完全滿意的解決方法, 你只能選擇比較好, 或比較不爛的方法.
若我是受害人家屬, 真兇是被判死刑, 還是無期徒刑, 是有差別, 但這差別到底是多大? 姑且定為A.
現在想一想若我是被冤枉的"罪犯", 被判死刑跟無期徒刑的差別有多大? 我認為是無限大, 也就是大於A. 因為只要不死, 我就有機會.
該怎麼取捨, 對我而言答案非常清楚.
但贊成殺光所有罪犯, 即使錯殺自己也OK的人, 我也沒意見, 因為這是個人取捨的問題.

我沒說錯殺自己也OK
當然誰都不希望自己被冤枉

被冤枉的罪犯被判死刑和無期徒刑差別是很大,
知道是被冤枉的犯人
會有人都很同情
甚至會打抱不平

BUT如果是真正的罪犯呢?
被判死刑和無期徒刑的差別也是很大
無期關到死勉強還好...若是減刑,假釋再放出來...
對當初的受害者甚至其他人又是另外一種折磨

這個事情的確是一體兩面的
沒人願意當被"殺雞儆猴"的人
但是若是沒有被"殺雞儆猴"的人
猴子依然會很囂張...
當然也有可能雞被殺了,猴子依然囂張
但是只要真的殺到了猴子...相信猴子應該會有警惕的

的確冤獄的機會並不是零
以目前台灣的司法和調查來說
甚至機會還很大
這兩件事情的確很難兩全其美


我知道我舉的例子很爛...
mcombbs大說的其實很有道理
這個問題每個人的答案都在個人的心中

只不過我的出發點並不是為了殺罪犯而贊成有死刑
我贊成死刑的角度是
希望藉著殘酷的死刑或者刑罰
可以遏止犯罪的數量

尤其是重大犯罪...

[osaka 在  2007-4-17 11:1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ggyoung    時間: 2007-4-17 11:12 PM

早就亂很久了= =

人人就講人權,講到連監獄裡的犯人也要人權…

可是誰又有想到過

當這些人做他們的壞事時,他們怎麼沒想到那些受害者的人權…

唉…早就亂很久了= =

如果還廢死刑= =
這還不大亂特亂嗎= =

ps:這真的是超有潛力的潛力帖啊
發表人: HOTW    時間: 2007-4-18 12:46 AM

  支持死刑  但是法官通常不會判 而且無期徒刑可以假釋 真的是太恐怖了

人權團體 或是他的家人應該要跟各式各樣犯罪者住在一起看看  
發表人: cf39682    時間: 2007-4-18 01:18 AM

真的廢除死刑的話,那殺人就不用償命了~
到那時社會一定更亂,還有人敢出門嗎?
發表人: rainwen    時間: 2007-4-18 03:50 AM


引用:
qqchien寫到:
恕刪~

呵~以目前來說,人權團體最大的目標還是在廢除生命刑,取消無期徒刑我倒還沒聽過世界上有那個
人權團體在推動,甚至人權團體自己也提倡以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來取代死刑,所以還不用擔心
至於浪費國家資源,我前面文章有提到,由於死刑犯的人數不多,所以耗費的資源在整體比例來講
其實不高,而且也可利用勞役的方式讓囚犯自立更生。

再來是冤獄的問題.....只要出現冤獄就已經是不合法了,根本不應該有冤獄出現的,不是嗎?
不管造成冤獄的原因為何,只要有冤獄出現就是不對,但冤獄在這不完美的世界裡又很難杜絕,
那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起碼讓誤判有彌補的機會.......而死刑誤判是無法彌補的。
前面有朋友提到,反對用無期徒刑取代死刑的原因之一是:無期徒刑有假釋的一天
那如果終身不得假釋呢?大家是否可以接受用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來取代死刑?

其實我不是那麼反對死刑,但死刑在台灣已經是名存實亡,如果我是歹徒也早就把台灣當作
沒有死刑的國家,之前殺害老父又毫無悔意的犯人被判無期徒刑就是最好的證明。
反倒是自由刑過輕、假釋制度過鬆,讓罪犯在台灣有恃無恐,這才是大家要關注的焦點;
所以我非常樂意用殘廢的死刑制度,換取無上限的自由刑及提高計算標準跟假釋門檻。
這樣才能真正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我很怕社會大眾一直拘泥於台灣死刑存廢問題上,而忽略自由刑的重大缺陷;
結果到最後可能變成死刑存而不用,但自由刑依然未獲得適切修正的情況

合理的自由刑制度應該是這樣:當你犯罪次數多或影響層面大時,所判的刑責
可以跟重大殺人罪同等級。譬如小偷偷一次判一年,那偷一百次就判一百年;
或是詐騙一百萬判一年,那詐騙一億就判一百年.....以此類推

現在台灣的情況卻是這樣:殺了很多人(注意!是很多人)才會判死刑;殺一兩個人
是無期徒刑;其他非取人性命之人身傷害罪頂多二十年;無關人身傷害的罪刑
犯再多也判不到十年;再加上沒死就有獎的假釋制度.....cow~

[rainwen 在  2007-4-18 03:51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Athlon    時間: 2007-4-18 04:36 AM

不贊成
該死的是那些人權團體
發表人: asasia    時間: 2007-4-18 08:48 AM

以台灣現況是不太適合廢除死刑...
那一些人權和環保團體總有一點活在理想國裡頭
發表人: cjmm5845    時間: 2007-4-20 08:55 PM

乾脆發動死刑公投好了~
國情不同法典也要有所不同~
就讓人民自決免得法務部難做遲遲不敢批~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4-20 09:07 PM


引用:
ggyoung寫到:
ps:這真的是超有潛力的潛力帖啊

還好拉~
每個人都像在開辯論一樣~
語氣上也沒有做很嚴重的觸犯~
就現在來說還可以接受.....

目前的正方(支持死刑)的有osaka兄跟den007兄~
反方是rainwen兄跟mcombbs兄....
希望可以有更多的人可以參與雙方的論辯~

我在之後會幫雙方做一下觀念的整理
這時再來一次的投票吧^^

大家現在之所以對死刑的廢除跟贊成.....
其實有很大的原因出自台灣媒體的誤導....
以及對於台灣法律的模糊設定~
在這幾頁的討論中,
雙方提出的觀點都很切要領,

希望雙方可以在繼續


[ur2581 在  2007-4-20 09:0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guts    時間: 2007-4-20 10:29 PM

我是唯一寫沒意見的

修理犯罪者的目的       主要就是要讓被害人爽      讓預備犯心生警惕和恐懼   以嚇止犯罪


反過來問 ,  為何會有死刑以外的刑罰?

就像是這類討論   總會有人拿出強姦犯出來說嘴一樣

污告  冤獄  公然侮辱    遭受歧視   在受害人身上,也許也等同於被強姦一般

所以這些加害人也通通都去死或是鞭刑

因為恐懼各種犯人再犯    所以套上狗圈   限制行動

那既然已經定義犯罪人不會改過    或是社會根本就不接受服刑完畢的人    那為何不通通殺掉

偷竊  侵占   各種侵害他人權益   記價超過法定工資/日     也因為等同於害人一天無法支出生活所需

所以也是死刑
============
每個人討厭的東西不同       依照民粹下的定義    紅衛兵認為該處死的   光頭黨認為該處死的  KGB認為該死的   SS認為該死的    哈瑪斯  真主黨   或是這幾天很紅的那位韓國人     大家都認為該死的人很多
也都擁有各自充分的理由

橫跨專業的假民主之行徑   就是民粹

有個卡通叫做奇諾之旅    也許有人看過

有個國家   施行100%公投   就在他們革命殺掉皇帝以後

這裡的投票  輸的一方  就是死刑

反對公投的先死     在來是反對死刑的去死    直到最後主角和機車到那個國家的時候    只有一個中年男子留在那邊

因為之前國家只剩這個男子和他的妻子和另一位醫生     醫生想要離開國家,到別的地方去

他們夫妻倆不同意    投票決定後   就案法處死的醫生

過不久他的妻子就因病去世了

剩下的就不說了...........

小叮噹都曉得吧    裡面有個道具    按一下就可以讓你討厭的人通通消失
結果世界上只剩大雄一個
=========================================================

也許就算要費死刑   當受刑人得到N百年的刑期的時候,可以擁有死刑志願的人到選項

就人性面   我也擔心類似強姦犯的人   出來再犯率高的這種重大罪刑人    會害到我週遭的人

所以我投票的結果就是沒有辦法去找出解決的好辦法

受刑人輔導等等   再資本主義的社會上也算是種天方夜譚
發表人: jackchen    時間: 2007-4-20 10:35 PM

不如大家投票表決


再把表決結果送到立法院去



我是站在不贊成的這邊...















當我沒說.....酸...........

[jackchen 在  2007-4-20 10:3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58716    時間: 2007-4-20 10:44 PM

個人認為台灣人的水準還不夠到可以廢除死刑的程度,硬要跟上這股潮流,只是打腫臉充胖子,更會造成犯罪者有恃無恐,將來社會的亂會比現在更甚!
犯罪者有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又在哪裡?
發表人: gigolo    時間: 2007-4-21 12:42 AM

我是反對廢除死刑的~

只是冤獄這問題真能避免嗎?
壞人死100個都不可惜~
好人死1個就罪孽深重啊!
到時候被發現判錯了~
還要申請國賠~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22 12:49 AM


引用:
gigolo寫到:
我是反對廢除死刑的~

只是冤獄這問題真能避免嗎?
壞人死100個都不可惜~
好人死1個就罪孽深重啊!
到時候被發現判錯了~
還要申請國賠~


很可惜大家都希望冤獄的問題能避免
但是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因為判還是人在判...
前面rainwen 有提出過美國學者統計冤獄的比例約為0.5% (怎麼統計的我不知道= =)
但是我相信實際數字一定比這個高...
尤其這裡是台灣...司法制度都不如美國健全了

至於國賠...只要沒被翻盤誰知道那是冤獄...

唉...我是希望在司法制度未健全
以及人們的自我道德約束尚未提升之時
廢除死刑是一件相當衝動的行為
因為道德約束不住
才需要法律來約束
當連法律都約束不了的時候
這個國家就亂了....

[osaka 在  2007-4-22 12:50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AKITO    時間: 2007-4-22 03:25 PM

我絕得不管怎麼樣,人類到目前為止還是無法跳脫出人的思維,因此廢不廢就有如左派與右派、資本與共產、帝國與共和... 不管怎樣,我們總是在兩個極端徘徊的人,除了少數人士走在極端之上。

對於死刑我也是不贊成廢除,但是請諸君想想看,人類歷史、文明已經發展成如此了,不論過去的歷史真正的真相有幾成,我們不清楚,但是從已知且已有如此多個先哲們的貢獻(無論在個人觀點是好或是壞),難道我們再討論一個人的死刑前,不應該更理性的思考施害者之所以如此行動的原因嗎?而假使這一切背後街充滿了操作、不為人知的秘密,而我們僅單純以施害者所做所為而施以刑罰,那施害者豈不可能跟當年的袁崇煥一樣無奈嗎?而我們亦不會如同那些北京民眾一樣愚蠢嗎?那到最後人類真正清醒的又有幾人?豈不是萬般皆下品,為有鄉民高?

抱歉,如果有所令人不愉快的還請原諒,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我只是單純的想從背景、環境及許多影響因素來思考這問題~

[AKITO 在  2007-4-22 03:2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22 04:27 PM


AKITO
你是第一個以陰謀論為出發點的人
沒錯
這個世界上是很多陰謀的...(我絕對不是因為看過歡迎來到NHK才這樣覺得的)
很多事情都是有人在操作的
自古到今都是如此
市井小民就是任人宰割
你也是..我也是...大家都是...
發表人: su72amd    時間: 2007-4-22 04:34 PM

殺人償命
5000年傳統
50000年以後也是如此



現在有錢人當道,如果廢死刑,只要有錢
過個不久,搞不好就出來了.......

重大經濟犯沒一個抓回來,真可謂 竅鉤者誅,竅國者王  阿.......
發表人: natp    時間: 2007-4-22 09:13 PM

關於樓主所言...不才獻上一篇紀曉嵐先生在閱微草堂筆記中的一篇故事...
供那些倡言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參考....(尤其是如您是刑事法庭法官的話)

余某者,老於幕府.司刑名四十餘年,後臥病瀕危,燈月下恍惚似有吏為厲者,余某慨然曰:吾存心忠厚,誓不敢妄殺一人,此鬼胡為乎來耶?夜夢數人浴血汔曰:君知刻酷之積怨,不知忠厚亦能積怨也. 夫煢煢孱弱,慘被人戕,就死之時,楚毒萬狀,孤魂飲泣,銜恨九泉,惟望強暴就誅,一申積憤.而君但見生者之可憫,不見死者之可悲,刀筆舞文,曲相開脫,遂使兇殘漏網,白骨沉冤.君試設身處地,如君無罪無辜,受人屠割,魂魄有知,旁觀讞是獄者,改重傷為輕,改多傷為少,改理曲為理直,改有心為無心,使君切齒之讐,從容脫械,乃縱橫於人世,君感乎怨乎?不是之思,而詡詡以縱惡為陰功,被枉死者,不讐君而讐誰乎?  余某惶怖而寤,以所夢備告其子,回手自撾曰:吾所見左矣!就枕未安而歿....
如果您是受害者或是受害者之家屬......您還會依然主張廢除死刑嗎???(前提是沒有抓錯人)

sorry...一時激忿難奈.....竟然投錯票了....

[natp 在  2007-4-22 09:1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07-4-22 09:33 PM


引用:
natp寫到:
關於樓主所言...不才獻上一篇紀曉嵐先生在閱微草堂筆記中的一篇故事...
供那些倡言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參考....(尤其是如您是刑事法庭法官的話)

余某者,老於幕府.司刑名四十餘年,後臥病瀕危,燈月下恍惚似有吏為厲者,余某慨然曰:吾存心忠厚,誓不敢妄殺一人,此鬼胡為乎來耶?夜夢數人浴血汔曰:君知刻酷之積怨,不知忠厚亦能積怨也. 夫煢煢孱弱,慘被人戕,就死之時,楚毒萬狀,孤魂飲泣,銜恨九泉,惟望強暴就誅,一申積憤.而君但見生者之可憫,不見死者之可悲,刀筆舞文,曲相開脫,遂使兇殘漏網,白骨沉冤.君試設身處地,如君無罪無辜,受人屠割,魂魄有知,旁觀讞是獄者,改重傷為輕,改多傷為少,改理曲為理直,改有心為無心,使君切齒之讐,從容脫械,乃縱橫於人世,君感乎怨乎?不是之思,而詡詡以縱惡為陰功,被枉死者,不讐君而讐誰乎?  余某惶怖而寤,以所夢備告其子,回手自撾曰:吾所見左矣!就枕未安而歿....
如果您是受害者或是受害者之家屬......您還會依然主張廢除死刑嗎???(前提是沒有抓錯人)

sorry...一時激忿難奈.....竟然投錯票了....
[natp 在  2007-4-22 09:16 PM 作了最後編輯]

恕吾愚昧
不解曉嵐公其文之大意
可望請natp大人提點一下
發表人: natp    時間: 2007-4-22 09:58 PM

故事是說有一個.....以前當官的會聘請一些人代寫文書..判決之類的....現在也還有稱之為文膽...
那個老幕僚....當了40年老的快要死了....
好像看見有人要來勾魂了....
心想這輩子為人忠厚應該不會下地獄吧...
他常常放生....(跟某些團體一樣..放生其實也是一種破壞生態的行為...不當的放生=殺生)
不過他老人家放的不是動物是人(那些罪犯).....
所以當天夜裏那些被害人....(死者的亡魂)就來跟他說....
如果你是當事人(被害人)....那你還做這樣的行為嗎(不當的放生)??
大意是這樣滴....不知這樣翻譯....應該跟原文不會差太多吧...
如有不盡之處還請見諒...

[natp 在  2007-4-22 10:0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gigolo    時間: 2007-4-23 09:18 AM

其實生與死都只在判決者的一念之間~
在民主國家一切都講求證據~
但證據真的能證明一切嗎?
更何況只是「現有」的證據罷了~
怎麼知道是不是還有其他未發現的證據~
就像搞軌案~
證人一翻供案情又要大逆轉~
誰是誰非誰來論斷???
發表人: fyshb401    時間: 2007-4-23 12:53 PM

個人一直認為死刑是否要廢除其實是很難有定論的
所以覺得這個問題很難能有最好的選項

先說一下個人起初的感覺
不牽涉任何層面的探討
個人其實是不贊成廢除死刑的
畢竟如同前述曾提到的"殺人者償命"是中國流傳已久的刑罰觀念
如果犯人未受到對等的制裁
是否會讓人產生僥倖的心裡
進而對其犯罪行為感到無所謂
另外就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感受亦難以平復...
因此就個人的感覺是不應該廢除死刑的

以殺人罪的犯罪行為人為例
生存權乃基本人權所賦予的權利
因此立法設置了死刑來懲罰侵害他人生存權的犯罪者
即係因其犯罪行為剝奪了他人的最高基本人權所導致
其罰則係在處罰該行為者

而國家之公權力
實為人民所賦予政府行使的職權
若以此為推論
人民本無此權力
為何國家會有權力去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
即使其為犯罪者

且若依據確定判決進行死刑執行
但最後卻發現受刑人係遭冤枉
遭剝奪的生存權是無法回復的
亦無法以任何補償來取代生存權利
因此最終會導論出應廢除死刑之結論

所以目前個人是認為死刑應廢除
但是並非是現在
因此個人對於選項部分都沒有投
因為目前就現今的社會現實面
人民對於刑罰的認知尚未到達廢除死刑的標準
應當是要教導人民對於法治的觀念
並加強審理的強度
盡量避免冤獄之發生(這是不可能不存在...但希望能降低)


引用:
su72amd寫到:
前完恕刪....

重大經濟犯沒一個抓回來,真可謂 鉤者誅,國者王  阿.......

順便抓個錯字"竊"
賺點花

[fyshb401 在  2007-4-24 08:14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4-23 02:33 PM

你發表了阿~
真是佔用你的讀書時間了~

發表人: fyshb401    時間: 2007-4-23 04:46 PM

不會啦
唸書是回家的事
中午有時間我就趕快寫一下
團長之命~在下莫敢不從

但是沒有想很多
所以可能有點不成熟之處
還需要大家的意見
發表人: AKITO    時間: 2007-4-23 11:01 PM

昨天晚上看AXN的CSI某一集,故事主要是講在飛機上死者突然狀似發瘋,結果其實是因為本身罕見疾病,因為高空壓力的關係,進而導致本身腦的異常,而被同機乘客視為具危害個人生命的危險人物而被眾人群毆致死。(恕詳細過程不加贅述)

該集最後本應該是所有當事人都有罪而應該被起訴服刑,然而卻因為將會被陪審團一致認為這是正當防衛而不起訴,因此FBI介入連起訴都還沒開始就直接將那些乘客釋放,而死者的死因終將永遠石沉大海。事後CSI隊員們在討論假使他們也是在高空飛機上那些乘客中的一員,對於這情況將會採取何種行動?令人驚訝的是,幾乎所有成員皆一致坦承將會一起上前阻止、圍毆死者,而只有極少數人會不採取此項行動。

在此我不加以探討其各種行為,但是關於隊長最後回答的話我覺得非常有意義。
"我們都是已施害者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但是又有誰曾以受害者角度來看待?假使當時只要有一人,就那麼一人肯上前關切他發生何事,那麼一切事件豈不是可以避免?"

這雖然跟我之前回文極為相似,但是之前的文章主要是以陰謀為觀點,雖然我有想要盡量表達出其他的想法,可惜受到陰謀論的荼毒太深了,以致於文章比較偏向陰謀論。但是假使我們能夠以該集CSI隊長所說來思考,吾人豈不是在面對這些死刑犯時皆以受害者的角度思考?而不曾以施害者的角度思考?

這背後可能包含了"陰謀論"、"環境決定論"...等許多我們可能窮其一輩子要嘛會偶爾想到一兩次,要嗎一次都沒遇過的理論,可是這卻是實實在在可能發生在我們週遭或是自身身上。

說真的,如同我之前前文講的一樣,人類是處在兩個極端之間的族群,充滿了矛盾及困惑,如果真有完美的人類的話,那大概只有"星界"小說裏面的"亞維"人吧?新種、改造的人籟,DNA修改成不會反叛以近乎完全理性的思考模式活著,也只有這樣大概可以像工廠一樣掌握良率與不良率吧。而到時候的死刑,這問題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但是現在,我絕得予其考慮死刑,不如考慮教育、經濟等更加廣泛、全面、長期性的問題,這才比較有可能能夠治本而非治標吧?

抱歉打的亂七八糟,表達也是亂七八糟,如果有想要討論的話可以彼此討論討論,搞不好可以學到有趣的東西喔~
發表人: udsgfve    時間: 2007-4-24 10:03 AM

不贊成廢除死刑啦
我倒覺得應該再多增加一些嚴厲的罰責= =
至於講人權那些人.....
都是看熱鬧的而已
發表人: Jacklin328    時間: 2007-4-24 12:57 PM

該死的還是該死
我還沒寬大到用自己繳的稅金來養社會敗類
贊成死刑
發表人: gigolo    時間: 2007-4-24 06:53 PM


引用:
AKITO寫到:
說真的,如同我之前前文講的一樣,人類是處在兩個極端之間的族群,充滿了矛盾及困惑,如果真有完美的人類的話,那大概只有"星界"小說裏面的"亞維"人吧?新種、改造的人籟,DNA修改成不會反叛以近乎完全理性的思考模式活著,也只有這樣大概可以像工廠一樣掌握良率與不良率吧。而到時候的死刑,這問題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不好意思~我沒看過這小說~
只是如果可以像工廠一樣掌握良率與不良率~
那些不良的「壞人」~
死刑已經提早在出生時執行!!
罪名:DNA錯誤編碼

這種刑罰比任何法律都要嚴苛~
任何可能的犯罪都是唯一死刑~
只為提供活著的人一個美好環境~
發表人: AKITO    時間: 2007-4-24 10:37 PM


引用:
gigolo寫到:

不好意思~我沒看過這小說~
只是如果可以像工廠一樣掌握良率與不良率~
那些不良的「壞人」~
死刑已經提早在出生時執行!!
罪名:DNA錯誤編碼

這種刑罰比任何法律都要嚴苛~
任何可能的犯罪都是唯一死刑~
只為提供活著的人一個美好環境~


哈哈哈,這個好笑,我還到沒想到過,不錯ㄚ~ 如果真有這樣的話也不錯阿,可惜人類本身是無法忍受這種事情的,不單單是人類的排他性、自私(看不得人好)...等多種原因,即使在小說裏面,亞維帝國和人類總是充滿了許多衝突。

不過衝你讓我笑了,我送你花
發表人: 迷路的小狗    時間: 2007-4-25 10:52 AM

看到這個新聞
馬上就想到這個討論串.....
看來奉公守法的小老百姓得要自己皮繃緊一點嘍
發表人: taiwanliu    時間: 2007-4-25 11:20 AM

合理的死刑是必要的啦!
發表人: Sato    時間: 2007-4-29 05:50 PM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426/4/dhcr.html

2004年發生在日本的台灣蕭姓女大學生命案,日本甲府地方法院於4/26日宣判,嫌犯渡邊高裕被判處無期徒刑。蕭父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不管如何判刑都無法撫平我的心境,喚回女兒的生命」
看來還是要問問受害者家屬的想法...

以目前台灣環境看來,個人是覺得尚不宜廢除死刑。
若未來整個刑法制度上有大體修正及配套,再來討論死刑該不該廢。

投票選項若能加一個 "目前不贊成廢死刑" 選項,討論空間會更大...

[Sato 在  2007-4-29 05:5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7-4-29 05:56 PM


引用:
AKITO寫到:
哈哈哈,這個好笑,我還到沒想到過,不錯ㄚ~ 如果真有這樣的話也不錯阿,可惜人類本身是無法忍受這種事情的,不單單是人類的排他性、自私(看不得人好)...等多種原因,即使在小說裏面,亞維帝國和人類總是充滿了許多衝突。

不過衝你讓我笑了,我送你花

可是杰特的好友不也提出疑問了嗎~
畢竟太過完美的種族~
會被有缺陷的人所欣羨

發表人: arth1327    時間: 2007-5-17 10:20 AM

我贊成亂世用重典,
強暴犯用宮刑,避免再次犯案!
殺人犯用死刑,避免再次殺人!
這樣奉公守法的人才會有保障!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07-5-17 02:47 PM

我覺得台灣法律要加一條鞭刑 跟新加坡一樣
對於一些搶劫 勒索 竊盜 以及 飆車砍人 這一類的
我聽說在新加坡有這一條對於阻嚇再犯的機會很高
因為鞭子抽下去聽說 人可能會立即痛暈  甚至痛到連屎尿都流出來
傷口大概一個月才會好 而且前一兩個星期  大概要趴著睡
傷口碰到又會很痛

讓人想到之後  再也不敢犯第二次了
我覺得台灣有些刑罰真的太輕了
關個幾個月  出來又是幹同樣的事
但是如果加了鞭刑  我看那些人還可以撐多久
發表人: chu9066082    時間: 2007-5-17 05:02 PM

捷運愈來愈多狼了~
台灣法官你要怎麼判~又要交保嗎?
女性又只能人人自危嗎?
騙子愈來愈多該怎麼辦?請人人自危
搶劫愈來愈多該怎麼辦?請人人自危
強暴犯愈來愈多該怎麼辦?請人人自危
暴力 討債愈來愈嚣張請問該怎麼辦?請人人自危
殺人愈來愈多該怎麼辦?請人人自危
小偷愈偷愈誇張該怎麼辦?請人人自危
犯罪的是人權~被害者請人人自危!




歡迎光臨 TWed2k (http://twed2k.org/)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