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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心情日記] 喜歡不是罪, 留給日後的自己嘲諷 [打印本頁]

發表人: paoju1820    時間: 2007-6-2 08:10 PM     主題: 喜歡不是罪, 留給日後的自己嘲諷

一直以為自己是足夠的冷漠,能對任何女孩子可以為之瘋狂的事刻意保持距離。我不願意同別人過多的分享自己某些心情,同時也不想特意去瞭解他們的過往。而他們永遠只會認為我是個冷靜到永遠不會流淚的人,或者是把什麼都可以看的那麼輕描淡寫的樂觀者。


時間長了,自己也漸漸被自己所營造的假想所欺騙,慢慢的也就認為,我骨子裡就是這樣人,不管在現實或是虛幻的網絡中,總刻意的保持人與人間的距離。看似激情四溢卻總有那麼點冷淡。


這幾天對電影投入的過多感情,讓我覺得害怕,感覺分不清自己到底是那種人,是感性的抑或是理性?我所瞭解的自己是不會那麼容易對一件事物投入那麼多感情,看過了,感動了,寫過了,然後就忘記了。


直到看完《喜歡不是罪》,才恍然明白自己以前就屬於那類對「喜歡」存有一種毫無必要的羞恥感的人。


假使告訴朋友我曾經暗戀過人,他們肯定會相信。因為初戀可以沒有,但沒有暗戀的青春期是畸形和不完全的。很想知道,假使我告訴他們,我可以為此念念不忘,或許六年吧,我也數不清了。他們會如何反應,是吃驚還是坦然相信?不過,我永遠不會親眼看到,因為我不會去執行那個假使。但我瞭解他們


可惜《喜歡不是罪》太晚寫,太晚讓我看到了,太晚讓我明白,喜歡一個男孩是沒什麼關係,而碰巧他沒喜歡上你也沒什麼關係,裡面有種種的陰差陽錯。什麼學習,什麼人生理想,什麼容貌,統統只是退縮的借口。是我的借口,也是他的。


呵呵,六年,原來自己也可以如此執著。然而我不會再為自己到現在都沒勇氣同他坦然表露曾今淡淡卻銘心的情感,而感到羞恥或者遺憾。暗戀就適合藏在心裡,成為一種苦中帶甜的回憶,他無關乎現在如何。只是現在我不再會為當初的那種羞恥感而感到任何羞恥和遺憾。


對他,我現在完全可以坦然面對。他只是一個過客,帶給我一段不錯的回憶,至於他能不能,那是他的問題。


或許我對這本書也投入了太多的感情…但乘我還有這點某名奇妙的感覺時,寫下點某名奇妙的文字。不管誰看到了,也無所謂,即使是青蛙。也乘我未後悔前,發了這文字。
發表人: 死神    時間: 2007-6-3 02:55 AM

喜歡是情感的表達吧
無須去把自己的情感給隱藏起來
去年我失戀之後..
我看了九把刀的書....
那時覺悟了 不將自己的情感隱瞞
不把自己因為是男孩子所以要堅強
不能懦弱或是哭泣....
喜歡一個人 是每個人都有過的經驗
只是看有多少人能消化之後在一次學習
發表人: ALIEX    時間: 2007-6-3 01:27 PM

獨特的嘲諷,是一種深刻的思想;想必你的思維又更進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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